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017900000003

第3章 一女二嫁——多重房屋买卖合同的对策及责任

【案情概述】

2001年9月,夏旭辉、董素菊夫妇将他们位于泾川镇幕桥路32号的房屋租赁给霍庆华开理发店。2006年6月,因偿还银行贷款的需要,夏旭辉夫妇决定出售该房,经与霍协商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夏旭辉夫妇以23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出售给霍庆华。协议签订后,因霍一时未能凑齐23万元的购房款,导致房屋买卖协议并未实际履行。此后,夏旭辉又于2006年7月与李某签订协议,将该房屋以24.1万元的价格予以出售。当霍得知此情后,当即要求夏旭辉履行与他签订的那份房屋买卖协议,将该房以约定的2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而李某也要求夏旭辉按与他签订的协议履行。三方为此发生矛盾,夏旭辉无奈,于2006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霍庆华的房屋租赁关系。霍庆华辩称协议有效要求履行。诉讼过程中,夏旭辉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2007年3月,夏旭辉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次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撤销其与霍庆华签订的购房协议。

庭审中,被告霍庆华一再提出,他租房5年来,一直在做理发生意,购买此房对他意义很大,否则5年来的老客源都要丢失,损失惨重,主张一定要履行协议,原告夏旭辉亦表示虽然他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但房子只有一套,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时出售给两个买主,何况现在房价也上涨了很多,如果按与被告当年约定的23万元的价格出售,他显然吃亏。所以他仍然坚持要求撤销与被告的购房协议,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

【司法判决拟要】

法院认为,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属于两起合同纠纷,在同等权利性质上,应以签订合同的时间先后确定债权的生效时间,而且被告是在房屋租赁有效期内签订的买卖合同,故对原告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公民行动法律指南】

本案的一个非典型性之处在于,不管是哪一个购房人,他们与房屋所有人都只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进行物权(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过户。所以这里面只涉及合同纠纷,而不关联物权与债权的冲突规则。典型的一女二嫁,一般情况下是有多个房屋买方,而其中只有一人进行了产权过户登记,所以众多合同债权人(购房人)与物权人(房主)就发生了冲突。这时候,一女二嫁应先解决物权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冲突问题,然后再解决各个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冲突。听起来就够让人头疼的。通常情况下,物权享有先于债权的权利,所以抢先下手的购房人这时大概要庆幸,因为他与原来的房主做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自己的名字现在就是写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那个业主,有国家机关的登记为其作证,这是具有优先法律效力的文件。通常我们会说,物权登记具有对抗其他权利的法律效力。剩下的就是各个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人之间的问题了。倘若撇开前面有效存在的物权变更情形,各个债权人之间还需要确定合同效力,通常是按时间先后顺序来确认。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民法理论上常说的“买卖不破除租赁”,就是说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上存在承租权,合同行为并不当然解除租赁法律关系,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总结陈词:房屋买卖,一个干干净净的合同标的物是多么的重要!买卖对象越是干净,存在其上的法律权利就越少,交易就越安全。但是在当今的商业社会,资本迅速流通的需要使这一切都变得难得一见了。所以在所有权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查清交易对象的权属固然重要,剔除上面的影响以确保所有权变更成立的权利同样重要。

关联法律条款援用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类推荐
  •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本书介绍了中外广播电视立法制度、监管制度、许可制度、所有权制度、节目制度、网络制度、从业人员制度、涉外制度、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等,并配有该领域的法律案例和简评,从理论和实践上论述广播电视法律制度及其运用。本书可以作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专业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也可以作为广播电视业界及关注广播电视的人士了解和研究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入门书。
  • 法的精神·世界顶尖学者中国演讲录

    法的精神·世界顶尖学者中国演讲录

    世界顶尖学者中国演讲录,国家图书馆华睿讲堂精华!这是一个高级研讨会,不同于辩论会,既不是简单的争论,也不是简单的批评和质询。而是深入的研讨。在这个共同探讨之中,通过一个长时间的积累,使我们的社会科学能够对中国的社会发展稍微起到一点儿作用。这也是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学术界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大学能够让这些终生处于思想悬置状态的老怪物处在年轻学生中间,一起交流和共鸣,创造一些人类的新知识;而这些知识还需要通过更大的渠道、更多的媒介向社会传播。
  • 生活中的环境法

    生活中的环境法

    本书通过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阐述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律师请进家:养老保险法律顾问

    律师请进家:养老保险法律顾问

    本书回答了养老金的征缴、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待遇、公务员离退休制度等法律问题,研究分析了相关的全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热门推荐
  • 抗日堡垒张家营

    抗日堡垒张家营

    《抗日堡垒张家营》这本书,正是中国人民展开全民抗日战争中的一个缩影,也是日本侵略者陷入中国人民全民抗战的汪洋大海中的一朵浪花。
  • exo—鹿晗,怎么能不爱你

    exo—鹿晗,怎么能不爱你

    墨墨和前男友在咖啡厅分手。墨墨,决定去韩国,却在飞机上遇到了鹿晗,之后发生了一些事情,最后,鹿晗和墨墨在一起了!
  • 英雄无敌之史诗战争

    英雄无敌之史诗战争

    The-heroes-of-the-war-epic,不一样的英雄无敌,一样的畅快淋漓。一个古老的传说是这样说的,艾拉西亚那富饶的土地和各种生物是由那些厌倦了不朽的神性的神创造的。而另外一个传说恰恰相反。某一天神力将会介入这个由神创造的世界,并且打乱所有在这片土地的每一个生物的生活……但是让我们把这些传说放到一边。我们要考虑的是我们自己。你不是神。你只是艾拉西亚的一个英雄。现在,是你行动的时候了……PS1:以上简介纯属投机取巧,作者这厮其实根本就不会写简介。PS2:本书虽然定义为爽文,但基本上不会出现让人快乐到大,小便失禁的情节。PS3:新书需要关怀,爷们请投票,姐们请收藏,恩,路过的当我什么也没说好了,就这么多!钦赐!
  • 重生之妖娆嫡女

    重生之妖娆嫡女

    前世,她命断绝路悄无声息的死在冷宫里,一辈子卑微的低到尘土里被碾辗成泥。再次睁眼,她从二十三岁,回到十三岁,立志当有能耐的狐狸精。一笑倾城,用靡丽艳色腐蚀人心,逆转人生。(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举手之劳的环保小事

    举手之劳的环保小事

    《举手之劳的环保小事》主要收录了不吸烟或少吸烟、少吃口香糖、计算机缓更新、集约使用物品、不乱燃放烟花爆竹、不乱扔烟头、不乱焚烧秸秆、不在野外烧荒、燃烧物品要慎重、不随地取土、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等内容。
  • 寂灭魔道

    寂灭魔道

    混混中的老油条萧正楠不小心重生到了传说中的修真世界,没有灵根的他机缘巧合之下跨入了举世皆敌的魔道宗门,从此之后体内邪恶念头如雨后春笋般悄然而出,一发不可收拾。炼器、炼丹、炼元神,蛊术、媚术、傀儡术……道可道,非常道。魔道可道,孰又能道?从一个小小混混成长到举世皆敌的魔门巨枭,其中的辛酸又有谁人体会呢?ps:作者上本作品《虫群之心》已完结。
  • 关门山传说

    关门山传说

    沉香徒弟夏侯已一次意外打开关门山上的阿修罗界门的一部分。阿修罗王让申公豹徒儿申公鹿带领魔界妖神完全打开大门好能让魔界大军进入人间至此夏侯已与申公鹿展开了史诗般的战役拉开了帷幕
  • 人一定要活得明白

    人一定要活得明白

    本书从多方面论述了心灵的本质,让人们树立好正确的人生坐标,活得明明白白。
  • 音之冰法

    音之冰法

    火影世界里在解剖、医疗、生化、建筑等各方面非常有成就的,杰出的心理学家、语言学家、军事学家,一代影级高手的大蛇丸,难道就只能作为一个配角、一个反面人物出现吗?不!我要改变这一切!尽我所能,保君君不死、红莲不叛,更不会让佐助这个小人夺去大蛇丸的生命!木叶村的小强们?我管他们的死活!我是音忍!
  • 惊悚欲望

    惊悚欲望

    随着天空中灿烂的光芒闪烁,林莫平静的生活开始变的不一样了。神魔鬼怪爱恨情仇,是人支配自己的欲望还是人的欲望支配了你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