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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卡的狩猎(9)

“那是一根尖尖棍子,就像他们插在陷阱底的一样,”海斯说道, “他扔过来,深深地扎进了老虎的身上。这正应验了撒说过的话。老虎的祖先嚎叫着在丛林里蹿上跳下,一直叫到拔出那根棍子,这一来整个丛林都知道没有毛的东西从很远的地方就能够进行攻击,于是比以前更加恐惧。老虎的祖先就是这样教会了没有毛的东西杀生——你们知道,从此以后对我们所有的丛林居民造成了多么大的危害——套索、暗坑、看不见的罗网、会飞的棍子、从白烟里冒出的刺伤你的玩意(海斯说的是枪弹),还有驱赶我们的红花(说的是火)。然而,每年都有一个夜晚没有毛的东西会害怕老虎,这是撒许诺的,老虎也从不给他减少恐惧的理由。老虎记着他的祖先受到的侮辱,在哪里见到他,就在哪里杀死他。除了这一个夜晚,恐惧日日夜夜都在丛林中游荡。”

“啊!噢!”鹿叹道,想着这一切对他们意味着什么。

“只有当巨大的恐惧笼罩到我们所有动物头上的时候,就像现在,我们丛林动物才能把我们各自的小恐惧放到一边,才会聚集到一个地方来,就像现在这样。”

“人只有一个晚上怕老虎吗?”毛格利问。

“只有一个晚上。”海斯答道。

“可我——我们——整个丛林都知道谢尔可汗一个月里就杀了两三次人。”

“是这样的。他是从后面扑上去的,而且他攻击的时候把头扭到一边,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恐惧。如果人看着他,他就会逃了。然而在他的那一个晚上,他会大摇大摆地到村子里去。他在房屋之间走来走去,把头伸到7门里面,人见了都趴在地上,他就杀死他。那一个夜晚他只能杀一个人。”

“噢!”毛格利在水里翻了个身,自言自语道, “现在我明白了谢尔可汗为什么叫我看着他!他占不了什么便宜,因为他不能坚定不移地盯着我,再说——再说我当然不会倒在他脚下。

不过我不是人,而属于自由的狼群。”

“啊!”巴赫拉从他毛茸茸的喉咙深处发出声音, “老虎知道什么时候是他的夜晚吗?”

“要到星星驱散夜雾的时候才知道。有时是在干旱的夏季,有时是在潮湿的雨天——这一个夜晚是老虎的。如果不是老虎的祖先,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我们大家也没有一个会知道什么叫恐惧。”

鹿悲伤地咕噜,巴赫拉的嘴唇弯成一个恶作剧的微笑。

“人知道这个故事吗?”他问。

“除了老虎和我们大象——撒的后代,没有谁知道。现在你们在水湾边上的都听到了,我已经讲完了。”

海斯把他的长鼻子伸进水里,表示他不想再说什么了。

“可是——可是——可是,”毛格利转向巴鲁,说道, “为什么老虎的祖先不继续吃草、叶子和树呢?他咬断了公鹿的脖子,却并没有吃他。是什么原因让他吃起热乎乎的鲜肉来?”

“树和藤蔓在他身上做了记号,小兄弟,让他成了一个有条条道道的家伙,就是我们看见的样子。他就永远不再吃他们的果实了;但是从那一天起,他就把气撒到了鹿和其他吃草动物的身上,进行报复。”巴鲁说。

“这么说你早就知道这个故事,是吧?为什么我从来没听你讲过?”

“因为丛林里到处都是这样的故事。如果我开了头,就永远没完没了啦。让我的耳朵清净点吧,小兄弟。”

丛林法律

丛林法律有很多很多的种类,为了让你们有所了解,我把适用于狼群的一些条文翻译成诗歌(巴鲁总是以吟唱的形式背诵它们)。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成百上千条,这里选的只是一些简单的条例。

这就是丛林法律——古老、真实如同苍天;

遵守它的狼会兴盛,破坏它的狼注定完蛋。

藤蔓缠绕着树干,法律就在你身后身前——狼群的力量在每一只狼身上,狼的力量在狼群中间。

从鼻尖到尾巴梢,天天洗好;痛痛快快喝水,但不要过饱;要记住夜晚出去打猎,也别忘了白天在家睡觉。

豺狗跟在老虎后面啃骨头,可是狼自己就是猎手,狼崽,等你长出了胡子——自己找食自己奔走。

与丛林里的主人们——老虎、豹、熊,要和平相处;不要去惹沉默的海斯,不要嘲笑呆在窝里的野公猪。

狼群和狼群在丛林中遇见,各不相让都想占先,躺下来,让头领去谈判——公正的话会把事情处理妥善。

一只狼要和另一只狼搏斗,必须到远处单独较量,免得大家都参与进来,因为混战会使狼群受到损伤。

狼窝是狼的藏身之所,他在那里过家庭生活,即使是头狼也不能随便进入,别的狼就更不用说。

狼窝是狼的藏身之所,但:如果他挖得过于简单,狼群大会要对他表示意见,他要重新进行修建。

午夜以前捕杀猎物要静悄悄,不能惊醒树林大声叫,吓散了鹿群可没处找,让兄弟们两手空空白白跑。

捕杀猎物为自己,也为伴侣和孩子,只要是在需要时;却不能捕杀猎物为取乐,杀人更是万万要不得。

如果把弱者的猎物抢到手,不要逞强一口都不留;狼群的权利低下的狼也有,应该给他留下皮和头。

狼群的猎物狼群一块儿吃,当场吃掉最适宜;谁敢把猎物带回狼窝里,他就应该被处死。

狼的猎物狼自己吃,高兴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除非得到他允许,狼群要分享他的战果不可以。

小狼崽子的特权狼群要知道,吃饱肚子的要求不算高;等到猎手已经吃过后,让年幼的同类挨饿就没有理由。

狼窝的权利属于狼妈妈,她要求同龄的狼把一块肉分给她,谁也不能无视这个权利,因为她为的是把小崽子抚育大。

狼爸爸有权有狼洞,打猎为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定,狼群的召唤可以不听,只有狼群大会才能对他裁定。

头狼凭的是年富力强、聪明机智,凭的是爪子无比尖利,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头狼的话就是法律。

这些都是丛林法律的内容,条目很多,威力无穷,从头到尾,每一个地方强调的都是——服从!

丛林的吞没

罩住他们,盖住他们,在他们四周缠绕——

野花、野藤和野草——

让我们忘掉这一类,忘掉那些

情景、声音、触觉和味道!

祭坛旁厚厚的黑灰.

上面的脚印里是白色的雨水;

狗在没人耕种的田地里生崽,

再也没有谁会把他们惊吓;

没有窗的墙壁倒了,塌了,

再也没有谁会在这里住下!

毛格利被人跟踪

你一定记得,毛格利把谢尔可汗的皮钉在会议岩石上之后,告诉西奥尼狼群剩下来的狼,从此以后,他要在丛林里单独打猎了;狼妈妈和狼爸爸的四个孩子说,他们和他一起打猎。可是要一下子改变自己的生活却不是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在丛林里。当乱哄哄的狼群溜走之后,毛格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狼窝,睡了一天一夜。然后他对狼妈妈和狼爸爸讲了他在人间的历险,尽可能使他们能够多懂得一些。当他把早晨的太阳变成他的剥皮刀的刀光时——他就是用这把刀剥下了谢尔可汗的皮——狼妈妈和狼爸爸说,他已经学到了一些东西。阿克拉和灰兄弟也讲了他们参加把水牛驱赶进河谷的壮举,巴鲁不辞辛苦,爬到山上来把这个故事从头到尾听了一遍,巴赫拉浑身抓挠了个遍,那纯粹是因为高兴——毛格利用这样的方式赢了一场战斗。

太阳升起来已经好长时间了,可是没有谁想去睡觉。在谈话中间,狼妈妈不时地抬起头来,深深地吸吸鼻子,闻闻风送过来的会议岩石上老虎皮的味道,心里很满意。

“要是没有阿克拉和灰兄弟,”毛格利最后说道, “我什么也做不成。噢,妈妈,妈妈!要是你看到了黑色的公牛群冲下河谷,还有当人群向我扔石头时牛群冲进村口的情景,该多好!”

“我很高兴没看到最后的情景,”狼妈妈生气地说, “把我的孩子当成豺狗赶来赶去,这可不是我的习惯。我是要向人群讨还代价的;但我会放过那个给你牛奶喝的妇人。是的,我只放过她一个。”

“平静,平静些,拉克夏!”狼爸爸懒洋洋地说道,“我们的小青蛙已经又回来了——他这么聪明,他爸爸该舔舔他的脚。

头上有个或大或小的口子,又算得了什么?别去理那些人。”巴鲁和巴赫拉也都应声道:“别去理那些人。”

毛格利的头靠在狼妈妈的身上,心满意足地笑了,说道,就他自己来说,希望永远不要再看到、听到、闻到人。

“可是,”阿克拉竖起一只耳朵,说, “要是人不放过你怎么办,小兄弟?”

“我们有五个呢。”灰兄弟说着,环视了一下他的伙伴,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咬住了嘴巴。

“我们也会注意这种狩猎的,”巴赫拉说道,他轻轻摇动着尾巴,看着巴鲁, “不过现在干吗要想到人呢,阿克拉?”

“是这么回事,”孤狼回答道, “那只虎贼的黄皮挂在岩石上的时候,我沿着我们自己的踪迹回到村子,踩在自己的脚印上,东转西歪,身子躺下,为的是把我们的踪迹弄乱,以防有人跟踪我们。当我把踪迹弄得乱七八糟,连自己也几乎辨认不出来的时候,蝙蝠:芒恩飞到树林,在我头顶上叫道:‘赶走人的小孩子的那个村子,人群乱得像蜂窝里的大黄蜂一样嗡嗡乱叫。”’

“那是因为我扔了一块大石头。”毛格利咯咯笑起来,他为了取乐,经常把熟透了的巴婆果扔进大黄蜂的巢里,然后拼命逃跑,在大黄蜂追上之前跳进最近的池塘里。

“我问芒恩看到了什么。他说村子大门口的红花开得很旺,人们坐在红花周围,都带着枪。我可知道,因为我有充分的理由,”——阿克拉看了看他身体两侧的旧伤疤——“人带着枪可不是玩的。小兄弟,很快就会有一个带着枪的人跟踪我们的踪迹——尽管,说实在的,他还没弄清这些踪迹呢。”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人已经把我赶出来了。他们还要干什么?”毛格利气愤地说。

“你是一个人,小兄弟,”阿克拉回答道, “用不着我们——自由的猎手——来告诉你,你的那些兄弟要干什么,为什么要干。”

剥皮刀一闪,阿克拉刚刚来得及收回他的爪子,刀子已经深深地插到地上。毛格利攻击之快,一般的眼睛跟不上,但阿克拉是条狼;即使是只狗,离他的祖先野狼已经非常遥远,如果熟睡时大车的轮子碰到了他的身子,他也能立即醒来,在车轮压上来之前及时跳开,免受伤害。

“下一次,”毛格利平静地说,把刀子插回刀鞘, “把人群和毛格利分开来说——不要混为一谈。”

“哇!这牙齿真够厉害的,”阿克拉嗅了嗅刀刃插到地上的地方,说道, “可是和人群生活在一起已经弄糟了你的眼睛,小兄弟。你攻击的那会儿,我能杀死一头公鹿。”

巴赫拉跳起来,头尽力向前伸出去,嗅着什么,身体的每一根曲线都绷得直直的。灰兄弟很快也学着他的样子,身体稍稍偏左,嗅着从右边吹过来的风;阿克拉迎着风跳出去五十码,半蹲着,也绷直了身子。毛格利羡慕地看着他们。他的嗅觉很少有人能赶得上,可是他无论如何也达不到丛林伙伴的鼻子那极其精微的灵敏度;再说他又在烟熏火燎的村子里呆了三个月,使他很无奈地退步了。然而,他还是沾湿了手指,擦擦自己的鼻子,站直了身子,捕捉头顶的气味,尽管这气味非常弱,可是确凿无疑。

“人!”阿克拉吼了一声,一屁股坐到地上。

“布尔迪!”毛格利说着,也坐了下来, “他在跟踪我们的足迹,那边是太阳照在他的枪上的反光。看!”

那是阳光照在老塔牌步枪的铜管上,只是闪了一下,不过几分之一秒的时间,丛林里没有什么东西会闪出这种光,除非是在云彩飘过头顶的天空的时候。那时,一片云母,一个小池塘,甚至是一片十分光滑的树叶,都会像一台日光反射信号器那样闪亮。但是那天没有一丝云彩,而且静悄悄的。

“我就知道人会跟踪而来的,”阿克拉得意地说, “没有这点本领,我怎么能统领狼群。”

四个狼兄弟什么也没说,身子贴着地跑下山去,消失在荆棘和灌木丛中,就像鼹鼠消失在草坪中。

“你们什么也不说,这是到哪里去?”毛格利喊道。

“嘘!中午以前,我们把他的脑袋滚回来!”灰兄弟回答。

“回来!回来呆着!人不吃人!”毛格利尖声叫道。

“刚才谁还说自己是只狼来着?谁因为我说他是人就用刀子刺我的手来着?”阿克拉说道。四只狼闷闷不乐地走回来,趴在地上。

“难道我想怎么干,都得解释理由吗?”毛格利很生气地问。

“这就是人!人就是这样说话的!”巴赫拉的嘴在胡子底下咕哝道, “在奥地珀那儿,国王笼子周围的人就是这样说话的。

我们丛林里的动物都知道人是最聪明的。如果我们相信我们的耳朵,我们就会以为他是最愚蠢的。”他提高声音,又说道,“这个人的小孩子是对的。人成群打猎,要是我们还没弄清其他人要干什么就先杀了一个,可不是一件好事情。来,让我们看看这个人打算对我们怎么样。”

“我们不去,”灰兄弟咆哮道, “你自己去吧,小兄弟。我们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要不是你,那个人的脑袋早就带到这里来了。”

毛格利朝他的朋友一个一个看过去,胸口起伏着,眼睛里含满了泪水。他向前跨了一步,单膝跪下,说道:“难道我就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看着我!”

他们很不自在地看着他,当他们的目光游移不定时,他就一次又一次地叫他们把目光收回来看着他,一直看得他们全身的毛都直竖了起来,每一条腿都打哆嗦,而毛格利还紧紧地盯着。

“现在,”他说,“我们五个,谁是头领?”

“你是头领,小兄弟。”灰兄弟说道,舔了舔毛格利的脚。

“那么,就跟我走。”毛格利说道。四只狼跟在他后面,尾巴夹了起来。

“这是和人群一起生活的结果,”巴赫拉溜下来,跟在他们后面, “现在丛林里在丛林法律之外又多了些东西,巴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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