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综合布线系统结构
综合布线系统是一个开放式模块化的结构,该结构下的每个分支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对每个分支单元系统改动都不影响其他子系统。只要改变结点连接就可在星状、总线状、环状等各种类型网络间进行转换,支持当前普遍采用的各种局域网络结构,满足信息通信的需求。
3.1.1 综合布线系统组成
1.综合布线部件
综合布线采用的主要布线部件有下列几种:
建筑群配线架(CD)
建筑群干线电缆、干线光缆
建筑物配线架(BD)
建筑物干线电缆、干线光缆
楼层配线架(FD)
水平电缆、水平光缆
转接点(选用)(TP)
通信引出端(TO)或信息插座(IO)
2.综合布线系统结构
综合布线系统由6个子系统组成,其结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线缆敷设,包括建筑群干线布线子系统、建筑物干线布线子系统和水平布线子系统。另一部分为线缆端接,包括工作区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和设备间子系统,在工作区的线缆端接在通信引出端的信息插座,在管理子系统和设备间子系统的线缆端接在相应的配线架上。
(1)建筑群干线布线子系统
从建筑群配线架到各建筑物配线架的布线属于建筑群干线布线子系统。该子系统包括建筑群干线电缆、建筑群干线光缆及其在建筑群配线架和建筑物配线架上的机械终端及建筑群配线架上的接插线和跳线。
一般情况下,建筑群干线子系统宜采用光缆。建筑群干线电缆、建筑群干线光缆也可用来直接连接两个建筑物配线架。
(2)建筑物干线布线子系统
从建筑物配线架到各楼层配线架的布线属于建筑物干线布线子系统。该子系统包括建筑物干线电缆、建筑物干线光缆及其在建筑物配线架和楼层配线架上的机械终端及建筑物配线架上的接插线和跳线。
建筑物干线电缆、建筑物干线光缆应直接端接到有关的楼层配线架,中间不应有转接点或接头。
(3)水平布线子系统
从楼层配线架到各信息插座的布线属于水平布线子系统。该子系统包括水平电缆、水平光缆及其在楼层配线架上的机械终端、接插线和跳接线。
水平电缆、水平光缆一般直接连接到信息插座。必要时,楼层配线架和每个信息插座之间允许有一个转接点。进入与接出转接点的电缆线对或光纤应按1∶1连接以保持对应关系。
转接点处的所有电缆、光缆应作为机械终端。转接点处只包括无源连接件,应用设备不应在这里连接。用电缆进行转接时,所用的电缆应符合多单元电缆的附加串扰要求。
转接点处宜为永久性连接,不应作配线用。对于包含多个工作区的较大区域,且工作区划分有可能调整时,允许在较大区域的适当部位设置非永久性连接的转接点。这种转接点最多为12个工作区配线。
3.1.2 综合布线的网络结构
由于各种网络固有技术特性的限制(如流量特性、传输距离),建筑物形态的多样性,工程范围的大小不同,使得在设计综合布线应用系统的方案时,必须从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规律出发,构建有效的全局网络布线通道。
1.星状网络结构
星状网络结构以一个建筑物配线架BD为中心,配置若干个楼层配线架FD,每个楼层配线架FD连接若干个通信出口TO,表现了传统的两级星状拓扑结构。这种形式有较好的对等均衡的网络流量分配,是单幢智能建筑物的内部综合布线系统的基本形式。
2.树状(多级星状)网络结构
这种形式以某个建筑群配线架CD 为中心,以若干建筑物配线架BD为中间层,相应地有再下层的楼层配线架和水平子系统,构成树状网络拓扑结构。这种形式在由多幢智能建筑物组成的智能小区常使用,其综合布线系统的建设规模较大,网络结构也较复杂。设计时还要考虑适当对等均衡的网络流量分配。
有 时,为了使综合布线系统的网络结构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并适应今后多种应用系统的使用要求,可以在某些同级汇聚层次的配线架(如BD或FD)之间增加直通连接的线缆,构成有迂回路由的星状网络拓扑结构,虚线所示的BD1与BD2之间的L1,BD2与BD3之间的L2,以及FD1与FD2之间的L3,FD3与FD4之间的L4。
3.1.3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配置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设备配置主要是指各种主配线架(CD或BD)、楼层配线架、布线子系统、传输媒质和通信引出端(即信息插座)、交换机等的实际配置需求。设备配置在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中相当重要,关系到整个网络和通信系统的投资和性能。设备配置首先要确定综合布线系统的结构,然后再对配线架、布线子系统、传输介质、信息插座、交换机等设备作实际的配置。
综合布线系统的主干线路连接方式均采用星状网络拓扑结构,要求整个布线系统的主干电缆或光缆的交接次数一般不应超过两次。即从楼层配线架到建筑群配线架之间,只允许经过一次配线架,即建筑物配线架,成为FD-BD-CD的结构形式。这是采用两级干线系统(建筑物干线子系统和建筑群干线子系统)进行布线的情况。如没有建筑群配线架,只有一次交接,则成为FD-BD结构形式的一级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的布线。
建筑物配线架至每个楼层配线架的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的主干电缆或光缆一般采取分别独立供线给各个楼层的方式,在各个楼层之间无连接关系。这样当线路发生障碍时,影响范围较小,容易判断和检修,有利于安装施工。缺点是线路长度和条数增多,工程造价提高,安装敷设和维护的工作量增加。
虽然综合布线系统只有FD-BD和FD-BD-CD两种基本设备配置系统结构,但在实际工程中,往往根据信息点分布状况、管理要求、设备间和配线间的空间要求等多种情况将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进行灵活的设备配置,形成以下变化。
1.建筑物标准FD-BD 结构
建筑物标准FD-BD结构,大楼设备间放BD,楼层配线间放FD。
2.建筑物FD/BD 结构
建筑物FD/BD结构,这种结构是大楼没有楼层配线间,FD和BD全部设置在大楼设备间,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小型建筑物中信息点少且TO 至BD 之间电缆的最大长度不超过90m,没有必要为每个楼层设置一个楼层配线间。
②当建筑物不大但信息点很多,TO 至BD之间电缆的最大长度不超过90m时,为便于维护管理和减少对空间占用的目的采用这种结构。比如高校旧学生宿舍楼的综合布线系统,每层楼信息点很多,而旧楼在设计时没有考虑综合布线系统,如果占用房间作楼层配线间,势必占用宿舍资源,很不经济;学生宿舍都没有吊顶且楼高都不超过3m,在公共走廊吊装挂墙式机柜,既不安全,又不便管理。因此,许多高校旧学生宿舍楼综合布线系统采用这种结构。
3.建筑物FD-BD 共用楼层配线间结构
当智能建筑的楼层面积不大,用户信息点数量不多时,为了简化网络结构和减少接续设备,可以采取每相邻几个楼层共用一个楼层配线架FD,由中间楼层的FD分别与相邻楼层的通信引出端(TO)相连的连接方法。但是要满足TO 至FD之间的水平线缆的最大长度不应超过90m的标准传输通道限制。
4.建筑群标准FD-BD-CD 结构
建筑群标准FD-BD-CD结构。
3.1.4 接口
1.综合布线的接口
在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间、配线间和工作区,各布线子系统两端都有相应的接口,用以连接相关设备。其连接有互连和交接两种方式,布线系统的主配线架上有接口与外部业务电缆、光缆相连,提供数据或语音通信。
外部业务引入点到建筑物配线架的距离与设备间或用户程控交换机放置的位置有关。在应用系统设计时宜将这段电缆、光缆的特性考虑在内。
2.公用网接口
综合布线应与公用网接口相连接。公用网接口的设备及其放置的位置应由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如果公用数据网的接口未直接连到综合布线的接口,则在设计时应把这段中继线的性能考虑在内。程控用户交换机或远端模块与公用数据网的接口,以及帧中继、DDN 专线、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或分组交换与公用网的接口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1.5 具体配置
1.子系统线缆长度
ISO/IEC11801与TIA/EIA-568-A 对线缆布线距离作出的规定。
有关线缆注意事项如下。
①数据线路水平子系统和干线子系统的电缆、光缆最大长度。
②综合布线用的电缆、光缆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布线用连接件除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外,还应使构成的通道符合设计指标的有关要求。
③工作区光缆、设备光缆的传输特性应符合水平光缆的传输特性;接插线、设备电缆、工作区电缆应符合设计指标的有关要求。这些电缆的衰减允许比水平电缆的衰减大50%。
④在同一个通道中使用了不同类别器件时,该通道的传输性能由最低类别的器件决定。
⑤在一个通道中,不应混用标称特性阻抗不同的电缆,也不能混用芯径不同的光纤,电缆不应有桥接抽头。特定条件下(例如环境条件、保密等原因)在水平子系统中应考虑使用光缆。
注:①A+B+E≤10m水平子系统中工作区电缆(光缆)、设备线缆和接插线或跳线的总长度。
②C+D≤20m建筑物配线架或建筑群配线架上的接插线或跳线长度。
③F+G≤30m在建筑物配线架或建筑群配线架上的设备电缆(光缆)长度。
④接插线应符合设计指标的有关要求。
⑤建筑群干线光缆是指多模光缆的长度。
2.配线间
通常,建筑物的每层楼设一个楼层配线间。当楼层的面积超过1000m2 时,可增加配线间。当某一层楼的信息插座很少时(例如大厅),可不单独设置楼层配线间,由其他楼层配线间提供服务。
配线间内安装有配线架、必要的有源部件和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条件。配线间宜尽量靠近建筑物弱电间的电缆孔、电缆井或管道等。设备间是在建筑物内放置电信设备和应用设备的地方。设备间内也可以安装配线架。设备间的面积通常应大于配线间的面积,设计设备间时应考虑到电信设备和应用设备的特点及使用要求。
3.信息插座
每个工作区宜设两个或两个以上信息插座。若需要提高综合布线的灵活性时,可增加工作区内信息插座的个数。
信息插座可安装在工作区的墙壁、地板或其他地方,其安装位置要便于使用。信息插座可单个安装或成组安装。有多个较小的工作区同在一个较大房间内时,允许将这些工作区的信息插座安装在一起。
每个工作区至少有一个信息插座应连接100Ω平衡电缆,另一个信息插座可连接平衡电缆或光缆。每个信息插座可连接4对或2对平衡电缆。所接平衡电缆为4对线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由于2对线的平衡电缆与某些应用系统的实际使用线对不一致,因此可能影响布线的通用性,在工程设计时,一般不宜采用2对线。
每个信息插座都要有明显的永久性标牌,其线对分配及以后的所有变化都应详细填入记录中。信息插座所接的电缆少于4对线时,应专门加以标记。
对某些需要使用平衡/非平衡转换器和阻抗匹配器等器件的应用系统,应将这类器件放在信息插座之外。在信息插座之外,还允许使用带分支的接插线进行线对的再分配。
4.引入设备
建筑群干线电缆、干线光缆及公用网的电缆、光缆(包括天线馈线)进入建筑物时,都应引入保护设备或装置。这些电缆、光缆在引入保护设备或装置后,转换为室内的电缆、光缆。
引入设备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邮电、建筑等部门的有关标准。
5.电磁兼容性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给出的电磁兼容性的定义为:电磁兼容是指设备在规定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在应用环境中不至于产生不能容忍的电磁干扰。我国军用标准GJB72-1985中给出的定义为:设备(分系统、系统)在共同的电磁环境中能执行各自功能的共存状态。可见,从电磁兼容的观点出发,除了要求设备(分系统、系统)能按设计要求完成其功能外,还有两点要求: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不产生超过限度的电磁干扰。
综合布线本身为无源系统,不能单独进行电磁兼容性试验。对于特定的应用系统,应符合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768-199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及有关的规定。
平衡电缆布线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气设备(例如电动机、电力变压器、复印机等)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间距。当布线区域存在严重的电磁干扰影响时,宜采用光缆进行布线;当用户对电磁兼容性有较高要求时,可采用光缆进行布线;也可采用带屏蔽的平衡电缆进行布线。
6.接地及其连接
接地及其连接应符合国家标准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的要求。在应用系统有特殊要求时,还应符合有关设备生产厂商的要求。
3.2 综合布线系统等级
为了使智能建筑与智能建筑园区的工程设计具体化,根据实际需要,一般定为3种不同的综合布线系统等级。它们是:
①基本型综合布线系统;
②增强型综合布线系统;
③综合型综合布线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