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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选错一个人,丢了一个世界

看了如此多武侠,能让我记得标题的也唯有《天龙八部》的一章——《塞上牛羊空许约》。老金罕见地用如此短的七个字描绘了一幅破碎美的画面,到后来几乎衍生成了武侠小说中大侠眷侣的一个固定模式:干完这最后一件事就退隐江湖,去民风淳朴的塞外,放马牧羊,郎情妾意。然后在干这事的时候,吧唧一下,挂了……幸福的大侠各有各的幸福,杯具大侠都是相似的……萧峰就铸造了这么一个杯具模式,让无数后来者用各种形式演绎。

在这个恋爱系列里面写萧峰很困难,因为他是比郭巨侠还巨的千古一侠,他是电,他是光,他是不近女色的super s他r。他从来没追过女孩,甚至都算不上谈过对象,他没能猜到故事开头,也没能猜到故事结尾,甚至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所以,从萧峰入手没戏,讲讲萧峰绕不开的两个女人吧——阿朱和阿紫。

既然提到这姐妹俩,从名字上讲还有一个姐姐绕不过去,就是阿碧。朱、紫、碧,要说金老不是存心这么起名来比较她们,我就把整套《天龙八部》都吃下去!阿朱、阿碧本都是慕容的丫鬟,高级丫鬟,类似于贾府的平儿那种。

就出场来说,阿碧的气质和容貌是要领先阿朱一筹的,原文说阿碧说话声音极甜极清,令人一听之下,说不出的舒适。这少女约莫十六七岁年纪,满脸都是温柔,满身尽是秀气。金先生作品中美女如云,而且多半是有少数民族血统的,如果要评出一个江南女子的代表来,我想就是阿碧了。老金作为一个浙江人,难得写上一回江南女子,或许把他生平所见的江南风光的灵秀、轻巧、婉约全部赋予了这个可爱的姑娘吧。出场对阿碧的样貌、声音、琴技有十几次描写,还让她专门个唱了两首词,可是对于阿朱的描写只有这么一句这女郎是鹅蛋脸,眼珠灵动,另有一股动人气韵。基本上来讲,阿碧出场是胜过阿朱的!

然而阿碧这样一个出场就吸引无数眼球,并且是诸多大叔心中梦中情人的完美形象的超级丫鬟,不但没能像双儿、小昭一样升级成为女仆系代表,并且在整个《天龙八部》里面就是个龙套女……阿朱却当仁不让地成为全《天龙》的一姐!(再次声明,花瓶女王语嫣根本不是一号)Why?

在于选择!阿碧选择了全金书第一苦情龙套男慕容复先生,任你清秀无双、才情绝世、痴心一片,都只能是龙套了……反观阿朱,自从她选择了萧峰以后,她的命运就脱离了听香水榭大丫鬟的轨迹,绽放出一朵闪耀人世间的璀璨烟火。每次看到阿朱雁门关向萧峰表露心意那一段,我脑海中响起的都不是任何一版《天龙八部》的歌曲,而是港版《射雕》片头曲的旋律和第一句歌词:

人海之中,找到了你,一切变得有意义……

So,选择有些人,你必须放弃整个世界,选择有些人,你可以得到一个世界。

然而同样是选择了萧峰,为什么阿朱就成了天龙女一号,不可或缺,即便死了,气场依然笼罩全书直至剧终,而阿紫就成了人见人嫌的小太妹?还是在于选择……(又老调重弹了,毕竟哥的爱情哲学有限,不过也说明哥的哲学思想是统一的,对吧,这才是好思想)选择没有最优,只有最合适。

阿朱是适合萧峰的,遍观《天龙》诸女,也只有她的气场配得上萧峰。“汉人中有好人坏人,契丹人中,自然也有好人坏人。乔大爷,你别把这种事放在心上。阿朱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对我全无分别。”金庸全系列里面能说出这种话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太极宗师张三丰,一个是一代剑仙风清扬,第三个就是阿朱了。张三丰在《倚天屠龙记》里面几乎没出过手,但是所有琢磨过他由殷素素而发的正邪之分看法的人,最后评价都是四个字,宗师气度。武功不好可以练,宗师气度却不是随便谁能练出来的。阿朱就有这种气度,所以萧峰这种巨侠才有可能爱上她。

阿紫是不适合萧峰的。她从小在一个只讲达尔文主义的天龙第一黑社会帮派——星宿海混,所以每天不要脸对上吹牛拍马,不讲良心狠毒算计。可以说,一切人性光芒在这里都要被扼杀,有,你就活不下去。但是阿紫活下来了,还活得很好,她内心是充满阴暗的。她之所以喜欢萧峰,或许也是一个内心阴暗的人对人性光明的渴望。所以她对萧峰是不择手段的,甚至采取发毒针毒死以达到长期占据萧峰的目的,真变态。so,再得天独厚的条件,再凶狠毒辣的手段,她也不可能成为萧峰的心上人。在萧峰那里,她永远只是阿朱的妹妹而已。

套用一句老土的话:能力比学历重要,方向比努力重要,选择比行动重要!

在正确方向上走得再慢,你总是越来越接近成功;在错误的道路上再拼搏,你只是渐行渐远。

好,下面就要想了,选了一个如此合适的人,阿朱的塞上牛羊怎么就空许约了?

阿朱遇见萧峰,有幸在最美丽年华,可惜在错误的时光。怎么选?等、撤、上,无非三选一。

这里必须先解释下。很多人认为,阿朱选择了一个好时机,如果她不是在萧峰被世界抛弃、被自己的价值观和理想所抛弃的时候给予他温暖和信任,萧峰是不会喜欢上阿朱的。可我要说,以阿朱的气度、胸怀、智慧和善良,萧峰终将为她倾倒,偏偏在这时间遇上,那是一个充满仇恨的萧峰,他的毁灭和破坏必须释放,选择这个时间,就要选以身殉道……

每次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脑海里又要响起一首歌,梁静茹的: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

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

还能感受那温柔

阿朱选得很决然。所以她死了,好在萧峰懂她。萧峰道:“你完全是为了我,阿朱,你说是不是?”阿朱低声道:“是的。”萧峰大声道:“为什么?为什么?”阿朱道:“大理段家有六脉神剑,你打死了他们的镇南王,他们岂肯干休?大哥,那易筋经上的字,咱们又不识得……”阿朱虽然死了,但她不像灵素MM,在爱情中失去人格,相反,萧峰的最后英雄形象,一直是阿朱在参与塑造的,可以说,她一直活到了《天龙》的全剧终。

我总是想,是不是有那么一个萧峰,放下了仇恨,远遁到碧草连天的蒙古草原,躺在马背上,弹着竖琴,看云卷云舒。此时,一袭红衣的阿朱随着明媚的阳光嫣然一笑,伴着一群洁白的羊儿,两人策马奔腾、纵酒高歌……多好!

可惜,世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正确的时间或是正确的人,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没有二选其一的机会。人生本就不是小说,哪能有如此有张力的冲突或矛盾,能够找一个不太错的人在一个能勉强凑合的时间携手已然够美满了。

若是人品爆发,你能碰上一个好人,等、撤、上,你怎么选?

怎么选都有自己的道理。选择总是痛苦的,因为你只能选择一个,这意味着你放弃了其他所有。

阿朱的道理就是,我现在就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在萧峰漫长的三十多年人生中,和阿朱相处的时间大概不到一年。但是在他死前,他喃喃地对自己的大哥、皇帝说: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一个阿朱。岂是一千个、一万个汉人美女所能代替得了的?不知道阿朱在天有灵,能不能听到,会不会为自己当初的选择而欣喜呢?

学不会自省,就学不会爱人

年终群众民主评议表:

表一:苗人凤,武艺高强、义薄云天、情根深种。

表二:南兰,有眼无珠、红杏出墙、狠心弃女。

南兰作为苗人凤的妻子,红杏出墙跟田归农私奔,甚至狠心置自己两岁女儿于不顾,再加上坏得不像康敏那样有个性,结果成了众人唾弃的坏女人,是大侠苗人凤婚姻不幸的根源。

那么,苗南两人婚姻的不幸,真的是南兰负主要责任么?在此,有女权主义倾向的我想为南兰说两句公道话。(有人看到我说有女权主义倾向推断我是MM,特在此声明,本人性别男、爱好女,不是只有女人才支持女权主义的,正如南北战争中许多奴隶主支持废奴而许多奴隶反而支持蓄奴一样)

首先是吐槽。苗人凤你以为自己很拉风是不?其实“打遍天下无敌手金面佛苗人凤”的ID很土鳖你知道不?这个世界上能够PK你这十三个字的名号的,也就只有“八步赶蟾、赛专诸、踏雪无痕、独脚水上飞,双刺盖七省”盖一鸣了。或许有的朋友没看过《鸳鸯刀》,但一看这名字也该知道就是个二货龙套,还是罗家英扮演的那种。还有,苗家剑法,听上去跟胡大姐家啤酒鱼私房菜一样土狗的武功名还真配你那张扑克脸!吐槽完毕。

其次,男女在一起,恋爱也好,婚姻也好,若是散了,无论如何理所应当是男人没做好,这是一个大老爷们起码的担当。我一个哥们,和对象好了七年,倾其所有想买房子结婚的时候,对象还是跳上别人的宝马了。我们都宽慰他说是那女孩不好,他从不搭腔,把自己灌到不省人事,大喊没意思,企鹅始终没说过那人一句坏话。相比之下,苗若兰对胡斐说,我妈妈做了一件大大的错事。谁教的?苗人凤啊。在朋友面前说eX坏话推脱责任就够恶心了,把妈妈有罪论灌输给小孩更见卑劣。对苗若兰说“不是看你孤苦伶仃,我早就不想活了。”这种话,哪里像大侠,完全就是个怨妇。如果我真心喜欢南兰,我在孩子面前装也要装一下,告诉她,“闺女,全怪你爹不好,不懂疼人,气走了你娘,以后你嫁人千万要嫁个懂你、疼你的人。”对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来说,孩子的鄙视和不认同无异于在人心口插刀,单就南兰走后苗人凤的作为来说,他根本就是一个不考虑南兰感受、小肚鸡肠的男人。

再次,苗人凤根本就不是合格老公。

错误之一:在老婆面前夸奖别人家老婆。这换谁也受不了啊!想人南兰,小学、中学、大学一路过来好不容易终于摆脱了“别人家孩子”这个万千中国孩子共同的死敌,你又让人活在“别人家老婆”的阴影中么?

错误之二:采用家庭冷暴力。每天不说话,一张扑克脸,疯狂练武功,换谁不害怕啊!要我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食草男娶了个大侠女,我跟人说,“老婆,是不是该睡觉了啊?”老婆一声不吭,黑着一张脸,拿出一根黄瓜大吼一声“苗家剑法”将其削为数片,然后再吼一声“火焰神拳”,将其烧为焦炭。我还睡个屁啊,整晚噩梦,说不定哪天就ED了。

错误之三:把老婆往别人身上推。换谁不上火啊!田归农来家里做客,你真牛逼不理人家就算了,天天让老婆陪人家算是什么个事。我百思不得其解,苗人凤这憨包到底出于什么心态干出这么个破事。说你想考验老婆吧,你倒是在边上盯着呀;说你设局甩掉老婆吧,你后面又痛苦得撕心裂肺;说你是猪吧,你倒是帮我摆平猪的怒火,不带这么侮辱猪的。我只能说服自己,或许你对自己自信自恋的程度超过了对老婆的爱吧。真喜欢姑娘的时候,要人家和别人说话次数超过自己,有什么忙不找自己干,我都要急死了,苗人凤他老人家居然在自己家里玩消失,给田归农创造勾引自己老婆的空间,不得不说,太特么二了。

错误之四:爱面子胜过爱老婆。如果你真要放手,就不要去追;如果你舍不得,就别顾及自己脸面。苗人凤在南兰跑了以后,天降神兵堵住他俩,然后居然从头到尾一句话不说!他在等什么?难道你不知道《非诚勿扰》最后一个环节是真情告白么?你一句好话不说,就想牵手心动女生啊。你心里想的话挺多的,为什么不说呢。不是不善言辞,是放不下这张脸面。无论你觉得自己多爱南兰,我要说,两个女人追一个男人,用情深的那个先放弃;两个男人追一个女人,用情浅的那个先放弃。你自己走了,怨不得别人。

苗人凤的问题还有很多,当然,南兰也确实不对,毕竟是她跟人私奔了。只是我一直想,南兰那么柔弱的一个女子,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和决心,抛开两岁的女儿和多年的丈夫,忍受巨大的道德舆论压力和死亡威胁跟人私奔,要知道她丈夫可是黑道扛把子,随时可以捅死她。只是不适合么?只是错误的婚姻么?我们中国人以前多半是先结婚再恋爱也没搞成这样啊。所以,苗南两人婚姻不幸还有更本质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为南兰鸣不平而讨厌苗人凤的原因。

苗人凤心里有毒刺!

《飞狐外传》中,苗人凤认识南兰以后总计出场5次。第一次在客栈面对钟氏三人,他百忙中观察了一下南兰没跑开,爽了。后面人放火烧店,他一看南兰也跑了,毛了。第二次在胡一刀墓前,他搬出别人家老婆也就算了,居然来了一句要是丈夫在火里,她一定也在火里,指桑骂槐啊。第三次出场在商家堡,他就一直在想前面两件事。第四次在自己家,眼睛被毒瞎,屋子被放火,他想的是八年之前,也是与钟氏三雄对敌,也是屋中起火,也是自己身上有伤,只是陪着自己的却不是女儿,而是后来成为自己妻子的姑娘。不,她没有陪,是在危急之际先逃出去了……

一次不落,他都纠结于南兰没陪自己一起在火场。一叶知秋,他平时和老婆相处的时候是多么的耿耿于怀,让人多么难以接近。但这还不是那根毒刺,真正的毒刺,是他的自卑!

作为一个武人,他在官家千金小姐面前始终有自卑感,但作为一个顶尖的武人,他又不允许自己自卑。无时无刻存在的自卑感会导致一个可怕的产物。

一是受害者心态。总将自己置于弱势一方,觉得别人看轻了自己,对不起自己。所以在商家堡追南兰的时候,苗人凤想的不是如何挽回南兰,也不是如何把以后的日子过好。他想的是:你跟我回来,我就算了。言下之意就是,我都这么悲催了,你这么对我,我都不计较了,够可以了吧,你你你还想怎么样啊。受害者总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却没有关注过伴侣真正需要什么。

二是证明者心态。他病态地去搜集南兰爱自己的证据。所以他对南兰在客栈着火时一个人出逃感到无比愤怒。听过一个故事,说男女相恋结婚半年,女孩说,“离婚!”原因是丈夫每次惹自己伤心了,她就在瓶子里放一滴水,代表自己的眼泪。半年了,一个瓶子满了,她心碎了。男孩说,“不离!”原因是妻子每次让自己感到甜蜜了,他就折一个红心放进纸箱,半年了,两大纸箱红心在床底下都放不下了。同是婚姻的囚徒,有人得到的是满天繁星与泥土清香,有人得到的只是四面牢房。

原本只想要一个拥抱,不小心让人吸了两口毒,然后苗人凤发现需要一个老婆,一个知己,一个崇拜者,一个烈火中永生的革命烈士……老婆跑了才想起,原本只想要一个拥抱。

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不是让你用来翻白眼的,去寻找光明吧。

若他不懂你,十年夫妻也易散

金庸出生于江南水乡的书香世家,但不知道为啥却看不上江南书生风格的咖啡侠客,他青睐有加的,偏偏是燕赵之地慷慨悲歌的那种大蒜侠客。文武双全、有勇有谋、谦逊有礼这种传统武侠小说中的主人公标签,到了金先生这儿,往往意味着主角身子龙套命。

但金书之所以精彩,就是因为一个龙套,也能堂堂正正地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正如我所理解的和谐社会,就是不用抢着挣大钱、当大官,我可以堂堂正正做一个废柴。

张翠山就是这样一个有轰轰烈烈恋爱经历的龙套,恋爱的对象,是妖女祖宗殷素素!之所以称其为轰轰烈烈,原因如下:

第一,男女组合够劲爆。面瓜加妖女,或许是借鉴了梁兄与英台,老金是非常喜欢这种组合的,如同张无忌和赵敏。以后张无忌可以在家门口贴个对联:“一门两妖女,父子双面瓜”,横批:YY好爽。并且两人分属所谓正邪双方的对立阵营,或许是借鉴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老金更加喜欢这种组合的,如同夏雪宜和温婉。他们想说的是,门当户对或许已经过时,但结婚真心不只是两个人的事。

第二,恋爱过程够经典。Cosplay、私家游艇、古典诗词、民族唱法、书法国画、雨中漫步、纤夫的爱……素素不愧是妖女婆婆,虽然没有小妖女赵敏那样剑气冲霄的直接,但是倒追起来更加缠缠绵绵、意蕴深长,立刻让我们张五侠心猿意马、小鹿乱撞,在人家船上三起三落、一江两岸,伟人风姿啊!据统计,24h之内,张翠山脸红了6次。

这告诉我们,追人的捷径之一便是投其所好。对方若是侠客中的书生,就来古典的;若是理工科的文青,就来文艺的;若是文科里的技术宅,就来极客。真是妖女不可怕,就怕妖女有文化!

每次陪老妈看家庭伦理苦情婆婆戏的时候,我就想,若是素素不死和无忌赵敏住一块,这俩人天天上演双面胶的n次方,该是多么精彩啊!这部戏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我的婆婆是大佬》,它必将打破反武侠人群的最坚固堡垒——中老年妇女,让武侠之光普照中华思密达!

第三,结婚过程够魔幻。本来张翠山正纠结着,又喜欢素素,又嫌弃人家是妖女。谢逊就天降神兵一般地把他俩抓到一起。于是,两人开始越狱,越狱不成就算了吧,又玩泰坦尼克撞冰山,此时翠山还没晋级盗梦空间阶段,于是U jump、I jump了。跳了也就算了吧,又lost到冰火岛,最后两人正好顺势结婚。

真是气煞我也,为啥我追女生的时候就没人跳出来逼我们同生共死呢?生死与共还不行,就天打雷劈、狂风暴雨,搞出一个异次元桃花源来,给我们孤男寡女一个二人世界。更加令人抓狂的是,每次我YY此场景时,身边总有不开眼的灯泡提醒我,这也不一定能成啊,说不定人家全世界男人死光了也不要你咧?

第四,结局落幕够诡异。如果一场恋爱的结局只是王子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那就太平淡了;双人服毒,也谈不上轰轰烈烈;整个两只蝴蝶你慢慢飞,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还算有点神奇。张翠山和殷素素的死当然比这更诡异、更紧张许多倍,为大量武林史专业研究生毕业提供了课题。

两人自杀过程如下,先是俞岱岩抽筋,质问殷素素如此待我,这是何故?完了不解释,晕菜了。素素把事情也解释得很清楚了,途中另起风波,却是我始料所不及了。张翠山跟俞岱岩一样抽筋,目光中如要喷出火来,指着殷素素道:“你……你骗得我好苦!”完了不解释,自杀了。最后素素很无奈,不死不行了。

首先,十年前,俞岱岩想的是我俞岱岩若能不死,此恩必报,十年后您就是这么报恩的?具体人家做了什么你又不解释,你到底想干什么?

其次,素素早就把事情说得很明白了,他很清楚老婆对三哥受伤要承担多少责任,老婆为了救三哥受了伤中了镖他也是知道,怎么也不解释?然后心急火燎就跑去自杀了?

再次,以素素的智商,老公心里什么想法她不门清,她占着天大的道理怎么能吃这个亏?结果也不解释,不解释也就算了,还立刻拔剑求杀,你又不是张角,犯得着吸引仇恨吗。

结果,本来是真武七截显神通,武当一战定乾坤的大团圆结局,被三个突然抽筋的人变成了“夫妻血溅真武殿,独子身受玄冥掌”的悲情戏了,不得不让人感到十分困惑啊!

当然,最简单、省力的解释方法就是主角需要法。他俩不死,无忌怎么一个人去蝴蝶谷求医?无忌不一个人去蝴蝶谷求医怎么碰上朱九真?不碰上朱九真怎么掉落山崖?不掉落山崖怎么练九阳功?不练九阳功怎么天下无敌?不天下无敌怎么当男猪脚?

不过作为恋爱教学贴,咱们还是开动脑筋思考下这纠结三人众的心理活动吧。俞岱岩很好解释,他这人不记仇,一般有仇当场就报了。结果残了十年只能点头yes摇头no,不能报仇只能发愁,最后只好记仇了。他不是重点,重点是翠山和素素这对夫妻档。

张翠山结的不是婚,是寂寞。张翠山喜欢素素么?大约还是喜欢的,不过他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对他说,她是邪教妖女,她是邪教妖女。就好像每次我打do他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对我说,你要好好学习,你要好好学习。区别在于,面瓜张翠山总是可耻地屈服于内心的声音,而我每次都坚强勇敢地战胜了撒旦的诱惑!

这不是克制力的问题(好吧,我承认我是克制力的问题),这是张翠山的价值观问题。在他的世界里,道德是第一位的,女人、爱情、孩子神马的都是浮云。当然他的道德不是真正的道德,而是旁人对他的道德评价,说白了,就是好个清高的面子。所以,素素作为邪教妖女,正常情况发展之下,他是万万不会娶回家的。不过是由于冰火岛甜蜜浪漫的十年之旅,他退出社会成为自然人,才娶了素素。你看回归以后,西华子、卫四娘、唐文亮、俞莲舟纷纷出言或讽刺,或辱骂,或训斥素素,张翠山这面瓜在旁边居然无动于衷,没有一次站出来回护素素。我看到这里就已然有了不祥的预感,之后果然那么地顺理成章。事情他是清楚的,可他就死扛着不说。帮素素辩解,那不是重色轻友之举吗,义薄云天的张五侠如何说得出口。本来大家看自己娶了坏人就都对自己有意见了,现在一说,更加授人以柄了。张翠山娶了个妖女,感觉就是:一拜天地,从此受尽老婆气;二拜高堂,还要讨好丈母娘;夫妻对拜,从此勒紧裤腰带;送入洞房,我跪地板她睡床;我是绵羊她是狼,有妻徒刑岁月长……这回正好逮着机会,干脆自杀以谢天下。中国知识分子阶层向来是这样,宁可一死以得大名。至于妻子、孩子会怎么样,对不起,爷死都死了,还考虑这个干吗!

今天或许门当户对已经过时了,但是千万记住,价值观冲突是致命冲突,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要打小怪兽,作为怪兽就千万不要爱上奥特曼。为什么以前革命男女在一起不谈恋爱,要谈人生、谈理想,姜还是老的辣!

最后说素素,素素作为这场爱情中付出最多、牺牲最大的人,结局却最为悲凉。

素素给人的印象应该是敢爱敢恨和善解人意。俞岱岩武功高强、为人侠义,她便花钱、花功夫送人回武当;海沙派、龙门镖局做人做事皆无可取,她便一杀几十口人眼都不眨。

但这还只是一般江湖儿女的豪气,让我们爱上素素的,是她对张翠山炽热的爱。身份不重要,地位不重要,门派不重要,别人的看法不重要,更厉害的是,生死也不重要,自己的价值观都不重要了。

最近婚姻法有了新解释,网上传地火热,我最喜欢的段子是,“什么婚姻法,什么房子车子,只要你愿意,老子命都是你的。”素素就是这样去爱的,甚至比这付出更多。

谢逊看不上张翠山婆婆妈妈、假仁假义,素素这样快意恩仇的奇女子,对此自然也是鄙视的。但只因张翠山,她居然老老实实愿意去做体制内的乖宝宝,小女子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随我夫君行善,绝不敢再杀一人。若违此誓,天人共弃。什么是最爱,古惑仔为了妹纸不要命去杀去砍不算最爱,古惑仔为了妹纸洗心革面考上港大才算最爱。

除了敢爱敢恨,她的聪慧明丽也让人喜欢得牙痒痒。她没有赵敏那种聪明到逆天的半仙智慧,更多的是对于人内心的通透。张翠山面色微变,她便知道他心中不忍,招呼手下救人;张翠山一诵读庄子,她就知道人家想起了师傅。

多好,生命中能碰上这么一个姑娘,你一咬嘴唇她就知道你兜里没钱,指着橱窗说:这件衣服丑死了,一点也不配我的风格;你一皱眉头她就知道你肚子饿了,喊着前胸贴后背啦冲进KFC又把一堆“好难吃”的东西剩给你。

只可惜,素素懂翠山,翠山却不懂素素。从头至尾,翠山从来没有去深入了解过素素的内心世界,所以他理解不了素素为什么不发银针射谢逊。正如现代社会,人们总想快一些再快一些,有了特快还要直达,有了直达还要动车,有了动车还要高铁,就理解不了素素为什么想走慢一些,路长一些。小腿抽筋不是因为缺乏锻炼,链条断了不是因为不爱惜车,走错方向也不是因为不认识路,只是因为你,想多走一会儿,在有你的路上。

可惜,再远的路也有到头的时候。素素拉着张翠山在冰火岛迷路了十年,终于也还是走到了目的地武当山。素素是那么了解翠山,翠山一举一动在她那里都是透明的。为什么面对那些正派人士的非难时,张翠山一言不发?为什么俞岱岩要他俩分开时,张翠山没有一口回绝?为什么一见张三丰时,张翠山要说自己媳妇来路不正?路遥知马力……不足,日久见人心……叵测。素素为爱情付出一切,但妾心如水、良人不来,一路上行行种种,早已让素素心头蒙上一层阴影。直到,俞岱岩抽筋发飙之后,心里清楚的张翠山终究没有为妻子分辨一句,而是目光中如要喷出火来,指着殷素素道:“你……你骗得我好苦!”。他考虑过没有,除了他,素素还能依靠谁,抛下十年未见的父兄只身来到婆家武当,老公再不护着自己,难道靠认识半月的二叔?认识一天的六叔?还是未曾谋面的公公?

或许,以素素的聪明,还有办法冷静大家的情绪,说清楚当时的情况。但又有什么意义呢?鲁迅说:人生最大的痛苦是,梦醒了,发现无路可走。素素抛弃一切做了十年的美梦,如今梦醒了,丈夫终究爱侠义胜过爱自己。

这让我想起高中课本里面的杜十娘,从良做人的理想寄托在李甲对她说出晴天霹雳的那一句“我得千金,恩卿亦得所而”的时候,跟素素的心情只怕是一样的。梦想的破灭让这两个女子彻底心死,如果付出一切也不能换来爱情,那就让爱情见鬼去吧。

于是杜十娘恢复成那个魅力十足、熠熠生辉的杜十娘,她冷静地对李甲说:“好啊好啊,你的计划真是好啊。”然后大笑,化妆,设宴,索金,拿出莫能定价几何的百宝箱,一件件地展示,一件件地投江,最后永诀于这个世界。

这与素素最后的绝唱何其相似?“妾椟内有宝,恨郎眼内无珠”。还解释什么,死吧,爱情都没了,尊严总还在吧。

素素的故事告诉我们:搞对象别看得太透,看得太透就要能看得开,再看不开的就找一个他爱你胜过你爱他的,否则就准备受气、痛苦、纠结。不过没啥了不起,不就是多爱了一点么,没啥了不起。

千万别把漂亮闺蜜介绍给外貌协会的男友。

他拥有领导才能,智勇双全,胆识过人,文武兼备,能够调兵遣将,指挥大局。……把保卫自己民族的重任挑在了肩上。他武艺高强,洞悉人性,具有大型谋略智能,而且眼界高远、胸襟广阔,不在乎世人的误解与评价,踽踽独行于真理道上,具大丈夫气概……统领导回疆人民以寡敌众,运筹帷幄,“黑水河之役”大败清兵……。

这是从百度百科中摘下来的对金庸某角的介绍,如果你木有看过金书或者我省略掉最后一句,想必大家都猜不出来这个人是谁。不单如此,势必还会认为这是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铁血真汉子,热血好男儿。

那么,bazinga,上面那段话摘录的条目是百科名片——霍青桐。

如果霍青桐穿越到现代,估计一集就可以演完,大体就是:她拿起老金的十四天书,看完以后恍然大悟,发现混得好的男人,基本都是讲义气、有担当、轻得失的买单王;而混得好的女人,基本都是甜嗲贱、天然萌的小迷糊。然后仰天长叹,“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失败了,敢情我一直用男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完了吐血数升而死,全剧终……

作为老金开山之作的《书剑恩仇录》中不知道该归类为女一还是女二的女角霍青桐,和她同样不知道该归类为女一还是女二的妹妹香香公主,与男主人公陈家洛上演了一出狗血三角恋。这个三角的外延,还有被误会的李沅芷和大反派乾隆,再外围还可以包括顾金标、张召重、余鱼同等男配、龙套、反派,真是三生万物的杰出代表。

霍青桐这个妹纸,nice得很。

从武功上来说,她有一套威力惊人的三分剑术,大概思想和陈家洛的百花错拳差不多,出招的时候讲究我变、我变、我变变变,在别人出一招的时间里要摆俩pose,再出一招,而且此剑法攻击距离长达6.25米,还有超远三分剑术和压哨三分剑术等多个变种,防不胜防。此外她还会一套加强版武功“海市蜃楼”,虚虚实实,似真实幻,似幻实真,不把你晃倒都不算过。

从相貌上说,青桐出场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彩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李沅芷却瞧得呆了。……那少女和她年事相仿,大约也是十八九岁,腰插匕首,长辫垂肩,一身鹅黄衫子,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革履青马,旖旎如画。老金第一个精心打造的女主,采用了他能知道的各种描写方法,实写、虚写、侧面写,总之突出一个字——漂亮!

从内涵上说,霍青桐的智商远超红花会头号智囊徐天宏,有一点儿黄蓉的机敏,有一点儿任盈盈的霸气,还有一点儿赵敏的领导力。能指挥千军万马打大兵团,也能指挥小分队特种作战,还能以一对多,搞阴谋诡计,堪称金书中耍诈能力最全面的女诸葛。怪不得起名叫青桐,一举超越了女硕士、女博士和女院士,成为圣斗士这样一种第三性别的巅峰存在。

然而,一个如此耐寺的妹纸,在先认识陈家洛的情况下,居然在自己妹妹面前毫无还手之力地败下阵来。陈家洛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投入了香香公主的怀抱,坐看女超人霍青桐拯救世界,然后安享胜利果实。

于是乎,大量女金迷感叹,香香有什么好,不就是卖了个萌吗,男人是猪!青桐悲催的命运就是因为她太优秀了。青桐太太聪敏、太太能干、太太口服液……因此陈家洛不喜欢。接下来要么成为一个悲壮的殉道者,姐自己好好过,让男人们SB去吧;要么成为用自以为是的功利主义手法变成或者装成智力障碍人士以便得到男人认同,比如《非诚勿扰》中以某个舞蹈教师为代表的脑残系女嘉宾。

这个,我是完全不能理解滴。聪敏、能干、优秀都是好事,别人只会因为这个喜欢你,肿么会因为这个讨厌你呢?按照地球人的思维,要是有个妹纸智商250,啥都好,天天哭着喊着倒追我,我难道会因为她强过我而拒绝?只有说人家妹纸智商250,啥都好,我天天哭着喊着追不上才正常啊。可是有人就要各种举例了,霍青桐啊,灵素啊,直至现实生活中她留洋的姨、老总的姑、拿遍奖学金的同学,如何如何优秀,导致没人要,结果高处不胜寒。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故事,说有群苦逼实验男写毕业论文,抓了一只蜘蛛,然后发出一声巨响,蜘蛛飞快逃走了。接下来对照组的实验是,他们把同一只蜘蛛的脚全部切断,发出完全相同的一声巨响,蜘蛛纹丝不动。结论——蜘蛛的听力器官长在脚上。我只能说,你可以不花什么业余时间提高自己的逻辑归纳能力,但是好歹自然辩证法这门课别全部睡过去啊。

其实陈家洛喜欢上香香,仅仅就道德上来讲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他之前和霍青桐相遇,虽然内心汹涌澎湃、惊涛骇浪,但是从行为上看,还是完全控制在普通朋友的范围之内的。先是霍青桐一个大美女武术表演,看得陈家洛脸红脖子粗,接着是陈家洛英雄救美,看得霍青桐小鹿乱撞。随着陈家洛连偷带骗搞到回族圣经还给霍青桐,算是讨好到位。可是看到女扮男装的李沅芷和霍青桐神态亲密,暗恋中的陈家洛智商归零,妒火中烧,又不带霍青桐玩了。但是这都是暗战,在外人看来,事实只是陈家洛带领红花会群豪在营救文泰来的行动中巧遇回族自由战士,并帮助他们夺回圣物《可兰经》。你看,只是他俩心里清楚而已,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陈家洛和霍青桐有什么超友谊的关系发生。

牛人和怂人、真正的感情和虚假的感情是有区别的。先秦有个叫季札的大牛,出使路上碰见一个哥们,喜欢他的剑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也没说出口,也是内心汹涌澎湃、惊涛骇浪,大家心里清楚而已。季札任务完成回来的时候,这哥们已然挂在很高的树上了。季札仍然把宝剑挂在他哥们墓前,大家很不理解。他说:“吾心许之矣。今死而不进,是欺心也。爱剑伤心,廉者不为也。”翻译到恋爱中,就是说我爱上了一个妞,但是时事所迫暂时分别了,当我回来找她的时候她却已经去世。埋个婚戒到墓前,写上XX爱妻XX之墓,说虽然她去世了,虽然我也从来没有说过要娶她,但是我心里答应她了。

当然,婚戒也好,宝剑也好,都是做给世人看的。真正的爱情是不需要任何形式、任何语言来证明的。我知道我喜欢你,并且知道你喜欢我,哪怕不曾说出口,但我们已然相爱,不再孤单。抄袭一句入党思想汇报上的话,这叫未入党的门、先做党的人。

陈家洛显然还没有达到这个思想境界。他老人家假装去回疆报信,主要是去找青桐MM。结果路上遇见了她妹妹香香公主,看见了这个超级治愈系萌女,立刻把霍青桐抛到爪哇国,开始猛追香香。香香的确是无武功、无智商、无能力的三无少女,但经不住人家卖萌啊。金老先生已经把所有辞藻和描写手段都在翠羽黄衫身上用完了,到香香这里,只好照着妖怪写了。陈家洛看见她以为是撞到仙女了,这算是定力好的。第一次香香碰见五个清兵,那清兵一惊,待看清楚时,见那少女光艳不可逼视,不由得退了一步。……四名清兵抛下兵刃,扑了上来。说也奇怪,这些兵士平素最喜凌辱妇女,但见了那少女的容光,竟然不敢亵渎。第二次碰见数万清兵,清军官兵数万对眼光凝望着那少女出神,每个人的心忽然都剧烈跳动起来,不论军官兵士,都沉醉在这绝世丽容的光照之下。两军数万人马剑拔弩张,本来血战一触即发,突然之间,便似中邪昏迷一般,人人都呆住了。只听得当啷一声,一名清兵手中长矛掉在地下,接着,无数长矛都掉下地来,弓箭手的弓矢也收了回来。这是多么犀利的团控大绝啊,就往那一站,顶得上哈利波特念一百年除你武器的效果。显然,金老想说的是,霍青桐很漂亮,但是香香公主更加漂亮。

陈家洛是因为霍青桐不如香香漂亮而喜欢上香香的,而不是因为霍青桐比香香聪明而喜欢上香香,这才是地球人的逻辑。虽然我认为,仅仅因为长得漂亮就喜欢一个人是很傻的一件事情,但我们必须要承认的是,确实有人就喜欢漂亮的。喜好不同罢了,正如不能说吃白菜的就高雅,吃青菜的就恶俗一般,也不能说我喜欢内在美,就深刻,就文艺,陈家洛喜欢外在美,就肤浅,就二逼,不公平嘛。

陈家洛是个二逼。

当然不是因为他心里喜欢霍青桐却移情香香,也不是因为他仅仅因为香香漂亮就喜欢香香,而是因为,他明明已经喜欢上香香了,居然为了所谓的反清大业,就去劝香香从了乾隆。陈家洛道:“是的,过了今天,咱们不能再相见了。”……陈家洛温柔款款地搂着她,轻声道:“喀丝丽,只要我能陪着你,就是没饭吃,没衣穿,天天受人打骂侮辱,我也是甘心情愿。可是你记得玛米儿吗?那个好玛米儿,为了使她族人不受暴君欺侮压迫,宁愿离开她心爱的阿里,宁愿去受那暴君欺侮……”香香公主的身子软软地垂了下来,伏在他腿上,低声道:“你要我跟从皇帝?要我去刺死他么?”陈家洛道:“不是的,他是我的亲哥哥。”于是将自己和乾隆的关系、红花会的图谋、六和塔上的盟誓以及今日乾隆之所求,都原原本本地说了。

这就够不要脸了,后面还更加过分的。但见她将全身衣服一件件地脱去,在水声淙淙的山峡中,金黄色的阳光照耀着一个绝世无伦的美丽身体。陈家洛只觉得一阵晕眩,不敢正视,但随即见到她天真无邪的容颜,忽然觉得她只不过是一个三四岁的光身婴儿,是这么美丽,可是又这么纯洁,忽想:“造出这样美丽的身体来,上天真是有一位全知全能的大神吧?”心中突然弥漫着崇敬感谢的情绪。看一个喜欢自己、自己却要用来向主子献媚的女生洗澡,居然还能如此理直气壮地想纯洁美丽,想成婴儿,还想到主……真是堪称史上最不要脸的猥琐男。

我不得不说,陈家洛,你真心是个二逼。

先不说是不是男人、家国与私情孰轻孰重的问题,单就功利主义的角度而言,这样做有用么?哥三年级开始看金庸的时候才十岁左右,看到这段就跟人说,你信不信,陈家洛铁定被玩了。我之前看到毛主席他老人家说了一句话,“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瞬间犹如醍醐灌顶,饱经摧残的童年挨削血泪史串联起来无不印证了这句话是多么的正确和伟大。一句顶一万句,对他老人家的崇拜之情自此一发不可收拾,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

重点在于,一个十岁小孩都有这种革命觉悟,知道退让不如制衡,你陈家洛就这个水平也好意思去领导反清革命运动?有个非常无聊的问题:大富翁看上了你对象,给你喊五十万、五百万、五千万……直到让你放弃你对象,你干不干?任何超过十岁智商的人都应该斩钉截铁地说不,因为同意的话恰恰证明了你的爱不纯,人家一分钱不用给你对象先把你甩了。然后陈家洛跑去说了,我愿意……

好,除了二逼之外,我们假定献出香香真的能换来汉家江山,我们就献出么?讲个我没有核实过的段子,说米国独立战争时候,建个军事据点需要拆一些房子。其中有个屋主不愿搬迁,甘宁就跑去报告华盛顿,希望能强制执行。华盛顿不同意,甘宁急了,说:“不拆他的房子就无法固守这个区域,我们可能会输掉这场战争的。”华盛顿说:“可是,如果我们可以不经同意就肆意拆除的话,那我们为什么要打这场战争呢。”陈家洛,一个连老婆都能出卖的人就还指望他忠于祖国?

在陈家洛、霍青桐、香香公主这个三角恋的关系中,总有童鞋问我,如果陈家洛没有碰见香香,会娶霍青桐吗;如果李沅芷没有女扮男装被陈家洛误会,会喜欢香香吗;如果霍青桐直接一点告诉陈家洛,陈家洛会喜欢霍青桐吗?

我很纳闷,被陈家洛这样的二逼喜欢有什么好的,简直就是侮辱霍青桐啊,但是依然要在此表达一下我对以上一串问题的想法。

好的理论是不需要加一大堆前提的。神学也好,其他理论也好,要解释世界都需要分析一大堆情况,说一大堆绕来绕去的道理,而牛顿什么前提都不要,只用F=ma就解释完了。好的爱情也是如此。如果你的爱情需要那么多如果才能实现,那么它就不能实现。比如,如果我被蜘蛛咬了,成了蜘蛛侠,如果章鱼博士去清华绑架了奶茶妹,如果我又正好救了她,那么她会爱上我吗?这种问题有意义么?没有。所以陈家洛不会喜欢霍青桐。

由于陈家洛的二逼和香香的卖萌,这三个人其实很没意思。如果他们身上能给我们什么爱情启示的话,既不是说女生不能太强,也不是说找对象不能光看外表,更不是说找一个春哥式的女伴来刺激暗恋对象有多愚蠢。我想,透过陈家洛,能给我们两方面的信心:

一是高帅富没啥了不起,长得帅、有钱、武功高这样的二逼一样无法拥有爱情;

二是爱情没啥了不起,我们最平淡、最别扭的爱情,也比陈家洛送妹纸给哥哥要好一万倍。

相信爱情,珍惜爱情,善待爱情,享受爱情。

喝咖啡的终究不爱吃大蒜的

谜一样的男子,一般都有一个谜一般的名字,必须是复姓,比如姓耶律叫符假面;比如姓完颜叫洪烈。

如同三流武侠小说里面必有一个掌握催眠药物技术的神秘组织和三流新闻里面必有一个无所不在又无迹可寻的有关部门一样,金大侠在他奠定武林盟主地位一书的《射雕》之中,也埋下了完颜洪烈这位双子哥向孜孜不倦的三流小说家与记者们致敬!

这位完颜大哥的神奇之处在于,满世界乱跑跟男猪脚作对,每一个小段、每一个环节里面都栩栩如生的面目综合起来看,却一下披上了致命ID的面纱。

完颜哥刚露真身,一身王霸之气油然而生。被韩宝驹骑马冲撞,毫无不满也就算了,立刻完成从爱马到爱才的转变,这矮子骑术如此精绝,我大金国善乘之人虽多,却未有及得上他的,真是人不可以貌相。如聘得此人回京教练骑兵,我手下的骑士定可纵横天下。这比之购得一匹骏马又好过万倍了。这是齐桓、晋文的气场啊,要搁《史记》里面,有这样一段领袖描写铺垫以后,下一段就可以直接一句话收工了:三年春,败宋于襄阳,又败之于临安,三败之于崖山,宋亡。然而这个顶着明君光环的完颜先生刚刚还干了这么一件事,立刻王霸之气就变成了王八之气。他从怀里取出一封信来,往桌上一掷,抬头瞧着屋顶,说道:“你拿去给盖运聪瞧瞧,看他来是不来?”,这活脱脱一个二代败家子形象。完颜大哥,金国再牛,建立内奸体系也不容易啊,你不能因为外交部晒预算出国经费紧张就暴露这么高级别的内奸来扩充小金库吧。你肿么不叫曹无伤给你送钱来呢?

前后如此剧烈的变化还有很多,在蒙古、花剌子模等地,完颜洪烈同志搞得翻云覆雨,完全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做事情谋定而后动,差一点就搅得蒙古、南宋洗洗睡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敢亲自带着十几个小兵就去追长春子丘处机!要知道,83年时的周星驰还不会特异功能、金箍棒法、唐家霸王枪和睡梦罗汉拳,这完全就是送羊入虎口。如果没有包惜弱抽疯式的营救,完颜洪烈早就挂了。如果说,这个时候年轻的完颜洪烈还有很多借口去追丘处机,那么在偷盗武穆遗书的问题上,他就彻彻底底让我思密达了。能想象,一个成熟政治家,把解决内外问题的希望寄托在几十年前一个颇为成功的敌国将领遗书上吗?甚至他还亲自招募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大量金钱,冒着巨大政治外交风险潜入敌国首都的皇宫行窃!没有文化的江湖人士被什么宝刀屠龙之类的低级炒作忽悠也就算了,完颜洪烈好歹是个知识分子,怎么会寄希望天上掉馅饼式的一飞冲天呢?当年北大理学院门口那么多人举着个小黑板,上面写着“我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过程如下……”可有人指着这玩意儿抄下来去拿菲尔兹的?富国强兵,历来就没有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看着沙通天、侯通海这样的活宝在王府高谈阔论,我不由得想到,鸡鸣狗盗之出其门,安能得士也?

有了这么多时而天真烂漫,时而深不可测的冲突表现,完颜洪烈在感情问题上一如既往地发挥难以理解的矛盾手段倒也显得顺理成章。一方面,他喜欢包惜弱,不惜用最恶心、最卑劣的手段杀人老公,自己在人走投无路之际施以援手,达到占有包惜弱的目的;另一方面,他又对包惜弱彬彬有礼,十八年如一日地宠爱甚至纵容,不但不娶侧室,甚至都不要求要亲生儿子,把杨康视若己出,伟大得又如同一个傻乎乎的质数,心里除了自己就全部都是你。

情圣乎?色魔乎?谈及完颜洪烈,黑吹两派自然吵得不可开交,这很正常,因为完颜洪烈本来在书里就分裂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在我看来,完颜洪烈是……,只能辩证地看鸟。(一般来说,这句话后面接的都是废话。大段大段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字,都行随便你定。)

首先,完颜洪烈的做法对不对?显然不对!仅价值判断来说,完颜洪烈是个混蛋。这个派人杀对象亲人,自己再跳出来趁人之危的下作手段并非完颜洪烈独创,《连城诀》里的万圭,《碧血剑》里的闵子叶都出过这招。结果这招把跑去打劫的劫匪都恶心到了,吐了个一塌糊涂以后出来唱,我送你投胎~你贱得太坏~死了也活该。不要用爱情为他辩解,想想,万一你是李萍、杨铁心、郭啸天的话怎么办?越是普罗大众,越应该放弃幻想,抵制这种“乃伊做特”。何况,即便不从道德考虑,仅仅在爱情中,对他耍心机使手段也是令人无法接受的。真爱,连计算都承受不了,何况算计?

其次,完颜洪烈爱不爱包惜弱。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了。两人初见,那人睁开眼来,蓦见一张芙蓉秀脸,双颊晕红,星眼如波,眼光中又是怜惜,又是羞涩,当前光景,宛在梦中,不禁看得呆了。此时候完颜洪烈应该是被电了,随后救人时各种考虑周全、救回王府万般宠爱,这样按理说是爱了没有问题。然而完颜洪烈本着多重人格、自我分裂、左右互搏、没事找抽的精神,再次让我迷茫了。一个正常男人,费尽心机控了人妻,再消耗巨大政治资源为其冠以王妃头衔,视另一个男人的小孩为己出也就算了,还拒绝一切侧室,自愿终生不育,断子绝孙,同时搞了一个1比1的牛家村之窗主题公园心甘情愿分居戴绿帽……用张指导的话说,这不合理啊!

事出非常,必有妖孽。按照众多推理帝的思路,分居、不生小孩、无侧室、宠杨康……再加上完颜洪烈没有养狗,他们一定会把这些线索指向一个结论,他是gay。所以他娶来包惜弱是掩人耳目,因为不能生,所以对杨康如此疼爱也就顺理成章。这个推理的漏洞就在于,如果真有问题,那也应该是娶个门当户对的金人才是,没有必要学查尔斯王子娶个二婚异教徒卡米拉这么出格地来掩盖吧。因此,我们还是从日漫思路里摆脱出来,默认完颜洪烈是个功能完好的异性恋这个前提吧,那么他和包惜弱怪诞的夫妻模式,就要从包惜弱身上找原因了。

包惜弱爱完颜洪烈吗?这是个问题。包惜弱和完颜洪烈一起,甭管有多怪吧,反正是一起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啊,一个本本用上四五年都有感情了,何况是人呢?可是包惜弱童鞋一碰见杨铁心,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跟人溜出了王府,内心完全没有一丝犹豫、挣扎。最后一刻,前夫和现任同时出现在她身边,她的选择也是一面倒地坚定:要我再回王府,万万不能!……我丈夫并没有死,天涯海角我也随了他去。杨铁心死后,包惜弱也不伤心,惨然一笑,双手拔出枪来,将枪柄拄在地上,……涌身往枪尖撞去。整个过程,她没有和完颜洪烈说过一句话。如此这般,自然是显得和杨铁心夫妻情深,完颜洪烈只是事急从权的迫不得已。看起来,似乎她没有爱过完颜,至少是爱得不多。然而,怪就怪在,她死得如此决然,便如换了一个人,包惜弱、包惜弱,外柔内柔的包惜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刚烈了?

事出非常,必有妖孽。(好吧,在这段神一样转折的爱情中,我有限的词汇量逼我不得不重复使用这八个字。)看杨铁心和包惜弱,一个是不入流的武夫,一个是落第秀才的女儿,这不活脱脱就是苗人凤加南兰的特惠体验版么?同样的,这样一对组合很难想象会有什么共同语言或者深入骨髓的爱情。看杨铁心出场的时候,郭啸天请他吃饭,他就表达了对妻子的不理解。我家里那个养了这许多鸡鸭,只是白费粮食,不舍得杀他一只两只,老是来吃你的……我说让我来杀,她就要哭哭啼啼的,也真好笑。

这告诉我们:一、包惜弱所作所为,得不到杨铁心的认同,甚至屡屡受到嘲弄,两人从生活习惯到价值观都是格格不入的;二、如果你让你男人总是没钱请客而只能蹭饭,老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顺便一提的是,原来革囊中滚出来的,竟是一个血肉模糊的人头。包惜弱惊叫:“哎唷!”逃进了内堂。这个情节与南兰跑出客栈也是遥相呼应,按照苗南模式推断,杨铁心和包惜弱,生活得不会太幸福。不过如果不出意外,两个人或许会就这样在小村子里凑合着天长地久、一生一世。

但哪有不出意外的小说,完颜洪烈就是那个意外。在包惜弱的视角里,丈夫惨死,自己多亏这位帅哥相救才得以生还,并且人家还答应帮自己报仇,此时心生好感也不奇怪。更加厉害的是,这个帅哥和一穷二白、不解风情、只会舞枪弄棒以及上网灌水骂临安政府的愤青粗犷老公不同。完颜帅哥能弄考究的四菜一汤做早饭,讲话彬彬有礼,照顾自己体贴入微,她出生于小康之家,自归杨门,以务农为生,平日吃早饭只是几根咸菜,半个咸蛋,除了过年过节、喜庆宴会之外,哪里吃过这样考究的饮食?……只见是一套全身缟素的衣裙,白鞋白袜固然一应俱全,连内衣、小袄以及罗帕、汗巾等等也都齐备,心道:“难为他一个少年男子,怎地想得如此周到?”更重要的是,小资情调的包惜弱在生命中第一次遇见了有共同语言的人,她一生之中,实是从未遇到过如此吐属俊雅、才识博洽的男子,但觉他一言一语无不含意隽妙,心中暗暗称奇。

仅就这三个片段,物质生活、精神共鸣都有了,并且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因此,我可以断言,在包惜弱心中,完颜洪烈是一个比杨铁心更加适合做丈夫的人选。包惜弱听他夸奖自己容貌,内心窃喜,……她容貌秀丽,但丈夫杨铁心从来没这般当面赞过。所以,即便知道了完颜洪烈是金人,即便对前夫还有种种怀念,包惜弱依然做了大金赵王府王妃,不只是为优越的生活,更是因为她这样的阳春白雪需要伯牙子期,杨铁心需要的只是阳春面。

那么既然喜欢完颜洪烈,又为什么天天住在牛家村主题公园给完颜洪烈找不痛快,为什么最后死得那么毅然决然呢?

原因就俩字:内疚。包惜弱,一直生活在昨天。

长期接受封建伦理教育的包惜弱童鞋,对于自己不能在丈夫死后守节是耿耿于怀,并且内心不安的。她自小接受的教育告诉她,她应该在丈夫死后独身终老,她应该搭个小棚把小杨康养大成人,她应该自杀殉情才对。可是,她又喜欢上了完颜洪烈,不可自拔。

没有人能抗拒爱神的召唤,包惜弱当然也不例外,可是软弱如她,也摆脱不了内疚。于是她选择了做一只鸵鸟,住在原来的小木屋里,日日抚摸前夫的铁枪以示自己没有忘却的纪念。她不是做给谁看,却是演给自己看的。有型的牢笼锁不住安迪对自由的向往,我们可以用一把小锤子去书写奇迹;然而无形的牢笼却有如天罗地网让人窒息,这个笼子可以叫仇恨,可以叫贪婪,也可以叫内疚。我们高喊着自由画地为牢,囚禁自己无处可逃。

杨铁心对包惜弱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各位住手,我夫妻毕命于此便了。真好笑,你要死便死了,有什么权利代表包惜弱发表自杀宣言。如同我刚得知这个还没写完的系列可以变成铅字的时候,很严肃地问教研室身后诸公:“如果你们不认识我的话,会不会买这本书咧?”大家呆呆地看了我几秒,然后异口同声地说:“谁告诉你我们现在要买了?”杨铁心不是第一次如此不拿包惜弱当回事了,十八年前风雪惊变,为求兄弟之义把老婆扔给官兵的,还是你杨铁心。杨铁心咬牙道:“大哥已死,我无论如何要救大嫂出来,保全郭家的骨血。……包惜弱紧紧搂住丈夫脖子,死不放手,哭道:“咱们永远不能分离,你说过的,咱们就是要死,也死在一块!是吗?你说过的。”杨铁心……硬起心肠拉脱她双手,挺矛往前急追。

“你说过的”,这种论据当然软弱无力,毫无说服力,你有一百万个理由可以轻松驳倒,踢到一边,因为乞求,乞求本来就是软弱无力、任人宰割的。可纵使如同尘土般卑微,也只会在你面前哭泣一次,你当然可以肆无忌惮地伤害,只是我心里的勇敢小人再坚强,也有被捅死的一天。如果说,包惜弱之前对杨铁心还有爱情的话,也埋葬在十八年前的那个冬天。包惜弱想死吗?大约是不想,但她觉得自己应该陪老公死,便去死了。

应该找个本地的吧,异地恋应该没前途;她应该比我瘦、比我白吧,这样小孩好一点;现在应该不考虑,等有了XX再说……多少人就败给了这个应该。直到有一天,觉得应该有个家了,发现那个应该对的人早已穿上婚纱嫣然一笑。有时候真想去他妈的高矮胖瘦,去他妈的同城异地,去他妈的户口居住证,去他妈的家庭背景,拉着喜欢的姑娘,走很远的路,看陌生的人,吃好吃的菜,做疯狂的事。

很多人喜欢用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形容包惜弱,在我看来,包惜弱此生最大的遗憾当是知君用心如日月,恨不相逢未嫁时。

完颜洪烈费尽心机,眼看着爱情有了,包惜弱对自己已然倾心。两个人在一起了,什么条件都具备了,正是享受爱情的时候了,啪,包惜弱掉坑里出不来了。得而复失比一无所有更加可怕,享受过一次纯粹爱情的完颜,自然无法忍受带杂质的爱情,更加无法忍受的是,自己没有输给杨铁心,却输给了包惜弱的心魔。于是乎,啪,他也掉坑里。

完颜洪烈对包惜弱的爱恋,憋到最后成了自恋,包惜弱成了一个符号,而内涵,是他自己膜拜的神。在包惜弱的问题上,完颜洪烈种种超乎常人的忍耐,不过是在拜神。包惜弱把自己囚禁在内疚的牢笼里十八年,而锁住完颜的,叫占有。

完颜洪烈千方百计而娶得了包惜弱,但她心中始终未忘故夫,十余年来自己对她用情良苦,到头来还是落得如此下场,眼见她虽死,脸上兀自有心满意足、喜不自胜之情,与她成婚一十八年,几时又曾见她对自己露过这等神色?自己贵为皇子,在她心中,可一直远远及不上一个村野匹夫,不禁心中伤痛欲绝,掉头而去。包惜弱最终用死亡越狱,而完颜,依然在自己画的框里出不来。

冷暖哪可休/回头多少个秋/寻遍了却偏失去/未盼却在手

我得到没有/没法解释得失错漏

刚刚听到望到便更改/不知哪里追究

一生何求/常判决放弃与拥有

耗尽我这一生/触不到已跑开

一生何求/迷惘里永远看不透

没料到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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