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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寂灭篇(3)

萧红1941年离世,之前已有名气,张爱玲1942年登上文坛,不可能不知道萧红,上世纪30年代她们同在上海,上世纪40年代她们同在香港,但是人生并无交集。忍不住猜测,如果别人问张爱玲对萧红的看法,张爱玲会怎么回答?互相欣赏还是互不买账?答案已经无从得知。

很多人被张爱玲的“萎谢了”给忽悠了,虽然这确实是她当时绝望痛苦之心境。然而她顶多打蔫一时,她不是为爱而生的女人。作为理性的天秤座,她性情虽敏感、多疑、自闭,但不剑走偏锋。从她的童年直到美国生活前期,她都没有放弃过交友的尝试,虽然这开放的门十分狭窄,而且充满戒备。

私语录中,张爱玲对邝文美说:“我真怕将来到了别的地方,再也找不到一个谈得来的人。以前不觉得,因为我对别人要求不多,只要人家能懂得我一部分我已近满足。”

邝文美说张爱玲“在陌生人面前,她似乎沉默寡言,不善辞令;可是遇到只有二三知己时,她就恍如变成另一个人,谈笑风生,妙语如珠,不时说出令人难忘的警句来”。

因为知己难得,后半生,张爱玲对邝文美不断地写信表白:

“自从认识你以来,你的友情是我生活的core。”

“每次想起在茫茫人海之中我们很可能错过认识的机会——太危险了。命运安排得多好!”

“我至今仍旧事无大小,一发生就在脑子里不嫌啰唆——对你诉说,暌别几十年还这样,很难使人相信。”

“像你这样的朋友,不要说像自己人,简直就是我自己的一部分。”

这种热情,让人想到杜甫和李白那一辈子的友情,“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金风玉露一相逢,分别后,杜甫仍是怀念,隔着山高水长,给李白写出了一首首滚烫肉麻的诗。

有人说,不论男女,最好的知己,都接近爱情。

弟弟

《秋日传奇》里的大哥一直很郁闷:“我依所有的规矩做人,你却从不守规矩,可为什么他们每个人,森姆、父亲甚至我的妻子,全都爱你胜过爱我?”

其实命运很公平——乖孩子得到了世俗的幸福,叛逆的孩子浪迹天涯,追寻自由,得到父母和观众的喜爱。

《她比烟花寂寞》里,小时候的杰奎琳·杜普雷虽任性,也只是像个被娇宠的小女孩而已,直到28岁多发性硬化症开始发作,她的音乐生涯被迫中止。丈夫只爱被笼罩在大提琴光环下的妻子,不能再拉大提琴的杜普雷令他失去了兴趣。病症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神经,杜普雷的精神开始走向癫狂。不明所以又无能为力的姐姐希拉里,就像徒劳地敲一扇打不开的门,不停地喊着妹妹的名字——杰奎琳、杰奎琳……然而杜普雷用狠狠的嘲讽赶走了前来探病的姐姐。女艺术家们疏狂、傲慢、疯狂,第一个伤害的就是家人,她们对恋人不狠心,恋人是她们理想的投射对象,她们不消耗完毕舍不得离开。

冰心把弟弟们比作三颗星星,兄友弟恭的氛围也显示了一个有爱家庭的成长背景。巧的是,萧红和张爱玲各有一个弟弟,萧红眼里的弟弟“从小就苍白,不健康,而今虽然长得很高了,仍旧是苍白不健康”。张爱玲的弟弟在外人看来“很胆小,人也怪怪的,不敢正眼瞧人,是躲在窗后或者门后张望的那种”。没有人知道这些弟弟的心态,在家里他们是透明人,没有存在感,不受父母疼爱,对姐姐来说可有可无,甚至下人都可以轻慢他们。他们都有个让家里头疼的姐姐,一旦发生对峙,只能靠弟弟在剑拔弩张的两边来回交涉。姐姐们逃家之后,弟弟们上门来做说客,战时的使臣最悲摧,弟弟没有任何纵横捭阖的能力,只会唯唯诺诺地前来恳求,回去吧,回去吧……

有很多手足情深的佳话,凡·高的“提款机”弟弟提奥,友恭得像连体婴儿的王献之和王徽之,但是这个佳话没有发生在萧红和张爱玲身上。

陈少聪说张爱玲:“任何一个外人所释出的善意、恭敬,乃至期望与她沟通的意图,对她来说都是一种精神的负担和心理的压力。”

实际上,她不能和亲族的人建立起任何亲密的关系,并对此充满了恐惧和逃离。在家族亲戚之间的成年男性面前,经常手足无措,去邵洵美那里脸都很僵,反倒是和姑姑、表姐等女性亲戚相处比较轻松。

张爱玲不是完全冷血的人,只是她的暖有限量、有方向,只给少数人。这里面没有她的弟弟。

“她这些年来硬起心肠自卫惯了,不然就都靠上来了。”她的弟弟一次次可怜巴巴地偎上来,像个小猫一样,她不但不能够给这个弟弟任何实质上的帮助,甚至不知如何和他相处。要知道,小时候她曾恨不得隔着被窝搂紧了他,压碎他,连连亲吻他。

她慌张、无力、焦虑,也许他让她想到自己投靠的不堪,也许是弟弟带来家里的气息让她不快,他的可怜让她觉得自己的力绌,她终于狠狠心,推开了他。

去那边

“去那边”,去姨太太的小公馆是一种什么人生经验?只有父亲多妻妾或者父母离异家庭的孩子才能体会得到。

《烟雨濛濛》的开头,是依萍去父亲的另一个家要生活费。她怀着复杂的心情去“那边”,尽管每个月都来,可是走进去的时候,那个地方仍然像个未知的异域,每次都要重新打量一番,每次都会有崭新的切肤式的感受,愤恨的、不平的,甚至……好奇、卑微。依萍“对那‘陆寓’两个字狠狠地看了一眼,陆寓!这是姓陆的人的家!这是陆振华的家!那么,我该是属于这门内的人呢,还是属于这门外的人呢”?

黄逸梵第一次出国的时候,张爱玲还年幼,还没有长到和父亲的姨太太争宠爱的地步。亲生母亲并没有在她的早期记忆中留下什么深刻印象,所以她对姨太太的小公馆并不怎么反感。

“小公馆里有红木家具,云母石心子的雕花圆桌上放着高跟银碟子,而且姨奶奶敷衍得我很好”,所以张爱玲对父亲的姨太太很有好感。

姨太太“长挑身材,苍白的瓜子脸,梳着横爱丝头,前刘海罩过了眉毛,笑起来眼睛眯得很细”,这段话如果去掉了主语,来猜人物是谁,也许会有人以为是张爱玲,其实是张廷重的姨太太老八,《小团圆》中的形象是爱老三。这形象又有点儿像黄逸梵,说不定张廷重的审美观一直没怎么变。

“爱老三晚上独自带九莉出去,坐黄包车。年底风大,车夫把油布篷拉上挡风。爱老三道:‘冷不冷?’用斗篷把她也裹在里面。在黑暗中,爱老三非常香,非常脆弱。浓香中又夹杂着一丝陈鸦片烟微甜的哈气。”

这种亲密的肌肤接触竟然毫无违和感!小张爱玲就任由姨太太搂在怀里,她身上香甜的气味也无不妥。对比之下,因为不虞之隙,求全之毁,和黄逸梵的接触,竟然让小张爱玲十分拘束和不适,连和亲妈拉手都觉得骨头硌得慌。

张爱玲又写下了车的姨太太:“灯光雪亮,西北风呜呜的,吹得地下一尘不染。爱老三揿了铃,扶起斗篷领子,黑丝绒绽出玫瑰紫丝绒里子,一朵花似的托住她小巧的头。”

多么惊艳的意象,让人想起一首诗:

黑云压城城欲摧,

甲光向日金鳞开。

角声满天秋色里,

塞上燕脂凝夜紫。

天地有肃杀的气息。整个世界像是劈成了两半,背景被黑夜把持,近处却被照得亮光闪闪。在这样的景观里,色彩的对比也很壮丽—— 浓烈的胭脂色与紫色和着塞上战士的号角;玫瑰一样的紫色里子花苞一样立在脖颈上。

张爱玲在父亲和姨太太面前背书,“越是怕在爱老三面前出丑,越是背不出”。张爱玲没有尝过那种无条件的母爱,她要得到的母爱都附带着条件——要母亲满意,才会给她一点儿爱。即使姨太太不理她了,她仍然怕在她面前出丑,怕自己的笨拙让姨太太不满。

当姨太太最后搬走的时候,听到下人们说她的坏话,张爱玲总是护着她:“我倒觉得她好看。”

继母来得不是时候,张爱玲正在敏感的少女期,对她十分抗拒,听说她要进门,竟急出病来,想推她下楼。烟铺上,父亲、继母、弟弟三个人构成一幅家庭行乐图,很自然,显然没有她在内。

而且继母常常把旧衣服给张爱玲穿,对于张爱玲这样对美有着天生敏感的人,少女时代,身体开始抽条,就被罩上领口发了毛的旧衣服,永远的紫红色旗袍,像酱牛肉的颜色,而且旧衣服一件又一件,永远穿不完。

相比之下,走了的姨太太曾经为小张爱玲做漂亮的衣服,而且两个人穿的是母子装:“做一套一式一样的,雪青丝绒衣裙,最近流行短袄齐腰,不开叉,窄袖齐肘,下面皱裥长裙曳地,圆筒式高领也一清如水,毫无镶滚,整个是简化的世纪末西方女装。”

对于父亲的续弦孙用番,张爱玲是怀着“情敌”的目光看她的,恨她夺了自己的父亲、自己的弟弟。而对于父亲曾经的姨太太,她甚至是带着一点儿爱的,有点儿怀念的。在母亲缺席的童年,她曾是张爱玲替代性的母亲,是她服装审美的引路人。

也重衣衫也重人

张爱玲曾说:“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是为别人而打扮的。”

女人研究穿衣搭配,基本上是给同性看的。至于为了自己的心情而美丽什么的,要是一个人每天打扮得光艳照人,可是没有一个同性多看她一眼,赞美她的服装和妆容,如此持续一百天,你看她还有那个精心饬的劲头不?

张爱玲说自己年轻的时候,有段时间有了点儿钱,使劲买衣服。这也是尽君一日欢的活法,她身着华裳,出入沙龙和聚会的奇光异彩,也就短短几年。此前此后,她的命运,被家里、被乱世调乱了弦,哪有闲情过舒展的自在的生活。在美国,拮据的日子里,张爱玲和赖雅去商店,看那些布料和衣服,张爱玲给他讲解那些图案中的风物,说到最后,没有钱买,也就走了。

年轻的张爱玲对衣服迷恋到什么地步?陪胡兰成逃难,她都“穿着乌梅色窄袖棉袍,袖口开叉处钉着一颗青碧色大核桃纽”“像舞剑的衣裳”。张爱玲写换装逃难的胡兰成,也是视觉上给他的穿着讽刺的一击——“她知道销声匿迹的困难,在他尤其痛苦,因为他的风度是刻意培养出来的。但是她觉得他外表并没改变,一件老羊皮袍子穿着也很相宜。”这就是所谓的“扒皮”吧。张爱玲够强势,就是不舍冷艳,就是不舍霓裳,死了也要美,而胡兰成呢,又想保命,又想端着。

张爱玲还囤积过布料,在她恋物癖的文字世界里,那些布料都是一幅幅画: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配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 Gogh画图,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画变了浮雕。”

真美啊!

鲁迅也一度想当个时髦青年,通过看美学书,自学了服装搭配。后来还去指导萧红:“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的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的。”“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人瘦不要穿黑衣裳。”

想象鲁迅和萧红谈穿衣的场景,虽然很萌,也可以忽悠萧红,但论点似乎不让人信服。

这不是时代变迁人们审美眼光变了的缘故,几年后的张爱玲,就不喜欢同色相配,观点和现在的人差不多:

“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板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

鲁迅没能活到张爱玲登上文坛,不过基本上可以判定,他嘲讽张爱玲的可能性极大。但是张爱玲欣赏鲁迅是无疑的。鲁迅和张爱玲有一点儿相似之处,就是他们的机警和怀疑,从来也不会热忱地相信任何一个团体。见过大家族的没落,长着一双毒眼,就像地震前的小兽,从周边的鸡鸣蛙叫就能预知更大的破坏。有些人讨论鲁迅活到1957年会怎样、“文革”会怎样,我个人认为,这种可能不大,新政权建立后鲁迅可能观望一下,然后,和张爱玲一样迅速跑路,套上轮胎当救生圈也要偷渡逃港的那类人。按李霁野回忆,鲁迅去世前,冯雪峰正从延安来,“鲁迅先生故作庄重地向F君说,你们来到时,我要逃亡,因为首先要杀掉的恐怕是我”。

解放初期的张爱玲,吃得也杯弓蛇影起来:“他家的螃蟹面的确是美味,但是我也还是吃掉浇头,把汤滗干了就放下筷子,自己也觉得在大陆的情形下还这样暴殄天物,有点儿造孽。桌上有人看了我一眼,我头皮一凛,心里想幸而是临时性的团体,如果走不成,不怕将来被清算的时候翻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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