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青铜峡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十里飘香,碧蓝如洗的天空、一垄一垄的葡萄架、让人垂涎欲滴像玛瑙的一串串葡萄、绿油油如翡翠的葡萄叶,构成一幅美好的图画。
葡萄被誉为世界四大水果之首,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最早起源于中亚地区的果树之一,贺兰山东麓地区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历史悠久。
“背名山而面洪流,左河津而右重塞”, 青铜峡境内川流不息的黄河和深厚肥沃的黄土,孕育了光辉灿烂的华夏古代文明。贺兰山东麓地区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日照时间长,光能资源丰富,干旱少雨,但黄河水及地下水可以补充灌溉,水资源配置合理,有机物丰富,是世界葡萄种植的“黄金地带”,具有高积温、强光照、少降雨、大温差、可控水、无污染的特点,所产葡萄是酿制高档葡萄酒的优质原料,果实成熟缓慢,色素发育良好,糖酸比例平衡,品种优良,香味浓郁,后味悠长,品质上乘,加上酿造工艺,构成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晶莹悦目的颜色,馥郁幽雅的香味,醇厚柔谐的滋味”的独特风格。
史载,葡萄西汉时期传入我国,率先在北方地区种植。当时,贺兰山东麓处于东西交流的要冲,具有种植葡萄的有利条件。西汉政府在贺兰山东麓地区及河西走廊一带进行大规模屯垦开发之时,汉使带回的葡萄、苜蓿等开始在屯垦区内种植。所以,南北朝时,陶弘景在注释《神农本草经》时明确指出,当时的葡萄主要生长于“陇西、五原、敦煌”一带,与西汉时西北屯垦区的范围基本一致,说明贺兰山东麓是最早引种葡萄的地区之一。
唐朝以及两宋时期,宁夏是西北经济发达的地区,当时,贺兰山东麓地区果园连片,渠水纵横,绿树成荫,号称“塞北江南”, 曾一度出现“丛林果木皆增盛”的繁荣景象。唐代著名诗人贯休“赤落蒲桃叶,香微甘草花。不堪登陇望,白日又西斜”的著名诗句,对葡萄生产进行了高度概括,葡萄种植已经成为园艺栽培的重要树种。元世祖时任翰林侍读的郝经在《葡萄》诗中写道:“忽忆河陇秋,满地无歇空。支离半空架,串草十里洞。”诗中,青铜峡在元代属灵州,河陇指的是甘肃和宁夏河套地区,诗中描写了当时种植葡萄的盛况。到了明清时期,贺兰山东麓地区种植的锁锁葡萄远近闻名,食味极甜爽鲜美,民间也有以此为原料制作葡萄酒的作坊。
现如今,贺兰山东麓地区已经成为中国酿酒葡萄最佳种植区,青铜峡市地处世界酿酒葡萄种植的黄金地带,与法国著名的葡萄产区波尔多地区处在同一纬度,属于国家3个葡萄酒原产地保护范围之一,被誉为中国的“波尔多”,青铜峡也一跃成为中国酿酒葡萄之乡!
近年来,随着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作为国内生态最佳、酿酒葡萄质量最优产区之一,已引起世界瞩目。国内葡萄酒三大巨头张裕、王朝、长城和国际葡萄酒巨头保乐力加等相继落户宁夏,投资建基地、建厂,为贺兰山东麓产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标志着宁夏葡萄产业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不仅是宁夏葡萄产业划时代的里程碑,也将在中国葡萄酒发展史上添上浓重的一笔。
时势催人奋进,机遇令人鼓舞。目前,青铜峡市正依托发展葡萄产业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宁夏建设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长廊规划,创造出了龙头带产业、产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思路,将葡萄种植、葡萄酒加工、葡萄文化、葡萄旅游相结合,沿贺兰山东麓201公路两侧、南至青铜峡铝业集团、北至永宁县闽宁镇建设十里葡萄长廊,倾力打造中国“波尔多”葡萄基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青铜峡全市的葡萄基地面积达10.6万亩,葡萄品种主要以赤霞珠、蛇龙珠、梅鹿辄、霞多丽、贵人香、烟七三等为主,酿造出的葡萄酒受到了国内外葡萄酒专家的普遍认可,育苗基地主要从事以葡萄苗为主的经济林苗木繁育,年繁育葡萄各品种苗木2000万株。
立足于吸引更多葡萄酒加工龙头企业落户青铜峡市,切实把葡萄种植、加工转化为葡萄酒,形成宁夏乃至全国最具发展潜力优质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葡萄酒文化旅游集群产业带,做大做强酿酒葡萄产业。2011年,青铜峡市出台了《关于加快葡萄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制定了发展葡萄产业的优惠政策:对新建的葡萄酒庄、酒堡或酒厂原酒实际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00吨至300吨、500吨、1000吨的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商标的葡萄酒庄、酒堡或酒厂,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得宁夏著名商标、宁夏名牌商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市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规定,凡有能力的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都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租赁、转让、联营等形式,参与葡萄产业的开发。
2012年,青铜峡市又相继出台6项优惠政策措施,全力扶持葡萄酒产业加快发展:
一、积极鼓励、扶持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按照国家和区、市有关政策规定在青建设酒庄(厂、堡)。
二、凡在贺兰山东麓甘城子、广武、牛首山北麓产业规划区和滨河大道沿线新建酒庄(厂、堡),且在青铜峡市登记注册、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除上缴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土地收费和税金之外,其应上缴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纯收益,按100%返还扶持企业发展。
三、凡在青铜峡市登记注册新建酒庄(厂、堡),且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从开始生产经营起3年内,市财政专门安排资金,按照企业纳税额按比例扶持企业发展。其中,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100%返还扶持,营业税按50%返还扶持;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按100%返还扶持,第二年按50%返还扶持,第三年按30%返还扶持。
四、新建酒庄(厂、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达到1000~2000万元的补助30万元;达到2000~3000万元的补助50万元;达到3000~5000万元的补助80万元;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补助100万元;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给予更多优惠。
五、根据《自治区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积极争取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支持酒庄(厂、堡)项目建设。
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酒庄(厂、堡)全部建成投产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市工业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审计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葡萄办等部门联合组织认定,根据投资及税收认定书,市财政于次年第一季度末一次性兑现奖励资金。
“栽下梧桐引凤凰,开源弄潮活水来”。青铜峡强力措施力推 “栖息地”,构建了更为广阔的“梧桐林”。张裕、御马王朝等国内葡萄酒公司纷纷抢滩而至,形成“联合舰队”,葡萄产业当之无愧地成为青铜峡市农民增收的又一主导产业。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昔日的辉煌成就激荡人心,追求奋进的脚步却不曾停歇。“十二五”期间,青铜峡市规划以现有10.6万亩葡萄基地为基础,新建葡萄基地6.5万亩,每年1.3万亩,到2015年,达到17万亩,其中酿酒葡萄14万亩,鲜食葡萄3万亩,逐步将优质葡萄酒原酒生产基地转变为优质葡萄酒生产基地,形成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优质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葡萄酒文化旅游集群经济带,努力使青铜峡市成为“中国葡萄第一市”。
贺兰山东麓、青铜峡“十里长廊”葡萄酒产业正像一轮璀璨朝阳,喷薄而出,青铜峡葡萄产业这艘“红色航母”必将扬帆远航,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