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发动大规模的军事侵略,中国的大片土地顿时沦陷于日寇的铁蹄之下。亡国灭族的严峻现实摆在了中国人民面前。日本侵略者于同年8月13日进攻上海,扬言3个月内消灭中国。中国军民奋起抗击,与日本侵略者血战到底,但终因敌我双方军事力量悬殊,11月11日上海沦陷。日本侵略者长驱直入,12月13日,首都南京失守,日本鬼子进行了震惊中外、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30万无辜生灵死于日本鬼子的钢刀之下。日本侵略者噬血成性,占领我国大片土地,使我国人民面临着灭绝之灾。在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领导八路军和新四军联合国民党抗日军队率领全国人民同仇敌忾,粉碎了日本侵略者亡我中华的狼子野心,一步步地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去。日本侵略者在进行军事侵略的同时,变本加厉地进行经济掠夺。在其占领区,一切经济命脉都牢牢掌握在日本人手里,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服务。
第一节 日本军用票
1937年7月,日本发动大规模的侵华战争,致使军费激增,日本国内银行不得不滥发纸币以救困境,导致日元贬值。为把侵华军费全部加到中国人民头上,日本政府在1937年10月22日内阁会议上决定发行“军票”代替日元支付,接着在中国大肆发行日本军票,以弥补财政亏空。这是日本军国主义惯用的伎俩,早在日俄战争时,日本就在中国的东北地区发行过大量军用票,把战争费用转嫁给中国人民。同年11月3日,在杭州湾登陆的柳川兵团首先携带大量军用票在占领区强迫中国人民使用。军用票有1元、3元、10元、10钱、30钱3种面值,后又增加了3钱、1钱、半钱3种。日本侵略者用刺刀强迫规定军票与法币等价行使,商人进行商品贸易,必须用军票支付,否则财产没收,穷凶极恶地掠夺中国人民财富。
1938年11月1日,日本侵略者制定了《华中华南使用军用手票办法》,在其占领区规定一律使用军票禁止使用日本银行发行的纸币。日本政府还利用输入物资、日用必需品进行专卖等来推行日本军用票,维持其币值。1938年11月9日,在广州的日军硬性规定军票每100元等于日本银行纸币30元,或港币100元,或上海各行发行的法币200元,或广州各行发行的纸币300元。
据1941年底华中地区不完全统计,日本在该地区发行军票数量达6亿至12亿元,如果加上华南地区的发行额总数达到48亿元之多。而此时国民党政府的法币发行总额为131亿元,日本军用票占法币总发行额的三分之一,日本侵略者大肆掠夺中国人民财富,造成了中国经济的巨大损失。
日本军票品种繁多,有甲号军用票。此票是1937年11月由柳川兵团登入杭州湾时带入,发行额相当日币300万元。面值有10钱、30钱、1元、3元、10元3种。
乙号军用票。是利用日本银行发行的旧兑换券,加盖“军用手票”四字而成,发行额为2000多万日元。面值有10钱、30钱、1元、3元、10元、100元6种。
丙号军用票。该票用新图版印制而成,于昭和十三年(1938)发行,面值有1元、3元、10元、100元4种。
丁号军用票。该票弃用丙号设计图版,另行设计。于昭和十四年(1939)发行,面值有1钱、3钱、10钱、30钱、1元、3元、10元7种。
戊号军用票。昭和十四年(1939)九月,日军又发行戊号军用票,该号票与丁号票稍有差别,基本相同,同在华中地区使用。
该票面值有:1钱、3钱、10钱、30钱、1元、3元、10元、100元8种。
除以上3种军用票外,日军还发行过号外军用票。昭和十三年(1938),发行无“军用”字样的富士山票;昭和十八年(1943),发行日落鸟归票,此票亦无“军票”字样。
1943年4月1日,日本政府宣布停止日本军用票在华中、华南地区流通,代之伪“中储券”,其兑换率为军用票18元兑换伪中储券100元。日军对伪中储券虽然可以随取随兑,但要办一定的手续,必须要到伪中储银行去取,这样造成了作战部队的不方便,于是出现了一种“军用证券”。该券于1944年由“大日本南支派遣军司令官”发行的,流通面额为1000元,可以换取同额的伪中储券。事实上,“军用证券”就是华南地区日军发行的伪中储券,在广大华南地区流通。由于该券的面额大,只能用它来购买大宗物资装备,商人在收到此券后,只能到当地伪中储银行分支机构换取伪币,而伪币流通量很少,是否能够兑现商人也没有把握,只能自认倒霉。
第二节 伪满洲中央银行
1932年7月,在日本关东军的撮合下,合并了原东三省官银钱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黑龙江官银钱号等成立了伪满洲中央银行。总行设在长春,在奉天、吉林、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设立分行。该行准备金为3000万元,分为30万股,伪满政府承担一半资金。
伪满洲中央银行是伪满洲国傀儡政府的“国家”银行,与生俱来有其鲜明的殖民地银行性质,它自始至终为日本关东军所控制支配,为他们提供经费、筹措军需物资,为日本侵略军服务。
伪满洲中央银行方针政策的制定,直接取决于日本大藏省,事实上是日本银行在华特种分支机构,银行操作完全按照日本银行模式。伪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其币值完全为日元所左右,是日元的附庸,银行组织及人事安排也完全受日本政府控制,正副总裁的任命,由日本大藏省建议,关东军提名,伪满洲国政府只是履行任命手续。伪满洲中央银行既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经济组织,又是伪满洲国傀儡政府的金融机构。它积极参与伪政权的反动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制定,完全为日本侵华服务。
伪满洲中央银行成立后,迅速垄断东北金融市场,独揽货币发行,支持日本侵略者的掠夺和抢劫行径。并通过殖民地金融体制,强行囤积资金,垄断金银外汇,为日本垄断财团输出资本,建立殖民地经济。该行代理日本国库业务,承办该国特殊财金业务,办理预算出纳和日本关东军军费支出。
1932年6月11日,伪满洲国公布《货币法》规定:
“第一条:货币之制造及发行权属于政府,令满洲中央银行代行之。
第二条:以纯银二三点九一公分为价格单位,称为元。
第三条:货币之计算为十进法,一元之十分之一为角,百分之一为分,千分之一为厘。
第四条:货币之种类有如下九种。
纸币:百元、十元、五元、一元、五角;白铜货币:一角、五分;青铜货币:一分、五厘。”该行发行纸币因日期不同,在样式、版式上各不相同,分为改造版、甲版、乙版、丙版4种版别。
1932年9月10日至1933年6月1日,该行先后发行了3角、1元、3元、10元、100元3种钞券,这是该行最早印制的甲号券。由于甲号券印制比较粗糙,其纸质、图案、颜色等也较粗劣。
后在原版基础上进行改造,纸币在制作上稍有好转。
1941年后,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扩大,日本政府感到在日本印制钞票再运到中国非常不便,于是取回原版,在伪满印刷局印制。该局先印制了3角、1元、10元3种新券,随后又印制了100元券1种。由于发行额巨大该行在制作上由原来七色印制改为五色印制、三色印制,最后改为用凹版(橡皮版)印制,用新式凹版法印制了100元、300元、1000元3种,其中1000元面值发行了10亿元左右。
伪满洲中央银行自该行成立至1943年11月13日止,所发行的各类钞券总额为142.73亿元,其中100元券为83.36亿元,10元券为47.14亿元,3元券为4.17亿元,1元券为3.91亿元,3角券为1300万元。日本政府的疯狂掠夺旷世绝无。
1943年8月13日日本投降,8月20日伪满洲中央银行各分支行处相继停业,分别由各地中央银行接受清理。由于当时东北九省政治形势比较复杂,伪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迟迟未能收兑。1946年1月,国民党政府令中央银行在东北地区发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发行区域限制在国民党军队占领区。这样伪满央行券的收兑仅限于国民党占领区的长春、沈阳等地,在其他各地,伪满洲中央行纸币仍在市面流通,后虽有收兑,也少得可怜。至1947年10月31日止,国民党中央银行东北区各分行收兑伪满洲中央银行券为69.7亿余元,占该行发行总额136亿余元的31.23%,该行销毁68亿余元。还有相当一部分伪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滞留民间,祸害广大人民群众。
第三节 伪蒙疆银行
1937年8月,日本侵略者侵占张家口、大同、归绥后,收复该地区的汉奸,成立蒙疆联合委员会,下辖察南、晋北、蒙古联盟三个自治政府。同年11月,蒙疆联合委员会改组察南银行,合并归绥平市官钱局及丰业银行,成立伪蒙疆银行。开业时蒙疆银行资本为1200万元,分别由察南、晋北、蒙古联盟三个自治政府各筹400万元。总行设在张家口,分行设在大同、归绥、丰镇、怀来、宣化、涿鹿、包头、平地泉、北平、张北、多伦等地。
伪蒙疆银行是伪蒙疆政府的“国家”银行,具有“中央银行”
性质,除了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外,还有着“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募集内外公债及还本付息,负责货币制造与发行,并进行外汇汇兑等管理业务。日本侵略者利用伪蒙疆银行发行毫无保证的纸币,来大肆掠夺中国的财物。
伪蒙疆银行成立以前,在绥远地区流通绥远平市官钱局、丰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四行所发行的纸币,其中平市官钱局发行纸币630万元,丰业银行10余万元,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两行合计约700万元。伪蒙疆银行成立后,该四行便停止营业。
1937年11月,伪蒙疆政府公布通货取缔令,实施外汇贸易管理,规定石炭、金属等37种矿产品及皮毛、油料、棉花、纺织品等输出时,必须得到当局许可,必须将所得外汇结算给伪蒙疆银行,用来维持伪币币值。伪蒙疆银行发行纸币之初,其外汇价格依附于日元,1939年10月后美元强势又依附于美元。
伪蒙疆银行发行的货币有铸币和纸币,铸币有1分、3分、1角、3角4种;纸币有3分、1角、3角、1元、3元、10元、100元7种。其纸币简称为伪蒙疆券,钞版分甲、乙、丙3种,其中100元就有甲、乙、丙3种,10元和3元有甲、乙2种,1元有改造版1种,1角、3分只有1种版别。
1939年9月,由于伪蒙疆银行发行纸币数额过于巨大,其准备率由68%降至30%。1939年10月开始,伪蒙疆银行的发行准备金则一直徘徊在30%上下,反映出该伪行滥发纸币和发行准备金的严重不足。1943年8月13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21日伪蒙疆银行总行停业,由中央银行接管清理。中央银行随即以2.3元伪蒙疆券兑换1元法币的比率收兑伪蒙疆银行币。到1947年10月,中央银行各分行共兑回伪蒙疆券3.4亿余元,支付法币2亿余元。中央银行收兑的伪蒙疆银行券只占该行发行额1/3左右,还有4/3的伪蒙疆券滞留在民间,使广大人民群众饱受损失。
第四节 伪冀东银行
1933年3月,日本侵略者入侵华北地区,蒋介石奉行不抵抗政策,拱手让出华北大部分土地。汉奸殷汝耕在日本帝国主义庇护下,于同年12月23日在通州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即伪冀东政府,下辖22个县。日本侵略者为了维持华北地区的经济供其军需开支,命令伪冀东政府设立伪冀东银行,发行货币。伪冀东银行由伪满洲中央银行提供资金及人员配置,于1936年3月成立,总行设在天津,准备资金为300万元,该行实收230万元。
伪冀东银行发行纸币和铸币两种。纸币面值有3角、1元、3元、10元、100元3种;铸币面值有3厘、1分2种,还发行辅币3分、1角、2角3种铜合金币。七七事变后,日军与伪冀东政府保安队发生纠纷,局势十分混乱,殷汝耕被迫辞职。8月,伪冀东政府迁至唐山。12月14日,在日本人的扶植下,汉奸王克敏在北平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随即撤销。至此,伪冀东银行发行纸币约8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