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794200000049

第49章 说“正律”与“旁章”(1)

徐世虹

《晋书·刑法志》在叙述汉律篇数时云:“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又记魏明帝时“傍采汉律”,制定新律十八篇,并记其序文曰:“凡所定增十三篇,就故五篇,合十八篇,于正律九篇为增,于旁章科令为省矣。”值得注意的是,这里首次出现了对汉律体系加以正律与旁章的划分。以其文可知,在魏、唐人的意识中,正律是指九章律,而旁章是指九章以外的律及令、科。这一划分,对无缘看到简牍出土文献的人的影响相当深刻。人们对以正、旁概言九章律与其他律及令、科的关系不存疑问,并努力求证旁章的内容。沈家本先生在其《汉律摭遗》中列“傍章”一目,下缀越宫律与朝律;程树德先生也在《九朝律考·汉律考》中列出“傍章十八篇”,认为汉仪即叔孙通之傍章。在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已面世的今天,笔者以为对《晋书·刑法志》的记载有重新认识的必要。

其一,从篇名排列上看,九章律并未独立于他律。如前所述,张家山二四七号墓出土竹简所见律名共有二十七种,其中属九章律者有贼、盗、具(含囚)(李均明先生认为《具律》中当分出《囚律》。参见李均明:《二年律令·具律中应分出〈囚律〉条款》,载《郑州大学学报》,2002(3)。)、捕、杂、户、兴。据《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所附竹简出土位置示意图,二年律令的出土编号为C、F,整理者按照其排列顺序整理出篇次,即贼、盗、具、告、捕、亡、收、杂、钱、置吏、均输、传食、田、□市、行书、复、赐、户、效、傅、置后、爵、兴、徭、金布、秩、史。从这些律名的排列上看,九章律的篇名与其他篇名交叉排列,如果排除先导性的主观意识,很难从中辨别出主次或正副之别。如果一定要分类,则可见属于“罪名之制”的秦六法比较靠前,相对集中,而户、兴两篇则杂于其他之中,并不突出。

日本学者宫宅洁认为,《二年律令》是数人依何样本抄写而成。其理由是:将相当数量的法律条文分类整理并能互相参照,从而构成一定的体系,以一人之力难以企及;另以81简所见抄写者人名见之,也可判断非一人所为。关于上述样本的性质,他判断为“是在某个集团——墓主之家或县、郡等特定官衙内积累并体系化的法律集”;他的结论是:“以《二年律令》自身来看,难以充分证明《二年律令》是通用全国的,即源于国家的编纂物。”(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三国时代出土文字资料之研究”班:《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二年律令〉译注稿其(一)》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解题”,载《东方学报》第76册,2004。)作者在此强调的可能是《二年律令》的编纂性质。不过换一个角度看,即从这个“法令集”的内容见之,其无论怎样在家族或官衙内“积累并体系化”,法源也是来自国家。换言之,《二年律令》的基本内容应当是国家的制定法,“编纂物”只是编纂而已。编纂者或抄录者在编纂或抄录时,不会打乱原有的篇章结构顺序而任意编排。如果当时确实有被人们定名为“正律”的九章律与“旁章”他律并存,编纂者或抄录者不将此定名纳入的理由似乎并不充分。一个可以作为旁证的例子,就是与诸律同时出土的津关令。津关令的二十余道令是按序号编排的,序号的编排标准也许依年代先后,也许依内容类别,但正如祠令、金布令等令名所示,“津关令”之名应当是从事国家法令整理编纂者所定,而非抄录者所定(国家法令被编入官署法令之中的例子,可见武威旱滩坡简。如:“坐赃为盗在公令第十九,丞相常用第三。”参见武威地区博物馆:《甘肃武威旱滩坡东汉墓》,载《文物》,1993(10)。日本学者大庭修指出:“这一法律条文互见于公令第十九和丞相常用第三。‘丞相常用’确实是为便宜起见而编录的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其作为公令而被立法,随之被编入丞相常用之中,因此恐怕还不能认为最初是作为丞相常用而立法的。”参见氏著:《武威旱滩坡出土的王杖简》,见《简帛研究译丛》第一辑,长沙,湖南出版社,1996。),其序号顺序亦非抄录者所定。

由此可以推测,在律令抄录者的意识中并没有将上述律名作正副之别,他所抄录的顺序不应当是一种随意的结果。换言之,在当时的社会中,人们对九章律与其他律的关系并未作主观上的划分。其二,从立法技术上看,汉代立法并无统一的法典,而是由单篇律与令共同构成律令体系。以往的传统认识是,九章律是基本律典,另有若干单行律同时行世。(笔者以往亦持此说。)然而以九章律溯源可知(徐世虹:《九章律再认识》,收于《沈家本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萧何次律令的操作方式是“捃摭秦法”,即以秦律为母体,以一人之力进行变量操作(在此意义上,司马迁“萧何次律令”的叙述可能更接近事实。参见《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而非如****律那样具有法典编纂的一般程序,即天子下诏修律,臣下组织班子谋划体例,在对旧律体系进行变革后编纂成一部统一的法典。换言之,九章律与其他律在篇章结构上的区别究竟在何处呢?事实上日本学者滋贺秀三早就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他指出:“这一现象(指汉代律令不具备如唐律令那样的特征——笔者注),意味着在汉代不存在法典与单行法规之间的形式区别。之所以把九章律称为法典,只是因为其内容网罗了重要的法律领域的基本事项,从而存在着法典的实质性特点……他受高祖委托管理内政,在处理日常政务的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大量地借鉴秦制,整理出各种法律制度——萧何的劳绩奠定了有汉一代的法律基础——九章律是作为这些法律制度的一部分而逐渐形成的。所以,把从‘盗’到‘厩’的九篇特别称为‘九章’,或者称‘正律’、‘律经’,这都和我们现代的‘六法’称呼一样,不是源于任何公权力的命名,而是作为法律家们的习惯称呼问世的。”([日]滋贺秀三:《西汉文帝的刑法改革和曹魏新律十八篇篇目考》注释四六,载《国家学会杂志》69卷7号,1955;中译本见刘俊文主编,姚荣涛、徐世虹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八卷,北京,中华书局,1992。)以秦汉律一事一律的立法技术见之,尽管九章律中的贼、盗、囚、捕、杂、具远袭《法经》,为“罪名之制”,户、兴、厩为“事律”,然而单就其篇名而言,它们又何尝不是九篇单行之律呢?《二年律令》所见二十七种律的同时现世,证明其皆为“宜于时者”,在体系上并无主次正副之分。

其三,从法律的适用上看,人们在引用律时并未冠以“正律”、“旁章”之谓,所谓“旁章”各律也与九章律诸篇一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现实作用。据汉简可知,当时的人们在援引律文时一般有四种情况。一是直接点出篇名:

捕律:禁吏毋夜入人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毋故入人室律从事。(《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95·11。)

囚律:告劾无轻重,皆关属所二千石官。(《居延新简:甲渠候官》EPT10·2A。)

贼律:殴亲父母及同产,耐为司寇,作如司寇。其奊訽(诟)詈之,罚金一斤。(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置汉简释粹》ⅠⅠ01115:42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二是不引篇名而云“律曰”:

律曰:诸使而传不名取卒、甲兵、禾稼簿,皆勿敢擅予。(《敦煌汉简》2325。)《二年律令》置吏律216简:“诸使而传不名取卒、甲兵、禾稼志者,勿敢擅予。”知前者为置吏律之文。引用方式相同的律文又有居延汉简4·1简:“律曰:臧它物非钱者,以十月平贾计。”157·13、185·12简:“律曰:赎以下,可檄,檄,勿征逮。”三是只云“律”字:律:取(娶)亡人为妻,黥为城旦,弗智(知),非有减也。(《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奏谳书》30-31简。)据《二年律令》亡律169简:“取(娶)人妻及亡人以为妻,及为亡人妻,取(娶)及所取(娶),为谋(媒)者,智(知)其请(情),皆黥以为城旦舂。”前者当为亡律之文。又:律:贼杀人,弃市……律:谋贼杀人,与贼同法……律:纵囚,与同罪。(同上书,《奏谳书》93-95简。)

该条前二律的相关内容可见《二年律令·贼律》23简:“贼杀人及与谋者,皆弃市。”

四是既不点明篇名,也不云“律曰”或“律”,而是直接引用条文。其例如:

诸与人妻和奸,及所与□为通者,皆完为城旦舂,其吏也以彊(强)奸论之。其夫居官……(《敦煌悬泉置汉简释粹》ⅠⅠ0112:8。)

相同的内容见《二年律令·杂律》192简:“诸与人妻和奸,及其所与皆完为城旦舂。其吏也,以强奸论之。”又:

不中程百里,罚金半两;过百里至二百里,一两;过二百里,二两。(《居延新简:甲渠候官》EPS4T2·8。)

此为行书律之文。《二年律令》行书律273~275简:“邮人行书,一日一夜行二百里。不中程半日,笞五十;过半日至盈一日,笞百;过一日,罚金二两。”

从上述汉代人引律的状况看,似乎并没有九章律独立于他律的迹象。这意味着各种律均作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哪一种律都未被人为地划为“正”与“旁”,所谓“正”、“旁”不过是后人认识上的一种反映。

其四,从汉代人对律令体系的称谓上看,亦无有关“正律”与“旁章”的说法。现将九章律以后的相关记载胪列如下:

梁统乃上疏曰:“文帝宽惠温克,遭世康平,因时施恩,省去肉刑,除相坐之法,他皆率由旧章,天下几致升平。”(《晋书》卷三○《刑法志》。)

景帝即位,以(晁)错为内史……迁为御史大夫……错所更令三十章,诸侯皆喧哗疾晁错。(《史记》卷一○一《袁盎晁错列传》。)

及至孝武即位……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汉书》卷二三《刑法志》。)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罪名重……律令尘蠹于栈阁,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盐铁论》卷一○《刑德》。)至成帝河平中,复下诏曰:“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永元六年,(陈)宠代郭躬为廷尉……又钩校律令条法,溢于《甫刑》者除之。(《后汉书》卷四六《陈宠列传》。)

以上述记载可见,文帝时虽废除了肉刑与收孥之律,但其余内容基本沿袭旧律,所谓“他率由旧章”。景帝时晁错更令三十章,内容主要与侵损诸侯利益相关,整体上的律令体系当无大变动。武帝时的三百五十九章,昭帝时的“百有余篇”,成帝时的“律令烦多”,和帝时陈宠的“钩校律令条法”,皆属体系不变下的数量增减。所谓“律令”,是当时的人们对其法律体系的一般性定名。这种定名不仅用于国家的法律体系,也见于基层小吏的考核文书,其文常曰“能书会计,治官民颇知律令”(较完整的文书可见《居延汉简》13·7、37·57、89·24、EPT50·10、EPT50·14等。),更常见于汉代的下行文书之中,如“如律令”之语。人们学习法律,亦称“学律令”、“读律令”(如《汉书》卷八九《循吏传》载:“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又同卷《黄霸传》载:“(黄)霸少学律令,喜为吏。”《后汉书》卷七六《循吏列传》载:“(王涣)晚而改节,敦儒学,习《尚书》,读律令,略举大义。”)。律是国家的制定法,令是皇帝诏令,二者的法律渊源皆出自国家权力,所谓“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汉书》卷六○《杜周传》。),作为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汉代人称萧何所定之律为“正律”,而将其余律视为“旁章”并与令一起排斥在“正律”之外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呢?总之,从汉律的实际情况出发,所谓其有正、旁之分这一结论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

关于正、旁之说的缘起已如前所述,首先提出这组概念的是魏律序。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该序作者“傍采汉律,定为魏法”的目的与操作,推敲这组概念是在什么状况下被提出的。关于制定魏律的目的,晋志录魏律序曰:

旧律所难知者,由于六篇篇少故也。篇少则文荒,文荒则事寡,事寡则罪漏。是以后人稍增,更与本体相离。今制新律,宜都总事类,多其篇条。

旧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

同类推荐
  • 虎啸南朝

    虎啸南朝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一个平凡的待业又遇婚姻危机的男人,携家人赴西南某地旅游欲挽回婚姻,却遇暴雨躲避山崖下,睁开眼已是异世他乡,孤单面对陌生人世、陌生的自己。历史的潮水将他缓缓推向迷雾的前路,我是砍柴贩鱼之徒,我也是南朝第一帝,来,和我一起品味这刀锋上的热血,聆听胡族卑微的哀嚎。我是刘裕,我非历史,我,就在你心里。QQ群号:232550178个人QQ:2845255921.感谢创世书评团提供论坛书评支持!
  • 大唐全才

    大唐全才

    王珂,一个装饰公司的小老板,在去一个新工程工地的途中因车祸来到大唐,他为了在这个时代站住脚跟,用他比别人多了一千多年的知识在大唐帝国扇动他那蝴蝶翅膀,改变了历史的进程。人称他为大唐全才。
  • 游行东汉末年

    游行东汉末年

    80后的吕杰在一次意外穿越了,啊,啊,啊,穿越的金手指在哪里?什么?居然没有金手指,自己只有在东汉的乱世靠历史知识活下去了!曹操说:吕杰不厚道,嫁了女儿还打我!刘备说:这人怎么老给我找麻烦呢?孙权说:父亲,大哥,这就是你们找的女婿?曹丕说:姐夫救救我大魏吧!刘禅说:吕大大,我要去投靠吕杰的儿子!吕杰大笑:不要着急啊,我来帮帮你们,五胡乱华?我给你们乱!乱到你们灭族去!美女都来给我生小孩吧,哈哈!
  • 三国之黄巾传说

    三国之黄巾传说

    这是个有些疯狂的异界三国。《山海经》中的奇异灵兽依旧存在,工匠祖师鲁班发明了可以载人飞行的木鹊。董卓成了上古赣巨人,关羽真的是青龙转世……主角张大山穿越到了黄巾军首领天师张角儿子的身上,正赶上张角身死,黄巾军兵败,张曼成、波才这些著名的黄巾军将领都已经战死,他又该何去何从……
  • 三国之青州

    三国之青州

    那一天,九星连珠,天下混沌。他不过是一个大一的学生,只是在比赛中无意中触动时空隧道,来到了那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他又该如何呢?以后的路,他真的不知该如何抉择,只想照顾好妹妹。只是他真的可以那样单纯的活下去吗?
热门推荐
  • 星海三卷

    星海三卷

    盘古生太极,两仪四象循。天地万物,冥冥中自有定数,然而有圣人反阴阳,乱五行,混淆天数。如今大道有感,赐大运于天人……
  • 戒杀四十八问

    戒杀四十八问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豪门庶女修仙记

    豪门庶女修仙记

    出生在豪门的大小姐夏云因一次坐飞机去旅游,飞机因管理人员的失误而没油了,而飞机下坠,她本以为她会被摔死,结果她穿越了,想看豪门修仙女的修仙道路,就来看她的传奇人生吧!
  • 阎王在人间

    阎王在人间

    本人第一次写小说写得不好不许骂我可以提意见:在地狱的大殿里。“大王,今天又来了几个怨气极重的女鬼”判官对着刚上任的阎王说。“带上来”黑白无常把几个极其恐怖的女鬼带了上来。“哎呀妈呀,鬼呀好可怕”阎王就这么晕了。想看全部请进入正文。提意见的请进入我的QQ群死亡之城:534341245
  • 剑侠情缘之梦幻现实

    剑侠情缘之梦幻现实

    主角因为家传玉佩在脑海中的形成光团自此随意出入现实与剑侠情缘世界,剑侠世界有长枪独守大唐魂的东都之狼天策,一舞剑器动四方的七秀坊,长空令现,恶孽无生,浩气剑出,谁与争锋的浩气盟,一入此谷,永不受苦的恶人谷,现实世界性感妩媚的美妇总裁,妖娆的人事部长等各型各色妹纸铺面而来。
  • 江河星尘

    江河星尘

    时空英雄出我辈,一入位面岁月催。征战天下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提枪架舰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尘世如潮人如水,只叹位面几人回。
  • 两级阴阳

    两级阴阳

    异界大陆,一代将门之后,随师学艺。一段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一个阴阳两级的世界
  • 叩门

    叩门

    传闻天地有门,在中原世界,人们穷尽一生修炼,积攒气血,只为了那飘渺的,可以叩开苍穹大门的希望,以求得到苍穹的恩赐;张小奇,一个州牧的庶子,为了可以艰难的生存下去,不得不做那第一纨绔,怎奈那纨绔的外表下,却隐藏着一颗不甘世事的爷们的心。意外获得了一颗心脏,从此骚动的心再也无法平静,他张小奇必将横扫中原!对此,张小奇对他的小心眼书童问道,“阿呆,你怎么看?”阿呆:“少爷,你又在说胡话了!”
  • 落月摇情满江树

    落月摇情满江树

    都市少年为爱执着,奈何众美苦苦纠缠...后续结果如何,敬请阅读
  • 斗域

    斗域

    乱古时期,天下大乱,妖魔横行,民不聊生。一个出身卑微的家奴,怎样打开通往仙界之路?修真界,人、妖、魔、古族高手辈出,无尽法宝,阴谋与斗争,一切皆在《斗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