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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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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旅行回来后,立刻就是毕业典礼。眨眼之间,我们已经正式毕业了。

6月18日,我告别了生活8年的家。行李很简单,我拿出所有的积蓄,和老妈一次性赞助的加在一起,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开始慢慢地旅行。

一开始真的没有想要走多远,当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一直都是高傲和我短信联系,每到一个城市,他总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我哪里有适合写作不被打扰的咖啡店或者茶社,便宜而且续杯半价。

天气好的时候我就去各种各样的市民广场,有的城市广场上很多玩滑板或者跳街舞的年轻人,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看见cosplay。有的则多是遛狗散步的老年人,面朝太阳,神情悠闲。

我并没有具体的计划,只是随性而行。喜欢的城市可以待几个月,没感觉的两三天就走。一年的时间里陆续去了苏州、杭州、上海、绍兴、武汉、青岛、大连、广州、洛阳、西安,辗转来到成都时,已经是第二年的夏天。

那天是8月6日,成都只有25度的气温,好像刚下过一场大雨,空气潮湿。

从长途汽车上下来,我就接到lilith的电话。她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读者,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一直用E-Mail保持着联系。lilith在巴黎高师学习心理学,一年只有暑假才回国一次。听说我到处旅行,她便很热情地邀请我去成都。

“你打辆车,去天府广场,那里地形很复杂,你不要乱走,在毛主席像下面等我。”

于是我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没有打计价器。

我说:“师傅,怎么不开计价器啊?”

他说:“开了计价器,去天府广场得30多,我收你25,保证送到,这样不好吗?”

我半信半疑,“你们起步价不是5块吗?30多……这儿离天府广场有那么远?”

“啊呀,小姐,我是不会骗你勒!我们这儿虽然是5块起步价,但是不包含起步的3公里啊!”

我忍不住偷偷给lilith发短信,问她司机说的是否属实。

她说没有坐过,可是不用担心,25无论怎么说都不算贵了,要是司机存心宰客。完全可以把价码再提高一点。

我想也是,慢慢对自己老是怀疑别人的情操感到十分羞愧。

司机是个健谈的人,问我:“小姐第一次来成都吗?”

我用四川话回他:“不是啊,我老家离这里很近。”

他哈哈笑道:“小姐你老家一定是离重庆近,你的口音不像成都人。”

我脸上有点发烧,虽然从小到处跑,不管是上海话、四川话、北方方言都会说,但都没好到让当地人听不出纰漏的地步。每当我想打肿脸充胖子,挤出几句本地方言来装熟人,就会被他们善意地戳穿。

“不过听得出来,你在这带住过。对了,小姐哪里来的?”

我囫囵地数了数,“我刚去过十来个城市,还有一些小镇子。”

“哟,那你是干啥子的勒?”

我说:“我啊?写写小说文章什么的,卖给出版社杂志社啊。”

“那你就是自、由、撰稿人啦?”

司机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故意加重了自由两个字。

“是啊,一点都没错。”

我们闲聊着,他推荐我去看大佛,“峨眉山要爬的,九寨沟等秋天去哟。”

下车的时候,他写了一个号码给我,“要车的话,我什么时候都可以勒。”

“谢谢。”

甩上车门,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巨大的毛主席像。坐在花岗岩台阶上,一边等一边发消息给lilith。

刚刚用手机详细报告了我的穿着,就有一个娇小的女孩从人行道上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穿着淑女屋的裙子,小巧的荷叶边,点缀得恰到好处的丝带,齐耳短发、抵眉整齐的刘海,夹一只精致的银叶子发卡。

不知道为什么,心底忽然涌上一股强烈的预感,就是她。

打扮得像个洋娃娃的女孩子一蹦三跳跑上台阶——那种即使身强力壮的男子也得一步一步老实迈的花岗岩台阶,她一步一级,就这样跳上来。

我把手机放进口袋,对她笑笑,“不用这么赶,我会一直等着啊。”

“我总觉得要是迟到一点,你就会不高兴等下去了。”Lilith理了一下耳边的碎发,微笑。

“要是还没有找好落脚处的话,不如先住我家,然后再打算,好不?”

我求之不得,“只要没有打扰到你。”

Lilith礼貌地打量了我一下,忽然笑起来。

我说:“怎么?”

她说:“因为听说你穿T恤和背带裤,头发又很乱,于是一路上都在想,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因为这样穿衣服的,要不然就是很土,要不然就是很野的那种女孩儿吧!”

我一耸肩,“So,how do you think now?”

她笑道:“你认为呢?能吃辣吗?”

“来成都不敢吃辣我还能活吗?”

“好,爽快!酒呢?”

“嗜酒成性。”

“太好了,我们喝白的。”

Lilith挽了我的手,我情不自禁地说:“你也和我想象的差太多了啊。”

我们先去好乐迪飚歌,然后找了家川菜馆狠吃一顿。酒足饭饱后,lilith说没喝够,于是打算带我去找一家酒吧过瘾。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舍命陪君子,也知道什么叫小巫见大巫。

那家酒吧很漂亮,在一幢四层楼建筑的第三层。那幢建筑普通得要命,水泥墙壁、玻璃窗子……活像哪家倒闭的工厂。站在一楼入口处就可以闻到厕所特有的臭味,我很怀疑地看了看满地流淌的污水。

“是这里吗?”

“就是这里。”lilith很肯定地告诉我。

“酒吧?”我吃惊地问,在我印象中,酒吧应该是很整洁的地方,不管是那种供人聊天的休闲品酒酒吧,还是让人狂欢的音乐跳舞酒吧。

“是啊。”lilith看出我的疑惑,把我拉上楼梯,“虽然是不起眼一点,但是很不错哟。”

那里就像是酒吧集中营,每间店密密麻麻地排在一起,各有特色。

店主或者服务员站在门口招揽着客人:“进来坐坐吧!”

他们低哑的声音和昏暗的楼道灯光让我产生一丝忐忑,不过看lilith泰然自若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大惊小怪。

Lilith在一家装潢得像潜水艇一样的店面门口停下,指着说:“就它吧。”

我们找了靠里面的座位,用藤条吊起的座位像蜂巢一样悬在空中,一坐上去就晃来晃去。桌子不过是用磨光的木头架起一块玻璃板,虽然简单,不过也很别致。

唯一不舒服的是灯光,暗得让我仅能分辨lilith的位置,连面容都看不清楚。加上低矮的天花板,走路都得弯着腰,坐下来后,抬起手就能够到顶。

“这家酒吧的装潢……还真是不费心思啊。”我不由得苦笑。

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它不费心思的原因,酒水单子送上来,最贵的也不超过8块钱。

Lilith笑了,“知道为什么我带你来了吗?这里口味不错哦。”

我点了一杯“银河风暴”,服务员提醒我说:“是烈酒哦。”

“烈就烈吧,我还真没醉过。”

服务员猫着腰出去了,我忽然掩面笑出声。

“怎么?”lilith问。

“这种地方,恐怕高傲也没来过!”

我向lilith解释高傲,她很快露出羡慕的神情,“不错哟,这样的酒肉朋友,有时候比知己更难得。”

我略一挑眉,若说知己——方客侠当之无愧。人生在世,知己和酒肉友兼得,还有什么遗憾?

Lilith很自然地提到我的文字。

“光看文字,会觉得你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但是见面之后,又产生了完全相反的感觉。这样的人并不多见哦。”

我一愣,“什么意思?”

“呵呵,”她说,“你忘了我是学心理学的吗?就像马斯洛,他就那么坐在咖啡馆里,很容易从一个人的细微动作,习惯动作和表情以及点的食物、进食的姿势习惯等等,来分析一个人是强控制性还是中等或弱等。”

我来了兴趣,“你在观察我?”

“一边观察,一边分析,无可避免的习惯心态。”

“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用手蘸了酒,在玻璃上写着什么,“其实,你本人表象和内心自我相差之大,简直就快形成双重人格了。不能说哪一面的你更加真实,因为那都是你。”

我琢磨着,“你是指,我表面上是个云淡风轻啥也不在乎的,其实骨子里控制欲极强?”

“非常好强的个性,却表现得那么淡薄。”lilith指着我,“一方面不希望引人注意,另一方面却不甘寂寞,拼命创造奇迹。”

刹那间,四年前的一瞬间浮现脑海,一个普通的中午,我坐在凉亭里思索过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我的个性不激烈也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在外表上,我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的本质。

就是那个中午我丢了手机,然后因此结识了高傲。他越是对我的外表不满意,我就越不肯好好打扮叫他刮目相看;方客侠也是一样,他越是看不起我为了物质生活放下脸面的行为,我越是和他较劲。

我无意识地喝一口“银河风暴”。

我一直、一直在和另一个自己抗争,因为我觉得她不该存在。而她不甘妥协也不断地逼迫我放弃这样那样的选择。

人最难战胜的,永远是自己。

“最明显的,”lilith说,“就是你写的文字,总是想告诉人什么东西,却在关键时刻一笔带过,好像是怕人知道你心里真实的想法一样唯唯诺诺。那些文字越癫狂,只能说明你越压抑。别人若是为笑而笑,你就是为了掩饰想哭的冲动而笑,我说得对吗?”

我说:“是,你说得对。没人跟我说过这些,我以为自己很坚强,其实是个懦夫。”

“也不是。”lilith摇头,“我是这样定义坚强的——并非从不依赖别人才是坚强,而是看你能否成为他人信念的支柱。比如,我们现在真的坐在一艘潜水艇中,生死未卜——潜水服只有一套,氧气也仅够一个人支持到海面上,你和你熟悉的人坐在这里,你觉得他们会把这套潜水服让给你吗?”

我的脑海飘过一个个名字:雪、张天叙、茜伶、方客侠、高傲……

我无法判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们是不是会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慷慨地把机会给我,毕竟——就算他们为了那套潜水服打成一团,也是无可厚非的。

不知怎么的,忽然记起毕业旅行时在海边的那个夜晚,高傲把一根玉米棒子伸到我眼前来的情景,他就那么很自然地头一偏,脱口而出的句子仿佛带了一点难为情和逞强的意味,“女士优先。”

不过是一根玉米棒子而已,怎能跟潜水服相提并论呢……不过若真的到了那样的时刻,我们一起被海浪卷走,而救生圈又只有一个的话……

无论怎么否定,都总觉得他会不太正经地把救生圈套在我脖子上,“给你你就拿着吧,还那么多废话。”

“你一定不能完全相信我会把这么重要的潜水服给你——因为我不是你的精神支柱。”lilith抿抿唇,“可是,如果你相信有个人他一定会把生的机会让给你,那恭喜你,你真是挺幸福的。”

我忍不住失笑,“lilith,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到有个人把玉米棒子让给我而已……”

“一个玉米棒子给你的印象就这么深,这个人平常是不是从来不让着你啊?”lilith开玩笑地说。

我仰天长叹:“还真的让你说中了。”

早上醒来之后,浑身酸痛,昨天做了一个怪梦,老梦见一件潜水服。

Lilith叫我吃早餐,我这才觉得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

“昨天大概我们俩都喝高了,能摸回家真是不错。”她笑着拿拖鞋给我,“跟梦游一样,回家开门,洗澡,上床,我记得还看了一眼钟,2点多了呢。我一喝多就对一些小细节印象特别深。”

我抓抓本来就乱的头发,“我洗澡了?”我真是一点印象都没了。

“大概洗了吧,我看见你的衣服脱在卫生间里。”

我一听,急忙跳起来,“我自己收拾!那个——卫生间在哪?”

lilith笑着说:“都塞进洗衣机了,你只管吃早餐就好。”

我偷偷闻身上有没有汗味,因为没有喝醉过,所以对自己的酒品完全没有信心。不过还好,并没有汗流浃背的迹象。

放下心来后,我四下打量这个房间。

非常舒服的天蓝色调。很显然,它不是一个随便布置出来的房间,不是把一堆最好的家具排列组合在一起的庸俗。每件物品都摆在恰当的位置,显得和谐而平衡。窗帘,被单,还有地毯,全部都是统一的色调,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我妈妈布置的。”Lilith在我身后说。

“夏天是天蓝、粉红、嫩绿、柠檬黄这样的颜色,冬天换成深棕、咖啡,大红等等。虽然我一年只能回家一两次,她还是坚持每周打扫。”

我走到书橱前,浏览着书背上的名字。

“就算我不在家里,她还是定期会去买淑女屋、艾格、ONLY的衣服来挂在橱里,我觉得,她真是很宠我。”说到这里,lilith竟然轻微地叹息一声。

“我想毕业以后继续留在巴黎进修,或者去德国,可是她迫切地希望我能回家,然后一直陪在她身边,有没有工作是其次,能不能成就事业更不重要——她让我觉得自己离开家太久,没能好好地敬孝心,是一种罪过。”她说,“我也知道这种宠爱其实是一种毒,会腐蚀我的人生。但是没办法,难道我能对母亲视而不见?她已经这样低声下气了。”

我说:“你羡慕我吗?”

“当然。”她说得斩钉截铁。

“是不是有一种人,一辈子只能在羡慕别人的心态中度过?”

“这种人占绝大多数。”

我说:“我该怎么说呢,我不羡慕你,那是不可能的。你家境富裕,可以供你出国念书,念多少年都没关系;你母亲宠爱你,无条件无止境地给你购买高档衣服,更不要求你功成名就,衣锦还乡。”

Lilith点头,“没错,羡慕我的人多极了,我也知道。可是这些并不是我自己挣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小时候,家境一般,住在大杂院里,反而觉得日子有滋有味——说我矫情也罢,但这真的是事实。等家里有了点钱后,亲人之间反而淡薄了很多,不再一起逛公园了。一个应酬,一个打牌,他们现在这样对我,也是为了弥补那时候疏忽掉的亲情。但是,不管我承认不承认,他们不再是我的精神支柱——当我特别伤心脆弱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已经不再是父母的怀抱。”

我的食指停留在某本书脊的文字上,《Letter from an unknown woman》,“很喜欢茨威格吗?”

“不敢用‘喜欢’这样世俗的文字,怕会玷污那种神圣的心情。”lilith忽然一挑眉,“你也?”

我抽出来,“随便挑一句,我可以接着背下去。”

她接过去,“真的?虽然我也看了无数遍,可是都不至于能背得呢。”

“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并没有刻意去背。”

Lilith目光扫过书的封面,然后定格在我脸上,“……我好像知道你为什么写作了——你一直都这样吗?”

我盯着天花板思索,“没有注意到,但是我妈倒是提起过,我三年级的时候,新学期拿到语文课本,一个晚上就全部看完了。我妈想给我预习课文,就是那篇讲一颗豆瓣进入口腔然后到食道再到胃的课文,介绍消化系统的——她刚说开头,我就给她背了出来。”

Lilith下意识地点着头,“的确,很多人幼年时期表现出来的天赋真是让成人惊叹。可是一般到十三四岁,与生俱来的才华就慢慢消失了。”

我雀跃不已,“这么说我还真是幸运。”

她看我一眼,笑容浮现,“你应该庆幸。也许你一辈子就该为了写作而活着。”

“这简直是毫无疑问的事情。”我笑着跟她说。

Lilith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如果用我的圆形说来形容她——她至少是一个极接近整圆的大半圆。绝不盲目追逐潮流,更不轻易浪费时间在没必要的事情上。她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那类女孩——比雪敏感知性,比茜伶温柔聪慧,虽然和阿槿一样都是留学生,但没有阿槿那样西洋化,相反极具中国古典气质。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书、想自己的心事,不必担心怠慢了她。

这大概就是学心理学的人的魅力,理解和容忍的程度总是比一般人更远更深。

可她从不写日记,甚至很少谈论自己的过去,她个性内敛、沉默,似乎不愿意被人探询秘密,在内心隐藏得很多很多,比表达出来的事情多出几倍。

我们道别时,我问她:“小时候有没有玩过捉迷藏?”

她说:“当然有啊。”

我又问:“是不是别人都很难找到你?”

她一笑,“是的,总得我自己肯出来。”

我握了握她的手,“流浪快乐。”她第二天就上飞机去巴黎。

我感到她的那只手紧了紧,“Same to you”。

我们平静地分别,她回家收拾行李,而我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前,先爬一下峨眉山。

金顶是峨眉山的最高峰,非常冷,明明是夏天,还需要穿棉袄。

我搓着手,给正在飞机上的lilith写了一封E-Mail,谢谢她这十来天的款待。

亲爱的lilith:

有时候,没办法不痛恨地域的差别。地球的博大辽阔,对于某些想要相见的人来说实在是奢侈得很。有时候也特别痛恨现实和梦想之间苍白的无力感,以及痛恨我们这个年纪,为什么一定要经历某些事情。

我的家已经很难再留住我了——从很久以前我就试图走出去,哪怕用流浪的方式。初三的时候,我中考失利,没有考到妈妈希望的学校里去,并且一下子从全市最好的四所中学之一,险些掉到一所职业中专里去,可是因为我“师出名门”,我老师就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言下之意,我是死掉的骆驼,在考试这样茫茫的沙漠中,是被淘汰的一员。

于是不甘于沉溺平庸的我出走了,在那个炎热的夏天的晚上。带着我妈妈抽屉里五十个准备用来买菜的钢釴儿——那时的五十块对我可是个大数目,因为妈妈第一次投资上的失败,我家处于一种经济上的黑洞,而且那次贫穷几乎整个扭转了我们的消费观念。当时,我很努力地对自己讲,我不是在偷她的钱,我会用零花钱慢慢还上的。

我的打算是,在离家不远的市民广场,通宵达旦地坐着。我不知道自己会离开家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性质的出走是否算抗议,我当时的心态真是很茫然,我只想离开家而已。那个广场很美丽,灯火总是通明,还有纳凉的石凳。平时,我爱去那里,也总是一坐就记不起来回去的时间。可是那个出走的夜里,我坐在空旷的广场上,冰凉的石凳上,看着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的街灯,第一次觉得这里真是荒凉,可是我又不能回去,所以那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无家可归。

白天,我徘徊在广场,或者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到处逛,为了翻新我的心情,或者说为了体现自己的独特处,我拿那五十块钱在附近的二手市场买了一个半旧的随身听,戴着它,以区别那些真正意义上的流浪儿。我根本没想过没有钱,我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要怎么过,也许在我心底深处,还是惦记着那个并不怎么温暖的家,还是觉得在万不得已的时刻,我还可以一下子从那些可怜的流浪者行列,跻身到这个城市里的正牌居民。

现在想起来,我这种思维真是对那些流浪者的侮辱。

现在,距离那时已经过去了整整八年,要不是因为有日记在身,我已经忘记了那时的心情。

事情总是螺旋形地周而复始,去年大学毕业后,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流浪。

真正意义上的流浪,这次,再没有回头的可能。

别人问起我是哪里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的出生地、成长地,以及户口本身份证上所写的籍贯,从来就没有统一过,答案总是五花八门:有遵义,有赤水,有上海,有浙江,有成都,有重庆。我只能回答他,我是中国人。我的心,也从来不曾属于哪一个专门的地域,尽管那里有那么多美丽的回忆,尽管每个地方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宁静和温馨,美好与繁华——却也再不能唤起我的任何眷顾。所有我曾经待过的地方,一旦离开了,就再也不愿回头看它们一眼。

而且在我努力试图想要使自己安定下来,来适应我所在的城市时,事实证明都是徒劳无功。我大概是一个注定了没有根,到处漂泊的人,这点,lilith你远在异国他乡,是否可以明白?

当我认识你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你能和我一起来写作,写出你心中的感觉。我永远都觉得,我和你之间的不同,只在于我写完了,而你还未动笔,只要你和我一样完结了你的故事,必然是一样的轰动,甚至过之。和你谈话的时候,你的一些真知灼见,确确实实震撼了我,让我产生“为什么我就想不到”这样的遗憾。也许是因为我的工作缘故,我写作的时间和机会比你多,可是也正是这个工作,让我作为代价而舍弃的东西,永远都找不回来。

我高中的时候曾经恐惧,万一有天我不再爱写作,换而爱上了一种荒谬肤浅的东西怎么办?我祈祷神,让我永远爱写作,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永远,不过就是比暂时长久一分钟而已。我平静地等待着不爱它的那一天到来,可是随着几年时间过去,我越来越喜欢它了。

我现在正在设想,你的二十年是如何过来的。在你家里的那些天,老实说,我有些不习惯呢,因为我觉得你家真是太豪华了;而对于我,一进到这样的地方,就有些反应不过来,头脑也迟钝很多。我小时候寄居在外公家里时,过着军事化的生活,那时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不和外婆睡,而一个人拥有一张四姨那样带着蚊帐的小床。因为不停地搬家,再搬家,或者旅游,又旅游,我的东西都是打包放置,家里也搞得像个集中营,什么时候想走了,抬腿拎包就好。大概也只有狗窝似的家,小丁点的房间最适合我了——你可不要笑我啊。

我现在和你,应该算是天各一方了吧。对于热爱漂泊的我来说,能够去塞纳河畔,未尝不是一件令我向往的事。只怕我写一辈子小说也没那个能耐呢。也许某一天,我想你了,就会努力赚钱,等够买机票了,我就飞去看你,等我变成穷光蛋了,再被移民局遣送回来,哈哈,那也是一种可爱的相见方式。

如果说有一千个写作的人,恐怕就有一千个迷恋它的理由。这些原因,因为时间流水的冲刷,或者渐渐消逝或者慢慢积淀,形成了另外的风景。只是有句话叫“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最美的景色永远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我觉得只要是你路过的地方,都是一道地平线,美丽永恒却无法触摸;而只有你现在所站立的地方,才是属于你的,在这个地球上真正的领土。

所以,写点东西吧,哪怕一段话也好。你学心理学,一定知道捉迷藏的道理——永远别把自己藏得太深,让人找不到。那是悲哀,并不值得高兴。

在异国,保重身体。

往手里呵了口气,不知不觉,手指已经有些僵了。我揉着关节回忆起记忆中的死角,从来没有小孩敢钻的柜子里,黑黝黝的石洞里,有毛毛虫的树上……为了不被人找到,我全都躲过。并不是不害怕,而是比起那些轻微的恐惧,被人发现藏身之处简直就像灭顶之灾一样可怕,这驱使我一定要克服各种艰难、障碍,把自己严实地隐藏起来。

我竟然从来没有想过,只不过是被找到,刮一下鼻子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是啊……有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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