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求天志”和“三表法”的决策效果评价
墨子认为决策的正确与否应该用“求天志”和“三表法”来判断。
一、“求天志”
墨子认为法天的理由包括:天为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天德广无私,爱利万民;天为义之所出;天为政治之最高统治者;天欲义而恶不义;天欲人努力从事;天欲人相爱相利。他在《法仪》篇中说到:“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犓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以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天的运行广大而无私,他施恩赐惠无穷无尽,他的光明长久不衰,所以圣王以天作治国法则。既然以天为法则,动作行事,一定视天而定,天所欲为的去做,天所不欲的就停止去做。然而天所欲和所恶的又是什么呢?天希望人们能相亲相爱,而不相互仇恨抢夺。怎么知道天要人们相亲相爱,而不相互仇恨抢夺呢?因为天兼爱人们,兼利人们。凭什么知道上天兼爱人们,兼利人们呢?因为上天宽宏大量而使人们拥有,使人们得到供养。现在天下无论大国小国,都是天的城国。人无论是长幼贵贱。都是天的臣民。所以没有人不饲养牛马、喂猪犬、酿米酒、制米饼,以敬事天。这不正是上天宽宏大量而使人们拥有,使人们得供养吗?天既然宽宏大量让人们有得供养,怎么还可以说天不要人们相爱相利呢?所以说:“爱人利人的,天一定降福与他。仇恨和抢夺他人的,天一定降祸给他。每天残杀无辜的人,一定会有祸患降临。”为什么说人们若相互杀害,天一定要降祸患给他们呢?是因为上天要人们相爱相利,而不要人们相互仇恨相互抢夺。)
二、“三表法”
墨子的“三表法”是“求天志”的深化和具体化。墨子在《非命》上、中、下三篇对“三表法”都有所描述。
《非命上》云:“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所以言论有三条标准,哪三条标准呢?墨子说:“有本原的,有推究的,有实践的。如何考察本原?要向上本原于古时圣王事迹。如何推究呢?要向下考察百姓的日常事实。如何实践呢?把它用作刑法政令,从中看看国家百姓人民的利益。这就是言论有三条标准的说法。”)
《非命中》云:“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此言之三法也。”(哪三种法则呢?有本原的,有推究的,有实践的。怎样求言论的本原呢?用天帝、鬼神的意志和圣王的事迹来考察它。怎样推究言论呢?用先王的书来验证它。怎样把言语付诸实践呢?用它来作为标准。这就是言论的三条标准。)
《非命下》云:“何谓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恶乎考之?考先圣大王之事;恶乎原之?察众之耳目之请,恶乎用之?发而为政乎国,察万民而观之。此谓三法也。(什么是三条标准?答道:有考察的,有本原的,有实践的。怎么考察呢?考察先代圣王的事迹;怎么推求本原呢?要推求众人所见所闻的实情;怎么付诸实践呢?于治国中当做政令,观察万民来评论它。这就是三条标准。)
综合《非命》上、中、下各篇的不同提法,我们可以归结如下:第一表,本之者:(1)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2)考之天鬼之志。第二表,原之者:(1)原察众人耳目之实。(2)征以先王之书。第三表,用之者: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其中上篇之言最为完整,无天鬼之说,又与现代相通。
“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就是要考察先圣大王的历史,考察先辈的间接经验,就是“以史为鉴”。历史就像一面镜子,以其为借鉴,可以见兴衰。换言之,这就是以史为参照系,以史为标准。我们在决策时通过以往案例的分析可学到许多宝贵经验,以史明鉴可以知兴盛。
“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就是要观察人们所闻所见的实情,就是要了解人们所获得的直接经验,就是要考察民情,就是要察知人民的实践活动。墨子在《明鬼下》说:“是与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请惑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以为无。若是,何不一乡一里而问之?”(要考察一件事情的有无,必须以众人耳目闻见作标准。如果听到看到的,就必定以为有,不曾听到见到,就必定以为没有。既然如此,为何不到一乡一里去问问呢?)在制定和完善决策过程中要注意群众的反馈意见,及时修正。
“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通过实际产生的社会效果来检验决策的正确性。墨子同时在《兼爱下》篇指出:“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即如果决策的内容不能实现,那么就应该及时调整和修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墨子在中国首次提出了对认识进行检验的问题,以及检验的标准问题,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用科学哲学的语言讲,“检验具有能够确认理论的有效性和真理性这样双重的功能。它不仅对理论的有效性有价值,对其真理性的作用更为重要。”可见,检验是界定认识是否正确的一个重要环节,检验是通向真理彼岸的航船。标准则是使一切认识显现真伪的试金石。检验参照标准能使正确的认识得到证实,能使错误的认识得到证伪。标准是划清认识之真伪的分界线与分水岭,检验则是“划清”这一活动过程本身。在这一哲学基础上,科学理论就可以建立起来。其实无论是“考先圣大王之事”,还是“察众之耳目之请”,其本质都是实践,即过去的与现在的实践,“发而为政乎国,察万民而观之”与“合其志功而观”就是考察言论与实践活动的效果。墨子的三表法所界定的真理标准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很一致的。
第四节以墨子止楚攻宋为例分析墨子的决策
楚国当时是南方的大国、强国,而宋国是中原地区的小国、弱国。楚王为攻打宋国,请公输般制造了一批云梯,准备随时进攻。宋国危在旦夕。墨子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震惊,一面吩咐禽滑厘带领三百多人前往宋国支援,一面亲自前往楚国,劝说楚王放弃不义之战。楚强宋弱,利、害关系正是楚、宋之间的关系,即楚国选择对自己利益最大的策略,而宋国只能选择对自己害处最小的策略。墨子要想制止这场战争,关键在于楚国的行动选择。对于墨子代表的宋国来说,楚国主动停止攻宋是最佳选择。在《公输》中详细记录了这个故事,我们来逐步分析墨子的决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