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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 怪物

宾布和拿慕鲁一块儿上路了。

拿慕鲁并不是真的想找宾布打下手,吉桑介绍的不少“优秀人选”自己都没瞧上一眼,又怎么会随随便便地用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呢?

拿慕鲁只打算把宾布送出荒地之后就和他分道扬镳,但显然宾布并不这么想,他围绕在拿慕鲁的耳边喋喋不休地表示自己多么有用,就像是个急于将自己的货物脱手的商人。

“你不需要保镖吗,老头儿?这年头可不像过去那样太平了,听说罗那夫山脚下的众议庭被一把怪火烧得精光,维尔罗尼亚的男爵夫人被人拐跑了,万人墓园里的僵尸大白天跑出来吃人的脑子,还有——别摇头,认真听我说!

“或者,你想要一个旅伴?噢——我猜对了是不是?路途遥远,孤孤单单一个人确实很寂寞——喂!你可以睡着走路吗?如果不行就睁开你的眼睛!

“……听我说,老头儿,你绝对需要一个像我这样出色的人,我打赌你需要我!”

“是吗?那你怎么证明给我看?”

“怎么证明……”宾布搔着头皮思考了一阵,突然间拔腿跑了起来,一副运动健将的架势,只是那么一小会儿,就跑完了大约四百米的距离。宾布在远处站下,朝拿慕鲁得意地挥手:“怎么样,不错吧?”

“这能说明什么?逃跑时比较迅速?”拿慕鲁对宾布脚下的能耐丝毫不感兴趣,他紧走几步,很快就赶上了宾布。

“挑剔的老头。”宾布正想再说些什么,却看到拿慕鲁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出声。

“怎么了?”宾布意识到自己背后潜伏着危险。

“别弄出动静来,”拿慕鲁按着宾布的肩膀把他的身形压低,“食人魔,就在我们前方不远。”

宾布小心地回过头,看到在一个小土丘后面有三个浅绿色的食人魔正在生火做饭。串在铁叉上烤的东西似乎是一条大腿,真可怕,又有哪个倒霉蛋成了食人魔的午饭了。

“别出声,我们绕过去。”拿慕鲁以仅高过耳语的声音对宾布说。

宾布低着头没有反应。

“别愣着!你也想被它们放在火上烤吗?”

“哈哈……”宾布突然间咧开嘴巴怪笑出来,尽管声音不大,但还是着实吓了拿慕鲁一跳,拿慕鲁马上扑上去把他那该诅咒的进食器官捂住。

“你疯了?”

“没有!我只是知道该怎样证明自己了!只要我打赢了它们,你就非雇我不可!”

拿慕鲁摇了摇头:“不行!那可是身高三米的食人魔,我可不认为它们外强中干!如果你要去送死,那就一个人去好了!”说完,拿慕鲁就把宾布留在原地,自己去旁边观察地形,寻找绕开这里的路径。

“回来!”宾布尽可能地提高声调低声喊道,“不许走!否则我就大声喊:‘这里有两个好味道的人类,快过来吃掉我们!’”

“你真是疯了!”拿慕鲁恶狠狠地骂道。

“我没疯,如果它们追过来,一定只抓到你,因为我‘逃跑的时候比较迅速'。”“你——”拿慕鲁只得折回原处,他往地下一坐,双手交抱在胸前,摆出了观众的姿态,“好,那我就看着你怎样被食人魔敲碎脑袋!”

宾布的脸上浮现出得胜者的微笑,他摆出了一个很漂亮的姿势,右手闪电般地伸到腰间去拔剑,这可能是一个久经训练的动作,非常熟练和流畅。然而——宾布在那里却什么也没摸到。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腰间悬着的剑鞘里面空荡荡的,像是一个饥饿的人大张的嘴巴。

如果说有一种表情只能用“气急败坏”来形容的话,那就是现在宾布脸上的这种表情。

“见鬼,我的剑丢了!一定是那个时候弄丢的!老头儿,把你的剑借给我用用!”

“我不带那种东西上路。”拿慕鲁觉得面前的人是个小丑,说不定正被好几个马戏团通缉,“探险者一般只携带匕首和绳索。”

“唉——这些我都用不惯……有没有木棒呢!木棒也行!”宾布大失所望地问道。

“没有。”

“真的没有?”宾布的眼睛滴溜溜地扫过拿慕鲁的背包。

“以探险者的名誉发誓,我没有木棒!”

宾布还是不肯死心,他仔细打量拿慕鲁:不胖不瘦,乱乱的头发有些白了,右边的眼睛是假眼——突然他发现拿慕鲁的左腿也是假肢。

“你还真有货,老头儿!”宾布嘴角扬起阴险的笑容,他蹲下身子就去拆拿慕鲁的假腿。

“你干什么……”

“别反抗,不然我就叫了!”

拿慕鲁毕竟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再加上他着实有些害怕宾布的威胁,所以,他的木头假肢很快就被卸下来了。

宾布攥住假腿的脚踝,在空气中挥舞了几下。

“手感不错!”

拿慕鲁越来越肯定让宾布跟在自己身边是他一生中所作出的最愚蠢的一个决定,好么,现在他只剩一条腿了,只要宾布被打败,自己就得用独腿和食人魔比赛长跑,干成这种事情的难度恐怕不下于从矮人手里抢走他们视为生命的啤酒桶。

“也许你该再考虑一下……”

拿慕鲁很快就要后悔开口说这句话,因为正在为木棒的攻击力欠佳而发愁的宾布看见了他满口的假牙。

“嘿!我服了你了,老头儿!快,拿四颗假牙给我,我并不贪心,你也不要小气,你很快就会看到宾布先生发明的一项杰作!”

拿慕鲁气得直哼哼,但又无可奈何,他反抗无效,只好任由宾布撬开他的嘴,摘下自己的假牙。宾布从一副假牙的上牙床上把两颗犬齿掰下来,又从下牙床掰下了另外两颗,然后把残缺不全的假牙还给了拿慕鲁,现在那副假牙只适用于食草动物了。

宾布像钉钉子一样把犬齿全扎进假腿的一侧,做成一件阴毒的武器,然后他晃了晃假腿,确定牢固后,向拿慕鲁得意地展示说:“怎么样?这就是简易的钉头锤!”

宾布这句话的声音明显过大了,食人魔们有所察觉,它们像猎犬一样用鼻子嗅着周围的空气。

既然已经被发现,那就不必躲躲藏藏了。宾布在冲上去之前还不忘安慰坐在地上的拿慕鲁:“老头儿,别为你的假牙痛心,我知道假牙都是医生们从尸体嘴里拔出来的——呕,想起来我就恶心!不过,我可以拔几颗食人魔的牙齿给你!”

他忘了,食人魔的牙齿有鸡蛋那么大。

三个浑身长瘤的食人魔刚刚吃完一个瘦弱的旅行者,发现又有人来送死,个个兴高采烈地拾起了手头的荆棒。

个头最大的食人魔外号叫作大嘴,它是这里最年长,最有经验,当然也是最能吃的一个。

然而,当它看见宾布手中的武器时,它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刚刚睡了一千年才醒过来,或是到现在还没睡醒。

“它为什么要拿着一只靴子上战场?人类的武器又全面改革了吗?”大嘴想不通,就算这个食人魔用光自己全部的脑浆也不会想到,宾布手中兵器的正式名称应该叫“有假牙的木腿”!

就在这时,宾布已经冲到近前,他奋起一跳,使出全身的力气,抡起假腿就朝大嘴的前额猛砸下去。

只听见“碰”的一声,大嘴只是本能地用荆棒一格,宾布手中的奇门兵器就翻着跟头飞上了天。

宾布赤手空拳了。

拿慕鲁绝望地紧闭了双眼,这回完了。没想到这家伙这么不济,真不知道他那样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

可怜的宾布则把上嘴唇埋进下嘴唇里,脖子机械地扭动,使脸部朝向已经空了的右手,似乎还是不肯相信自己的精彩创造就这样退出了战斗舞台。

食人魔围着宾布呵呵地傻笑着,口水从他们的大嘴里漾出来,那是捕食者的笑,他们已经把宾布当作是送上门来的餐后甜点了。

然而宾布并没有像拿慕鲁预想的那样慌张,他莫名其妙地耸了耸肩,解除了警戒的姿态,然后就像是街头散步一样,准备从三个食人魔中间轻松地穿出去。

食人魔当然不会把点心这样放走,一根荆棒夹着急风砸向宾布的后脑。

“小点儿劲!砸得太烂就不好吃了!”大嘴连忙提醒同伴,这些没有经验的后生晚辈经常暴殄天物,有好几次大嘴不得不皱着眉头跟他们一起吃脑浆沙拉。

挥棒的食人魔稍一迟疑,宾布已经缩身从包围圈中钻了出去,他脚一站稳,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立刻绞扣在一起,在胸前捏了一个奇怪的手势,拿慕鲁认得那是元素魔法的施用手势。

“捂住你的眼睛,老冒险家!”宾布大声喊道,接着他自己也闭上了眼睛,口里朗朗念道:“露·露什卡!”

正准备饱餐一顿的食人魔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一团强光就在他们眼前炸了开来。这刺目的白光如同凭空造出一个太阳,方圆五十尺内的一切都被这强光吞没了,甚至连食人魔的惊呼声也被包裹在内。

把脸藏在双手之后的拿慕鲁耳中只听见几声惨叫,然后就是庞然大物倒下去发出的闷响。终于,耳朵里安静下来了,除了火堆中熊熊燃烧着的干柴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外,四周一片沉寂。

不知过了多久,拿慕鲁听到有人走近,他睁开双眼,看见宾布手里拿着假腿正往这边走过来。在宾布身后,三具丑陋的绿色尸体面目扭曲地倒在地上。

拿慕鲁装上假腿后,立刻迫不及待地跑过去观察食人魔的尸体。即使对于一个见多识广的冒险家来说,在这样近的距离内研究食人魔的机会也不是很多。

长满了大大小小的肉瘤,看起来让人反胃的绿色皮肤,粗壮的四肢,满口粘着血丝和人类肌腱的獠牙,现在已经属于一个无害的大块头了。“最好的怪物就是死怪物”这话一点儿不错。

看了一会儿,拿慕鲁看出来一个问题——这些尸体上找不到伤口。

“你是怎么做到的?”拿慕鲁疑惑不解地问。

“用这个。”宾布小心地从皮制护腕的暗囊里取出一根细小的芒刺,用指甲尖夹住,把它展示给拿慕鲁看,“别用手碰它,这是一种剧毒植物的刺,吐巴拉地区的土人叫它‘芒卡’,用在吹箭上。”

拿慕鲁敬畏地瞧了一眼那形状酷似仙人掌刺的枯叶色的“芒卡”,然后又蹲下身子在食人魔的尸体上仔细搜寻了一番,终于让他发现在每一个食人魔的颈子上都有一个小小的血点。看来宾布就是趁魔法闪光封住食人魔眼睛的时候把“芒卡”刺进去的。怪不得食人魔的面孔个个抽搐变形,原来是中了土著人的剧毒。

一个疑问刚刚解开,另一个疑问又紧接着在拿慕鲁的大脑中浮现出来。

“你不是普通人,”拿慕鲁立即重估了面前的年轻士兵,“你既会使用这种罕见的植物杀敌,又能运用元素魔法——你是谁?”

宾布还是笑容可掬地站着,“宾布·宾布,我已经说过一次了。不过如果你肯改变主意雇佣我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更多。”

“好,”拿慕鲁郑重其事地宣布,“宾布,从现在起,你为探险者拿慕鲁工作了。”

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拿慕鲁至此为止的表现还是非常沉稳老练的,可是他刚要接着往下说,远方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的声响,听声音可以判断出正有一匹快马向这边疾驰而来。听着听着,拿慕鲁突然间脸上变了颜色,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下来,他突然以令宾布惊讶的迅速几脚踩熄了火堆,然后把宾布拉到一块大岩石后面藏了起来。

“怎么回事,难道有一头骑在马上的巨龙在追你吗?你吓成这个样子?”

“比巨龙还可怕……”拿慕鲁还没有说完就闭住了口,因为让他恐惧万分的魔头已经来到他们面前,拿慕鲁在胸前画了二十次十字,念了三十遍天父的圣名,向四十个他所知道的神灵、亚神许愿,为的只是不要让自己的形迹被马上的人发现。

面前的战马的确是一匹好马,毛色赤棕,筋肉强健,黝黑的巨大马蹄看上去就让人心生畏惧,实在是一匹法缔尔大陆上难得一见的好马!

马上的骑者看来也绝非寻常之辈,这人一身古铜色甲胄,护甲光亮如镜,反射出的阳光令人目眩眼花。如果宾布所猜不差的话,这身战甲就是当年杜默四骑将之首——黄金骑将卡里发身上穿过的大地战袍!据说只要穿着者双脚接触地面,大地战袍就可以把所有针对穿着者的物理攻击转移到大地上去,当年剑圣迪姆丹玛斯是凭剑斗气才打败卡里发的,这显然是一件神器!再来看这人手中握着的长枪,长六尺三寸,枪身泛着乌光,枪尖银亮,有一团不停地变幻着的虹色光晕始终笼罩在枪端,让人感觉说不出的诡异奇妙。如果宾布所猜不差的话,这柄长枪就是传说中在星辰河底冲刷了三千年的幻银矛!一枪刺出,即便是最坚硬的龙鳞也要被刺穿,这又是一件神器!还有这个人双手上戴的戒指,左手五个,右手五个,十根手指头戴得满满的,一处空隙也不留,每个戒指上都或多或少地刻着几个奇怪的符号。如果宾布所猜不差的话,这些全都是魔法戒指,从左手的大拇指数起,作用应该依次是:隐身、照明、强力、迅速、减轻疲劳、魔法反弹等等等等。

看完了来者身上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神器,再回过头来看这个人本身,一定会让人大失所望。这个人并不是男人,而是一个中年妇女,身材胖得像一个啤酒桶,十指就像是十根小擀面杖(也难为她是怎样戴上戒指的),一头棕色的卷发,肥脸上的两只眼睛原来可能还不算小,可现在被脸上的肥肉抢占了地盘,缩小了自己的阵地。那小巧的鼻子若是长在哪个年轻漂亮的公主脸上,必定十分可爱,可是长在这个肥妇人的脸上,那真叫是一个不伦不类,还有那张大嘴……不提也罢,总的来说,这个女人长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如果宾布所猜不差的话,这个女人应该就是传说中拿慕鲁家里大大有名的贪得无厌、凶残无比的肥老婆!

也许是拿慕鲁虔诚的祈祷感动了上天,胖女人把短脖子向前伸,四下张望,却看不见她要找的人。胖女人气得下巴上的肥肉拧成两个结,火冒三丈地破口大骂起来:“老不死的拿慕鲁,你居然敢背着老娘离家出走!你不想想你一走,早晚饭谁来做,碗和餐叉谁来涮?你害得老娘我要雇人来干活,你知不知道这要花掉我多少钱!好,我找不着你,你最擅长的就是像鼹鼠一样躲在地底下,不过我知道你一定就在附近,你给我听好:这次出去,如果不给老娘找回几件值钱的神器,补上你给我造成的损失,那就别想回来!”

说完,胖女人手里一用力,幻银矛向离她最近的一块脸盆大的石头上刺过去,也不知这块石头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要承受上天如此不公正的待遇。胖女人的臂力本就不算小,再加上她还带着增加臂力的戒指,一时间,神器幻银矛将三元素攻击——冰冻、火焚、雷击全都加诸其上,于是这块可怜的石头一声都没吭就粉身碎骨,一命呜呼了。

胖女人谋杀了石头之后,脸上的怒气减轻了许多,甚至还挂上了一丝微笑,好像刚刚敲碎的是拿慕鲁的脑袋似的。她满意地一扬缰绳,掉转马头,不一会儿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看到拿慕鲁的灾星走掉,宾布急不可耐地从石头后站起来,直了直腰板,可是拿慕鲁还大汗淋漓地蹲在那儿,好像虚脱了一样。

“你老婆真威风!”宾布幸灾乐祸地说,“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有好长一段时间拿慕鲁说不出一句话,在宾布重复问了十七遍“你打算怎么办”后,拿慕鲁才回过神来。

“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现在回家去请罪……”

“什么?”宾布睁大眼睛瞪着他,好像是在瞧一只十条腿三只眼睛的怪物,“你这样也算是大陆著名的探险家吗?”

“那你说怎么办?”拿慕鲁神志开始清醒过来,他对宾布的表情十分不满,于是也没好气地冲他喊道,“现在大陆上哪还有无主的神器?神器最多的地方既不是罗那夫山顶,也不是星辰河河底,更不是影子森林和迷失走廊,大陆上神器的集中地就是我的家!现在大陆上已经几乎找不到一件神器了!我去哪里找?我去抢劫自己的家吗?”

见到拿慕鲁发脾气,宾布照样微笑着,他的眼睛调皮地望了望一筹莫展的委托人,故意慢吞吞地说:“我知道还有一件。”

“还有一件?”

“魔剑‘黯痕’不在你手上。”

所谓神器,并不是神所使用的武器,而是神赐予人间的馈赠。魔剑“黯痕”和圣剑“息痛”一样,是爱与憎之神耶赫迪法拉赐予人间的神器,分别代表恨与爱。“黯痕”的持有者是暗之王休普,“息痛”的持有者是剑圣迪姆丹玛斯,在十六年前的大战中,这两个人在杜默王都菲利坦决斗并同归于尽,而两把剑也不知去向。

“你知道‘黯痕’在哪?”拿慕鲁此时已经不是完全由于老婆的命令而急于了解魔剑的下落了,冒险者的好奇心也占了很大的一部分比例。毕竟在法缔尔大陆上,拿慕鲁仅有这件神器还没有亲手触摸过,“息痛”是由他转赠给剑圣的,所以并不如从未谋面的“黯痕”来得吸引人。

“你难道真的没有注意到吗?”宾布托住下巴,脸上露出十分神秘的笑容,沉吟半晌后,他突然伸出一根手指指向拿慕鲁身后,同时说道:“其实,它一直就在那儿!”

拿慕鲁连想都没想,马上转头去看,然而还没等他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他的头上已经挨了重重的一下,大陆首席探险家就这样干净利落地晕倒在地不省人事了。

宾布揉了揉自己的拳头,皱起眉头抱怨道:“这老家伙的脑袋还真硬!呼——疼死我了!”然而隔了一会,他的脸上又浮现出满意的神色,他对着天空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是啊,终于可以回去交差了。”

光是这样,宾布觉得还不足以表达自己心中的兴奋,他忍不住把双手聚拢在嘴边,又对着蓝天白云大声喊道:“圣武士——这回我可不欠你什么了!”

这声音在空旷的山谷中久久回荡,慢慢的,才被唏嘘的晚风吹散。

当拿慕鲁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的双手已经被反绑起来了。当然,用的是拿慕鲁自己的绳子,这条绳索曾经伴随拿慕鲁登上法缔尔大陆的至高点罗那夫山顶,也曾下到东方的大地裂痕——那处据说是最接近地狱的地方,现在,它却捆住了自己的主人,让它的主人像一个被流放的苦役犯一样被宾布牵着走。

拿慕鲁想破口大骂,但是他发现自己的嘴也被堵住了,用的正好是他大发善心时要盖在宾布“尸体”脸上的手帕。拿慕鲁只好用还没有瞎的左眼向宾布发射自己的愤怒,可惜宾布背对着他,根本瞧不见。

在前面走的宾布低着头,弓着腰,像拉纤的船夫,看起来好像比拿慕鲁还累。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宾布正背着拿慕鲁的旅行袋,想起来,可能是宾布担心拿慕鲁逃跑吧,虽然手被捆着,拿慕鲁的双脚还是自由的,但他肯定舍不得丢下自己的一袋子冒险工具独自逃走,宾布的这个主意打得还算不错。可是那只袋子到底有多重分量,宾布却实在没有料到,拿慕鲁看见被压得哼哼唧唧的宾布,心里总算觉得平衡了一些。

宾布不说话,拿慕鲁想说但不能说,于是两个人一直走到天色变暗,直到远远地出现了一座塔楼的墨色的轮廓,这时宾布停下来不走了。

“咦?来的时候没有那东西啊?”宾布抓抓后脑勺自言自语,“别是又迷路了吧?”

他眨眨眼睛,回身将塞在拿慕鲁口中的布团取了出来,问:“喂,老头儿,我们这是到哪儿了?”

拿慕鲁本来想一口唾沫吐过去,但冷静下来想想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脱身机会。于是他装作也对这里非常陌生的样子四下望望,然后说:“天色太暗,我要再走近些才能告诉你。”

如果宾布再仔细考虑一下的话,他就不会这样轻易上当——大陆上著名的活地图怎么会有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的时候呢?但是他太累了,他正忙于诅咒所有的探险工具,锤子、尖头镐、绳子、小帐篷以及诅咒所有的探险家并祝福所有探险家的老婆,于是他们又向塔楼走近了一段。

眼看就要走到塔楼的脚下了,这是一座简陋的两层圆柱形塔楼,居住在这里面的人一般都是离群索居的研究魔法和炼金术的古怪法师,塔楼顶层还有若隐若现的灯光射出来,里面的人可能还没睡。

宾布指了指塔楼,问拿慕鲁:“怎样,你认出来这是哪里了吗?”

只见拿慕鲁神情严肃,慢慢地调匀呼吸,慢慢地往肺内吸了一大口空气,突然间扯开喉咙大喊道:“救命啊——”

草丛里的蟋蟀,这些暗夜的骑士,不知疲倦地唱着自己的情歌,恬淡的月光下,偶尔也会传来一两声蛙鸣,为这欢快的小夜曲更添了几分闲适。这样的夜景本来最适合热恋中的情人来此说说情话,或是遇到难题的哲人来此思考谜团,这本来是大好的意境,可惜让拿慕鲁的几声长嚎破坏了气氛。

拿慕鲁高喊道:“救命啊!救人呐!救——”

“嘭”那只举足轻重的旅行袋被宾布抛到拿慕鲁的脑袋上,顿时令他四脚朝天地倒在地上,那重量压得他说不出一句话来,更别提从地上爬起来了。

但是紧急措施为时已晚,宾布感觉到身后传来阵阵凉意,塔楼上的魔法师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他的背后。

这个法师身披装饰着古铜色花纹的黑色长袍,手持一根常见且实用的梧桐木法杖,整个人干瘦干瘦的,年龄看起来可能有三十,或者是四十,也可能是五十,凭外表来判断一个法师的真实年龄通常是不准确的。

“尊敬的法师先生,”宾布决定采取主动,他很有礼貌地向对方行了一个骑士的礼——尽管他没有在任何国家和城堡受封为骑士,“很抱歉在深夜里打扰您的休息,刚才无礼吵闹的人我已经帮您干掉了。”说完,宾布煞有介事地指了指地面上的拿慕鲁。

法师用深灰色的眼睛瞥了一眼拿慕鲁,很快又回到宾布身上来,他的目光在宾布全身游走,令宾布感觉非常不舒服,就像有无数毛毛虫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似的。在这个关键时刻,拿慕鲁居然靠蠕动身体的办法将嘴巴从袋子底下挪出来了,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快收拾这个强盗和骗子!我是拿慕鲁!”

在法缔尔大陆上,拿慕鲁的名字就等于一条咒语,能够驱使不少人心甘情愿地为他卖命,不光因为拿慕鲁家财万贯,还因为拿慕鲁在三十年的冒险生涯中交游广阔,如果能够成为拿慕鲁的朋友,就几乎成了所有知名人士的朋友。

宾布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不等法师先动手,自己就握紧拳头冲了上去。他的如意算盘是在法师完成咒语之前就把法师打翻在地,为了这一计划的顺利实施,宾布在跑上前去的同时嘴里还怪叫着另一条咒语(这是从战争领域召唤狂战士的咒语,宾布只是听别人念过,现在照猫画虎而已),这样一来既可以干扰对方施法,二来也可以吓吓对方,来一招先声夺人。

“负满人世间所有伤痛的肉体,舍弃一切的孤高战士,以同样的愤怒之心,召唤你来此……”

说到这里,宾布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忘记了下面的咒语是要狂战士“来此帮忙”还是“来此一游”或是“来此喝茶”。

不过即使宾布念完整段咒语,正在战争领域杀戮不止的狂战士也会对他的召唤无动于衷,因为宾布既没有打开领域门的本事,又缺乏作为该契约召唤之必要条件的愤怒之心,更因为咒语还没念完,一团火球就擦着宾布的发梢从他的头顶上飞了过去,燎着了他的几绺头发,同时也让宾布惊出了一身冷汗。

“该死的野蛮法师……”宾布摸着自己已被烧得弯弯曲曲的头发咬牙切齿地骂道,这时又有一团火球险些烧到他的腿上。

法师默念咒语,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以不同的角度和速度向宾布袭来,将宾布逼得手忙脚乱,最可气的是仰面朝天的拿慕鲁还在地上为法师不停地叫好,搅得宾布心烦意乱,恨不得搬一块大石头来丢到拿慕鲁嘴里。

这时法师的进攻有了短暂的间歇,大概是法师觉得宾布行动灵活,火球术捕捉不到他的动作,准备改换别的魔法。也许是会让人动弹不得的蛛网术,也许是会让人昏昏欲睡的困倦之风,还有可能是会把大家一块儿炸上天的末日启示录魔法,宾布可没有时间猜测那么多(所以他只猜了三次),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趁此良机将尚未完成魔法的法师打倒在地,而是转身加速跑到拿慕鲁身边,趁拿慕鲁正在张嘴大喊“快收拾他”的时候,提起压在拿慕鲁身上的包裹,再重重地砸到他的脸上,第二次让拿慕鲁进入了昏厥状态。

“这下安静了……”宾布的心里痛快了不少,然而他的两只脚却向他的大脑报告说:“主人,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宾布当然知道脚丫子不会说谎,于是他急忙转身,看见站在自己对面二十步远处的法师正准备结束第二个魔法的释放过程。法师将法杖插在大地上(这说明这很有可能是一个土系魔法),空出双手,两手一上一下,按顺时针方向在身前画了一个虚无的圆,顿时大地发出一声闷响,脚下的坚硬泥土瞬时变成了烂泥,不用说宾布已经知道这个魔法就是人们常说的那个让飞禽无法腾空、走兽无法奔跑的什么“大地泥泞术”了,如果不立即采取行动,等到膝盖也陷入烂泥的时候就只好束手就擒了。而对付这样一种魔法的最佳办法当然就是——跳。

于是宾布屏住呼吸,集中精神,奋力一跃,腾空而起足足飞了九尺有余。太可惜了!宾布只要再多跳九尺,就一定能离开这个鬼魔法的影响范围,可是现实始终是冷酷无情的,因为宾布的跳跃能力差了那么一点点,所以当他从空中落下的时候,双脚接触到的还是那些恼人的烂泥巴,更因为下落的势头,他这次陷得更深,脚踝以下都失去了自由,宾布似乎觉得脚下的泥巴们正向自己问候说:“您又回来了?欢迎……”

宾布被困住了,现在只要法师随便念个什么咒语都不怕宾布躲开,也不用担心会遭到反击,如果他愿意,他大可以借此机会来试验各种虽然威力强大却因为准备时间过长而没有机会在敌人身上尝试的魔法,比如他可以念一个咒语,念上一天一夜,这样在他的魔法释放之前他的俘虏就会由于困倦和饥饿而陷入昏迷状态……

这时宾布使劲儿摇晃了一下脑袋,中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最近他总是心不在焉,好像在担心什么事情将要发生,他对此深感不满。

“这不像你。”宾布告诉自己,然后他突然想起对面的法师自始至终没有讲过一句话,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拿慕鲁。也许,法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拯救拿慕鲁,而只是为了检验自己的魔法能力?这样的对手才可怕,他们在与敌人交手时深深地沉浸在战斗的喜悦之中,除了对魔法的领悟,他们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完全没有兴趣,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魔法!

“魔法……你想看的话,我这里也有。”说完,宾布勉强控制住正在下陷的身体的平衡,两只手平举在胸前,十指指尖根根相对,让两手在侧面看去组成一个梭形,而将梭形的尖端瞄准了法师的头部。

宾布口里低声念诵了一句咒语,两手中心立即舞起了一团白色的碟形旋风,像陀螺一样越转越快,当手臂和肩膀也跟着震动起来后,宾布双手一振,将手中的风之使者放了出去。一离开手指的牢笼,旋风的碟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向法师直飞过去,速度之快简直令人眼无法捕捉。

“嗖!”一线红色,法师的额角被擦破了,几滴鲜血从他那张灰色的脸上流出来。然而他却没有发怒,没有咬牙切齿和气急败坏,有的只是更深的笑容和更深的狂热,“风镰魔法,用得不错嘛,原来你竟然是个魔法战士……”宾布看到法师变得更加可怕的眼神,心里一下凉了半截:看来本着同道间切磋技艺的精神,他绝不会对我手下留情了,可怜我还这么年轻……

然而事件接下来的发展却出乎宾布意料,法师正眯缝着眼睛盯着宾布看,忽然间他的眼睛一亮,发现宾布的两只手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戴指环,面部也没有任何头饰,只有一条红发带扎在额头——而布料是不能作为释放元素魔法的媒介的,只有金属、木材和宝石可以,一个法师通常使用法杖来充当施法媒介,而大陆上为数不多的魔法战士则使用指环和头环,剑是不能作为施法媒介的,因为凡是尖锐之物都远离了自然,而且宾布虽然腰上佩剑,剑鞘里面却是空的,他到底是使用什么施法的呢?

“你,手张开,我要仔细看看!”法师命令道。

对于这个奇怪的要求宾布感到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好心地满足了法师的愿望。法师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情在宾布手上搜索施法媒介的时候,宾布也借月色欣赏自己的光滑的手背,反正也没有别的事儿可干。

一刻钟过去了,宾布感到双臂发麻,于是便放下了手,而法师的眼神还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看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东西。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法师的声音听来分明有些颤抖。

“什么怎么做到的?”

“魔法——魔法啊,你不用任何媒介就使用了魔法,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看到法师既迷茫又执著的眼神,宾布知道自己交上了好运,于是他一改颓相,挺直了腰板开始装腔作势,“嗯哼——你是指这个嘛,呵呵,我来问你,魔法的原理是什么?”

宾布的口气就像是老师在考学生,但法师已经陷入了狂热,对这些丝毫不生气,他恭恭敬敬地回答:“世界是由星辰之主天父法缔尔创造的,世界万物都是由法缔尔的思想凝结而成,但是在世界创造之后,造物主的思想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游离状态,我们称这些仍未凝结的法缔尔思想为‘宇宙之声’。千百辈的法师经过苦心钻研,明澈了语言和宇宙之声之间的联系,我们通过‘真言’,即咒语与无所不在的宇宙之声发生共鸣,当然前提是要有一个自然物充当媒介,共振在媒介内部产生,再向外界四散,激荡宇宙之声从而完成魔法的释放。”停了停后,法师再次问道:“你怎么能不用媒介就……”

借用这段时间,宾布已经筹划完了自己的阴谋,于是他以高人一等的目光扫视了法师一遍,吊了吊他的胃口,然后指着自己的耳朵懒洋洋地说道:“我可以直接听到宇宙之声。”

“什么?”法师睁大眼睛,然后就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了。

宾布今天实在是太走运了,他遇上的这名法师在塔楼里刻苦钻研了十年,已经把魔法当成了他的第一生命,为了更有效地使用一个魔法他可以彻夜不眠不休,不饮不食。现在听说有一个高人可以直接聆听到宇宙之声这至高无上的存在,他简直欣喜若狂,当即把宾布奉若神明,一副如果你不把宇宙之声的秘密讲出来我就缠你一辈子的架势。宾布也乐得法师如此,他一连给法师下了好几道旨意:把泥巴弄没,去准备一顿晚饭,配制出一种可以让人昏睡一整天的药来,好让拿慕鲁变得安静。法师一一照办,另外,宾布在法师的塔楼里看到什么好就拿什么,一辆两轮平板车和一张杉木弓就这样被宾布剥削走了。

深夜,宾布睡在法师的起居室,法师则搬去自己的实验室凑合,在宾布往拿慕鲁嘴里灌睡眠药水的时候,这个老家伙居然再次从昏迷中醒过来,宁死不肯张开嘴巴。宾布没有办法,只好把他绑在平板车上,捏住拿慕鲁的鼻子开始数数:“1、2、3、4、5……”拿慕鲁还真行,宾布数到25第6章的时候他还能憋住气,总算是以前没白当多年的水手。宾布只得采取了第二套方案,朝拿慕鲁的腹部猛击一拳,趁他负痛大叫的时候把药水一股脑儿地倒了进去。别说,这药还真灵,法师们配制的那些救人的药效果都有待考查,害人的药却是样样质量过关。

临睡前,法师低三下四地蹲在宾布床前请教宇宙之声的秘密,宾布开始只是胡乱敷衍他,直到被问烦了,才一句“明天再告诉你!”将法师踢出了自己的卧室。躺在法师简陋的床铺上,宾布一想到明天连拉车的人手也有了,便不觉得身下的床又潮又硬了,如果不是睡在平板车上的拿慕鲁整夜打着雷鸣般的呼噜,这一觉一定是个好觉。

第二天,走了大半天工夫,日头已经高高挂在天空正中了。宾布看见拉车的法师已经累得要死,步伐越来越慢,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利用价值,于是就叫他停下来,郑重其事地对法师说:“其实你上当了。”

“什么?”气喘吁吁的法师只会讲这句话了。

宾布抬起头望向远方,目光深邃,他缓缓说道:“其实宇宙之声不是用来听的,而是用来看的。但是人们谁也看不到,因为它就像是传说中的附身幽灵‘双重行走者’一样,你走路的时候感觉有人跟踪你,可是一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

“那,怎么才能让我看到呢?”法师可怜巴巴地问。

“当然有办法,有我嘛!”宾布拍打自己的胸脯以显示自己是多么值得信赖,他接着以神秘莫测的口气命令法师把法杖递给他,法师毫不迟疑地照办了。

宾布掂量了一下法杖的重量,觉得手感还不错,于是他命令法师:“什么也别想,回头之前脑袋里绝不能先有准备回头的想法,我说什么时候回头,你就什么时候回头!”

两个人面对面一动不动地站着,法师闭上眼睛以摒除杂念,平板车上呼呼大睡的拿慕鲁对即将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经过令人心焦的很长一段时间后,宾布突然喊:“回头!”

法师急不可耐地回过头去,然后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后脑被一个很熟悉的重物狠狠敲了一下,那物器大概不是灌顶的醍醐,而似乎就是一般法师手中普通且实用的梧桐木法杖,经过了这么一下后,法师也和拿慕鲁当天一样匍匐在地,丧失了知觉。

宾布丝毫不为此感到良心不安,他觉得自己这样做正是将法师从他的苦力生涯中解脱了出来,他装模作样地问法师:“喂,你看到宇宙之声了吗?”见没有回答,宾布又说道:“哦,正在研究着呢,那就不打扰了,我们可要走了!”

两个轮子的平板车在宾布的牵引下吱嘎吱嘎地前进,平板车上昏昏沉沉熟睡着的拿慕鲁轻轻地打着鼾声,而秃鹰荒谷,也即将到了尽头。

而一个尽头,常常就是另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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