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太会跟人打交道的人,朋友很少,但都很长久。
所以当我知道闺蜜阿商和我分在一个班的时候,我只能一边惊讶于这种小概率的事,一边感叹自己运气真是好。
但我没想到更好运气的是,我竟然跟那个白皮肤的男生一个班。
那时候,因为是第一个晚自习,新书还没有发到手里,而且第二天就是军训了。所以大部分班级都在进行新生互认会,就是依次进行自我介绍。
我晚上来的晚,好的座位基本都被人占了,我只能选了倒数第二排靠窗的座位,班上六七十人的规模,这种座位已经很靠后了。阿商来的更晚,和我坐了同桌,她靠墙,我靠走廊。
白皮肤坐在第二排靠窗,很快就到他了。
他走上讲台,先扫视了全班,然后笑着开口:“同学们好,我叫程竟非……”
不像其他同学站起来那么扭捏羞涩,他说起话来自然流畅,双手张开虎口,微微撑在讲桌上,浑身似乎散发着一种凌人的气势。明明是那么普通的叙述,从他口中说出,就显得与众不同,令人印象深刻起来。
我支着下巴看他说话,在心里默念他的名字——
程竟非!程竟非!
阿商拿手在我眼前晃,“你竟然也犯花痴?”
程竟非简短的做了总结,从容的回了座位,我回过神来,对阿商说:“难道你不觉得他很厉害?”
阿商撇嘴,“才说了几句话,厉害个鬼啊!”
看他谈笑自如,气质不凡,我只能感叹,大抵有些人天生就自带光圈,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自我介绍进行了两节,很少有很优秀的陈述,除了程竟非,也很少有令人印象深刻的。
第三节的班委选举,程竟非毫无疑问的拿了班长的职位。
他有些无奈的走上讲台做班长致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年都选我当班长,从三年级到现在……”他板着指头算了算,“我都当了九年的班长了!”
底下的同学们都笑了。
我想,这大概就叫能者多劳。英雄蜘蛛侠说过,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他正了正色,又很严肃的说,“但既然还是我,我一定会做好这个工作,希望大家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相处愉快!”
他抬眼看大家,眼神落在我的这个方向,我能对上他的视线,莫名就觉得心跳的很快,赶快低下了头。
下课之后阿商拉着我出去转,课前三分钟的小预备铃响过后我们才回来,走到座位上的时候,我就瞬间石化了。
我的凳子上掉了一个白色的,那什么,女生称作“小面包”的东西。
我立马明白是阿商出来的时候掉下的,示意她赶快拿走。
她本来走在我的身后,被我拉到前面来才看明白发生了什么。她“唉呀”了声,哈哈大笑起来,“看你激动的,谁没见过一样。”
我只想找个地洞钻下去,拍打着她,“你就会陷害我,怎么不掉你座位上!”
周围都安静了下来,我推着阿商坐了下来,悄悄把那东西塞到了阿商的桌洞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