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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且贪吃且傻且好奇(3)

后来,你看到他出的单曲《巧克力酱》、他写的自传《我们都是五湖四海聚在一起的可可果》、他拍的电影《不要把果仁放进我的心》,开始像刷墙粉一样,布满你周围。你对他依然兴趣不大。他的名声,只让你对他略有反感,让你不断想起“造星工程”四个字。你偷空嘲笑他的拥趸,和朋友吃饭时用以下这句话做开场白:“我是跟不上时代了,不知道怎么巧克力先生也会红得……”

后来某一天,你在等电梯、等上菜、等过马路时,偶尔瞥了一眼他的海报、写的书、唱的歌、拍的电影。最初你带着无所谓的好奇心,以及一点点挑刺心理。你希望自己觉得:“嗯,我就知道,他不会那么棒的。”

然后下一秒,你的眼睛就被吸引住了,过了好久你才意识到自己张着嘴巴。你觉得时光被凝缩,周遭飞速流动而又停滞在原地,万千色彩在你的嘴唇和耳边流动。这种极致的体验会从此长久地影响你的人生。你想:“嗯,这家伙的确不同凡响……巧克力先生。”

你把他的名字挂在心上,开始在网上搜索他。把他的歌和文章灌进你的随身设备。把他演的电影的海报截图当桌面。当你发现自己播放器的列表前十名被他占据后,你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成了巧克力先生的拥趸。

媒体反应总是比大众群体慢一拍。当你已对巧克力先生了如指掌后,关于他的新闻报道、身世传奇和私人访谈才开始铺天盖地。你用一种“我早就知道了”的情绪去看待媒体。你在聊天时喜欢谈论他。你发现他开始变得像明星了,开始有各种访谈、语录、代言了。再过一年,巧克力先生彻底红了。你走出火车站、上出租车、点网络的弹窗广告、在餐厅看窗外的公共汽车站台,所有的地方都有他的样子,所有的人都在谈论他。

你作为他的半资深拥趸,却感觉有些奇怪。他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在被媒体关注,他新写的书、新唱的歌、新演的电影被世人津津乐道,而你却忍不住想对周围的人说:“其实,他出道时,唱得/演得/写得比现在好多了呢……”

你开始挑剔他的新作。你反复听他新出的《榛子的故事》,读他新写的《蛋糕物语》,你觉得他失去了醇浓的本色,你归咎于他积累不够;他做的新尝试,你觉得太迎合时尚潮流了。“算了算了,”你想,“任何一个人都会有这种变化的,毕竟他不再是小众偶像了,得顾及大多数人嘛……”

后来,你在某张报纸上看到了有关巧克力先生的是非——人红是非多。据说巧克力先生和咖啡小姐十指紧扣,出现在咖啡小姐的住处附近;据说巧克力先生酗酒醉倒在朋友聚会上,媒体定了标题是《他就是一颗酒心巧克力!》;据说巧克力先生和他公司大老板奶酪先生,在打高尔夫球时出了代言合同的纠纷;据说巧克力先生人红脾气大,几个目击者坚称,曾经有粉丝在要签名时被他吐了一脸巧克力酱。

诸如此类的新闻狂轰滥炸,终于,巧克力先生在媒体上承认自己身体状况不太好,然后消失了一段。媒体开始悄悄转向,许多专栏作者开始半开玩笑地调侃他。最初那些描述他身世、感叹他如何从一棵可可果树上下来,成长为超级巨星的励志报道者,转而开始追击他的八卦消息:据说巧克力先生特意晒黑过皮肤哟!年轻时刻意摄取糖分来保持身材哟!!

你亲眼看见,他由普通艺术家变成媒体话题。他的衣着、度假都成了话题。他手持鸡尾酒的照片被抢拍,身边又换了提拉米苏小姐,穿的是低俗无趣的花生粉外套……这些全被狗仔队追拍到。由于他成了公众人物,围绕他的笑话开始流传。哪怕对他一无所知的人,也知道拿他开玩笑,来显得跟紧潮流。你还是能听到一些腻掉的老笑话在流传:“啊,你知道巧克力先生吗?”“噗哈哈……我只知道酒心巧克力!”

他终于复出了。他宣布与奶酪先生解约,自己成立了公司。此举引来一片嘘声,老派评论家撰写评论:《巧克力先生已经无可挽回地商业化了!》。他新写了一本书《可可》;新出了一张专辑——《他体内的咖啡因》;新拍了一部电影——《发酵的酸味》。这些作品遭到了大众的抨击。新闻摄录一位铁杆拥趸痛心疾首泪流满面地宣布:“巧克力先生变了!他不再是从前那个他了!我的青春就这样毁弃了!!”媒体开始以“失去纯真的巧克力先生”为标题讨论他。随后,他创作了《重逢巧克力酱》的专辑,写了《我们是行星上的可可果》,拍了电影《果仁的心》。于是,媒体又以“巧克力先生企图回复原点,但时代已经不同了”,“完全缺乏新意、创见和突破,一再重复自己”为话题评论他。当然,旧的拥趸有所回归,但就像潮汐来去,会把一些沙子送回沙滩,把更多的沙子卷入海洋,送到别处。

作为他的资深拥趸,你目睹着这一切。你和一些熟识的老牌铁杆拥趸们,开始做一些义务活动,形成一个小圈子。出于对往昔的追慕,或者,对现实的抗拒。你们在周末茶话会讨论他的旧作品,做一些私自翻译;讨论他的音乐,做一些配器录制;讨论他的电影,做一些小型怀旧放映。你们俨然成了他的智囊团,不断讨论“他应该走哪个路线才对”,虽然他也许听不见。那是你作为他拥趸最幸福的一段时光。你承受着世界对他宠爱的流逝,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如此美妙的事。

但你也知道,对往昔的巧克力先生多热爱,对如今的他就有多厌倦。热爱的情绪在慢慢淡去。你还是偶尔追踪他的零散作品。你听说狗仔队依然在追杀他,因为报纸需要拿他来开一些安全的、无伤大雅的玩笑。报纸与杂志专栏最后一次搜刮了他,把他描述成一个巨星陨落的好例子,然后就放下他了。

在小圈子里,你遭遇了一些争吵。你定的翻译名、曲目歌词解读、配器、影片剪辑,都遭遇了其他社员的不满。你们把争执暗藏在心,又经过了一段忍耐,最后在一次午后茶话会上彻底闹翻。你怒气冲冲地想:“我再也不搞巧克力先生拥趸会这种无聊的活动了!”

你自己的生活有了一两个转换。你开始忙一些自己的事,有一段时间没再追踪他。然后,你发现找不到他的消息了。新闻上本属于他的地方,布满其他新星。一些你看了就不顺眼,觉得又肤浅又粗俗的新星。你搜索良久,最后找到了他。他逐渐退居幕后,做了制作人,去给别人出版书、写歌、做电影配角了。你看着巧克力先生的新照片,不知是时光、记忆还是化妆的缘故,觉得他老得厉害。

你开始有时间重新翻他的旧书、旧唱片、旧电影。你慢慢发现,其实他的《榛子的故事》《蛋糕物语》,既保留了本色,又有创新。当然,那时你执迷于“他必须是最初的他”,或者说,执迷于自己对过往时光的怀念,而没领略这一点。他随后的《可可》和《他体内的咖啡因》其实很有开拓意识,但你依然错失了他。你偶尔会惋惜地想:“其实他当初还是不错的,我以前没理解他。”但是已经晚了。你没法跟任何人谈论他,因为所有人都已把他遗忘了。到后来,你都分不清,究竟追慕的是他,还是流逝的喜爱他的时光。

又过了几年。某一天,你在餐厅吃饭。然后,你看见巧克力先生从门口进来,身边带着一个容貌平凡的果仁小姐。他太老了,没人认得出他来,除了对他面部轮廓熟识至极的你。你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觉得时光走得非常非常慢,他每一步落地都仿佛听得见声音。你听见他用很轻很慢的话语要了外卖,付了钱,转身慢慢出门。身边的果仁小姐不时给他整理衣袖,就像修剪盆景。而他就这样任她摆布,安闲迟钝,就像一棵植物。

你回到家,翻出你还保留着的关于他的零星报道,看到老杂志上印制粗糙但意气风发的他的年轻面孔。你打开《巧克力酱》的单曲听着,觉得像做了一个恍惚漫长的大梦。这时你才注意到,原来你刚经历完追慕一个人的时光,从开始到结束。

你出门去旅游

你出门去旅游之前,搜索各地名胜信息,对比无数风景照片,根据预算,排列价格;你决定了要去的地方,于是搜索攻略,打听不可错过的冷门景区,筹划时间,让自己的日程可以满满当当。你对比每一个酒店的环境,房间是否有无线网络覆盖和有早餐。最后,你对这个地区的一切,都已了如指掌,跟朋友聊起来,简直问一答十。要不是没有照片为证,你满可以张嘴说“我是那儿出生的”,朋友也都肯信。

你终于出门旅游了。你出发前一晚紧张、愉快得无法入眠,早上醒来特意照镜子看自己脸色是否良好。你一路担忧着交通是否拥堵,从车到飞机每一环节是否到位。你在飞机上时想象着走出机场那一瞬间,异乡的情景、空气、味道将通过所有感官拥抱你,但你想到下飞机、找车、入住等一系列细节,又不由得头皮发麻。

你听着音乐在异乡下了飞机,但这还不是旅游的开始。你会在出租车上东张西望,希望瞥见一些美丽的所在。比如,你在巴黎经过夏约宫会看见埃菲尔铁塔,你在东京经过新宿会看见歌舞伎町,你在罗马国家大道上坐车偶尔一斜眼会望见远处的斗兽场,就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但那是第二天才开始的。你对自己说:旅行还没有真正开始呢。你真正意识到自己在旅行过程中,是自己在他乡吃第一顿饭时。菜单上的异国文字,只闻其名未曾谋面的菜式,都让你觉得自己真正到了远方。

你在酒店醒来,开始在异乡的第一天,真正的旅行才开始。你满怀壮志,依照自己制订的精密旅行计划,开始一一探访名胜古迹。第一天你的拍照热情总是最强烈,每张照片拍完,总恨不得立刻上传到社交网络,让亲朋好友惊羡。你还得顺便普及一下这些所在的历史渊源,以便让大家羡慕之余,外加钦佩。第一天总是最饱满、璀璨又美好的,你在黄昏时候回到酒店,兴奋劲过去,才开始觉得累上心来。但不要紧,你想:这只是开始,以后的每一天都会如此快乐。

事实上,大多数时候,并非如此。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旅行安排依然璀璨华丽,但你的新鲜感开始退去。旅行的第一天像第一口巧克力或第一口啤酒,滋味令人惊艳,但当你的味蕾习惯了如此体验,你会慢慢厌倦。有时候,没等黄昏到来,疲惫已经袭上你身,你甚至可能在某个午后,划掉计划中的一些名胜古迹,“这地方估计也差不多,不去了”,然后溜回酒店,抖开被单,睡觉去。

你开始不那么热情了,不那么想跟人说话了。黄昏时节城市里华灯初上,你会在某件物品上被攫住,忽然觉得孤单得不行。天晓得是什么,也许是橱窗里一个闪亮的玩具,也许是一张只有鸽子跟你分享的长椅。你会看见隔街的人们喧笑走过,但那热闹是他们的。你明明在异乡旅行,许多东西触手可及,但又像是在隔着玻璃看一场流动的展览。

精密的日程安排,在末尾处已被你半自动放弃。越接近旅行末尾,你越处于一种惶惑之中。你觉察到时日无多,你即将回去了,回到规律的、平静的生活中。你有点想回去,想回到自家的床上,喝自己习惯的饮料,看看书,看看肥皂剧,然后安然睡去,但你又不想这旅行就这样结束。你像是在周日,出去闲逛了一天,在黄昏时,既疲惫得想回家,又想这一晚无限延长。这时候你翻出那些逛过的名胜古迹的照片,会恍然有种错觉:“等等,我真的去过那里吗?”

但是会有一个时刻,通常在旅行尾声时,给你留下永恒的印象。某个闲来无事的晴朗午后,你可能在等车,可能刚从一个博物馆后门溜出来想喝杯饮料,可能起床太早一时间没安排。你闲适地坐着,已经做好准备回到日常生活的怀抱,但还来得及给自己最后一点小享用。可能是一杯酒、一份甜点,听一首曲子,看看异乡建筑檐角的飞鸟和天空。你会忽然间觉得,这种安闲自在的感觉,从味觉、视觉、触觉、听觉等一切所在渗透了你的身体,就像异乡有灵魂,抚摸了一下你的头顶,跟你说了声再见。

你回到了故乡,开始继续过日子。你向亲朋好友展示你拍的照片,滔滔不绝地说你旅行的见闻。但在日常生活忙碌之余,你在窗边站着,偶尔听见一首曲子——那首在旅行时自己常听的曲子——会忽然想起旅行中的种种:那些名胜古迹,那些饮料、食物与甜品、那些飞鸟和天空,以及那一会儿闲适自在、无所用心的时光。这才是一场旅行最美好的部分,虽然来得晚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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