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辆车上的陈晔也看到了秦妙妙,他暗道:妙妙,十年了。
与秦妙妙设想他早忘记她不同,她在陈晔的心中可谓是刻骨铭心,当时记得是由于不甘心,他为那事大动肝火的同时,她却在计划与他分手,他一直想让她后悔,结果等他和妹妹说这事时,被妹妹狠狠一顿骂,说他不懂女人心。再后来他就全部明白了,然后给了自己一个时间,也给了这段感情一个考验,只是没想到,因为各种原因直到现在才能来她身边。
秦妙妙再次见到陈晔是在个作者见面会上。
陈晔到会馆时,作者已经到齐,他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中的秦妙妙,与一晃而过不同,这次终于可以好好看她。她长开了,比10年前更美,她是那种古典美人,穿了一袭白旗袍,更显得美丽动人,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让人不觉被吸引。
身边经济人随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才明白他来的原因,那个女子就是当年那个孩子吧。经纪人微微一笑轻咳一声,陈晔反应过来,冲大家点了点头,“大家好,我是陈晔。”
下一刻,各处发出一声声尖叫,主办方伴随着尖叫入场,先是和陈晔握了握手,然后才笑眯眯的开口:“各位下午好,为了让你们玩的尽兴,我们有幸邀请到了陈晔出席。吧啦吧啦。吧啦吧啦。”秦妙妙听着主办方各种唠叨,禁不住翻了个白眼,不过一想也能明白,毕竟陈晔现在的身价,这种场景按理说不会请动他,远处的陈晔看着她翻白眼感到好笑,不过也正是这个不雅的动作让他找到了一丝熟悉,比起安静的她,他更想让她如10年前一般,活得肆无忌惮。
随着陈晔上场演唱了一首主题曲,会馆的气氛达到最顶峰,大家不再拘束,慢慢熟识起来,而秦妙妙却是想着陈晔唱高潮时望着自己的样子,一点不像是陌生人,难道他还记得她?不会的,十年了,他本就不喜欢自己,不会记得,可是心再也不能平静下来。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那时他还不是明星。
她同学兴奋大叫,围着他转了好几圈,他就站在那里,直直的看着她,那时她想也许他也是喜欢我的,可是他不管何时都太平静了,让她又不敢保证。她至今记得,那年,少年,白板鞋,白衬衫,迷了她的眼。
“嗨~你是唯愿吗?”有个声音打断她的回忆,回头看到一个娃娃脸妹子,她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嗯,你好。”
“哇,我超喜欢你的文哦,我是花乱,我们交个朋友吧。”
“如果能受了我的性子,那可以。”她不是想拒绝花乱,而是很难有人受得了她的安静。
“没事的,我们正好互补。”花乱不在乎的一摆手。
时间在与花乱的聊天中逝去,见面会,顾名思义,只是为了让作者多了解,多借鉴,营造一个和谐的写作氛围,当然也会安排签售会。
她坐在签售台前,一本本递给读者,偶尔回答一些问题,读者越来越少,在她终于松口气时,“君若归来,妾可还在?”磁性的声音萦绕在耳,她不用抬头就知道面前的是谁。他念的正是她小说中,男主出征前对女主说的话,女主答的是:永候君归。
(失手删了几篇稿子,无奈,已被自己蠢哭,求关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