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我们运用直观性原则,就可以保证儿童对于所学习的内容有完整、鲜明而精确的表象,使儿童所掌握的知识具有更坚实的感性基础。这就有必要应使直观的形象和实际事物相符合,不要会给儿童造成错误的表象。更不要流于繁琐,要让儿童能够对已熟悉的物体作比较,使儿童更容易理解。此外,还必须注意使言语和直观正确地结合起来。一般来说,对事物的观察会引起儿童的心理活动,也会激起儿童认识事物的积极性,和提供感性经验作为抽象概括的基础。但我们不要偏重于以感性经验来进行抽象思维,这样不利于儿童保持观察的兴趣。
对于儿童已很熟悉的事物,就不必再用直观的方法,每次提示的直观教具不宜太多,应从儿童的需要出发来让他们懂得观察事物。这就需要我们应关心儿童是如何进行观察的,在必要时,要求儿童用语言来讲述自己的观察。此时,儿童的注意力正在开始发展,但无意识仍起着重要作用。此外,我们应该不断引发儿童的观察兴趣,让儿童有意地集中自己的注意到必要的对象上,有意注意就逐步发展起来。因此,充分利用儿童的无意识,并积极发展儿童的注意力,是儿童获得观察成效的重要条件。
儿童对抽象事物的注意也会随着儿童观察能力增强而逐步发展,但具体的、直观的事物在引起儿童的注意上,仍然起着重大的作用。儿童,抽象思维正在开始发展,而具体形象思维还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一些直观的、具体的事物,比较容易吸引儿童的注意,而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或道理,却不太容易吸引儿童的注意。
我们说,儿童一般还不善于把注意集中在事物的主要的本质的方面,而常把注意分散到一些次要的、非本质的方面去,以致被一些不相干的细节所吸引而注意分散。随着儿童思维能力的发展和知识和智力水平的提高,儿童逐渐学会把注意指向并集中到与学习任务有关的一些必要的方面去,儿童对于为自己所能理解的一些抽象的教材也逐渐能够积极地加以注意。当然,这也不是说,儿童已经可以像成人一样,专门学习一些抽象的道理,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一般来说,儿童在观察过程中经常带有情绪的作用。儿童很容易因为一些新异刺激的事物兴奋起来,而且注意的外部表现很明显。这是和无意识占主要地位有关的。当然,儿童在对这些情绪状态的控制上也会跟学前儿童比起来,已经有很大的进步。
我们知道,观察可以利用儿童的兴趣因素,但也要让儿童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从而以自觉的态度观察身边的事物。我们善于了解儿童兴趣的发展特点,这有助于掌握和利用儿童的注意力。儿童往往对具体事物更有兴趣,以后才逐步对抽象的事物感兴趣。我们说,儿童的注意力,取决于事物的具体性和直观性,因此,在儿童观察事物是,我们特别注意言语的直观性。当然,直观性的观察时,也注意不要把儿童的注意引到不必要的方面去。为此,在利用儿童的无意识时,必须引发儿童的注意力,使无意识的观察沿着有意识的观察方向发展。
具体说来,在发展儿童观察能力的过程中,还应该利用儿童的情绪态度,用有感情的言语和表情来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如果儿童注意力涣散时,我们要用各种带有暗示性的方法,使儿童的注意始终集中在观察的事物上。
就观察的特点来说,透过比较能够更好地提高儿童的观察能力。比较观察能够让儿童对观察的事物其进行比较,并可以肯定两种事物之间的不同与优劣。某些事物可以让儿童进行多次观察,这可以强化儿童大脑皮层形成的暂时性联系,使种种暂时性联系之间相互贯通,最后逐步形成一致的印象。反复观察能形成儿童对事物的整体认识。此外,事物的发生一般都有一个先后顺序。让儿童认识一个事物发展的全部过程,建立一个完整的概念,养成按顺序观察的习惯也是一种方法。
在事物的发展中,必定有一个环节是主要的。这就告诉我们,观察事物要注意主要环节。这样可以训练儿童的观察以后的思维能力,让他们能够抓住主要问题,观察事物具体而又全面。让儿童透过定位观察来培养兴趣,譬如,让儿童从事物的正面进行反复观察,还可以让儿童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从引导儿童对所观察的事物产生更大兴趣。在培养儿童观察的同时,还应引导儿童在观察中积极思维,把观察过程和思维结合起来。
儿童在生活中之所以能有意地去注意事物,有些常常是由于我们的督促。儿童知道,他必须听我们的话,按照我们的要求行事,否则,将会受到我们的斥责。因此,儿童早期有意识地观察事物,大多都是在强迫的感知中完成的。但随着儿童在生活中不断成长,儿童对一些生活责任的认识也会有一定的发展。儿童要逐步学会在某种程度上自觉地在生活中感知事物,这就需要将儿童的注意力提高到自觉的水平。
儿童是事物的注意力一般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一旦可以引起兴趣的因素消失之后,注意力也就不再保持下去了。而且,儿童偶然性的观察不能使儿童认识事物的本质方面,而容易走到事物的非本质方面去。因此,大力培养儿童的有意识的观察事物是必要的。我们知道,有意识的稳定性发展是儿童观察和认识生活以及身边事物的必要条件。有意识的观察思维主要是在儿童生活里的活动中培养起来的,它具有一定自觉的目的性。
有些研究学者指出,儿童有意识的观察能力主要与高度发展的皮质抑制机有关系,如果儿童的皮质抑制机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那么,儿童的有意识观察能力还没有成为儿童的认识事物的本能。儿童只有能够主动地控制和集中自己的注意到必要的方面去,他才能很好地走进未来的日常生活。
对于职业的儿童教师而言,让儿童懂得观察生活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是主要的任务。乌申斯基早就告诉我们:“当然,如果你把课讲得生动些,那么,你就不会担心儿童会闷得发慌,但是要记住在学习当中,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有趣的,一定有,而且也应当有枯燥无味的东西。应当教导儿童不仅去做有趣的事,而且要做没有趣味的事,即为了完成自己的责任而做的事。”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活并不是以兴趣为目的的。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仅仅凭借兴趣来观察生活和身边的事物。
总之,我们说发展儿童观察生活,对我们而言要不失责任感。对于儿童来说,他们还没有建立起对生活的认知和自觉生活的责任感。虽然,儿童有时也能暂时为一定目的任务而产生自觉,但这并不能使儿童了解生活。儿童学会观察事物,这只是生活当中的一部分;而这种心理的语言也仅仅是儿童进入生活的开始。因此,在儿童进入生活之前,他们为了生活需要掌握这一心理的语言,从而坚持观察生活中的事物。
三、言行一致的德性
用鼓励和简明的言语来造就一个人的道德,显然是比用法律和约束更能成功。
——德谟克利特
在儿童教育中,当儿童学会掌握言语的时候,我们也需要让儿童明白言行一致的重要性。我们知道,言行一致是人在生活中的道德要求,而这种行为的道德要求在儿童时期就应该得到教育。我们说,当个人的言语指涉自己的行为时,就要尽力做到言行一致。这是因为言行一致不仅仅是道德行为,也是维持良好生活的一种秩序。所以,从儿童时代起,我们就应该接受这种教育。
从心理学的层面来说,儿童在日常生活中,时常有言语与行为脱节的现象。而这种言行脱节的现象显示了儿童还缺少责任感。儿童的这种心理所表现出来的是,此时的儿童还没有理解个人行为的责任意识。因此,要想比较有效地消除儿童在道德品质上言行脱节的情况,促使儿童的道德知识和道德行为保持一致的关系,必须全面考虑和正确处理儿童在生活中的言语与行为的关系。
从儿童出生之日起,儿童的心理一直存在着依附的关系。这种关系使儿童对自身的行为没有责任感,也与儿童的生活没有独立性有关。当儿童心理已然存在着依附的心态时,我们没有必要对儿童的种种行为产生道德上的责问。但我们要有意识地使儿童的心理逐渐理解行为与责任的关系。行为与责任会增强儿童心理的独立意识,有助于儿童在心理发展过程中保持心理的健全。
而当儿童掌握了言语的时候,儿童同样也不能理解言语的作用。儿童在言语只是心理上最直接简单的表达,而言语与个人行为也就成为儿童日常生活中的常有现象。但随着儿童的成长,我们有必要培养儿童认识到言语与行为的关系。譬如,当儿童想自己穿好衣服,并在言语中表达这种意愿,但随后又放弃了这种意愿时,我们应该鼓励儿童努力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
让儿童说到做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我们应该培养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这种习惯。尤其是想让儿童的心理对说到做到产生成就的满足感。随后,儿童会在内心体会到言行一致的必要性。当儿童将说到做到养成一种日常习惯时,儿童的意志力也会随之得到增强,同时儿童在这种习惯中日渐建立自身的责任心。这样儿童在生活中就会日渐展露出他的独立性。
儿童的言语与行为保持一致也包含了道德的属性。这种道德的属性有利于日后儿童懂得如何处理与人相处的重要性。譬如,当儿童答应别人去做某件事情,但却因为玩性或是其他原因而没有去做时,这就表明儿童还没有认识到该如何与人交往。所以,儿童需要在言行一致的事情上日渐培养儿童的道德感。在儿童的教育中,没有道德的教育就会使儿童丧失了认识社会生活的可能。而从心理层面来说,这也会增强儿童的自私品性。可以说,儿童没有道德的教育也会使儿童的心理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我们说,在儿童掌握言语的过程中,也应该注意道德的教育。因为言语上的道德教育可以端正儿童的日常行为。
为此,洛克告诫我们说:“德行比人情世故更难获得;青年人失掉了德行是很少能够再恢复的。怯懦无能和不懂人情世故是大家归给私家教育的过错,其实这并不是在家庭里面进行教育的必然结果,也并不是无法医治的毛病。如果说家里溺爱太过,常常使人懦弱无能,应该竭力避免,那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德行的缘故。”洛克所说的懦弱无能就是缺失道德教育的结果。显然,懦弱的品性不利于儿童的心理发展。从中我们更可以知道,道德教育对儿童未来生活所发生的影响。
当然,儿童保持言行一致不仅需要培养,也与日常的生活环境有关。生活环境不仅仅是儿童言语教育的自然空间,同时也是儿童道德教育的自然空间。因为,儿童最初的认知能力来自于他所处的生活环境。很多儿童的行为表现最初就是受到这种生活环境的影响而产生模仿的。当然,环境不能完全地决定儿童心理的发展,这在儿童道德的发展上也是一样。
我们知道,道德教育的影响对不同的儿童具有不同的效果。环境的影响是通过儿童心理的间接感知而发生作用的。而这种间接感知就是儿童当时的内心体验。这种心理的体验对儿童来说就像一个反光镜,只有通过它的折射才能对儿童心理发展起作用。一些道德品行不好的儿童,其生活能力都会或多或少地显得薄弱。尤其是心理上的脆弱性,要比一般的儿童更加明显。
譬如,儿童学习成绩的落后,并不总是由于智力的落后,而是由于学习正确的态度。儿童这种不好学习的态度,体现了对自身缺乏道德上责任感。这种行为充分体现出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我们说,道德教育是知识教育的前提条件。儿童在心理或许也就接受知识教育的愿望,但只会在心理上有过瞬间的反应。而儿童在言语上承诺努力接受知识教育,但惰性的心理却认定接受知识的教育。这种对自己的学习漠不关心,或缺乏学习自信心的这种表现,就是儿童早期没有道德教育的结果。儿童没有接受知识教育的正确态度,是与儿童在一定的生活环境中形成的内心体验相关。
儿童在心理上建立自己的道德感,可以帮助儿童言语和行为的紧密关系。譬如,在日常生活的交往中,当儿童向他人作出某种约定后,完成这种约定不仅可以获得内心的满足感,更可以得到他人的信任,同时也会建立与他人交往的基础,从而扩大自己的生活空间。这样,儿童的内心不仅得到完美的体验,更不会形成与他人的要求发生矛盾和冲突。
由此可见,儿童在道德的基础上能够正确体验到言语与行为的重要性,了解到儿童在缺失道德感时所处的地位,以及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沟通能力。因此,在儿童的日常行为中,我们观察儿童的道德感知。这种道德感知的观察不仅是行为上的,同时也要注意儿童的言语和表达。
儿童的言行不一致,首先就是一种心理表现。我们必须针对具体的情况,采取有效的道德教育措施来促使儿童具有积极履行道德要求的愿望,具有把这种道德感知付诸行动的愿望。也就是说,应当设法把对儿童的外部要求逐步变成儿童的内心要求,逐步成为儿童的动机和需要,使儿童能够主动地按照道德意识来调节自己的行动,从而自觉地完成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