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我刚上大学,被家人逼着去新东方学习,当然,不是厨师学校,而是教英文的那家。其实我完全没有出国留学的念想,于是采取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每天倒也起个大早去听课,只是老师一开说,我便伏桌大睡,姿态销魂,任尔吹天南地北牛,我自岿然不醒。
所以谈及当年的托福班,我仿佛得了失忆症,连老师的脸都记不得,唯一有印象的是新东方笔记本的扉页上有句话:你迟早会变成自己所扮演的那个人。这论调像是个魔咒,又像是个下在我身上的降头。曾经我精力旺盛,生猛无比,自从在新东方的课堂上睡得感天动地后,便一发不可收拾,逐渐变得在哪里都能倒下来长眠。
如今我坐车想睡、开会想睡、吃完想睡,对着书看两眼便直欲做梦,已然与一头猪无异了。对于我这样的嗜睡者来说,每天早上起床的闹铃简直就是催命符,虽然现在的手机闹铃有“小睡”功能,即可以再睡五分钟后重新响铃,但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五分钟的小睡时间其实就像一眨眼,显然是不够的,可见还欠缺人性化,希望有技术人员能早日开发出“大睡”的功能。
我睡觉时算是比较安静的,但据说有些人睡觉时有四大爱好:磨牙、打呼噜、放屁和梦游。我曾与一个胖子共租两居室,那是我最不堪回忆的一段岁月。他那简直不能叫打呼噜,只能叫打雷。每个清夜里,他的轰鸣声总能穿过承重墙,直刺隔壁房间我的耳膜,将我惊醒,那一年里真不知被他扰了多少春梦。由此可见,打呼噜的威力不亚于生化武器。而且据科学研究表明,打呼噜还容易导致猝死,想想也是,如果当年我的脾气暴躁一些,那胖子可能早就猝死了。
除去上述几样,我的死党洪同学开辟了睡眠时的新内容。他当年长期奋战在网吧,经常打着游戏头便一歪,不省人事了,有时嘴还张开流着口水,因此损坏了不少键盘。神奇的是此时他的手指还在啪嗒啪嗒按鼠标,指挥着电脑里的小人漫无目的地乱走。自己不梦游,让游戏角色梦游,也是当年那间网吧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我看来,嗜睡总比失眠要好得多,嗜睡的人都是一样的,失眠则各有各的原因。我偶尔也会失眠,有时是担忧的,有时是兴奋的,但就体验来说,长醒不睡总是很折磨人,不如长睡不醒来得好。所以我愿余生都如现在一般,能很快入眠。
在爱好睡觉的道路上,我并不孤单。据说有人建议将捉迷藏列入奥运项目,那我强烈呼吁我的同好者一起主张,鉴于良好的群众基础,其实睡觉也该“入奥”。届时我希望能参加男子1500分钟长睡,在奥运的运动床上,为国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