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劳斯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这样的繁华,他整整沉睡了一百年,对于一个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来说时间真是个微不足道的东西。在一百年前几乎西方大陆的每个角落都有着他的恐怖传说,一百年前,不,应该说这片土地出现文明的时候,这片大陆的繁华就已经被他左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百年前,纽约就已经是个繁华的都市,只不过方式不同。那时候他还是个赫赫有名的贵族,有着大批忠心手下,他的一个决定有可能影响到世界格局。
但在一个晚上,尼克劳斯从酒会上大醉而归,躺在棺材里呼呼大睡。朦胧中他感受到了妹妹丽贝卡房间里有动静,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推开了丽贝卡的房门。果然他的忠心的下属马塞尔正与丽贝卡缠绵,他的盛怒把他的酒劲赶得无影无踪。他像是一阵狂风,吹到马塞尔面前,紧紧的掐着马塞尔的脖子。作为初代吸血鬼他在力量上他占有巨大的优势,而马塞尔正是被他转化的,马塞尔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尼克劳斯,他是你的最得力的手下,放过他。”丽贝卡知道这个混血儿哥哥有个疯狂至极的人物,他疯起来谁也挡不住。
“丽贝卡。”尼克劳斯的手劲没有丝毫的放松,“你应该记得我和你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可以配上你,你找一个我就杀一个,谁也不例外。”
“哦,尼克劳斯。”丽贝卡脸上的表情痛苦不堪,她已经被这个哥哥折磨了不知道多少个世纪了,“尼克劳斯,你太自私了,我不仅仅是你妹妹,也是个女人,我也需要爱情,你懂吗?尼克劳斯。”
“咳咳。”马塞尔挣扎着,喉间挤出几个字,“尼克劳斯,我会给丽贝卡幸福的。”
“哼。”尼克劳斯冷笑,“幸福,就凭你,你知道你的性命是谁的吗?是我的,你有什么资格说这些话。”尼克劳斯说着手上的力道有家种了几分。
丽贝卡情急之下,用力一推,“扑通”一声响尼克劳斯撞在房门上。丽贝卡也是初代吸血鬼,她同样拥有着初代得力量。
可尼克劳斯绝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他不仅仅是吸血鬼更是第一个狼人与吸血鬼的混血儿。在他倒地的瞬间他已经又冲了上来,身后留下一串残影,而丽贝卡已经被他扔出了大楼外。他知道丽贝卡不会那么容易死,事实上作为初代吸血鬼想死才是件难事,所以在于丽贝卡发生争执时,他丝毫不介意动粗,而且从来不在意下手的轻重。
尼克劳斯看着房间内刚刚喘过气的马塞尔,像是看着一头绵羊,而说他是一头狼在合适不过了,而且他是一头以吸血为生的狼。
“马塞尔,我说过什么你还记得嘛?”
“记得,”马塞尔战战兢兢的说,尼克劳斯的暴怒已经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主人,我是真的爱她的。”
“爱。”尼克劳斯蔑视的看着他,“你没有资格始祖家族面前说爱。”
尼克劳斯一步一步走向马塞尔,马塞尔没有闪躲,没有退缩,他知道一个吸血鬼在始祖面前是没有还手的余地的。
尼克劳斯掐住马塞尔的脖子,慢慢的提起来,每上升一寸力道就加大一分。
尼克劳斯狰狞的笑,他的左手在马塞尔的心脏处游离。作为吸血鬼的始祖,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要怎样杀死一个普通的吸血鬼,心脏和脑袋是他们唯一的弱点。
“啊。”马塞尔痛苦的呻吟,他已经感受到了正在抚摸他心脏的手,冰凉异常,只要尼克劳斯轻轻一捏,他就会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了,这个他活了几百年的世界。在他被尼克劳斯神情“一吻”后他成为了不老不死的吸血鬼,他曾有过数次亲临死亡,但最终没能走向死亡。像大多数的吸血鬼一样,有时他们也会为自己漫长的生命感到惆怅,但大多数时候他们还是享受永生以及力量所带来的乐趣。
马塞尔最终没有等到心脏被挖出来的那一刻,尼克劳斯掐住他的手越来越松。马塞尔发现了尼克劳斯的异常,他捂着胸口,张大着嘴。尼克劳斯转过身,他知道能找到银钉的除了他那个人畜无害的哥哥外就只有他亲爱的妹妹丽贝卡了。但他还是不相信她会这样对自己,所以他还是转过了身子,结果往往是出人意料的。
丽贝卡也为自己疯狂的举动感到不安,他知道暴怒的哥哥就是个疯子,她站在那里不知所措,那些可想而知的后果让她有点不敢面对。当一个人在精神上折磨了你上千年,并且你发现这种情况突然变得更加糟糕并且会永远持续下去了时,你就会体会丽贝卡的心情。
“丽贝卡。”马塞尔说,“不要怕。”
丽贝卡呆呆的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尼克劳斯,“马塞尔,你快走,他要是醒来他会杀了你的,谁也拦不住。”
“丽贝卡,我不会走。”马塞尔紧紧抱着丽贝卡,“我等这一天很久了,我绝不会离开你。”
“走,不然你会死的。”
“我不会丢下你的,这不是一个男人该做的事。”马塞尔说。
“我是他妹妹。”丽贝卡由于紧张嘴唇在抖,“他最多折磨我,但他不会杀我。”
“那比死还难受。”马塞尔盯着丽贝卡的眼睛,“我知道,所以我绝不会让你承受这一切。”
……
高楼林立的纽约,一身黑色皮夹克的尼克劳斯面对着川流不息的车辆,露出一个怪异的眼神,似乎是对这个世界的欣赏又像是不屑。他那双沉寂了上百年的满载仇恨的双眼此时正光彩熠熠。
一扇沉重的铁门缓缓的打开,一个庞大的身躯正在黑暗中挣扎,两颗巨大的獠牙上正滴着饥饿的唾液。一个人要是变成僵尸之后,他就对食物失去了兴趣,脑海中不停的重复一个“血”!那种从骨头里从内心深处散发的无所不在的饥饿感会让任何一个人沦为恶魔。
“哦,我最伟大的杰作!”尼克劳斯脸上的表情总是那么轻松,带点微笑,当然假如你也活了不知道多久并且几乎没有人能威胁你的生命,你也会活得如此轻松自如。
“吼”肥仔恨不得一口吃掉尼克劳斯,巨怪本就是个吃货种族,然而现在肥仔却只能感受到人血的滋味,其他的食物无论是巨无霸汉堡还是他最喜爱的薯条都变得索然无味。虽然巨怪的先祖们曾经也将人类作为稀少的美食,但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所以这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无疑是必死还难受,况且肥仔从小就在人类世界长大,要他去吃掉昔日的伙伴这无疑让他抗拒。但当那种无法抗拒的饥饿感袭来,只有十岁心智的他又毫无抵抗之力。
当他第一次将他两颗锋利的獠牙刺穿人类的身体疯狂的吮吸鲜血后,他看着那些冰冷惨白的尸体,他非常痛恨自己,他将脑袋不停的磕地。可除了点面出现一个大坑外,他依旧完好无损。巨怪的身体本来就结实,成为僵尸后更是如此。
他选了一把锋利的刀,一向怕疼的他那一次勇敢的割破了他的咽喉。尼克劳斯就在不远处看着他笑,嘲讽的笑。最终肥仔还是没有死去,除了知道了割咽喉很疼外,他毫发无损,连一道疤痕都没有留下。
所以他恨尼克劳斯这个罪魁祸首,但他知道他除了这样对他吼两句发泄情绪外别无他法。暂且不论尼克劳斯的实力如何,他现在被两个大铁爪钩住了前后两块骨架,类似于人类的琵琶骨。巨怪的骨架和人类是不一样的,一般人找不到这两块骨头,但尼克劳斯知道,在他漫长无聊的人生中,有时候他也会对于其他生物产生好奇,而他好奇的结果就是他曾经圈养了几只巨怪,并在玩腻了后对他们进行了解剖。
肥仔现在动起来就生疼,可伤口处并不流血,并且已经愈合。
“怎么了,饿了吗?”尼克劳斯拍拍肥仔肥嘟嘟的脸颊。
“坏蛋,我要吃了你。”肥仔说的有气无力,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吸血了。
尼克劳斯还是坏笑:“肥仔,你应该感谢我,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生物,让我数一数你有那些血统?”
“吸血鬼、狼人、巨怪。”尼克劳斯掰着手指数,“真是了不得,相信我,不要害怕,只要你表现好,以后你会有许多同伴的。”
“坏蛋坏蛋。”单纯的肥仔只能重复这句话,以表达他对尼克劳斯的愤怒。
“傻孩子,你还不懂事?”尼克劳斯幽蓝的眼睛魅惑般的盯着肥仔的眼睛,一种无形的精神枷锁正透过尼克劳斯的目光神不知鬼不觉的绑在了肥仔的灵魂深处,“你要乖乖的,听我的话,我就是你的主人,你不可以违抗我的命令。”
这种初代吸血鬼摄人心魄的能力,让尼克劳斯屡试不爽,更是让数个世纪的欧洲驱魔人吃尽了苦头,更有不少驱魔人最后沦落到为尼克劳斯鞍前马后。尼克劳斯曾经控制了一个惹怒他的驱魔人,他让驱魔人追杀自己的同伴,强奸妇女,杀害孩童,为尼克劳斯犯下种种罪行后。尼克劳斯在其八十岁生日那天解除这种精神钳制,那个驱魔人在清醒的一瞬间马上就坠入了疯癫。
“主人,听主人的话。”肥仔突然变得很安静,眼神呆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