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斋卧听萧萧竹,
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
一枝一叶总关情。
这是清代大画家、大诗人、大书法家郑板桥写的一首诗。郑板桥同时也是一位大清官。他做官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为平民百姓做主。
清乾隆十二年(1747)的深秋,山东潍县的百姓家家捐钱,户户出力,为来这里当县令刚满一年的郑板桥建了一座“生祠堂”,以感激他在大灾之年挽救了潍县百姓的性命。祠堂本来是为纪念本家族中已故的先祖先宗所建,郑县令还健在,所以称为“生祠”。以此感恩,实属罕见,分量之重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用语言表达的。然而,郑县令的上司却因为他擅自开仓赈济,以“告灾不许,反记大过一次”处分了他,并因此为他日后的仕途种下了“祸根”。最终迫使他在乾隆十八年(1753)的春天,愤然弃官还乡。当时扬州有一位叫李啸村的文士送了郑板桥一副对联,写的是:“三绝诗书画,一官归去来。”寥寥十字,概括了郑板桥的一生。
郑板桥,名燮,字克柔,号板桥,生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他出身书香门第,从小喜交诗朋画友。青年时,为了谋生曾在真州江村设塾授课。做官后,他追忆教书生活时写道:
教馆本来是下流,傍人门户度春秋。
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
课少父兄嫌懒惰,功多子弟结冤仇。
而今幸得青云步,遮却当年一半羞。
郑板桥自幼丧母,三十岁丧父,接着又失去叔叔和妻子。他的前半生十分穷困与寂寥,有诗为证:
乞食山僧庙,缝衣歌妓家。
年年江上客,只是为看花。
贫寒生活和与社会底层人民的相依成长,决定了郑板桥同情贫者与弱者性格。做官后,他一心为民做主。他才华横溢,但又不愿做一个“锦绣才子”,他说:“凡所谓锦绣才子者,皆天下之废物也。得志则加之于民,不得志则独善其身。”郑板桥自幼苦读,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1736),四十四岁的郑板桥赴京应试,中了进士。当时他画了一幅《秋葵石笋图》题诗道:
牡丹富贵号花王,芍药调和宰相祥。
我亦终葵称进士,相随丹桂状元郎。
然而,郑板桥没有去“摧眉折腰事权贵”,而是以卖画为生,坐等分配。所以拖了四五年才在酷爱郑板桥画的慎郡王(乾隆帝的十六叔)的推荐下,被安排到山东范县当上了七品县令。当时,他已经四十九岁。范县地处黄河北岸,全县仅十万人口,县城不过四五十户人家,民风淳朴,人民勤劳。以往的县令既要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又不想与百姓往来;既不想看到百姓的疾苦,更不愿意让百姓看到他们在衙门里的肮脏行为。整日派了许多兵丁在衙门内外把守,不许百姓们轻易出入。刚刚步入仕途的郑板桥认为为官志在“立功天地,字养生民”,要关心民瘼,伸张冤屈。初到县衙,他就撤去守门的兵丁,让百姓随便来与他相见;接着又在衙署墙壁上凿通上百个洞孔,与街市相通。这个举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有人大惑不解地问郑县令为什么要这样做?郑板桥笑着说:“原来的县衙门槛很高,与民隔绝,怎能看到民间的隐情冤屈?我这样做是想时时刻刻看到百姓的疾苦,也想让百姓们时时刻刻看到我在县衙内干些什么。”他奋笔写了《范县》诗一首,表达了他对与民相隔,不能体恤民瘼的不安与甘愿与民同甘共苦的心愿:
四五十家负廓民,落花厅事净无尘。
苦蒿菜把邻僧送,秃袖鹑衣小吏贫。
尚有隐幽难尽烛,何曾顽梗竟能训。
县门一尺情犹隔,况是君门隔紫宸。
郑板桥与于成龙一样,最看不惯为官者出门时唬三喝四、横行霸道,让老百姓“靠边”的扰民行为。按照当时的规矩,县太爷出门时可以坐轿,前面有衙役鸣锣开道,后面还有人张旗举牌护卫,目的只有一个——显示做官的威风,让老百姓规规矩矩听话。这是封建专制统治人民的一种手段。郑板桥一反常规,出门不坐轿,遇到夜间外出,衙役执灯前导的灯笼上也不署“衙”字,而是自书“板桥”二字,更不许鸣锣喝道,不打“回避”、“肃静”的牌子来干扰百姓。他认为讲排场不能深入民间体察民情,更不能做到为民做主。他还专门写了《喝道》诗一首:
喝道排衙懒不禁,芒鞋问俗入林深。
一杯白水荒涂进,惭愧打愚百姓心。
乾隆十一年(1745),郑板桥奉命由山东范县县令调任本省的潍县县令。临行前,范县百姓家家燃香、户户摆席、人人提酒,依依难舍地洒泪送别与他们同甘共苦五年、一心一意为民做主的父母官。郑板桥初到潍县任职,真可谓受命于危难中。这里地处渤海之滨,前一年经历了历史罕见的海啸之灾,不仅庄稼房屋被淹许多,而且海水退后原来的聚宝盆良田都变成盐碱地泥滩。除此之外,四百多天滴水未降,大地生烟。郑板桥刚入潍县地界,映入他眼帘的是:处处焦土枯苗、成群拖儿带女的逃难灾民、路边不时传来奄奄一息病人的呻吟声,间或看到被草席遮身露着腿脚的死者。面对此情此景,郑板桥惊呆了,心颤抖了。他一方面了解到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另一方面也了解到县内粮仓尚有存粮。但开仓赈济,需报请州、府、巡抚、总督、户部、军机处、皇帝等十几道关口层层审批,即使每一道关口不予阻拦最快也需两三个月才能回复,这样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呀!如果先斩后奏,擅自开仓放粮,那样的风险又太大,丢官是小事,搞不好还会招来杀身之祸。当官只为民做主,一心要消除民间疾苦声的郑板桥选择了甘冒天大风险,在上奏灾情请求紧急赈济的同时,下令县内粮仓立即开仓赈灾。与此同时,他还按照名册强令全县有田五顷以上的富户,按其家资多少每天舍粥多少,供灾民充饥,数月不得间断。如有一毛不拔违抗者,立即抓进大牢。同时,清查了所有富户的私家粮仓,令其低价向饥民出售。此外他还动员绅士捐款修城墙、筑道路,以工代赈,招引饥民赴工就食。他的这些措施救活了无数的灾民,在饥民们的心目中,他成了“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能否不爱钱财、不畏强权、秉公办案、做到司法公正,是衡量清官与贪官、清官与狗官的根本标志。郑板桥与施世纶一样,处理案件不仅能够深入调查研究、善于辨别真伪,而且总要偏向于贫穷和弱势的一方。他在范县和潍县当县令时处理过的几桩案件就足以说明了这一点。
有一天,县衙门前银铺的掌柜来击鼓告状,称抓到一名盗窃白银六百二十两的毛贼,请县太爷从重惩处。接着,在郑板桥眼前出现了一名身穿破烂不堪的棉袄,面黄肌瘦的脸上有几处被打肿的大紫包,嘴角流着鲜血,浑身颤抖,流泪不止的十几岁少年。郑板桥触景生情,想到了自己少年时期穷困潦倒时与眼前这名少年十分相似的情景,便命人给他松绑,然后和蔼地向他了解事情的经过。原来是一伙强盗偷得了银子后,用尖刀胁迫这名乞丐孩子为他们背上银子的。店里发现后,强盗们狼奔豕突般逃散了,孩子被抓,被他们打成这样又捆绑送到县衙来。郑板桥鼻子一酸,差点儿流出泪来,立即宣判:孩子年少被强盗胁迫,实出无奈,当堂释放;银号私设公堂,打伤无辜,罚二十两银子给孩子作为赔偿。然后他又详细询问了强盗的相貌、特征,命令衙役捕快紧急捉拿归案。
还有一案是大盐商告小盐贩私自卖盐。郑板桥通过明察暗访,得知小盐贩是被富豪抢占去土地后,为了全家老小的存活被迫贩卖私盐的。于是他对大盐商说:“我让他在你店铺前带枷示众七天如何?”大盐商立即同意。于是郑板桥令衙役用芦苇秆做了一具很高的“刑枷”,然后取纸十几张当堂用判笔画成淋漓尽致的兰竹贴在枷上,又戴在小盐贩头上,押赴“盐店”。顷刻间,“观者如堵,终日闭市”,盐店竟不能营业了,急得盐老板只好直奔衙门请求放人。郑板桥说:“刑期七日,只过三日,还有四日,如想放人每天拿出银二十五两,四天共一百两方可。”盐老板无奈,只好如数付银。郑板桥将罚银全部给了小盐贩,作为补偿。
又一天,有一胡姓举人来告状,称他的小妾不守妇道,几次逃婚,请求郑大人判决不准她再逃,并且还悄悄送上礼单。郑板桥乔装打扮,微服私访,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后得知:该胡姓人很有钱财,所以胆敢称霸一方。他的举人功名也是花钱买的。所谓小妾是一贫家少女,被他强占而来的。郑板桥决意为民除掉这一祸害,当堂亮出礼单,以贿赂官府罪、霸占良家女子罪判处胡姓人:革去举人功名、重责四十大板、监禁三年,罚银三百两补偿受害少女去嫁个正经人家。
郑板桥爱民如子,一心为民做主,对贫穷与弱势人群是倍加呵护与帮助,但生性对上不愿趋炎附势。一次,板桥赴省城济南。他的上司请他到趵突泉赴宴,观赏天下第一泉,并要他即席赋诗。这位上司昏庸贪婪,板桥赋诗嘲讽他浑浊不堪:
原原有本岂徒然,静里观澜感逝川。
流到海边浑是卤,更难人辨识清泉。
结果,闹得上司尴尬难堪,大家不欢而散。郑板桥没有当年的于成龙那样幸运,遇到康熙帝那样圣明的上司。乾隆十八年(1753)的春天,郑板桥终因私开粮仓赈济灾民之事被弄大,再加上他为民解难触犯了豪商富贾和上司的利益,在受到诽谤和冤枉后,愤然辞官返乡,时年六十岁。回忆五年前,潍县穷苦百姓为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为他建“生祠”,这几年他与潍县父老又结下了更加深厚的情谊,一旦要离去,百姓痛哭挽留,家家画像以祀。板桥的心情更加沉重,他分别画了竹、菊,同潍县父老告别,在画竹的题词中,他写道:
乌纱掷去不为官,囊囊萧萧两袖寒。
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鱼竿。
郑板桥骑着瘦驴,带着几箱书画,在潍县乡亲们的哭送声中,又回到了他曾卖画生活的故乡扬州兴化,重操旧业,继续以卖画为生,回归了“二十年前旧板桥”。
郑板桥的诗、画和书法很有成就,被誉为“三绝”。他的诗文讲究真挚、自然、坦率。书法则杂糅隶书、楷书、篆书于一体,自号“六分半”。他与扬州人金农、汪士慎、黄慎、李单、高翔、李方膺、罗聘被称为“扬州八怪”。郑板桥晚年生活十分贫寒。女儿出嫁时,无钱购置妆奁,只好赋诗一首相赠:
官罢囊空两袖寒,聊凭卖画佐朝餐。
最惭吴隐奁钱薄,赠尔春风几笔兰。
郑板桥一生与民共苦,即使为官之时也是过着“布衣暖,菜根香,诗书滋味长”的生活。乾隆三十年(1765)的冬天,七十三岁的郑板桥与世长辞,葬于兴化城东阮庄。他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无比珍贵的精神遗产和文化遗产。现在存世的郑板桥诗、书、画全部成了价值连城的国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