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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收服书生

杨执柔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先去隔壁看了一下小荷,小荷果然命大,在那样简陋的医疗条件下做的手术,伤口竟然没有发炎,昨天晚上也没有发烧,拆开纱布看了下伤口,恢复的不错,已经没开始消肿了。

另一边虎子和傅康正在灶间做午饭。自己一直很好奇,傅康如果真的如他所说是那个所谓的神医世家的家主,为什么没有随从还有丫鬟什么的跟着他,而且看他下厨的样子,还挺像回事儿,怎么看都不太像是一个大家族的族长的样子。自己眼里的古代家族的族长应该是那种做事情一板一眼、迂腐得要死的倔老头,要不就是吃的肥头猪脑的土豪。如果傅老头真是的话,那还真是奇葩一个。

正想着,从竹林的小路上走来两个人,推开用竹子做的院门走了进来,来人是耿老汉和病书生耿介。耿老汉看见杨执柔,笑着上前打招呼:“杨姑娘你要的衣服我早上进城给您买来了,您看看满不满意。”病书生在老汉说话的时候就把背在背上的背篓卸了下来,拿出一个大的包裹交给杨执柔。

杨执柔道了声谢,转头吩咐虎子去给自己烧水,就拿着衣服进了房间,自己身上有血腥味,幸好现在是冬天,要不然早就臭了。

坐在床上摊开包裹,数了一下有八套棉服,两套青布的袍子,这应该是虎子的。剩下的两套灰色的袍子,还有两套有些发黄的白色,有些像牙白色的袍子,灰色的衣服看上去比白色的大些,应该是小荷的。棉絮摸上去不是特别厚。衣服旁边还放着几套棉布放的中衣还有棉鞋。

据虎子说,棉花在这里是个精贵的东西,普通老百姓穿不起的,那些地里刨食的人冬天都是用绵布填充麻絮做冬衣,更穷的人甚至是用柳絮做冬衣。一些做小生意的小康之家才买得起棉衣。而皇室,官家,大富之家都是用蚕丝填充的衣服或者裘衣来抵御严寒。

杨执柔从来不是挑剔之人,出任务的时候都是allblack,偶尔因为任务的要求会穿晚礼服之类的,其他时候从来都是T恤牛仔裤,冬天加个皮衣。大姐说自己是个没有情趣的人,不懂生活。大哥也经常问自己:“你就一身衣裳吗?”还说自己的衣橱和老夫子的衣橱一样,不是黑就是白。

正想着,虎子已经将烧好的水提了进来,然后又去拿了个大的澡桶进来,最后又拿了些皂角给杨执柔。

杨执柔正准备洗澡,突然想起来自己从穿越过来还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呢。

出去和傅老头要镜子,傅老头却说自己一个老头子不用镜子。

没法儿杨执柔又回到房间从水里的倒影观察自己。

水波荡来荡去的,看了半天,突然睁大了眼睛:这不是自己吗!?虽然瘦的皮包骨,看上去却和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一模一样。自己眼睛本来就不小,现在因为太瘦了,脸也没长开,两个眼睛显得格外的大。黑黑的瞳孔,内双的眼皮,弯弯的眉毛,长长的睫毛,让眼睛看上去不止大还格外有神。鼻子很挺很小,鼻头的痣也和自己前世一样。嘴巴小小的,笑了一下,露出白白的牙,右侧脸颊出现一个梨涡,额,也和前世一样。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头发了,自己前世虽然也是长发,但是知道背中间的位置,而且头发有些泛黄,现在的头发很长,到腰部,黑黑的发亮。嗯,头发很让自己满意。

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养育自己的怪老头是信佛的,自己虽然不信,但是轮回、前世后世什么的还是知道的,这幅身子和自己同名同姓,又长的一样,难道是自己的前世吗,可是这里又和历史上的世界不一样,这究竟是怎么一会儿事儿呢。

脱了衣服,把自己泡在水里,想不出所以然来,叹了口气,唉,不想了,就算想明白又有什么用呢,回也回不去了,既来之则安之吧。

前世的自己在婴孩时就被父母遗弃,在五岁的时候因为自己性格孤僻,被孤儿院的小孩排挤,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却没想到不认识回去的路,只能在街上游荡,在自己就快要饿死街头的时候被老头捡了回去,团里除了大哥和大姐,其他人都和自己一样是被老头捡回去的,自己在老头还有团里的兄弟姐妹的照顾下,一天天的好了起来,在自己十五岁的时已经在圈里小有名气,到了二十二岁也就是自己穿来之前,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佣兵之王了。本来想再干几年就退休去到世界各地走一走,然后找个美丽的乡村过自己的下半生。没成想到了这里,不知道老头他们是否还好,有没有找到自己,会不会因为自己的死伤心。唉。

这一世,杨执柔想自己是不是可以不再那样拼了,现在自己有钱,在乡下买些田,开个池塘,除了种田每天读书,钓鱼,吃完饭再去田间散步,自己是不是可以提前过上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了。

想到这里,刚才担心老头他们而产生的苦闷情绪也没那么强了。

洗完澡,换上衣服,用棉布把头发擦到半干,没有梳子,用一根木条把头发盘起来,然后叫虎子进来,吩咐他把水倒了之后自己也赶紧去换洗,他身上已经有很大的味道了。

然后走到院子里,病书生和耿老头还没有走,正坐在一起说话,看见杨执柔出来,病书生愣了一下,傻傻的看着自己,旁边的傅老头推了一下他,才回过神来,红着脸,尴尬的看了一眼自己就低头不说话了。

而另一边的耿老头在看见自己以后,却是想过来又不敢过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杨执柔走到耿老头身边说:“有什么话就说。”

耿老头听了她的话,看了一眼病书生,又看了一眼自己。

一旁的傅老头看不下去了:“哎呀,怎么吞吞吐吐的,丫头,是这样的,耿老头啊就是想求你给介儿看病,你应该也看出来了,他这是虚火太旺但是又受了寒气,肺上落下了毛病,我三年前遇到他们,只能用药帮他调养,根治却是没有办法的,就不知道姑娘是不是有办法能把这病除了?”说完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

“治是能治,但是我有什么好处?”

耿老汉在听见能治两个字的时候,就已经跪下了:“姑娘,求您一定要治好小儿啊,只要姑娘能治好小儿,从今以后我就听姑娘的,姑娘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那他呢?是不是也听我的?”说着指了一下病书生。

“这…”老汉犹豫了。

而一边的病书生听到这里也向杨执柔跪下了,说:“姑娘,我原是益州耿家的长房长孙,四年前,我进京赶考,刚到临安却忽闻父亲离世,情急之下呕血不止,赶回去的路上又遇追杀,我为了活命跳进了河里,受了寒气,但好歹也捡回一条命。待我回到家,父亲头七都过了,而整个家族已经被我二叔一家控制。原来我二叔一家早就因为不满爷爷走后对家产的安排,一直想除了我爹和我,终于等到我赶考的机会……二叔看我尽然安全回去了,没有打算放过我,想要让丫鬟给我下毒。耿叔因念着我父亲对他有恩,拿了些银钱就连夜带着我逃了出来,我们走了有三个月,来到了这里,带的银钱在买地盖房之后就所剩无几了,我身子不好不能做工,只能偶尔在家抄抄书赚些钱贴补家用,其他的包括我治病买药的钱都是耿叔去城里打工挣得,耿叔是看着我长大的,又无儿无女,所以我就认他做了义父。三年前我的病情突然恶化,呕血不止,幸好遇见了傅神医,否则……虽然过了生死关,但是傅神医说我忧思过度,这样下去就算他用药吊着我也挺不了多长时间,我本来已经对自己的身子不抱什么期望了。却没成想遇见了姑娘你,如果姑娘真能救我一命,以后姑娘就是我的主子了。”

杨执柔听完之后没有说话,而是看着耿老汉。

耿老汉见杨执柔看他,赶紧说:“介儿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既然介儿愿意跟着姑娘您,我又有什么好阻拦的,若姑娘真能治好介儿,我也会认姑娘为主的。”

杨执柔听他这样说,才开口:“我答应治帮你治病,条件是你们得签卖身契给我,你们现在说的好,但是谁知道你们会不会背叛我,我需要你们的卖身契做保障。跟着我的人必须衷心,如果以后你们要是干出什么背叛我的事,哼!就别怪我翻脸无情!当然,我是个特别护短的人,你们成了我的人,只要有我在的一天定会护你们周全。”说话间,稚嫩的下脸上流露出一丝霸气。

病书生和耿老汉看见这样的杨执柔,竟真的觉得杨执柔是能够保护他们的。

杨执柔对着另一边的傅老头说:“不是要让我治病吗,去拿纸笔。”

傅老头听见飞一样的跑进了屋里,心里乐开了花,又能学到东西了,这个丫头真神奇。

在傅老头拿纸笔的间隙,杨执柔给病书生把了下脉,果然和傅老头说的一样,先是火急攻心,还没等去火又瘦了寒,估计他没少咳嗽伤到了肺,而且又在得路上奔波了几个月错过了最佳的调养时期,愣是脱成了慢性病,吃药是治不好了,只能用针灸了。

听傅老头的意思这个世界上还没人会针灸,那就也没有针灸用的针卖了,自己得先做一套针之后再给他治病。

杨执柔接过傅老头拿过来的纸笔,开始写,对针体、针尖、针柄的的样子一一描述,还有不同型号针的区别,以及用料的区别,都写了出来。交给傅老头说:“想要治他的病就找人给我把这个做出来。”

傅老头拿着纸看了一下,皱着的眉头都能夹死一直苍蝇,看着杨执柔说:“几根针就能治病,丫头你不要逗我。”

杨执柔说了一句:“不相信我就不要来求我。”没有再理会他们。到厨房拿了两根萝卜走到竹屋后面的,竹屋是建在山脚下的,傅老头说这座山叫花王山,是东吴境内最大的一座山,东吴邻海,地势多位平原,像这样大的山是不多见的,想想也是,自己刚醒来的时候也是在一个小山丘上,周围都是森林,而在而从那里往宛城走的路上看见的也都是小山丘。

花王山之所以叫花王山,是因为山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据去过深山里面的人说,山的深处就算是在寒冬也有各式各样的花草,叫花王山也算是名副其实了。

竹屋的后面就是山体里,山被各种各样的树木植被覆盖着,虽然刚下过雪,但是还是能看见点点绿衣。吸了一口空气,针新鲜。

这个时候从树林里面跑出来一匹毛色黑亮的马,看见杨执柔,欢快的跑了过来。杨执柔看见它开心的样子自己也笑了,等马儿来到自己面前,把萝卜递给它,马儿开心的嘶叫一声,用嘴叼过去,咔吃咔吃的啃了起来。

自己看见它这样,笑的更欢了。

这匹马是之前那匹讨好自己的马,在离开那里之前,她把马都放生了,就留下了它,据虎子说这匹马叫踏雪,是自己的大哥从北边来的商贩手里买来的,买的时候很便宜,因为这匹马虽然长的好,但是咬人,而且还挑食,到自己大哥手里的时候瘦的都看不出是匹马了,毛色灰暗,但这马四只蹄子的前端均有一撮白色的毛,看上去像梅花的形状,自己的大哥一看就喜欢上了,于是买了下来,但是这并没有改变什么,这匹马还是爱咬人,挑食也更严重了,直到自己发现了它,每天过去陪它说话,喂萝卜给它吃,它和自己的府里的人才慢慢的亲近,哈哈,爱吃萝卜,爱咬人的马,踏雪寻梅,有意思。

杨执柔摸着马头想:要是能一直在这里生活下去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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