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我国周边地区形势比较紧张,敌机不时侵犯我国领空。英勇的空军、海军航空兵和防空部队,先后于1961年8月2日、11月6日和1962年9月9日击落美制蒋军RF-101侦察机、美制蒋军P2V-7电子侦察机和美军U-2高空侦察机。1963年6月1日,蒋军上尉飞行员徐廷泽驾驶F-86F起义。1965年4月9日,八架美制F-4B飞机侵犯我海南地区,受到我空军迎击,实战中,敌机击中自己一架F-4B,坠入我领海内,被我方打捞。此前,一所还专门派出有关人员随团赴越南、老挝搜集到五种机型十余架美机残骸。孙子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对敌人的装备摸透、弄清,以扬我之长,攻敌之短,方能克敌制胜。当年林则徐都懂得“师夷之长技以制夷”,我们何不来个“师人之长技以制人”呢?
国务院副总理聂荣臻元帅、空军司令员刘亚楼上将和六院院长唐延杰中将都十分重视敌机残骸分析工作,指示我们要认真研究人家的飞机,“找出它的特点,用到我们设计上去”。
1965年5月28日,国防科委副主任唐延杰主持召集有关部、院、十七个单位参加的《组织分析研究美制F-4B飞机残骸》会议,确定了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步骤,并确定全部研究工作由六院抓总、形成完整的残骸分析研究与科研设计队伍。一所派出科技处副处长赵国士等四十四名科技人员和有关厂、所的二十余人,组成F-4B飞机残骸工作队(代号为“528”),赵国士任队长。集中对残骸进行分析研究,到8月底基本完成第一阶段分析研究工作。一所完成专题报告二十八份,编写出《F-4B飞机战术技术说明书》共二万四千字、绘图1300A4、拍摄照片六百幅。当第一阶段分析研究工作结束后,一所仍保留“528”工作组的建制,并列入了所的正式编制。根据领导指示,对F-4B及其他外机残骸进行分析研究,获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并应用到了新机设计中。例如,在研究U-2飞机设计特点时,对操纵系统一些阀和非线性机构、燃油系统油量传感器等,经改进设计后用于歼8设计,并已装机使用。在分析F-86F飞机前缘缝翼、机载塔康系统、液压系统、燃油系统、自动驾驶仪和武器挂架时,取得了不少借鉴,将其技术用于歼8设计中。对外机残骸分析研究、参考借鉴最多的是F-4B飞机。F-4B飞机是美国1962年装备部队的一种新式飞机,该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歼8设计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尤其是该机的新成品、附件,重量轻、体积小,可靠性、维修性好,为航空新产品提供了直接的参考样品。据统计可仿制改进的成品八十九项,可采用的新技术二十四项,新工艺三十项。
对外机残骸的分析研究告一段落后,在一所举办了F-4B飞机残骸展览会,邀请省、市领导及有关单位、到所参观,同时借此机会向地方党政机关宣传了一所和自行研制的歼8飞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关怀和支持。
方案确定
1964年,六院一所经过三年初创时期艰难创业的历程,从无到有,已初步建起了科研生产条件,拥有了一支朝气蓬勃、奋发努力、专业基本配套的科研队伍,并确立了自己的新机设计方法。经过摸透米格-21,散装件装配,配合部队进行米格-21飞机的飞行训练,已基本掌握了米格-21飞机的设计思想、设计特点,存在的缺点、问题和改进的方向。经过对外机残骸的分析研究,外机设计中可供我们借鉴的新系统、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也已掌握。设计性能优于米格-21飞机的新型歼击机,已有了大致的轮廓。另就国内形势而言,由于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正确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整个国民经济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因此,自行设计新歼击机的工作,主客观条件已经具备。
设计新机首先要确定方案。方案形成大致经过酝酿论证、确定战术技术要求、确定总体方案和样机审查三个阶段。
酝酿论证过程实际是贯穿在米格-21摸透之中。1962年,当集中力量坚持摸透米格-21飞机时,我们就抽调少量人员探讨新歼击机的设计方案。当年10月,在向院呈报的《五年(1963~1967)设想》中,就提出在摸透、仿制米格-21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马赫数为2~2.2、升限与米格-21大致相当、航程适当加大、发动机推力为八千公斤、重量不超过十吨的新型歼击机的设想。
1963年当第一阶段摸透即将结束时,一所再次向院上报《自行设计新机方案进度的设想》,该设想提出两种新机方案:其一,飞机、发动机及机载设备重新设计,计划1969年2季度完成发图,1969~1970年试制,1970年三季度试飞。其二,以米格-21为原准机,采用现有发动机及武器、设备,设想1967年完成发图,1968年试制,1969年3季度试飞。
1963年冬,程映雪、宋文骢等同志组成的部队服务组,去空×师协助部队试用米格-21飞机。通过米格-21飞机的飞行实践,详细了解米格-21飞机的性能和使用特点,征求空、地勤人员对飞机的使用意见和要求。在这次实践活动中,他们帮助空×师进行米格-21上升转弯截击机动飞行和配合部队截击U-2高空侦察机时,编算了大量截击曲线,发现米格-21飞机存在升限留空时间短、航程短、截击作战性能差、发现敌机困难和高空动安定性差等致命缺陷,因此于1964年又提出了对米格-21飞机的改进方案,这是拟定新机战术技术要求的基础,也是自行设计新机的滥觞。
1964年初,摸透米格-21第一阶段的技术工作胜利结束,米格-21飞机散装件装配与仿制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首架散装件飞机已安全上天试飞。六院同意我们以主要力量进行摸透、仿制米格-21飞机的同时,抽出部分技术力量进行新机方案的探讨研究。按照六院“先改进、后改型、改进要快、改型要好”的指示,组织少部分技术力量,开始研究米格-21飞机的改进设计方案工作。
5月中旬,六院唐延杰院长、曹丹辉、徐立行副院长在一所召开了《米格-21、伊尔-28飞机改进改型方案会议》。唐院长在会上明确了“从摸透、仿制到自行设计,按照战略方针的需要和自己水平的可能,从小改到大改,摸着石头过河,循序前进,初战必胜,争取时间,把成果拿到手”的指导方针,提出改进、改型工作应分两步走,先改进、后改型,并确定了米格-21飞机改进的具体意见。
根据这次会议要求,6月中旬,所里成立米格-21飞机改进工作组,全面开展了米格-21飞机的改进工作。7月底,六院正式下达了《米格-21飞机改进、改型方案研究命令》。10月,六院召开改进改型预备会议,同意所里的米格-21改进方案。年底所内完成了方案制定、打样设计和加大航程、进气锥与放气门无级调节系统等7项改进设计的专题研究试验,估算了改进方案的载荷、设计低/高速风洞试验用模型及导弹与副油箱带飞模型等,并与有关单位协调了发动机、材料、工艺和特设、仪表方面主要技术问题。1965年4月,根据三机部的决定,将米格-21的改进工作移交112厂。
1964年7月,我们向六院呈报《62式飞机(即米格-21)改进、改型工作报告》,《报告》除对改进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外,还提出新歼击机(即改型机)应以美国的F-4、F-104、F-105、B-58为主要作战对象。对F-104、F-105应取得制胜的压倒优势,对F-4要在飞行性能上,能基本与之相抗衡,B-58应作为新歼击机的主要攻击对象。并据此,提出了新歼击机的主要作战任务。
7月13日,所成立了有兄弟所参加的米格-21飞机改型工作组。工作组分为飞机、发动机、武器、自动化、雷达等五个小组,就改型方向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议论,共同提出飞机、发动机、导弹、雷达、附件等战术技术要求的设想。
9月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初步确定了新机的战术技术要求。
1964年10月,六院在一所召开了《米格-21飞机改进、改型预备会议》。唐院长主持了这次会议,并在会上讲了话。唐院长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由摸透转为自行设计的新的战斗任务。
这次会上,初步提出改型机的主要战术技术指标为:
最大速度马赫数为2.2;升限为二十公里。
在满足上述指标的前提下,究竟采用何种动力装置这是新型歼击机研制的关键所在。所里在会前准备了单发和双发两个方案。
1964年9月,我们向院上报了《使用两台815型发动机进行米格-21飞机改型的初步分析》的专题报告,六院未予批复。因此10月会议的文件,是按单发准备的。我当时考虑到六院没有批复和与二所(发动机所)的关系,没有让总师把双发方案拿到会上,而向会议做了单发方案的汇报。
会上,围绕单发歼击机方案展开了讨论。由于技术储备和发动机研制进度赶不上飞机的进度,使新机设计遇到了难题,会议一度陷入僵局。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会议期间院科技部同志去室里走访,了解到一室搞了个双发方案,就向徐立行副院长做了汇报。徐副院长离开会场在总师黄志千和宋文骢同志的陪同下来到总体室布局组听了他们对“歼7综合改进方案”,即双发设想的汇报。经过详细询问和答辩,徐副院长认为:指标先进,方案落实,符合摸着石头过河、初战必胜、争取时间把成果拿到手的思想。
根据院首长的指示,即将此双发方案拿到会上介绍讨论。宋文骢同志提着一个赶制出来、尚未上漆的木质双发飞机模型到会上,被人们笑称为“烤鸭”。与会者一致认为采用单发方案势必要出现飞机等发动机或不得不临时改用现有发动机作为过渡的被动局面,反而会拖长研制周期。“本着初战必胜、早日把成果拿到手”的指导思想,大家一致同意先上“双发方案”。会上,六院总工程师办公室董绍庸同志,二所总设计师虞光裕同志提出可将815发动机低温涡轮的结构改用空心气冷叶片的高温涡轮结构,发动机推力可进一步提高,但高温涡轮所用的空心气冷叶片研制难度很大,大家对此项改进心存疑虑。正举棋不定时,六院总工程师室荣科同志立下“军令状”,“保证按时研制出空心气冷涡轮叶片所需要的专用新型耐热合金材料,否则,甘愿把脑袋挂在二所大门上示众”。荣科的誓言表达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心声,鼓舞了士气,激励大家奋发努力。就在这次会上做出了重大决策:先上“双发方案”(即采用两台带空心气冷涡轮叶片改进的815发动机作为动力装置)。
所里确定双发方案(代号“65任务”)由总设计师黄志千和总体室主任王南寿负责,单发方案(代号为“70任务”),由副所长叶正大和总体室副主任谢光负责,这就是后来的歼8和歼9。
10月会议的最后一天,唐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宣布了一条重要消息,说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会议决定:六院与三机部合并。会议顿时寂静无声。与会人员屏气凝神听完这一惊人消息后,久久沉默,显示出人们的不解和惊诧!六院和一所成立刚刚三年,各方面工作欣欣向荣,人人意气风发,事业如日中天,摸透了米格-21飞机,自行设计的高空高速歼击机的新机设计方案已经诞生,形势日益向好。成绩有目共睹,如此迫不及待地变更体制,实在令人费解!部院合并的决定,根据毛主席圈阅的电报,从1965年1月1日起实施,同年6月1日就地集体转业。国防部六院一所,改为三机部六院一所,因为是按建制单位就地不动脱军装,故局面表面上基本安定,但这一体制的重大改变,对全体人员思想上产生的消极影响,对新机研制以及整个国防科研事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后果是难以估量的。
10月会议后,经参加新机研制工作的有关厂所同志进一步协调论证,就“双发”方案提出了新机的基本性能数据。
1965年初,由总师黄志千带队,带着双发方案,先后到芜湖、潞桥空海军部队征求意见。根据部队的意见,对双发方案进行了修改,经所党委充分讨论研究后,于1965年3月19日向院呈报《“双发”新型歼击机战术技术指标的报告》。1965年4月20日国防科委在京召开了《审定“双发”会议》。会议由罗舜初副主任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国防工办副主任郑汉涛、国防科委吴宝光副局长、空军副司令员曹里怀、海军副司令员刘道生、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张劲夫、四机部副部长孙俊人、五机部副部长邓予成、著名科学家钱学森(七机部副部长)、三机部副部长吴融峰、六院副院长曹丹辉、徐昌裕、徐立行,一所由我和叶正大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叶正大和二所副所长吴大观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同意“双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