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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你要带走金凤?”

燕十一娘有些不敢相信地重复了一遍凌森的来意。别人不了解这个飞龙帮的龙头老大、她的结拜大哥,她还不了解吗?他打小醉心权势霸业,十四岁时就领着街头一帮甚至有比他还大的泼皮四处争抢地盘,多年来与帮中弟兄从帮派势力过渡到产业经营,各种黑白生意同举且越做越大,他最喜欢的就是斗战江湖,斗战难以拉拢的军阀、难以吞并的帮派。至于女人,不过是他解决生理需要的工具罢了,何曾在心中留有半分地位。大侍妾徐阿冉是总督府洋人送的,他不要也得供着;二侍妾玲珑心计是有,偷偷地怀了他的骨肉上位,奈何造化弄人,孩子终归流成了一摊血,自己好算不算地做了侍妾。

对凌森而言,没一个女人是他放在眼里的,或许可以这样说,他压根就没想过要去拥有一个女人。所以,他这次开口,显得格外突兀。

“大哥喜欢这丫头?”她试探着问。

的确也还只是个丫头。想到她那傻傻笨笨的样子,凌森笑了起来。对着十一娘,却摇摇头:“谈不上喜欢,她求了我半天,嫌麻烦,只好答应她。”

你若不愿,哪个女子能求上你半天?你若真觉得麻烦,只怕她此刻已经在柴房里被鞭子抽得死去活来了。金凤,苏雨晴?燕十一娘的脑子里浮现出那个在船上抱着付青云哭喊着说爱他的女子,一时之间,说不上为什么,却是有些犹豫。

“十一妹,我知道随随便便开这个口太亏着你了,这样好不好,我照规矩赎……。”

这话都说了,还能不放吗?燕十一娘叹口气,打断他说:“森哥,我是那号人吗?人,你想带走就带走吧,只不过,”她有些想把苏雨晴的底细告诉凌森。话在唇边打个旋,终还是决定先问过付青云再说,“也罢,先就这么着吧,哪天她若是冲撞了森哥,还请你打发回来我替你教训。”

言下之意,你要是玩腻了,就让她回玉红楼吧。

当晚入夜,十一娘打了盆热水,一边给付青云洗脚一边絮絮地将凌森要人之事告诉了他。付青云大半年没在沙槟,一回来凌森就把锡矿厂给他负责,这两天正忙得焦头烂额,哪还有闲工夫听十一娘碎牙。他不耐地挥挥手:“苏雨晴,苏雨晴,打从把人交给你,就没让我省过心,昨天是你让她见大哥的,今天也是你把她送给大哥的,还能说什么?一雏儿而已,哪来那么多故事!”

“那样,需不需要告诉大哥人是你带回来的?”十一娘出了名的泼烈,也只在对着付青云时,才如此柔顺。

他冷眼睨来:“你还嫌着故事不多咋的?”

“还有,”付青云又补上一句,“她不喜欢叫金凤吗?再以后,苏雨晴这名,也都别再提了。她现如今是大哥的人,能忘的,都忘了吧。”

能忘的,都忘了吧!

只是,不知道以前的苏雨晴,现今的金凤,能不能忘。

凌森将她带回府邸后,也只是叫来徐阿冉、玲珑,简单地作了个介绍,交待几句。之后,跳上车自忙自事去了。

面对突然之间多出来的“三妹”,玲珑倒还比较沉得住气,一直好脾气地笑着。徐阿冉却是气结得跳脚:“又是燕十一那娘们做的好事!平时拉着森哥喝喝花酒、遛遛雀儿,我也就算了,这好,连鸟带笼送上门来。瞧着我徐阿冉好欺负是不是?珠儿,走,去找那小娼妇算帐去!”

边上一个丫环听唤上前两步。

玲珑一看她要来真的了,赶紧拉扯住:“大姐,别!知道的说你脾气急,不知道的,还说我家大姐姐凶悍成性。再说了,十一娘是谁?自小陪着森哥打刀尖上滚过来的,会由着你们两个妇道人家占便宜?算了算了,这人都来了,还能退回去吗?早些安排了省得森哥回来责怪的。”

金凤瞧着那两人年龄似差不多,左右都二十来岁,显然性情却是大不同。特别是徐阿冉,气咻咻站那,一双异于常人的蓝色眼睛似要喷出火般,她的头发如旧式妇人那般梳成髻,留海却跟着潮流裹成卷,整个人给金凤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觉。幸好那位玲珑看上去似乎温厚得多,否则,真不知自己会不会才出狼窝,又入虎穴。

玲珑这番话提醒了徐阿冉,她横眼扫过金凤,见她一副怯生生的模样,拎着个小皮箱打进门就不敢多说话、多挪动,心里的恼怒倒让轻视替代了几分。这样的丫头,想来,若不是燕十一娘撺掇,哪有本事让凌森带进家?她轻哼一声,说道:“珠儿,给她腾间房出来,把府里规矩告诉她,别以为森哥没妻室这家里就可以妄为的。”

说完,她一甩衣袖,进了屋去。

玲珑笑着走上前拉住了金凤的手:“金凤是吧?今年多大了?”

“十九。”金凤低低回答。经过了燕十一娘那场自己自以为是的“友谊”,无论对方有多和蔼,她都油然而生一种警惕。

“十九?小我两岁,那正该姐妹相称。阿冉的父亲是英国人,她性子里自带几分洋人的直爽,在家里也是有名的刀子嘴豆腐心,你千万别被她外表吓着,我就更是好打发,所以呀,没什么担心的。森哥常年不着家,平时这府里就我和大姐,还有几个佣人,说句真心话,你来了还更热闹些。珠儿,交待下去以后都称金凤妹妹三小姐。把二楼向阳那间客房整理出来给着三小姐用,再找个伶俐点的丫环来伺候。对了,三妹,十一娘向来精打细算,这次肯将你这么一个大美人割爱给森哥,对你来说,总是做了桩善事,需要设个家宴请她来表表谢意吗?”

原来,徐阿冉是混血儿,难怪见着她的眼睛是蓝色的,头发还打着卷。金凤这才明白过来。玲珑一番话娓娓道来,她本是听得心里热乎乎的,却在最后一句上收回了神。

“等森哥回来听听他的意见吧。”她谨慎地说。自己能进凌府,天知地知是怎么回事,阿冉与玲珑误会是燕十一娘捣的鬼,解不解释,她一时还未有主意。

“也好。”玲珑依旧盈盈笑着,“那你先跟珠儿去安顿吧,吃饭时我着人叫你。”

珠儿是阿冉的贴身丫头。许是凌森侍妾少的缘故,佣人们没什么大户人家的势利,她为金凤收拾好房间之后,又交待了些情况。两楼一顶的独幢洋房,带个小花园,常住着的:凌森,贴身保镖阿威、小武;徐阿冉,侍婢珠儿;玲珑,侍婢小娟;管家陈嫂……,凌森好在家议事,所以,经常有帮中弟兄或生意伙伴过来小住。金凤边听她说边默记着府里的人头,悠悠的,耳边飘过一句:“这间房是客房中光线最好的,付二爷每次来都喜欢住这儿,森爷一般都不让安排其他人住。”

付二爷,付青云?金凤愣住,怎么到哪里这人都跟阴魂不散似的?他住过的房?她抬眼望着屋里的檀木家具,想象他在这里穿西服、打领带,对镜演练冷岸的表情、斜飞眼神……。瞬间,脸色苍白。

“你不舒服吗?”见着她的表情,珠儿有些担心。

“珠儿,能不能帮我换……。”她急切地一把抓住珠儿,刚想问能不能换间住房,蓦然,生生在唇边咬住。初来乍到就如此挑剔,别房没换得了,反惹得大家嫌弃,再说了,他住过又怎么样?这一生,还能抹掉他的烙印吗?不,不逃避,相反,要用这些无处不在的“提醒”,强迫自己永不忘记。

终有一天,你加诸给我的耻辱,我要你百倍、千倍偿还!

“三小姐,换什么?”

听了珠儿的问话,金凤勉强笑笑:“没什么,你帮我把窗帘换了吧。天气太热,换成蓝色的清爽一些。”

三小姐?珠儿离开房后,想着这个称谓,金凤对着镜子冷笑开来,无名无份,难怪会用“小姐”概称。镜子面前,另一个淡淡倦倦、已经有些陌生的自己悄然出现,这几天几夜的折磨令得她面色灰黯,曾经的青春与明媚也如昨日花黄,悄悄败在了沙槟这个以前连做梦都没梦见过的地方。

付青云!她再次咬牙切齿地念叨了一遍名字。

晚膳只有玲珑与她两人吃。两人都是斯文人,边吃边聊,金凤这才知道,凌森是很少很少回府吃饭的。南洋夜生活丰富,习惯晚睡晚起,通常情况下,下夜两、三点钟才回,对他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有时甚至还不回。

“那他去哪里睡?”话一问出口,金凤就后悔了。

果然,玲珑捂嘴轻笑:“三妹到底是年轻,远的不说,这玉红楼呀,专门就给森哥设着有正房、厢房,那地与这里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大姐。”

大姐?提起阿冉,金凤这才想起:“对了,大姐呢,她也不出来吃饭?”

玲珑摇摇头:“不在家。”

吃过晚饭,金凤正在房里看一本自家里带出来的书,珠儿敲门进来,她的身后,很怪异地站着玉红楼的阿宝。

“这往后阿宝姑娘就派给三小姐使唤了。”珠儿礼貌而疏淡地说完,留下阿宝转身而去。

“看什么看,眼珠瞪那么大小心掉下来的!”阿宝悻悻地睥她一眼,大刺刺地进了屋,自己给自己倒杯茶,没好气地坐了下来。“十一娘可真没错看你,一夜之间你就能央着最是没心没肺的森爷进了凌府,还害得十一娘今儿个给那徐阿冉堵在门口骂了整整一下午,居然还蛮不讲理地要玉红楼出钱给你买丫环。哼!话说回来,这要不是看在森爷的面子上,十一娘怎么会忍得下气?”

阿宝看看金凤那张还没反应过来的脸,冷哼一声:“所以说,蚌鹤相争,渔翁得利。金小姐,我家十一娘说了,你若是就此认了这阿仨的命,那我立马掉头就回;若还是她船上认识的那个……那个金凤,那我就得留下来,至于有没有机会上位,就看你自个儿的造化了。”

金凤这才明白,敢情是徐阿冉去玉红楼挑衅,燕十一娘明着没有发火,暗地里却是借机派来八面玲珑的阿宝搭伙自己拾掇她。

这…..,她略一迟疑,碰着阿宝扔过来的轻视的目光,是呵,在她们眼里,自己一定是有够笨拙、有够青涩的,否则,又怎会连一个小丫环都够资格教训她。话说回来,阿宝是燕十一娘调教出来的丫环,浸淫玉红楼那种上下品人通吃、妙媚色艺之处,别说腹藏识人达意之丘壑,便是普通的举手投足,也自有寻常女子难以齐肩的韵味。确实是目前的她之最需求。

要不要这样的“帮助”?

还用想吗?她吸口气,盈盈走到阿宝面前,提起茶壶稳稳往她手中的杯里续上热水,浅了声气说:“阿宝姑娘,还请代金凤谢过十一娘。这往后,人前委屈你做个丫环;背地里,我再补称‘先生’。”

阿宝就着这只杯子喝了一口茶。眼前的金凤果然是块还未雕琢出来的璞玉,聪慧得一点就通、一通就动,她要是再长进点,恐怕连十一娘都看不出深浅来的。到那时,自己可真就只有给她提鞋的份了。想到这,她笑起来:“不敢,三小姐,叫声‘阿宝’就好。再怎么说,你是森爷的女人,来了凌府,这往后的日子,还得请你多多照应。”

“好说!”

凌府三小姐的生活,也是好说二字。她在家习惯了早睡早起,而凌府上上下下、包括阿宝,却跟夜猫子似的,天黑就来精神,天亮则不睡至日上三竿不起。于是,金凤黎明即起,没有长房、正室请安的繁琐,府中一派清静,或看书,或在小花园里喂喂金鱼,随心所欲。

来了这些个日子,她从未在晚上见到过凌森,大多数时候,是中午正在吃饭时,他略带着些刚起床的惺忪出现,冲大家笑笑,然后,匆匆地扒两碗饭,匆匆地带着保镖阿威和小武离去。留下的人该干嘛干嘛,只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徐阿冉会对着他的背影尖酸地嚷两句诸如“家花没有野花香”、“外面的女人是宝,家里的女人是草”之类的话。

金凤的到来没有给这幢女人成堆的府邸带来多大影响,她倒是因着没自阿宝的到来中受到影响而觉得有些诧异。那丫头不是应该教她吹拉弹唱、风情妩媚吗?怎么每天除了指点着她保养皮肤、画画淡妆之外,别的什么也不做。

“你想学什么?”在她终于忍不住开口质疑后,阿宝一边仔细地涂着指甲油,一边懒懒地问。

“嗯......,譬如说行走姿势呀、语言动作呀……。”

她话还没说完,阿宝“扑哧”笑出声来,引得指甲都涂坏了一块:“我的三小姐,你可别说你长这么大还不会走路的。”

“不是这意思,”她涨红了脸,急急摆手,“我是说,如何才能走出风韵,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充满魅力。”

阿宝涂完指甲,将双手举高,在阳光下前前后后翻了两遍,放低。复问道:“你觉得我这个动作美吗?”

金凤愣住,她还真不能用美或丑来形容这个非常普通的运作。

“玉红楼四大花魁,水姑娘最是俏皮,总是蹦蹦跳跳,从来就没有好生走路的时候;云姑娘身子不好,没有丫头扶着定是出不了门的;冬儿姑娘性子冷傲,连带着到哪里头都是昂得高高的;佟姑娘最规矩,只不过,她喜欢穿洋人的高跟鞋,所以,个子稍矮的恩客,大都不敢与她同行。若她们都象三小姐这样依着条不变的规矩行动,玉红楼的四朵金花可就变成一朵了。”

阿宝炯炯的目光投向她:“只要没有不雅的动作,你高兴怎么做就怎么做,正因为你是随着自个儿的性子做出来的,举手投足,才全是你三小姐特有的韵致。就象我刚才那个动作,独一无二,喜欢阿宝的人就觉得美到了极致;不喜欢阿宝的人,视同未见。所以,十一娘说,女子之最美,在于她自己相信自己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一个!”

自信!

这个词国文老师教过、强调过,但是,金凤真正悟到,却是由一个比她还小的女子嘴里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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