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662400000045

第45章 附录(4)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二、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

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根据《抢劫解释》第二条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主要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三、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四、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

《抢劫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六、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存折、机动车辆的数额计算,参照执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七、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

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八、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九、关于抢劫罪与相似犯罪的界限

1.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定性

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钱、费用的钱财的行为定性

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

3.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4.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特征。这种强拿硬要的行为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还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后者行为人一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前者行为人客观上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而后者行为人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5.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罚。

十、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据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十一、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二〇〇五年六月八日

同类推荐
  • 农村保险知识问答

    农村保险知识问答

    本书介绍了我国保险法方面的相关知识,尤其涉及了广大农民所关心的农民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四章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所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热门推荐
  • 鬼城阴阳门

    鬼城阴阳门

    那一座又一座建在鬼城上的门,闪烁着妖异的光芒,林立在阴间与阳间的缝隙,当你不知不觉的走入这个陌生的地方,四周无人,要记得千万不要大声喧哗,吵扰了不该吵醒的东西。那如蚀骨一般难缠的梁家大院,那迫害生灵的三重阴阳门,那些曾被残害流落世间的冤魂,到这里来,给你公平,请你打开,这座门......
  • 废材逆天三小姐:邪王魔妃

    废材逆天三小姐:邪王魔妃

    她,二十一世纪最强大的佣兵界女王,佣兵界中的王者,无人敢抗衡,但却有一个藏在心里捧着的姐姐,因为这是她唯一的亲人,可她的姐姐为了当上佣兵界的王者,不惜将她出卖。一朝穿越,成了君家最没用的嫡女,被渣男虐,被渣女欺,看穿越时空的她如何逆转乾坤,一一讨还回来,天生不能修炼的废材,让她瞎了世人的眼,圣女光辉企是你们能比拟的……他,天下无双的强者,却对她唯命是从,藏入心间,可谓顺妻者兴,逆妻者亡……
  • 带着末世当领主

    带着末世当领主

    问:这个世界什么最珍贵?答:食物啊!整个星球被丧尸占据,农作物动物都已经成为过去人类只能依靠以前储存的食物过活,科技?古武术?在无边无际的丧尸和无影无踪的病毒面前都是那样的无力!只有吃饱了才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问:那这个世界什么最珍贵?答:实力啊!强者的大陆只要你有实力就可以拥有一切!谁不服打到他服,谁不听话打到他听话!谁不愿意嫁给你,打到她...呃!打到那些想要娶她的人劝她嫁给你!只要你拳头够硬,你就拥有一切!雷傲:我这里有两个黑面包,麻烦谁有古武术秘籍,战斗机器人,能量光束枪,我们来交换!我要征服大陆....上所有漂亮的女人!!
  • 血脉天下

    血脉天下

    地球绝顶高手因情转世,闯入一个神奇的血脉世界。这个世界有着纵横天下的血脉武士,有着成千上万种神奇的血脉传承。血脉图纹给你无穷的力量,返祖令牌让你体会巅峰的感觉。看主角异界称雄,究极血脉,无敌铁拳,神秘法则,惊天神术,这里就是血脉的世界。
  • 守望先锋的奇幻旅程

    守望先锋的奇幻旅程

    我在哪,这不是D.VA吗?居然是我的妈妈。我的爸爸居然是源氏
  • 第一皇后

    第一皇后

    全地球男人死绝了,她也不会选他!但她被一阵风刮到另外一个世界。全沙漠圣国女人他都不能要,她是他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她是来自异世界的异星。她说:“他是我的最爱,他是我最重要的一部分,这辈子可能再也遇不到比他更爱我的人,但我不会为他徇情,因为爱情不是我的全部。”他说:“她是我的全部,如果她死了,我不会独活,但如果我死了,我也不会把她让给任何人。”命运让他们相遇,她成了他的第一皇后。
  • 嗯,蜜桃味的

    嗯,蜜桃味的

    莫封岚对梨初筱的唇钟爱有加甜蜜的封筱夫妇等你哦~~
  • 血灵石记

    血灵石记

    跟随主人公一起进行冒险的故事,揭秘上古诸神的秘密。
  • 我的星粉妻

    我的星粉妻

    简小彤,小女生一枚,情窦初开,喜欢上初中同学易天,是她埋在心底的秘密。多年后,再相见,他已成世界著名歌星,而她却只能在人海中默默注视,一次偶然将两人紧紧联系在一起,漫漫追星路从此画上圆满的句号。场景一:’‘XXX的(稳稳的幸福),送给我此生最爱的你。‘’易天淡淡笑着,此话一出,台下粉丝的心顿时碎了一地。依旧是那迷人的富有磁性的嗓音,大屏幕上,出现许多照片,是同一个女孩,笑的很甜。不是简小彤又是谁呢,简小彤瞪大双眼,愣在原地。‘’她的票是我订的13区14排520座,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现在一定在发愣,所以麻烦工作人员把她带上来。''易天笑着,邪魅的桃花眼中,满是幸福。
  • EXO之十年之痒

    EXO之十年之痒

    关于exo的文章不是王道文,也不是玛丽苏,可能属于虐文反正看了才知道,你看不看由你决定,看的给评论,不看的。。。。喜欢的加群460284069.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