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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无限之枪(6)

走出几十公里,公路两旁全是绿树和农田,再不见一间房屋。血罗向田地里望了望。初夏时节,田地里是没有什么看头的。如果是近秋的季节,他或许还能从地里找到西瓜、西红柿、黄瓜……总之一切能解渴耐饿的东西,但这个时候,只有一片绿色。

我已经彻底完了,就像父亲一样。血罗自嘲地笑着,眼睛里却有些湿润。我成了一个废物,我已经没有再爬起来的力气了,我会像父亲一样落魄,然后呢?我是否会像父亲一样,就这样在人世的浊流中慢慢沉没呢?

我怎么可能像父亲一样!至少父亲在死时,身边还有一个深受着他的儿子、一个会为他的死而流泪痛哭的儿子,我呢?我死时,身边能有什么?这只枪吗?

枪,我最忠实的朋友,只可惜你现在已经帮不了我了……一阵阵的眩晕,血罗终于慢慢地倒在公路旁边。这样闷热的天气,长时间的跋涉,严重的缺水和饥饿,让他的身体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他中暑了。

不过他刚好倒在了树荫下面,这很多少可以说是幸运的。但不幸的是,随着太阳的移动,半个小时后那片树荫将从他身上移走,在天黑前,血罗都将被阳光暴晒着。

说到底,血罗还是幸运的。被晒了不到二十分钟后,一个矮小的人影突然出路在了公路上。那是个十三、四岁的小男孩,个子不高,长得却颇为健壮,头发挺短,那些喜欢揪人头发打架的流氓见了他一定没辙。这男孩的眉毛很浓,眼睛非常有神,但却并不英俊,长着一张朴实无华的脸,皮肤蚴黑,一看就不是那种城市里的小少爷。当看到血罗时,他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就四下张望,直至确定周围绝对没有其他人时,才三步并做两步的跑到血罗跟前。

“喂,喂,醒一醒,你怎么了?”男孩拼命地摇着血罗,但血罗却始终闭着双眼不应一声。

探了探血罗的鼻息,又摸了摸他的脖子,男孩开始自言自语:“出了这么多汗,不会是中暑了吧?这可糟了,我带的水也喝光了。别急,让我想想,中暑应该怎么办来着?嗯……”咬着手指头想了半天,男孩终于摇了摇头,“不成,全忘了,不过补充水分应该没错吧?”说着,右手在左掌心捶了一下,“嗯,不错!先让他补充水分!”

男孩将背在背后的水壶转到前边,拧开盖子,看着血罗的嘴又犯了难。“怎么能让他喝下去呢?撬开嘴往里到?可别把他呛死了。怎么办呢?有了!”眼睛放了放光,男孩对准血罗的脖子,将水倒了下去。

“先给你降降温再说吧!至于怎么救你……看来只好交给老爸处理了!”

男孩的力气可真不少,把人高马大的血罗背在背上,竟然没费多少劲儿,他一路沿着树荫向前走了十多里后,顺着一条通向路边农田的小路拐了下去。

穿过一大片绿色的田地,又绕过了一小片林子,男孩背着血罗来到了一座木屋前。

“老爸,快来帮忙,我吃不消了!”

随着男孩响亮的喊声,一个妇人推开屋门跑了出来,一见男孩背上的血罗,立刻吓了一跳,惊讶地问道:“这是谁?”

“不知道,我看他昏倒在路边,就把他背回来了。他好象中暑了,妈妈,你知道怎么办吗?”

“那可不得了,快,先把他背进屋里再说!”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血罗已经躺在木屋一间卧室的木床上了。妇人将房间的窗子打开,取来一块手巾弄湿了敷在血罗的头上,这才松了一口气。

“妈,你可真能干。这样就行了吗?”

妇人擦了把汗,点了点头,“据我所知,这样处理就可以了,过一会儿他就能醒过来了,到那时再给他喝点盐水就行了。”刚说完,像是突然想到了些什么,妇人突然双手叉腰,严厉地对男孩说道:“对了,你怎么能随便将陌生人带到这儿呢?如果他是政府的人……”

“妈妈!”男孩不高兴地一撅嘴,“他怎么会是政府的人?政府的人会因为中暑而昏倒在公路上吗?再说,爸爸不是说过,人命是最重要的,当别人遇到危险,就应该挺身相救。”

“说不过你!”妇人叹了一口气,“快去弄点盐水来吧,他可能很快就会醒。”

男孩嘿嘿一笑,一蹦一跳地跑进厨房里找盐去了。

阴凉、通风、适量的冷敷,这让血罗从昏迷中慢慢地清醒过来,虽然身体仍然感觉到不适,但却已经没有危险了。然而饥饿和干渴却还是个大问题,好在男孩及时从厨房端来了淡盐水,在男孩母亲的帮助下,血罗几乎是一口气将水喝了下去,然后才对周围环境的变化生出反应。

“你们是谁?这是哪儿?”身体还是很虚弱,所以声音也没办法提高。

“我叫兰达,这是我的儿子安特。”男孩的母亲一把拉过男孩,“他在路上发现了你,就把你背到我家来了。”

“你中暑了,很危险呢!”男孩做了个夸张的表情,血罗不禁想起七四集来。好家伙,没想到他在这世上还有个志趣相投的同伴。

为什么要救我呢?血罗不理解男孩的这种行为,他甚至打算说出“我没有钱”这句话来。但在那之前,男孩已经先开了口:“你好像是外国人吧?现在的米尔拉普可不是外国人该来的地方。”

血罗没做声,兰达开了口:“听我丈夫说,现在没离开米尔拉普的外国人,差不多都是各国的记者,先生是记者吗?我劝你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与新闻相比,性命可更重要啊!”

血罗轻轻摇了摇头,却并没有开口否认兰达为自己定下的身份,而在后者看来,这一摇头所表示的意思,只是他不肯离开米尔拉普。轻轻叹了口气,兰达摇了摇头。“你们这些记者啊,永远把新闻看得比性命还重要。”

“咕噜”肚子又不争气地响了起来,这让血罗觉得很难堪,兰达笑了,“你饿了吧?等着!”说完,人就向厨房而去了。

“我妈妈的手艺,”男孩安特冲着血罗一挤眼,将右手的大拇指一竖,“棒极了!你就等着吃一顿好的吧!你们记者可真了不起,为了能让人知道事情的真相,都不顾自己的性命,真令人敬佩,等长大了,我也要当一名记者呢!啊,不行,爸爸说米尔拉普现在缺的是战士……”

爸爸,这男孩有爸爸。是的,他还有一个妈妈,一个厨艺似乎相当不错的妈妈,因为这时厨房里的香味已经传到了血罗的鼻子里,那种香味预示着这个名叫兰达的女人,厨艺将不次于“狂牙”的大厨。

多好啊,父母双全,幸福的孩子。血罗这样想着,又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母亲,那是个模糊的记忆,似乎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曾经有个女人将他抱在怀中,但那种感觉就像是梦境一样,是非常模糊不清的。记事起,血罗就没见过母亲,后来他慢慢知道,母亲在他两岁半那年遇上了车祸。他是由父亲一手带大的。为了他的幸福,父亲一直没有再娶,这让他对父亲无比的敬佩。每当看到父亲的那些“朋友”不断更换身边的美艳女郎,他就更觉得父亲是一个正直而伟大的人。

这孩子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否会像这男孩一样,单纯、善良,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浪费自己的力气?要知道这样一个小孩子,即使背着自己走上几百米,也是要累得够呛的。

“我很重吧。”连血罗自己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想问这样一句。

“不是一般的重呢!”安特挑着眉毛,又做出夸张的表情来。“而且你个子又那么高,背着你不知有多费力!”

“那么你为什么非要救我?如果任我躺在那里,你就不用费这些力气了。”

“啊?”安特愣了愣神,“把你放在那儿不管,你会死的!”

“那又怎么样,你并不认识我对不对?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你真是个怪人!”安特脸上的表情更显得夸张了,“我怎么能见死不救呢?开玩笑,那样我不成坏人了吗?”

坏人?血罗在心中笑了起来,书上的名词!有坏人就有好人,坏人和好人都是书面上的名词,而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无视他人的人,如果非要说这种人是什么人,那么就是坏人。好人,所谓的好人,满世界也不会有一个。

可是怎么解释这个名叫安特的男孩?他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用自己小小的身躯,费尽力气将自己背到这里;又怎么解释他的母亲兰达?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她不是正在厨房里忙活着吗?

这些东西在血罗眼里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在他的记忆中,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会真正毫无目的的去关心别人、帮助别人,可他又实在想不出,安特和兰达在他身上贪图些什么。

“这个世界上好人多吗?”血罗问出这句话时,自己都觉得吃惊。为什么要这样问呢?

“当然了!”安特郑重地点了点头,但那郑重的表情也太过郑重,使得别人看了总觉得他是在故意出洋相。“这个世界上好人很多,不过坏人也有不少,他们妒忌好人的幸福生活,总是要来破坏,所以我将来得当一个了不起的战士,保卫好人,消灭一切坏人!这就是男子汉的责任!”

血罗不说话了,他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他忽然想起了米亚莫和那些为了米亚莫而不顾死活的市民。他们都是好人,前者为了普通民众的安危,竟然不顾性命,自动送上门来;后者明知不是七四集的对手,却会奋不顾死地冲上来救援国王。这里面没有利益的关系,只有深重的感情。

我杀死过多少好人呢?血罗突然在内心中自问起来。那些拿着武器与我作战的敌人,会不会也有个安特这样的孩子、兰达这样的妻子,在远方的家乡里,默默地等着他的归来?

没及细想,饭菜已经端了上来,那阵香味让饥饿的血罗无法再思考其它的事,他狼吞虎咽地将饭菜一扫而光。看着他的吃相,兰达开心地笑了,安特则瞪大了眼睛,喃喃自语:“他的吃相和老爸一模一样!”

正说着,随着屋门开启的响动,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亲爱的!我要饿死啦,哈哈,真香啊!”然后,一个健壮的男子推开卧室的门走了进来,看到半坐在床上的血罗,他吃了一惊,张口就问:“这是谁?”

“你回来啦?我这就给你做饭去。哦,对了,这位是外国的记者,在公路上中了暑,被安特背回来的。”兰达一边说着,一边收拾起血罗的餐具,在男子脸上重重地亲了一下后,跑进了厨房。

血罗打量着这个男子,他个子不高,但非常健壮,穿着一身普通农夫的衣服,头发非常短,眉毛很浓,眼睛非常有神,但并不英俊,除了围着那张大嘴长了一圈的胡茬外,几乎和安特没什么两样,可以说是安特的“成人版”。

“记者吗?伟大的职业!”男子大咧咧地笑着,走到床前,将手伸给血罗。“我叫迪根斯,是安特的爸爸,兰达的丈夫。怎么称呼你呢?”

血罗迟疑了一下,并没有将手递过去。

迪根斯一点也没有在意,傻笑着问安特:“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不错啊。”安特也得意地傻笑着,“多加村那边已经组织起来了,南西朴镇那边也早就形成规模了。”

“好啊!多瓦多锡这个混蛋的末日不远了,等到各地的国民全组织起来,咱们就要来个大反攻!”迪根斯大笑着,一屁股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听到“多瓦多锡”,血罗的心微微地颤了一下。

“这个给你。”笑声还在屋子里回荡,迪要斯从怀里拿出了一只小型手枪,血罗的瞳孔不由微微地收缩了一下。

“这……不会是假的吧?”安特怔怔地盯着那手枪,脸上的表情是夸张了几倍的惊讶。

“怎么可能是假的,这可是我特意为你找到的。”迪根斯呵呵笑着,“你已经是个男子汉了,我经常不在家,你得负起保护妈妈的责任。”

安特兴奋地接过手枪,向着四周比划了一阵。“我……我想试试!”

迪根斯大笑着,从怀里又掏出个东西来,“当然得试试,不然真到要用的时候,恐怕会慌成一团呢。给你,这个是消音器――难让你成为不被敌人发现的神秘袭击者哦!”

“小瞧人!”安特接过消音器,在枪口前摆弄了几下,竟然自己将它装好了。“我在电视上早就看过了,先打开保险,上膛,对准目标,三点成一线,砰!”

迪根斯又是一阵大笑。 “你想得太简单了。”

冥王之眼

安特怔了怔,“难道还有别的?”

“理论上讲,开枪是件很容易的事。但实际上却很困难。”迪根斯笑着说:“因为你的枪口对着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扣下扳机,不只是子弹出膛命中目标那样简单,随之而来的,是一个生命的消失。不要以为用枪是件很好玩的事,永远不要这样认为。”

安特沉默了,这次他的脸上没有任何夸张的表情,他是在认真地思考着父亲的话。

迪根斯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他知道儿子同自己一样,也是个珍爱生命的人。“所以啊,你绝不能随便朝别人开枪。你得先把枪法练准,这样,你就可以像托金一样,准确地打掉对方的武器,而不伤他们的性命。”

“像托金一样”,这句话让安特和血罗身上都起了反应。

托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很少有人知道,但他的事迹,却鲜有人不知。他的射术精准无比,简直达到了“神”的境界。据说他曾经与人打赌,闭着眼连发数百枪,每一发子弹都准确地命中了一个移动靶的红心,这期间甚至没人能看到他换弹夹的动作,就凭这,他从某君主国国王手中赢得了一整座岛。

他的射击术神奇无比,但他这一生却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人。“打掉对方的武器”,是他标志性的动作。他的子弹从不为杀人而出膛,每当子弹出膛,总有一个或多个人得救,这让他成了每个人敬仰的目标――不论是朋友还是敌人,不论是被他救过的人还是曾被他打掉武器的人。

但这还不是他最伟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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