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043400000052

第52章 工资制度(3)

3.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主体。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实行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立法仅规定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和具体规则,并授权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时,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涉及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各地政府应当组织同级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方面代表参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

4.最低工资标准的制约因素。《劳动法》第49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最低工资规定》第6条进一步规定了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1)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2)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5.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最低工资规定》第8条、第9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四)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效力

最低工资标准一经依法制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

1.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2.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集体合同以及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工资标准,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就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依法休假和参加社会活动,以及非由劳动者本人造成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能提供正常劳动。

4.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周和月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县级以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级工会有权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律制度。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相比,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一步为劳动者提供了保护,它所保护的客体是劳动者应得的全部工资;它所干预的对象是工资支付行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行为必须遵循以下规则:[参见《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劳部发[1994]489号)。]

1.及时支付规则。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协议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劳动关系依法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终止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凡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拖欠日期和拖欠工资数额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足额支付规则。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法定或约定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项目和工资数额,不得克扣。因此,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3.法定货币支付规则。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4.直接支付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时,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5.优先支付规则。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指在非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存在某种法定非正常情况作为工资支付的依据;以劳动者本人计时工资标准作为工资支付的标准,包括按计时工资标准全额支付,按一定比例支付或按一定倍数支付。我国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主要有:[参见《劳动合同法》第82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1995年5月12日,劳部发[1995]226号)以及《财政部对〈关于国营对外承包企业在国外人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临时出国人员国内工资发放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87年5月14日,财外字[1987]551号)。]

1.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陪审员;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2.劳动者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和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3.非因劳动者原因引起的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时,用人单位应依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5.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6.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在调动工作、脱产学习、被错误羁押、错判服刑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被公派出国(境)工作、学习期间,其国内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三)禁止克扣劳动者工资

禁止克扣劳动者工资,是指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时,用人单位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且每次扣除工资额不得超出法定限度。我国现行立法中,用人单位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规定包括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和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劳动者工资三种情形。若用人单位非法扣除劳动者工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第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工资的情形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的情形

第一,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第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第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第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四)禁止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无故拖欠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五)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工资总额宏观控制

工资总额宏观控制,是指国家根据既定的宏观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多种手段调节和控制地区、部门(产业)及单位的工资总额,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工资总额宏观控制主要包括国家对地区、部门(行业)工资水平的调节和控制,以及国家对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调节和控制。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公民维权法律好帮手

    公民维权法律好帮手

    本书从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开始,循序渐进地介绍了公民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难解难纷”,包括:消费者维权问答、房产及物业纠纷问答、家庭/婚姻纠纷问答、人身伤害维权问答、医疗纠纷问答、最新道路交通法与交通纠纷处理、劳动人事权益与社会保障纠纷处理、保险投保理赔纠纷问答及法律依据、借贷纠纷问答及法律依据、精神赔偿、合同纠纷处理、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官司的常识问题、公民常用法律文书。本书根据公民日常生活需要所编写,突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案例说法,用问答的形式解答,通俗易懂,现用现查,适合于不同文化水平的读者,实是公民案头必备的工具书。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

    本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丛书之一。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蓝本,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宣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热门推荐
  • 误入凡尘

    误入凡尘

    女主璇玑原是女娲峰下的一件上古祭器,通灵之后修成女体,成了天庭掌管牡丹园的小仙,因缘际会,邂逅了风流无匹的紫薇帝君,酒曲仙子的一杯红尘悟,让她在坠入凡尘之后忘记了前世重重,原本以为可以待在上清观安心修行,重塑仙根,却因为师姐的惨死而从此改变……
  • 仙魔弈

    仙魔弈

    纪元将尽,浩劫将起,在这动荡不安的世界,平凡少年从茫茫群山中走出,他能否决定自己的命运,于这末世之中又将扮演怎样的角色
  • 美男改造计划

    美男改造计划

    他是西装笔挺,谈吐风雅,天下难的一见的极品美男子!也是都市中无所事事的猥琐小混混,某一天某一刻,天公作美,天上砸下来一张大馅饼,癞蛤蟆偶遇梦中女神,从此沦陷!在友情、爱情、亲情的煎熬下,看一个落魄小少年是如何改造自己,从此无往不利,活得逍遥!
  • 决战天穹

    决战天穹

    一个强者争霸的世界,谁拥有超强的力量,谁就能雄霸天穹!救父的少年,手执战天诀,血脉觉醒,引发一系列的大战,风灵大陆,天才争锋,少年自羽化镇崛起,闯向了那强者辈出的世界,争霸之路,谁与争锋?一切尽在《决战天穹》。
  • 噬天计

    噬天计

    叶家少年因奇遇得异宝混沌戒,背负神秘使命,学逆天功法,吞天噬地,在凡人眼中他是一代武神,在万千神魔中他是吞天噬地的杀神,各种天才圣女皆被踩于脚下,看叶枫如何成为最强者,逆战苍天!!!
  • 爷不识玉

    爷不识玉

    她只是一个平凡人,想要过着平凡的生活,却被迫来到了异世。一场多年谋划,一场寻宝,搅乱了江湖与朝廷,六块古玉,牵扯出多人的恩怨情仇。柔弱娇女成了腹黑女汉纸,立志在异世混的风生水起。却总是被一个高冷闷骚男当作宠物保护起来怎么破?经历不一样的世间,才知道缘来缘去,原来自己可以掌握世间万物。只是为何,那个妖孽?怎么会脱离了自己掌控?
  • 学长,我们一起黑化吧

    学长,我们一起黑化吧

    “主人……无法完成任务是不能走到下一个故事的哦~不能走到下一个故事您就不能走出这个系统了”“……学长,我可以……毁了它吗”“陆陆……淡定!”
  • 镇魂书

    镇魂书

    阴间生死簿,阳间镇魂书。一本判生死,一本定乾坤。
  • 最强土地神

    最强土地神

    一个让人闻名丧胆的死神,一尊可以无限兑换法宝、丹药、功法的小塔,一个调皮捣蛋的器灵,一个以大地之心铸造而成的神位,造就了天地间最后一位土地神。叶尘不仅是土地神,也是一个杀手至尊,同时他肩负一个重任,那就是重铸天庭,保护地球。好吧,土地神大小也是个神,高超的杀人技巧,小塔的逆天功用,神位的神秘强大,让这个土地神有些与众不同。一代牛人附体重生,出没于上古遗迹,穿越于仙人洞府,踏着敌人的皑皑白骨,携群美,登天路,攀临巅峰,成就最强土地神。耐心看完前十万字,后面的一定会有大家喜欢的东西,新书求推荐求收藏,求萌妹子,求基友,求大神包养。
  • 我在灰烬中等你:一晌贪欢

    我在灰烬中等你:一晌贪欢

    三年前,一句分手,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再重逢,他与她姐姐,婚期已将至。她,楚玲珑,满腹才华一身傲骨,却在世人异样的目光中做了他的地下情人。看着他游戏花丛,她轻轻的拥抱他:“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电闪雷鸣的夜晚,内心的恐惧被惊醒,她依然紧紧的搂着他,“别怕,我在这里。”可是一转眼,他又对她百般折磨。她说: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我没的选择,只希望能够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送他走上幸福之路。殊不知,他,撕毁整个世界,只是为了,留她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