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当前农村社保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农村社会保障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国家、集体、农民投入为主体,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而在生活上发生困难的农民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农村社会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农村社会保险、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救济和农村社会优抚四个部分。
我国现行有关农村社会保障的政策法律主要是指国务院的通知,国务院制定的条例,中央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制定的法规、规章等。
律师提示
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是造成现阶段我国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同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却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范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农民是我国人口的最大组成部分,“三农”问题是当前国家最基本的社会问题。建立包括农民在内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执政党及政府的共识,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正进入大量密集出台期。广大农民朋友有必要也应当关注有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以及单项法律、法规、政策的颁布实施,以保证农民朋友获得切实的社会保障和依法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相关法条
《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2.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政府、集体或者社区组织实施,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采用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社会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一是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明确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的责任,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二是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账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三是农村务农、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四是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所决定的过渡时期的工作方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逐步加大政府推动的力度,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特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尚有较大的不同。
律师支招
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着明显的中国农村社保特色,即养老保险的“广覆盖低保障”特点。农民朋友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个人、家庭的具体情况选择性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做必要的补充,以使自己老年生活得到更好更充分的保障。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试行)》
3.如何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土地是“三农”之本。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因此我国已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保障基本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并规范。规定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而且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当上述费用不足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时,地方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并从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
律师提示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依法要纳入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等程序,被征地农民对上述情况有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所以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前,要切实了解其土地被征用后社会保障的解决落实情况。不落实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4.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年龄限制吗?
具有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村居民(没有年龄的上限)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在县级企业务工的人员,县、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时工和民办教师中的农业户籍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的人员不必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律师提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按年度整户连续参保制度。(1)参保人员不能在超过收费期后参保(即不能中途参保),也不能在中途退保,保障期限为一年,具体办理参保时间、保障期限按各地有关规定办理。(2)要求整户参保,未整户参保的人员(已参保学生险的学生除外),在住院结报补偿时,必须以户为单位,将其家庭所有应参保成员的保障基金补足后,方可申请结报补偿,补缴标准按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确定。
相关法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5.参加了农村医疗保险,在异地就医能报销吗?
由于医疗保险的政策各地不完全一样,异地就医报销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异地就医能报销的,只要将户籍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原件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带回户籍地医院即可报账。
律师提示
异地就医报销时,多数地方会比在本地就医补偿的比例可能会低一点,在就医前可能需要办一些手续,比如当地医院开具的具体转院证明,情况各地都会有所差别,建议您到本地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另外,农民在外地(市外)生病一般应先到一、二级医院就诊,重症病人经当地二级医院转诊到三级医院住院,到就诊医院住院时要告诉医院你们有合作医疗,医院用药会按医保用药下处方,这样住院报销的比例才最高,患者得益最大。
相关法条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6.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用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该制度的实施对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律师点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形式,是对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及社会求助之外的医疗保障形式的有益和必要补充,对广大农民,尤其是不富裕农民解决治病问题找到了一个很好的途径。随着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比例和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在新农合医疗中取得的实惠日益突显。建议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助地方的农民朋友应当积极参与。
相关法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经典案例
小额缴费解决老李大问题
[案情介绍]
李某,2005年11月2日全家参加路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保障期为一年。2006年2月李某因患肝病入住路桥区中医院,住院25天,共用医疗费用12800元,其中自负医疗费用1300元。2006年4月李某因旧病复发,到台州医院临海院区诊治,住院26天,共用医疗费用33600元,其中自负医疗费用3600元。
实际补偿
2006年3月李某向业管中心提出补偿,根据实施办法,业管中心作如下补偿:
第一次住院:申请补偿医疗费用=总医疗费用-自负医疗费用1600×20%+2000×30%+2000×45%+4000×55%+1500×65%=4995元
第二次住院:申请补偿医疗费用=总医疗费用-自负医疗费用
[600×20%+2000×30%+2000×45%+4000×55%+50280×65%]×70%=25691.4元
因本次住院在区外的台州区院临海院区,因此补偿按区内标准的70%进行计算,并且第一次已经补偿了4995元,故此次补偿金额是25691.4元。
律师点评
从李某的实际经历看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确实能起到花小钱看大病,少保费大保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