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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绮想·他人生桃花扇(2)

林少白轻轻地说道:“对不起。”然后推门离开。留下嫣然跌落在床边,她多想,多想上前,再汲取一个拥抱,一个肝肠寸断的吻,然后永远地不再相见。可事实是,他们每天都得见面,并且在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叫作谢家涵的痴情少年在默默地守候着她。嫣然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直到鲜血一点点地流下来,她恨那个多情、水性杨花的自己。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会一个晚上,一个晚上的时光她的心就被抽走了,不受控制地给予了林少白,一个她最不该爱的人。

深夜的街头,烂醉如泥的谢家涵倒在路边,从他知道嫣然怀孕的那一刻起,他的世界便彻底崩塌了。“怎么会?怎么会?”他嘶哑的声音响遍了整片天空。她还是她吗?还是最初那个只对着他一人巧笑嫣然的她吗?

情到深处,家涵也只是一遍遍深吻着她的额,她的眉间,她的唇,他舍不得太早打开她的衣襟,他爱她珍惜她亦当她是无价的美玉,他要一个完整的她,直到她嫁给他的那一天。

他们也曾说过以后要生一大堆的孩子,承欢膝下。家涵曾那么笃定地深信,他们会相伴着,到老,就算老到鹤发鸡皮的年纪,嫣然依旧是他心中最美的人。

可是如今呢?现实狠狠地打碎了残留在他回忆里的最后一丝幻想,任他跌落在了梦境的边缘。谢家涵想,就这样醉死了吧。

突然的,一双柔弱无骨的手慢慢抚上他的脸颊。洛丝娘小心地为他披上一件大衣。“你会冻坏的。”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她不恨嫣然,却从心底深深地嫉妒她,这个得天独厚的女人无端端地拥有了那么多人的爱。家里,有老爷宠着她,大少爷护着她。家外,还有一个痴情的少年为她醉生梦死。

洛丝娘的眼睛一点点地泛红了,每一次她真心地爱一个人,却总也得不到回报。可是这一次,她不后悔。她没有看错人,家涵有千般万般的好。只是,他不爱她。

长长的街道上,洛丝娘无声地坐在路边,家涵已靠在她膝上沉沉睡去。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熟睡的样子,眉头紧锁,好似孩子。她用指尖沿着他棱角分明的脸颊下滑,轻轻地,轻轻地,生怕将他惊醒。

月光似水,温柔笼罩着路边的男女,朦胧中,他轻轻睁开眼,看到一个女人悲伤的容颜,不,不是嫣然。世间的女人除了她以外皆失了色,再没有人可以这般自如地走进他的心里。家涵闭眼,在梦里,一切都还是最初的样子。

风那样刺骨,再次将他惊醒,洛丝娘的轮廓在他的视线中逐渐清晰起来。“你是谁?”他嫌恶地挣脱了她,努力将身子往一边靠去。

她没想到他突然出手那么重,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她呆呆地望了许久,终于开口:“你不是想见嫣然吗?我带你回林府,你教我唱戏,便可以日日见她了。”谁说的,在爱情面前,自尊可以像冬日的花朵一般萎谢,骄傲如洛丝娘,竟卑微地祈求爱。他可以日日见她,那么她亦可以日日陪伴在他左右。一切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她的心被深夜的风吹得生疼生疼,只是这疼痛却是幸福的。

春离扶着嫣然在花园的走廊里散步,度过了那个荒芜的冬季,桃花似乎在一夜间开遍了整个府邸,嫣红的色彩映红了嫣然苍白的脸,风过花落,残碎的花瓣,她仿佛觉得一生都这样惶惶然地过尽了。

突然一阵恶心,她俯下身剧烈地呕吐起来,近来的一个月,妊娠反应异乎常人地强烈,似乎老天都在惩罚这个本不该到来的孩子。她曾坚持要将那一碗浓黑的药喝下,只消一刻,一切都结束了,让那个梦幻却罪恶的一晚,从此消失。如果可以,她甚至要将记忆都锋利地斩断,剩下的日子,继续做浑浑噩噩的林府三姨太。

是林少白,他慌张地闯进,一个多月不见,他竟如此消瘦,她不知道,每天深夜他直直地站在窗外,看着她屋里的灯灭了,才睡去。“自古相思最愁人。”原来这句话是真的,他第一次这般刻骨地体会到。而她,也不知道自己同样在心底深深地想念,她多想,抚上他的脸,抚摩他青灰的胡楂。他们这样怔怔地对视了良久,时间仿佛也静止了。

长久地沉默后,他开口:“嫣然,不要,不要杀了我们的孩子。”“我们”两个字说得尤为钝重有力,起码此刻,他觉得她是完整地属于自己的。

“我无法给你其他,只能向你保证我将终身不娶,用我这一生守护你和孩子。”誓言说得斩钉截铁,竟将她手中滚烫的碗震落。其实震落的是她的心,她终究不舍,将唯一与他有牵连的东西生生剥离。

一阵微暖的风吹过,她稍稍舒适了些。不远处,是二姨太洛丝娘的房间,那儿曾终日漆黑,不种一草一木,可这些天却忽如一夜春风来,院子前后的树纷纷冒出绿叶。在一片苍翠的绿色中,传来了歌声。

这歌声,化成灰,碾成末,她都记得。如此悠远绵长的嗓音,这世间,除了谢家涵,还有谁有。二姨太的房里传出他的歌声,嫣然在那一瞬间,突然懂了。原来变的不只是她,他亦不再只是她一个人的侯方域。

胸口像被一团浓重的雾气所堵塞,她一下子又作呕起来,她知道自己是没有资格责怪他的,是她先负的他。只是爱情走到这一步,曾经美好的誓言犹在耳边,他们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竟如此不堪一击。嫣然悲伤的是那已经死去的爱情,他们最好的年华里一起栽种的爱。谁说的,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你不爱我,而是你曾爱过,却不再爱我。他们曾把一生都交付彼此,如今却都变换了心尖上的人。

她回过身,缓缓地离开,风吹着宽大的裙摆,走得那样决绝与迅速。她会后悔,自己不曾走近,若她肯再往前一步,便会听到他低沉的哀泣,那是一个男人的哭声,苍凉而悲壮。

再次见到家涵,已是几月后,嫣然的肚子微微显形,人也开始渐渐丰腴。她倚在门口,远远地就看到院子里走入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知道这样做的危险,一个戏子闯入姨太太的闺房,何况还是这样一个受宠的姨太太,身边眼线无数。可是他管不了了,只能远远观望的折磨早已将他摧残得精疲力竭,他迫切需要站在她面前,像以前那样真切地将她的模样刻进眼帘,只消一眼,只消一刻,知道她过得好,他便决定离开了,不想再做这样无谓的挣扎。这一生能与她唱过一回《桃花扇》,他早已知足。

“家,家涵。”嫣然的嗓音颤抖了,好像过了很久很久,他们终于能再次面对面。她的手不自觉地抚上肚子,仿佛羞愧地想将它掩藏好。她曾允诺他的,要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只是命运终究同两人开了玩笑,她像预期的那样嫁人生子,却不是他的新娘。

“嫣然,我要走了,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她张了张口,却发现连挽留的力气都没有,是啊,她还能拿什么身份去挽留?

“我能再抱抱你吗?”多久了,分开了多久他终于能再次拥她入怀,感受她身上清冷的芬芳,只是他清楚地知道,她,不再属于他。那种陌生的疏离感,是曾经无论如何都不会有的。谢家涵的心再次跌入谷底,凭他对嫣然的了解,他知道,她爱上了别人。最后一刻,这样的认知是残酷的,她什么也没有说,是她亲手撕碎了仅存的那一点美好,让他后半生也不再留有一点念想。

他们不知道,更为冷峻的现实像犀利的魔鬼一样伸出了爪牙。他们最后的那个拥抱被好事的丫环看在眼里,马不停蹄地向林老爷告密去了。

夜色渐渐转黑,月黑风高的夜晚,一男一女的独处是多么危险的事情,林老爷一袭人的脚步在渐渐逼近,终于越来越近,直逼门口,让他们无处可逃。

两人像是突然懵了一样,竟提不起脚。或者潜意识里,他们谁都没想逃,就让命运来安排这些可怜的灵魂。

就在林老爷进门的前一刻,一个大红的身影飞身而至,跌入谢家涵的怀里。门被无情地打开,林老爷威严的声音响起:“洛丝娘,你这个不要脸的婊子,敢背着我偷男人,还想嫁祸给嫣然。”

大红灯笼照亮了黑暗的院子,一身大红嫁衣的洛丝娘美得炫目,她两手直直地勾着谢家涵的脖子,一脸的孤傲和不可一世。

林老爷转身拉着嫣然的手,安慰她:“别怕,我马上解决了这对奸夫淫妇。”他吩咐下人绑了两人乱棒打死。“不,不要。”嫣然微弱的声音在这个夜晚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洛丝娘经过她身边时,笑得柔媚而得意。她靠近她耳边,轻声说:“你还有什么资格为他求情?我可以用生命来爱他,只有我,才配和他永远在一起。”

嫣然的呼救声顿时没有底气地停止了,她安静地看着两人慢慢地走出她的视线,美丽的洛丝娘紧紧依偎着家涵,仿佛出嫁一般的执着和窃喜。

生命的最后一刻,谢家涵终于动容地搂过了眼前这个自己曾不屑一顾的姨太太,他仿佛觉得这一生值了,有一个曾让他撕心裂肺的爱人,也有过一个爱他如斯生死不离的女人。

那晚嫣然突然疼痛难忍,丫环伸手去摸,竟摸到一手鲜血,那碗药她终究还是喝了下去,和小生命一起结束的还有嫣然的生命。刚从外面远行回来的林少白听闻这个消息,什么都不顾了,直往嫣然房里冲,躺在一身鲜血中的她已没有了桃花的色泽。雕花大床华贵如初,他们曾在里面沉醉,梦里不知身是客,到底,梦醒了。

他仓皇地抱起她:“我带你走,这儿的一切我都不要了,嫣然,我要和你远走高飞。”若早一刻,早一刻他便能如此没有顾虑,那么结局会不会有一点不同。他只想过用终身的等待去完成自己的爱情誓言,却从未有勇气做出至关重要的改变。

嫣然笑了,第一次,他看到她笑得如此无瑕,短暂的一生中,有两个男人对她说要带她走,幻想中的桃花源仿佛就在眼前。如今她已是一身轻松,仿佛还是那个纤尘不染的少女,一切苦难和过往都已抛弃。对她曾愧疚过、辜负过的人她已用了此生最为珍重的东西去偿还,再没有任何枷锁的嫣然终于对他说出那句话。

“我爱你。”是她不敢说,也不曾想过要说的话。那个一身刚毅的男人听到这句话时,突然止不住地流下了幸福的泪水,这句话他等了千年万年一样地久。嫣然之于他是那株长在险峻山峰上的桃花,即使他跋山涉水,还是无法触及。

她终是向他敞开了心扉。只是这爱情如此短暂,短暂到他还来不及沉浸其中,便看到她虚弱地闭上了眼,那只被他紧握着的纤纤玉手颓然垂下。

“嫣然!”林少白悲怆的呼喊响彻了整个林府。从那一刻起,这个府上的蓝天似乎变了颜色,悲伤的颜色。

谁都不会想到,林老爷家一夜间败落,二姨太因偷情被打死,怀孕的三姨太自尽,大少爷整日抱着三姨太的衣衫疯疯癫癫。

弱智少年

与哑

文/巴康伟明

少女

康伟明

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16岁开始发表作品,至今约有400余篇(首),散见于《人民日报》《诗刊》《诗选刊》等百余家报纸杂志。入选“2012《中国诗歌》·新发现诗歌夏令营”,获第三届复旦“光华诗歌奖”等40余项奖励。2012年出版个人作品集《像时光一样柔软》。

昏暗阴窄的灵堂内,唢呐锣鼓吹吹打打,哀号声此起彼伏,震人心肺。灵堂的正前方摆着刚逝去的先人灵牌。只见一个身穿黑大褂,外罩红色锦缎,头顶道士帽的道士口里念念有词,念着外人听不懂的巫词,身子踉踉跄跄,就像喝多了酒的醉汉。

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好像是被强烈的光线刺激得睁不开一样。一般的道士来灵堂作法,总免不了是装模作样、装腔作势。但他不会,他可以毫无杂念地沉浸在祛邪避邪送人西去的仪式之中。只要法事作起,他就念念有词,似得天地之灵气,动作也衔接有序。

他就是当地有名的道士小军。小军本是个弱智儿,他的母亲好不容易把他生了下来,却发现他跟其他的小孩不同:他的眼神总是涣散的,就像一个聚光手电筒照在水面上呈现出的状态一样,迥异于“炯炯有神”。小军的母亲立即就慌了,心想莫非是个傻子,可人已经生下来了,不可能把他扔掉,而且他是家里面唯一的男孩子,又是她去观音庙跪了上百次才求来的。

小军父亲倒是豁达:“就算是傻子,我也得养了他,把毕生的绝学交给他。”小军父亲是当地的一名道士,专门为丧事作法。这些年,农村都兴起了办丧事请道士的热潮,小军父亲也趁此捞了不少钱财。事情果然不出小军妈预料,随着小军一天天长大,他的确显得弱智,比如六岁时衣服鞋子不会穿,屎尿还会弄在床上,走起路来总是踉踉跄跄的,活像一个不倒翁。但有一点惊动了村上的所有人:他与生俱来就有做道士的天赋。有一次,他父亲带他去作法,不等他父亲上前,他就自个唱了起来,而且唱得比他父亲要好。这一下子就唱红了整个镇,随即名声传到了县城。

他现在就在县城一家有钱的刘老板家作法。有钱主七十岁的父亲在出门时右脚踢到了一根稻草秆子,竟荒唐地摔了一跤送了命。有钱主看遍了整个县城的几十个道士最后才定下了小军,他认为这小子天生就会唱巫词,迥异于其他人,最重要的是这小子看起来就不像个正常人,或许是有特殊灵气的。

笛子发出的低沉幽怨的声音从灵堂弥漫开来,整个县城都好似浸湿在云雾之中。小军唱得更卖力了,他仿佛将自己的灵与骨全揉碎在了法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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