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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迷人的转蓬(4)

是的,我是吃高粱长大的,就像牛一生只吃草。鲜嫩的带着露水和晨光的草叶,以及它那苦香的青色而有粘性的汁液,养育出了一个个高大壮实的牛的生命;草叶的一滴滴汁液,神奇地化为甜的奶汁,化为威武的牛角,化为宽阔的充满了爱的呜叫声。这些,我自小就能理会到。萨特说,童年最接近自然。童年的我,一口一口地吃高粱长成的骨架、血液,跟吃别的粮食长出来的骨架和血液,我觉得很不一样。因为,高梁酿的酒最醇香,一点就着,会腾一下升起清莹的火焰。高粱和它的魂魄所显示出的个性,在我的生命里无处不在,因而我也有了它那一点就着的火性子。

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不吃高粱了,但我不可能忘记它。对高粱的记忆不只是依靠心灵和梦,我的肺,我的手指和皮肤,也有着永不消褪的记忆。夏天的清晨,从高粱地里升起的凝重的雾与滹沱河上翻腾的雾,色泽和气味都不同。高粱地的雾是近乎湿润的液体,仿佛是从人的胸腔蒸发出来的,带着热汗气息。字典里,我们的语言里,真找不出能够贴切地说明高粱气息的那个词。高粱的热气与人身上的热气十分相似。当高粱长得高过人头,高粱地成为“青纱帐”,(唉,我暂且借用青纱帐这个词,我觉得它太轻柔,纱和帐在我的感觉上跟高粱连系不起来,高粱是绝对地男性的。)每天清晨,我的手弯上挎着竹篮。到我家仅有的一亩水地的田边摘金针菜。金针菜刚刚绽开一点头,还没开成花。当我摘下来,有的竟然在篮子里开了起来。我常常不走大道,执意地穿过一片一片的高粱地,高粱叶的浓重的清香气息里开始带出丝丝甜味,不用抬头看,就可知道高粱穗子正在由青转红。凉凉的有弹性的叶子,轻轻划过我的面颊和敞开的胸脯,觉得高粱伸长了手来抚摩我,痒酥酥地在胸前留下了淡淡的像成熟的玉米缨穗的痕迹,毫无疼痛感,过一会就如朝霞一样地消失了。阳光正升起,看不见远方的日出,但能感觉到一天最初的阳光的那派鲜亮与生气,身上落下了闪闪烁烁跳跃的光斑,它们在皮肤上弹跳时,有一点快感和亲吻的重量。从一株株挺拔的高粱秆的缝隙中,人摇摇晃晃地穿行,就像梦中游走,浑身浸濡在高粱的人性般的神采之中。高粱一定晓得我爱它,在微风中笑出清脆的声音。我甚至听懂了高粱的奇异的语言,它的语言是以气味、声息和颜色脉脉地传播向大自然的。

所有的庄稼地,不论是麦田或谷子地,对于我都不存在诱惑力,它们矮小、稠密,只能是蚂蚁和小虫的极乐世界。童年时,高粱地才是一个真正广阔迷人的境界,可以耀深地置身其中,隐藏在它的荫庇里。高粱拨节时期,不时能听见锄地的庄稼汉们拉长嗓子吼唱粗犷的情歌。我和同伴,多半是乔元贞,人秋后,常常躺在高粱的丛林里,比在河边的树林里还令人自在;人们即使知道我们在里面,可谁也找不到,我们消失在另一个世界。总有几处因缺苗而空间大点,我们就安逸地躺在这里。每块高粱地里又常有几棵野生的香瓜蔓,挂着几个长不大长不熟的瓜,它们绿得寂寞,闻着有青草气,咬一口苦得令人咋舌,我们勇敢地蹙着眉头连皮带瓤吞进了肚里。嘿,它好歹也是个香瓜。我们怜爱它。也理解它,它和我们都是苦的。我们家乡人说,半大的儿童,跟枣子、桃、杏和瓜一样。都有一段发苦的成长期。苦,是生命渴望成熟和酿出甜昧的前奏。我们的生命需要味道,愈强烈愈好。苦得钻心更能满足无名的饥渴,对于生命来说,苦似乎也有营养。

周围安静极了,有风的时候,最为舒畅,风在高粱林里变得很柔和,像被篦子梳过一样,把沙粒、尘埃等全都梳掉了。风,摇撼着沉沉欲睡的空气,风,携带着遍野昆虫的歌,草花的香气和高粱的温馨,爱抚地浸泡着我们,肺里、血液里全都充满了昆虫的歌和柔润的高粱味的风……从颤动的高粱叶片上筛落下的露珠,装饰着我们赤裸的躯体,我们不知不觉地沉八了无底的绚丽的梦中。高粱晒米的时节,高粱穗像一颗颗青春的心脏在膨胀和搏动着,生发出浓郁的热气,我们仿佛被这千万颗热烈的心拥抱着烘烤着,浑身汗涔涔的。我和元贞肤色鲜红,正像两穗红高粱。隐约地听到我的姐姐和海大娘(元贞妈)在高粱地的某一处呼唤我们,她们找半天才找到了烂睡如泥已经与大地溶为一体的两个地之子。哦,地之子,这个词创造得多美多神。天之于,应当是鹰或星星,绝不是皇帝,而地之子·却只能是我们,还有高粱。六十年之后,我仍感到幸福。

一大群乌鸦常常在高粱地上空低低地旋,飞哇哇的噪叫声把我们从梦中惊醒,我们仰天张望,乌鸦黑压压的羽翼扑扇着,闻到了一股霉湿的鸟窠的臊味。宁静的天空被搅得破碎了。当乌鸦拍击着羽翼落下来,在高粱穗上啄食。我们愤怒地立起身,齐声呐喊,用土块轰击它们,乌鸦哇地飞向高空,高粱丛林又恢复了宁静和原有的风采。但那股鸦臊味久久地留在空气里,使人非常厌恶。我们从深深的高粱丛林走出来,有梦醒的感觉。我们像告别亲人似地说:“高粱地,明天见!”

大革命失败后,父亲从北京回到家乡,虔诚地种了七年地,也就是说,种了七年高粱。他和别的庄稼人不同,他不仅养种高粱,而且欣赏和敬重高粱。有几次,我为他送水到地里,看见他坐在野外最高的那个地方:一截古代的土城,村里人叫它“大墙”,总有近两丈高,像陡峭的山峰,父亲独自坐在上面抽烟,好半天好半天不下来。村里人说他坐在上面是。心里编曲儿哩。”每天黄昏后,他带领村里的“自乐班”又拉又唱,直到半夜才收场。回到家里,我问他:“爸爸,你坐在大墙上面干甚?”父亲笑着说:“我在看远远近近的高粱地。”我又问:“高粱地有甚好看的?”他说:“高粱在庄稼里最有血性,我和你都不如它。”

我虽不理解父亲的话,但也能多少体味出他话里的意思,父亲有沉重和疚愧的心情,那些年他活得苦闷,有点捎沉。“高粱也有血?…有。”“它的血在哪里?…在我们身上。”“爸爸,你说的我不懂。”“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六十年之后我才明白了。高粱的血的确还湍激地流在我的生命里,我有感觉。父亲的血管里,到死也一定有高粱的血性。正如下游的河水里蕴含着千里以远的源头的水。

父亲从北京回来已有好几年,他的打扮跟本村的庄稼人已没有两样,但他的面孔却又黑又瘦,没有别人那末结实红润。他的目光显得有些重浊,不像其他庄稼人的目光单纯透明。谁也不会想到,他常常深夜在油灯下诵读郭沫若和徐志摩的诗。他有时也伏在炕桌上写什么,我相信他多半在写高粱。他把几穗通红的高粱插在笔筒里,摆在炕桌上。不过我始终没有看到他写的什么。如果他写高粱,一定比我现在写的真挚,写的深沉。

父亲已经去世三十年了,他不会完成他心中的诗了。如今我来写高粱,苍茫的心灵感到惭愧,有愧于哺育我童年的高粱,也有愧于热诚地养种过高粱的父亲。

只有一次,学父亲的样,我爬到“大墙”上面,看遍野的高粱地,正是仲秋季节,高粱穗全都泛红,有的呈探红,有的呈粉红,在阳光下真正有着热烈的扑面而来的血性!因为地势高低不平,有的高粱地就如鲜血的河流自上而下地泻下来,我仿佛听到了雄浑的呐喊声,父亲也一定听到过。我被面前的景象所震慑。以前,只是钻在高粱的丛林里,闻高粱气味,做黑甜的梦。第一次看到如此壮丽而惊心动魄的高粱地,不是高粱的世界!整个空间,从天上到地下,都充满了高粱耀眼的光辉。过去我只知道白天的亮光来自天上的太阳,但高粱红的季节,火焰的高粱地。使白天格外的亮丽,天地问似乎多了另一种光,比阳光还要浓艳。一年四季里只有这一段时间能给人以这种感觉。的确,如果仅仅有平常的阳光是酿绘不出真正的秋日和秋色的。面前的高粱的血性的大地,不是由于你形容它修饰它,它才不朽和有了光彩,应当像养种高粱那样,创造新的只属于高粱的词语,让高粱雄伟地耸立在人世间。我写这篇文章,最终就是为了要找到这些词语,它不属于古旧的辞典,只属于新鲜的有血性的诗。

高粱的根,最使我敬佩,它是我的家乡所有庄稼中最强劲有力的根,而且很美。

高粱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具有个性和力度。当然,最高贵的是它的穗儿和连着穗儿的那一段箭秆。穗儿就是粮食,箭秆皮可编炕席。高粱的挺拔而粗壮的茎秆,给人以自信和力量。使我惊异的是高粱的根,它不但在看不见的地下扎得很深很深,而且在高粱秆的下端离地尺把高的关节处,向下长出了许多气根,有点像椿树的根,看去是流泻的晶体,但用手摸摸,又是那么地坚韧。像鹰爪一样,它们不几天就强有力地抓住了地,仿佛擒拿住一个庞大的活物。我问父亲,为什么高粱下边长了这么多爪子?曾在朔县农业学校读过书的父亲告诉我,不要以为草木、庄稼都不如人,都无知无觉。不对,这是人类的偏见。庄稼都很聪明,它们对大自然的感觉,有些比人类还要敏锐。它们有的爬蔓,紧紧贴着大地,有的树一般地站着,都是为了生存,争得阳光和空间,延续自己的生命。高粱秆下部的气根是最不可缺少的,高粱很有预见性,是经受过千万次的灾难后才获得的。夏天暴风雨来临之前,就迅速地生出气根,深深地扎进地里,风暴才无法撼动它,就像一个捧跤手,脚跟稳稳定在地上,等着对手向他扑来。

父亲说:“高粱的根最苦,所有的虫子都不敢咬它,根是它的命。”高粱“意识”到了这点。父亲掐了一小截,他自己先尝,让我用舌头舐了一下,啊呀,那个苦劲儿到现在我还记得。

麦子、豆秧能用手连根拔,但是再有力气的后生都很难拨动高粱。我小时练摔跤时,教我的佩珍伯伯说:“站得像高粱一样,要有它那抓地的根,要练到根从脚脖子上生出来。”他还说;“我摔跤时脚定在地上,觉得我不是有两只脚,我有几十只!”高粱就有几十只脚,而且只只脚入地三尺。

我这一辈子练不出高粱的鹰爪般的根了。我只能靠两只赤裸的脚,艰难地立着,跋涉着……

高粱的根是好燃料。70年代,我在湖北咸宁写过一首诗,题目是“巨大的根块”。当时我就想到了高粱的根。我们家乡叫茬子,准确地说是指带点庄稼秆的根。家乡人用煤烧饭,高粱茬子是好引火柴。高粱秆有大用途,人们舍不得用它烧饭。我家的地很少,引火柴不够。一到收割高粱的那一阵子(十天八天),我和村里的孩子,肩头挂个小镐头,到地里去刨高粱茬子。

这是一种很累的活儿,须在收割的当天刨,当天不去刨,第二天就被别人刨光,而且晒几天后地也硬得刨不动了。因此,那几天人再累再累也得去刨。我们家乡把这种活儿叫“砍茬子”。不但砍高粱的,还砍谷子的。

我们总是成帮去,除去镐。每人还带一根煞绳(较粗的一种麻绳),到得地头,立即头不抬地刨了起来。有的地主家刻薄,开割前告诫长工“茬子留低点”。刨这种茬子,手没法拽着·很吃力。但是收割的长工们还是留的不算短,都是本村人,他们明白,不能让贫穷的人家没有引火的柴。刨完一块地,就把刨起的茬子归成堆,一边归堆,一边把上面的土磕打干净,这样便于晾干,背着也省劲。一天两趟,晌午一趟,黄昏一趟。我们把高粱茬子堆砌得像一堵夯实的墙。茬子咬茬子,十分的齐整。最后用绳子把它煞紧,留两个活扣儿正好卡着尖瘦的肩膀头。当时我们不过十岁光景,茬子垛的重量远远超过自身的体重。三五个孩子背着茬子垛艰难地走着,从后边看不见我们的头。只看到两条细瘦的脚脖子在动。背茬子垛须弯着腰,汗顺着披在前额的“马鬃”(儿童的一种发式)一滴滴地洒一路。我们的茬子垛一样大小,码垛之前谁刨的少,大家匀一点给他。乔元贞一向手脚慢,抢时间的活儿,他不如我快捷,而他们家却最穷。连一分地都没有。背进村子,乔海大娘立在门口夸奖儿子:“看我们元贞真能干。”元贞极老实,说:“我们刨好了平分的。”

背到院子里,茬子还得再晒两天。祖母能从茬子的高矮认出是从谁家的地里刨来的,姓安的地主家茬子最短,不足三寸。茬子干透以后,我把它们码在窗台下边。祖母看着我码好的高粱茬垛子,摸着我瘦削的肩头上一道道血印,心痛地说:“明天击带上我的罩头的布垫着。”我怎么忍心用她的罩头布,她只有一块,只在磨面时才用。我后来学背炭的大人,在肩头上垫上柔软的茅草或青高粱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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