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说明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毕业生经面试、洽谈,确立就业单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所用,各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协议书中各栏目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不得涂改。(1)目前高职院校使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制定样式,作为示范性文本,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就业协议书》实行编号管理,每人一个号码,一式三份。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制、翻印《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就业协议书》,否则将严肃处理。如有作废,一般不予补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发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如果遗失,要登报声明作废后才能补发;如因破损等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持原《就业协议书》和分院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更换,且每名毕业生只能换发一次。隐瞒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协议书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使用他人就业协议书签约的、伪造就业协议书的、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学院将作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视情节轻重,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该生户口、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2)每份协议书须加盖“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分院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公章方为有效,盖章顺序自上而下顺次进行。待协议书中各部分内容办妥后,最后将协议书交回发展处,作为上报就业方案的依据。各毕业生应在当年6月底前(若有变动,参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有关政策)将已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上报发展处,如6月底前未签就业协议的学生需办理户籍档案暂留学院或将其迁回原籍的申请。应该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文件,协议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也是一个民事合同行为,具有合同的约束力,所以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二、就业协议书主要条款及填写方法
(一)就业协议书主要条款
就业协议书主要条款包括:(1)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提供约定的工作岗位,做好各项接收工作。(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离校和派遣手续。(4)以上三方签字后均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备注栏可补充其他约定,签字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作为合同的特殊条款,其效力应当高于其他格式条款。
(二)就业协议书填写方法
关于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1)姓名填写必须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上姓名相符。
(2)专业填所学专业全称。(3)学制为三年制的填“三年”,两年制或3+2的填“两年”,五年一贯制的填“初中起点五年”。(4)毕业时间填写要与毕业证毕业书时间相符。
(5)学历填“大专或高职专科”。(6)固定电话填家庭固定电话和手机号(一定是能联系上的)。(7)电子信箱或QQ号有一定要填写(主要为了能联系上)。(8)应聘意见填应聘者希望从事哪一方面的专业工作,或是对就业有什么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毕业生都应在这一栏内填有内容,并签名。
关于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定要问清用人单位填什么内容):(1)组织机构代码(用人单位)指工商部门专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号码。(2)单位隶属指上级主管单位,如民营企业一般隶属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隶属是所在地“经济发展委员会”。(3)联系人指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4)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电话。(5)所有制性质指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机关、科研设计单位、学校、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部队等。
(6)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指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机关单位一般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档案转寄地指单位地址,在国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档案是先寄所在地人事部门再转寄所在单位(一般人事部门或者用人单位自己会写明);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一般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以档案转寄一般寄往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或者用人单位会告知);如有同学没有签订全国高校统一协议书,想把档案转寄生源地以外人事部门,可以凭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收函从学校转出;未签订高校就业协议书,但以其他方式签约,则档案户口迁生源地;用人单位意见指用人单位人事主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指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就业的(合同工除外)上级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人事局盖章;民营企业人事关系是委托当地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则由单位所管辖的区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关于学校意见栏:(1)学校联系人指所在分院发展办负责就业的老师或班主任。
(2)院系意见指所在分院意见。(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指学院发展处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意见。
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
1.签订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的依据,而“报到证”是落户的基础。为了使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毕业生应在6月底前签好协议,并上交给学院就业办,学院凭《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
2.协议书是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标志
目前非全日制成人高校和远程教育的毕业生虽然国家承认学历,但不发报到证。而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才能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体现高职也是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
3.为办理“人事代理”及档案保管奠定基础
只有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才能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才能由人事部门保管你的档案。目前情况下只有人事部门(人才中心)保管档案才是安全的。个人档案对个人职业发展极为重要,如你不重视自己的档案,在你需要时有可能找不到自己的档案。如:在你继续深造、报考公务员、去一家需要人事档案的单位工作都需要档案。
4.落实户口挂靠
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以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移落实到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如杭州市对往届毕业生户口进杭有一些限制条件。
5.避免用人单位偏见
毕业生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落实单位,用人单位则会认为你职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太差。
6.减少以后自己办理各种手续的麻烦
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转移等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而在规定时间以后办理手续,一般由毕业生自己到有关部门办理,非常麻烦。如报到证签发,需要毕业生本人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先到学校开报到证,再到省教育厅盖章,然后回到学校将盖好章的报到证副联交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由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将报到证副联放入个人档案袋。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毕业生在签约前,首先应审视自己在专业、特长、兴趣发展等方面是否与该单位的企业文化、岗位要求等相匹配。慎重决定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毕业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签署本人应聘意见。
2.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信息,签署招聘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力的部门盖章。下面列举部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a)杭州市:
i.杭州市属单位一般需要到单位档案挂靠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然后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网(http://ww.hzbys.com/)上登录注册,凭《就业协议书》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区属单位和委托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到各区人才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并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ii.到省厅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省移动、省级银行、省电信、高校等等设人事处的单位,人事处盖章即可。
iii.部分单位档案挂靠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省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
b)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表的企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
c)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
d)北京:需到北京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
e)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
f)其他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参照上面的办理,应向具体签约单位询问。
4.各分院就业负责老师签字并盖章。
5.学院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就业专用章。
6.签完的协议书,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给学生,一份给学院,学院定期将就业协议书交就业中心。
7.学校就业中心负责协议书录入,在规定时间制定和上报就业方案,并据此开具就业报到证。
【提醒】毕业生若遗失就业协议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1.空白协议书遗失,需要提交补发新的协议收的书面申请,分院签字同意,由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学校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后,再补发新的协议书。
2.若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但就业协议书遗失者,需要出示单位书面证明,并提交补发新的协议书的书面申请,经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确认后,发放新的协议书。
3.由于毕业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保留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的权力。
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其作用也各不相同,因此,毕业生有必要明确两者的概念。其实造成毕业生对人事关系不了解的重要原因是毕业生对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使用方法不是很了解。
1.就业协议书关系档案、户口落实
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需签订由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依据,学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毕业后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就可能会被派回到生源地。因此,毕业生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就可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上除了用人单位盖章外,还需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很多毕业生特别是前往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常常会碰到一个问题——这些法人实体没有自己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这就需要单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就可解决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一些问题。
2.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就业协议书除了作为学校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外,同时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毕业生在签订时需要慎重,在对单位有一定了解,确定要留下来工作后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