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轩辕墨昔把,你们身上的诅咒解开,你就可以吃的,更多好吃的东西了。”
凌影若再递给金翅乌一盘点心:“你现在这个模样,还是乖乖的待在轩辕墨昔的别庄里好。”
“为什么?”金翅乌不解的问:“我为什么不可以出去?”
“那是因为你一现身,到时候,追杀你的人,会让你防不胜防。”黑豹淡淡说。
“哦——”金翅乌还是不明白,把目光投向了,凌影若的方向。
凌影若耐心的给他一一解释了一番,如果金翅乌用这个模样,出现在这个国家,一定会被那些修道者,还有江湖人追杀围剿,甚至也会让那些,平民百姓也会来捉他。
因为他的模样虽然看起来,有点凶恶,但是仔细看,就会发现,大鸟金黄色的羽毛上,隐隐透着一抹玉石的光洁,看起来就好像是玉石一样,摸起来就知道,那不是玉石,而是一片片的细小薄薄的,和黄金相似的羽毛。
大鸟本身不够自觉,其实他在人间,就是一只非凡品的珍禽异兽,那些人看到的,都是无数的银子,还有灵丹妙药。
他们一定会把大鸟的羽毛,都扒光,然后把他制成,灵丹妙药高价出售。
“他们有那么恐怖吗?”金翅乌听了凌影若的话,好奇的问:“我有本领自保。”
金翅乌知道,自己的价值,也听明白了,凌影若的话,但是他心里,却有点不以为然,因为他自信,凭他的本事,那些贪婪的人,根本捉不到他。
“有。”黑豹懒洋洋的横了金翅乌一眼,真是不知道恐惧为什么的家伙:“因为你在他们的眼里,不是一只鸟,而是一堆堆的银子,和无数的仙丹,可以让他们暴富,也可以让他们跃然成仙。”
完全是一只头脑简单的大鸟,根本不知道,如果不是在轩辕墨昔的别庄,不是有他这只黑豹在一旁,他现在最有可能,已经被那些人,给分食了。
别庄里的侍女,和侍卫们,都是从小在京都里长大,他们不曾接触过外面的世界,因此就不知道,眼前这只看起来,十分华丽的大鸟,其实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宝贝。
像这样成熟了的金翅乌,有钱也没有地方去买,他的一滴血,就可以让普通人,踏进修道的门槛,可以不再食人间烟火,脱胎换骨。
“我在你的眼里呢?”金翅乌问凌影若:“是什么样子的?”他很好奇,凌影若看他,是不是也是看到了,一堆堆的银子,和灵丹妙药。
“一只大鸟,很美丽的大鸟。”凌影若毫不思索,很干脆的给出了金翅乌,这个答案。
“我自然是最美丽的鸟。”金翅乌得意洋洋的,抖着自己身上的羽毛,很满意凌影若给他的评价。
“其实那些人,根本看错了。”金翅乌说张开了自己的翅膀:“看到没有,我们金翅乌,全身上下,最有价值的就是,着一根根,长成了的羽毛,而不是我们的血和肉。”
“这些比你的血和肉,更有价值?”黑豹的爪子,摸上了金翅乌的翅膀,他还是第一次,听说金翅乌的羽毛,比他的血和肉,还要有价值。
“恩——”使劲的点点头,金翅乌自豪的拍拍翅膀:“因为我们的翅膀上,几乎凝聚了我们所有的灵力,而我们的血和肉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我们以前吃了红火以后,把它的大部分的灵力,都放到翅膀上的羽毛里。”
“为什么?”这一次,换凌影若和黑豹,一起问出来。
“因为我们金翅乌,一族变化以后,翅膀上的羽毛,就会幻化成,一件最坚韧的盔甲,保护着我们的身体,所以越是成熟的金翅乌,翅膀上的灵力,就越多。”
“原来你的羽毛,是一件衣服。”凌影若这才明白,她用手摸了摸,金翅乌的翅膀:“很光滑,好像一件柔软的雨衣。”
“不是衣服,是盔甲,像人类的战士,身上穿的那种盔甲。”金翅乌不喜欢,凌影若的说法,他们一族不需要衣服,需要的是盔甲。
“我们的灵力越高,盔甲的质量就越强,而我们的战斗力,也就越高。”
“你是金翅乌里,最强的一只吗?”这下子,换成凌影若好奇了:“你的翅膀,比黄金还要漂亮。”
“我不是最强的战士之一,我只能算是刚刚踏入战士门槛的金翅乌。”金翅乌很诚实的回答:“在我们族里,最强的战士,他们的羽毛的颜色,都接近于太阳光的颜色。”
像他的兄长,就是族里最强悍的战士,而且也是金翅乌一族的族长,他的父母,在一千年前,他出生不久,就飞升仙界了。
“我哥哥羽毛的颜色,几乎和太阳光的颜色,没有什么差别了,等哥哥在修炼一段时间,他也就可以直接飞升仙界,成为仙界的一员了。”
“原来还有这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小叔叔。”凌影若感慨的说,黑豹点点头,只有他知道,为什么凌影若会这么说,因为他们都是从另一个时空,穿越过来的人。
“小若,你想要我的羽毛吗?”金翅乌兴致勃勃的问:“我的羽毛可以防水,防火,防毒,还可以保暖,是很好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