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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十八)女人要什么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爱的男人,也从来没有爱过我喜欢的男人。

——芬尼·布莱斯(Fanny Brice),这位齐格飞之活报剧里的首席女主角,给予一个流氓无限热情。

几乎所有结了婚的人都会吵架,只是很多人会羞于承认,其实一个根本不发生任何争执的婚姻,很可能就是一个已经死亡或是正因为感情上营养不良而奄奄一息的婚姻,要是你还在意,你可能就会争吵。

——美国作家兼作曲家罗拉,戴维斯(Flora Davis)

我从来没听见过一个男人开口向人请教,如何才能让婚姻和事业两全齐美。

——葛罗丽亚·斯坦能(Cloria Steinem),女性主义者,创办并主持《女性》杂志二十余年。

Amy过了圣诞节的第三天就回了广州,在机场打电话给我。

我回广州了,然后我想去英国呆半年,签证好签,又是英语国家,呆段时间,至少学学英语,电话里她的声音安定。

我说好好好。

她让我猜她穿什么衣服,我说不知道,那边听见她说,我穿灰色外套,白色长袖,蓝色牛仔裤,一双旧的高尔夫鞋,你看,至少,这场爱情过去了,我的衣装有变化。

有没有看到昨天我去你家放在化妆台上的东西,紫色包装的,我问。

看到了,还没有打开,我想飞机上打开的,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她说。

我们告别,我挂上电话,其实我送给她的礼物,只是一次经过路边的小摊,看见的一颗玻璃做的心,要10块钱,我8块钱买下。

我把那颗玻璃心送给她,还有一张小小的纸条。

享受你的热水澡和被窝,也享受你的高跟鞋,感受因为爱情带给你的变化,不要因为怕心碎时的疼痛拒绝恐惧它。

我给你的礼物,它叫水晶玻璃心,8块钱一个,量数无限。

苯苯已经长到两尺左右了,很乖。

Amy搬过去住到那个男人的房子之后一直是我和它相依为命,它和我一样对生活要求很低,昨天中午的炒饭热一热就是今天的晚饭,做一个很简单的鸡蛋汤,经常是它是一个大盆,我是一个小碗。

我总是那样不会照顾自己,以至于我的狗,都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有的时候我早早起床去超市买它喜欢的火腿,有的时候一天快要结束才想起来我和我的狗都还没有吃东西。

Jason在我刚刚把昨天的剩饭热好的时候出现。

Tammy,我们一起吃饭,他说。

他把带来的花细心的插好在我的玻璃瓶子里,不知什么时候,他对我这个小房间熟悉极了,坏了的台灯失修的电表总是他第一个出现帮我解决,这一次他又神奇的从角落变出一个长方形的玻璃花瓶。

我抱着苯苯傻坐在一边看他变戏法,直到乱扔着CD和书的桌子上被清扫一空,铺上淡绿色花边餐布,白色的水仙在透明的瓶子里扭动,他居然带了吃的过来。

酱汁肉,臭豆腐,田螺大烤,糯米红枣,陕西凉皮,叉烧肠粉……最后变出一碗芝麻糊。

你什么时候对中国各地小吃这么有研究?从今天这顿饭我已经看出来你进入中国吃文化的核心了,我笑。

他把苯苯抱过去,给它骨头吃。

中国人是爱屋及屋,我们说,爱我,也要爱我的狗,他一边说一边给苯苯东西吃。

我已经笑的前仰后翻。

我们来吃一次中国的烛光晚餐,他接着变出彩色的蜡烛点在我的烛台上,回手关了台灯,然后打开我的音像,放一曲老歌when a man love a women,我这个小屋子顿时变的温暖浪漫极了。

你真的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绅士的老外,我笑个不停。

我把炒饭放到一边。

他们说要留住一个男人首先要留住他的胃,可惜我连我自己的胃都是经常委曲。

我觉得我的吃相比苯苯好不了多少,Jason并不在意,他拿着筷子象征性的动了两下,他蓝色的眼睛就像海水一样,他看着我,一直到我满意的放下筷子。

我是不是很不斯文?我笑,没关系吧,今天是在我家,再说了……。

他突然打断我的话,急切切,语速奇怪的。

Tammy,你愿不愿意和我走?

我诧异的看着他,你这边的学业不是还有半年吗?

我爸爸的身体出了点问题,我的姐姐在南非做地质考察,他们希望我回去陪在家人旁边,我爸爸的化工厂现在也没有人管理,Tammy我么结婚好不好,我们一起回去?他伸手过来,紧紧的握住我的手。

我不说话静静的看着他,大脑飞速活动,很快弄清楚了我遇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一次求婚,惊讶之间,我仓促的笑出来,一朵假的玫瑰花一样。

我没有想过要去别的国家生活,我一边说一边清楚的明白自己是在找借口,我喜欢中国菜中国文学中国音乐中国电视,我在别的国家不会很开心的。

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不好,你陪我回去,等我爸爸身体好了,我们或许来北京投资,那时候我们就回中国,你要是喜欢这里我们也可以在这里买房子,我也可以在这里陪你。

不是这个问题,我有点内疚的摇着头。

音乐不是什么时候停掉了,屋子里静得吓人,苯苯瞪着眼睛,惶惑的直起身子,整个世界仿佛都在等待一个自私女孩子的回答,空气都流的慢了起来。

那是什么问题,他紧追不舍,我知道你不是同性恋,你不要骗我,而且你只有和我约会对不对。

我摇头,不,我有很多男朋友的。

那也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结婚以后你也可以有你的朋友啊。

最主要的是,我犹豫了半天终于开口,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你结婚。

我添添嘴唇,感觉自己是个骗子,或者念错咒语的女巫,总是想要变出一个袜子,结果出来长裤一条,我怎么穿?

是因为我是个外国人?他有点生气的问。

不是,我猝然之间变得非常诚恳,红了脸不管不顾的开始说,我想我不要长裤子,我只要袜子。

我认识你这么长时间,你不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没有一次想起过你,我知道是你敲门,我从来没有脸红心跳过,你拉我的手或者拥抱我,我也从来没有她们说的那种浑身无力。

我对你从来都是脾气很好,我们一起出去,你迟到我等你两个小时都没有关系,那是因为我等你的时候一点也不着急,陪你看流星感冒了也不会告诉你,你做错事情我也很少抱怨。

我们交往有两年,这两年,我们客气礼貌和平,不红脸不吵架。

我慢慢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那是因为……因为我不在意你,我不爱你,我终于无耻的说了出来绝望的话,自己如释重负,长长的出了口气。

可是我不是,他站起来,我每次看见你都会觉得高兴,走到什么地方都会想着带着你,看见什么好吃的中国菜都会想这个你喜不喜欢,我暑假在香港的一个叔叔那里度假,呆了三天就飞回北京想见你,每周到你住的地方帮你找小时工做卫生,为了你研究中国的电表说明书,你这个蠢女人……他在屋子里走过来走过去,烦躁不安。

我歉疚极了,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卡在喉咙里一般,我和苯苯面对面,无辜的表情。

I am really sorry.,我轻声轻气地说。

你不要和我说什么sorry sorry,Sorry do not mean anything.,他走了一大圈,终于颓然的坐在沙发上,双手抱着脑袋,头都不抬的对我喊。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你的模样,他的声音徒然温柔起来。

你在一堆人里面跳舞,肩膀上贴一个红色玫瑰,上身穿一个半截的红衣服,很多人围着你跳,那时候我想我要认识这个女孩子。

后来你和Coco好,我好担心,我想你是不是也喜欢女孩子,再后来知道不是,那时候已经有1年多没有见面了,但是我一直留着你的电话,打给你,你居然愿意出来,我好高兴。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奇怪的变得温和。

我终于和你开始约会了。

第一次送你回家,你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我很高兴,我以前有过很多女朋友的,亲一下是最平常的事情,我从没有这么高兴。

后来我们开始交往,你总是在忙,忙你的朋友,忙着自己开店赚钱,忙着关心别人,但是没什么关系,我喜欢你这个样子,我早就知道你是这个样子的女孩,我帮你写英文作业,打电话催你吃饭,周末和你看电影,我们已经在一起快一年了,你说你不喜欢同居,觉得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没有隐私的关系,我听你的,我为了照顾你搬到你家附近。

Tammy,你仔细想想,我知道你不想被牵绊住,你害怕结婚对不对,那你告诉我好了,我们慢慢来,那我们先不结婚,我等你好不好,到你愿意嫁给我的时候。

我们两个不说话呆在那里,苯苯打翻了它的饭碗,汁水流了一地,Jason好脾气的站起来去门后面找拖布。

不是这样的,我使劲的摇头,被不经意间的温情打动,眼泪突如其来的下来了。

我不好的,对不起,Jason,是我对不起你,是我害怕寂寞,Amy搬出去以后我总是自己一个人,我才开始和你约会,我利用你来填补我剩下的时间我偶尔的寂寞,是我不好,我是自私无耻的女人,全部是我的错。

其实我也想好好恋爱一场的,我也在努力,可是我也不知道那里出了问题,我低头,看眼泪一滴一滴打在餐布上,慢慢湮开变成一朵花。

我想,有些时候,有些事情,真的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我有想告诉你,我正在慢慢的疏远你,可是这个时候你来找我,告诉我你要和我结婚,我们的国籍年龄统统没有关系。

有关系的是我和你之间,我不爱你,我真的不可以欺骗……,我说不下去。

我真的抱歉,我重复这句话。

Jason也有眼泪留下来。

我已经知道了。

我这周末离开中国,我来之前就知道我没有可能把你带走,可是我还是想试一试。

我从窗子来看见高高的Jason慢慢的消失在黑暗里,他在临走的时候最后的问题是Tammy,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没有,我清清楚楚的和他说话,我想我应该是最后一次看这么近的看他的眼睛,海水一般的湛蓝清澈。

你再说一遍?他追问。

没有,我清清楚楚的说第二次。

我一边收拾餐具一边想Jason带给我的快乐时光,我这个自私肤浅无耻的女人,我狠狠的斥责自己,直到打碎一个杯子,我心不在焉的去捡,手指却被划破,红红的在水里仿佛泥鳅一样荡开,瞬间消失。

我放下这一堆麻烦,决定自己出去走走,鬼使神差,如果运气一直不好,哪就不好下去吧,没什么关系的,我从小就是没心没肺的女孩子,抛弃,背叛,离开,这种无情的字眼我总是做的干净利落,我不会心疼也不会内疚,我一遍一遍说给自己听,做反复的说服。

纵然有的时候也落泪,可是大家都说,眼泪留下来之后,也是身外之物。

莫名其妙居然又走到Den,好像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男人,我用他来验证了我的好奇。

现在我算不算已经长大了,如果我们再次见面,他还会认识那个流鼻涕也流的像朵花一样的,小丫头吗?

北京的很多酒吧都有自己的特点,而我,因为一次偶然,总是喜欢这里。

吧台的服务生早已经认识我,一看见我就一脸笑容,哈,好久不来了,他说。

Den的老板正站在门口,他穿一件红色的皮夹克,我和他说话,你怎么老穿这一件衣服,我记得我上一次来你也穿的这件红衣服?

遇到了一些熟人,纷纷打招呼,真是奇怪,我居然认识这么多人,他们好像从来不上班一样,每天晚上都会出来玩,聊天喝酒,晚晚才散场。

我坐在吧台和服务生mark聊天,有一句没一句。

今天是周末,忙死了,他一边开单子一边客人存的威士忌拿出来,忙的不可开交。

我侧坐着,眼睛可以看见门口,间或有人在门口存包。

每个人都忙忙碌碌,而我仿佛是世界上唯一的多余人,失去的牵绊的女人,自由的想要飞,可是翅膀在那里?

等到11点,这个时候楼上的人多了起来,我上楼跳舞,音乐仿佛大的工业机器在我耳边轰鸣做响,我则像是工业革命时灵魂出窍却手脚利落的纺织工人。

我有段时间酷爱跳舞,那时候和罗怡偶尔去滚石,受不了滚石里面傻乎乎的音乐傻乎乎的人,一堆人在那蹦呀蹦,疯狂的甩脑袋,四肢抽搐一样,非常难看,我脱了外套,站在DJ台旁边高高的音响上,自己跳自己的,台下一片尖叫,下来之后没人再敢上去跳。

我想到以前的自己不由得笑起来,那时候我是多么肆无忌惮的女孩子,跳舞跳到出汗,一边跳一边脱衣服丝毫不介意只剩下内衣。

不知什么时候面前出现一个穿白色体恤的短发男人,对我微笑并且和着我的拍子。

我并不讨厌别人对我表示好感,回报一个微笑。

他得到鼓励,凑上来说话,你,常来?

我点头。

半个小时之后我出汗了,正想去休息,这个男人一直离我不近不远,保持微妙的距离。

然后他客气有礼的问,我们下去喝一杯?

在酒吧有人主动请我喝酒,这在我的店和出去玩都是很平常的事情,我因此认识了很多朋友,没有什么要紧的,何况我现在心情遭极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我们坐在下面聊天,一会他的一个朋友林子也来了,我们在别的酒吧见过。

我们聊天,互套来历。

叫江江的这个男人是建筑师,个子不高,身材中等,他的朋友林子是一个北京乐队的吉他手,我以前还凑巧买过他们的专辑。

林子长发,高大好看又年轻,在那抱怨,一个月就开一万多块的,总是觉得钱不够花。

我身边那么多人,都是别人眼中的幸运儿,可是偏偏,都暗地里自以为是的苦恼着,生机勃勃的追求着自己想要的,可是这也没什么不好,要不然,生活多么没意思。

我把我的意思说给他们听,江江赞同,趁着年轻赶紧折腾,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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