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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日(2)

第三次是我去学校宿舍找我当时的女朋友。她隔壁的男孩特着急地过来借电话,支支吾吾说宿舍里有人吃了老鼠药,要快点儿打120急救。因为他催得太急切,我总觉得有些蹊跷,追问之下才知道,并不是宿舍里的什么人吃了老鼠药,而是他自己吃的,可吃完之后就后悔了,觉得还不想死,于是跑出来求救。这是性命攸关的事,我等不及120车来载他,立即给他的家人打了电话,开着摩托车带他去了医院。到了第一家医院后,护士慢吞吞地让填了一大堆表,什么名字、年龄、住址等等,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洗胃机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好。我不能在那里等着他们修机器啊,就火速带着他去了另一家医院。进了医院把刚才做的事情又重复了一遍,大夫不紧不慢地让填一堆表。那个时候,他的姐姐和姐夫赶到了。也许是看到了家人的缘故,他紧绷的神经马上就松懈了下来。人一放松、加上药劲发作,他当场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人事不省。也是在他晕倒之后,医院的人才着急起来,进行急救。后来他的家人给我打电话表示感谢,说他被抢救过来了,谢谢我救了他一条命。

那你有没有问问,他为什么吃老鼠药,为什么轻生?我问。

后来才知道是因为跟女朋友分手,很难过,想自杀,但吃了药后又不想死了。他说。

嗯,我猜也是这个原因。不过这年头为情自杀可不算千古绝恋,那叫丑闻。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的啊。我说。

我同意。他笑着附和。

那第四次呢?

先吃饭,我饿死了。他说。按照先前讲好的,我们走进了一间大型百货商场四层的日本料理店吃寿司。还没等我坐好,他已经把几块寿司吞了下去,又七七八八点了一堆的食物。

第四次……他说,是我朋友的户外俱乐部接了一个大公司的拓展活动,人手不够,我们一群哥们儿都过去友情帮忙。参加拓展活动的人很多,其中有两个人在骑全地型ATV越野车时,驾着车冲进了水库,眼见着人和车就那么一起沉了下去。我狂奔到水库边,跳进去,游到沉车的位置,吸了一口气向下潜了三四米,竟没能触到底,你想想那水得有多深啊。我在水下摸了半天,什么都没摸到,心里一时就慌了,担心出事。在我浮上来换气、打算再潜下去接着找的时候,忽然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两个人浮出了水面。我游到他们身边,一手抓住一个向上托。那两个人,一个会游泳一个不会,不会游泳的那个人一把抱住了我就往下拽。我喝了几口水之后,松开了会游泳的人,托着不会游泳的那个,送回了岸上。你知道吗?潜到水下那会儿,我特别想摸到他们,但又怕摸到他们。因为找不到他们,可能会出人命,若找到了他们,有可能我就没命了。人在水下求生的时候,是会拼命抓住他所能碰到的任何东西的。我若找到他们,一定会被拖住。但我没自信有力气能同时将两个人拉上来。

我忽然觉得一肚子的话,都哽在喉咙里,怎么都说不出来。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子啊。他那样平静、宽容,有着坚定的内心和强大的力量,却绝不哗众取宠。他不是会将自己的英雄事迹挂在嘴边、逢人便讲的肤浅者,他不喜欢招摇过市的慈善行为,认为所有善举都无须向外人道。

他说,金钱、权力、名气、食物等等,够用就行,多了就是负担,多的可以给更需要的人。虽然我没资助过失学儿童、没给过福利院,但我一直在这么做,给我身边看得到的人一点儿帮助。我一向认为,你所做的自认为好的事情,一旦用来炫耀,就不再是好事,而变成了一种交易——用钱换声誉的交易。我不会把电视里拿着一人多高大支票的捐献者当善人,也不会心存感动。但不管怎么说,他们还算是好人。在我的字典里,不做坏事的,都是好人。我从不提倡要做好事,但我一定不会让大家做坏事。

我经常这样讲,没有什么不好的,就是好的。我说。

嗯,对。不用学做好人,大家学法就行。在遵守同一法律、守护同一规则的前提下公平相处,道德这种副产品便会自然形成,融入社会、融入人与人之间。而在一个天天叫嚣着道德、奉献的社会里,所滋养出的,只有伪君子和卫道士。我说完了,撒尿去。我就想找个能听懂我说话的人听听,高山流水觅知音啊。他起身离开。

我想起自己这些年坚持在做的一件件小事。我资助孩子读书,去敬老院、孤儿院做义工,我捡拾旅行路上需要搭车的流浪人,我抱过无家可归的孩子,我骂过轧死小狗的司机,我把数以万计册书运到灾区学校的图书馆……我所能做的,在他面前是那样微不足道,还有什么是比生命更大、更重要的呢。但就算再不起眼,我也仍旧坚持着对的和自己想做的。可这一切,都正如他所说的,不足为外人道。我不是善谈的人,对我来说最容易的表达方式便是书写。我想说的话,已经全被他说了,我坐在他身边听着,甚至连“嗯嗯嗯、对对对、是是是”都不想附和,因为没必要,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也是这样做的,因为他说我们是知音。

他镇定、坦率的眼神,以及言行姿态中分寸得当的保留,让我确定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那样真实可信。我知道他一定是固执的,否则就不会那么渴望发出声音,却仍在尘世里甘做沉默寡言的人。接近他的时候,我从他身上闻不到任何香气,哪怕是沐浴乳的味道都没有,却自然地让人着迷。当他拥我入怀,我听得到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可我也知道这声音只能伴在耳边三天。原来,世间的喜乐,本就是一场虚空。原来,我耗尽一生的爱和力量,就是为了要与他相遇,再分离。

想什么呢?吃饱了没,饱了我们走,去逛逛。他打断了我的思维。

饱了,走吧。我拎着包跟他走进商场。因为一直在倾听和思考,其实根本就没吃什么东西啊,幸好我也不太饿。认真倾听一个人说话,是会消耗能量和精力的,可在认识他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点。过去,我时常与三五成群的朋友们相聚,躲在角落里听他们的交谈。欢愉的、沉重的、幸福的、悲伤的、调侃的、理性的……太多信息由耳朵进入记忆,又迅速被忘却。在人群喧哗、觥筹交错之间,我并不想将自己空置,却又不自知地失语。于是,只能以微笑的方式,与周遭索然无味的一切柔软隔离。还有更多人,他们告诉我一些事情,只是因为我是我,至于我有没有听到、有没有记住、想不想发表评论,他们并不关心。他们所关心的,是要将他们认为很重要的事,讲给重要的人听。我知道自己曾无数次被当作重要的人,却没能对等地对待他人。总有人愿意含笑拥抱他人的寡然淡薄。我的心与思维,时常间歇性阵亡在我无法感知的某个时刻。因为知道没有谁不是路人,所以我从不问寻,谁来自何方又去往何处。这让我对那些清淡恬静的午后阳光、那渐行渐远故事的尾声和沉落于眉间眼底清默无言的观望,感到抱歉。

我跟在他旁边,进进出出于一间间卖各类数码产品的商店。他像个孩子一样,对新鲜好玩的东西充满了好奇,看看这个、瞧瞧那个,还时不时向店员问东问西。随后很认真地告诉我,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懂得哪些东西是好玩但没用的,因此可以只看不买,用理智的态度去消费。

啊?!哦。我一边“哦”一边在心里窃笑,说出这种话的人,本身就很孩子气,竟然还拿来当作成熟男人的标志。原来,我所看到的他的成熟与理性,也会在某一个时间点自然地幻化成简单的小快乐。

他在一个橱窗前停了下来。那是一个卖汽车模型U盘的橱窗,他看了许久,又唤来店员拿出几个不同的款式挑选。最后,举着一只做成1962年WELLY 复古车型、4G大小的U盘问我,你喜欢哪一个?我买两个,一个送给你做礼物。等你回北京的时候,就告诉你的朋友们说,武汉人很大方的,送给我一辆车。

我说,我的朋友们会说,那你赶快把机票退掉,开车回来吧。那个时候我只好告诉他们,车,是揣回来的,不是开回来的。

哈哈哈哈……可是你究竟喜欢哪一个?他大笑着问。

我指指他手里的WELLY 说,就你手里拿的这个,最可爱,我最喜欢。

他愣了一会儿、看了又看说,总不能买两个一样的吧。那这个给你,我再挑一款别的。

就这样,我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得到了一份意想不到的礼物。他并不知道这份礼物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他更不知道以后的很多个夜晚,我都是把那辆小模型车攥在手心里睡着的。回到北京以后,我将写过的文字、喜欢的歌、看过的书、想说的事,一切跟回忆有关的东西,都保存在了那个U盘里。他说,这个小东西会记录你心里的很多信息。我多么希望,他听得到我的心——一半明亮,一半暗淡;一半欢喜,一半忧伤;一半落在眼里,一半碎在心里。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可我又不愿这份情变得太执意。所有太过执意的东西,都将成为死去的标本。我希望它一直活着。有时候我相信人有推进自我的勇气,而它并不是谁给的。

渴了,走,喝咖啡去。他牵起我的手,不由分说便向停车场走去。

大雨初歇,一些光穿破灰暗的云层洒下来,洁净但凛冽。路的前方是长且宽阔的光带,因路面上雨水丰厚充盈,越发显得白亮明耀。雨并未戛然而止,路面的明亮掩盖了渐深的暮色。一些雨点卷进空中,在眼睛张合时感受明显。

我们不得不相信世间事的微妙。有些人相守一生,也无法融入彼此,至死不过伶仃一场。有些人只消一眼,便能够心意契合,懂得这遇见便是自己苦苦觅寻的前世今生。于是我言,你若愿意,我将永远爱你,你若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或许因为只有我最懂得你,所以我没能逃脱。

两份超大杯Latte,奶泡打得均匀白皙。我与他,面对面坐着,像两颗珍珠一样发光。在那双明亮的眼眸里,我看见了自己惊慌失措的倒影。我们,都有惹是生非的气质,沉默中掩盖着欲盖弥彰的热烈。我端起相机对着他的脸,却发现无论我如何用光、构图,都无法按下快门,清晰地将他框入方寸之间。取景器里的那个人,再怎样看都不及面前之人。大多数人在面对镜头的时候,总会显得尴尬又僵硬,若想把那丰盛、欢喜、长久、真实……让我感觉到美好的一切,统统记录下来,不如还是用眼睛吧。啧啧啧,眼睛才是最好的相机。我收起相机,重新面对他,打算告诉他一些什么。

昨天晚上你说,现在太多两性关系更关注两人之间的问题,而非对方的付出。真正的爱是让对方自由,不是占有。我认同你的观点。爱其实很单纯,爱就是爱,不是婚姻,不是束缚,更不是恩赐,它应该是超脱于任何一种理性之外的化学反应。两个人之间如果总是在拥抱时较劲儿、称赞时挑刺儿、倾诉时索取、牵手时任性,分开后却又忍不住频频回眸、希望回到当初,如此折腾,一年、两年、三年……彼此忍受,忍成了对方生命里的风流人物,最终成为路人,确实不是值得赞颂的事。可仅凭这点并不足以让你成为一个独身主义者,虽然这是众多原因之一,不过听上去没那么重要,也不是致命的死结。或许这足够成为你冠冕堂皇说服自己和很多人的借口,但你无法说服我。在我看来,你之所以要做一个独身主义者,归根结底是因为你没有自信,你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一个女人的一生、给她幸福。因此,在你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意之前,宁可不做选择,以免耽误了别人,你觉得这才是对对方负责任的态度。也许你不认同我的说法,但我是这样认为的。

对,我承认,你想的是对的。他说,你太聪明,一点儿都瞒不了你。

可你瞒过了自己,这比瞒过我更可怕。我不知道你的故事,但确定的一点是,你所历经的事,很多年之后,在你的脑子里形成了清朗明晰的轮廓和骨架,也成了你印证此生的简明注释和标记。这些对你来说,都太有仪式感了。你知道仪式感是什么意思吗?就是你给自己设定了一些准则,并不顾一切地实现它。可有些时候,太有仪式感就会变得不真实,不忠于自己。也许你未曾察觉,又或者就算你心里知道也不愿意正视它,因为你乐在其中。这种充满了戒律和仪式感的人生一定会让你变得与众不同,但谁会为了造就这样的与众不同而给自己戴上皇冠游行,把自己框死在神的范畴内却仍要守着人的本分?有可能你认为这样才算忠于自己,但我却觉得这样的人生就算充满再多惊奇也都不会让人获得惊喜。因为这些所谓的奇特是你一手创造出的,而非偶然发生的。遇合之人、离散之事,同时是因,也是果。我以为,最擅长抽丝剥茧的人,也没办法给尚未完结的人生下一个定论,为何你却要这样做?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样不好,对吧,其实我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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