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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尘埃落定(1)

婚姻这只旧碗

她嫁给他时心里一半怀了恨,一半怀了爱,但统统与他无关。与她爱恨攸关的那个男人刚刚放弃了她。当然,有千种无奈和万般不舍,但最终还是放开了手。她大病一场,奄奄一息之际被他轻轻救起。他说,让我照顾你一辈子。他太过平凡,且少言寡语,他独有的,无

她嫁给他时心里一半怀了恨,一半怀了爱,但统统与他无关。与她爱恨攸关的那个男人刚刚放弃了她。当然,有千种无奈和万般不舍,但最终还是放开了手。

她大病一场,奄奄一息之际被他轻轻救起。他说,让我照顾你一辈子。

他太过平凡,且少言寡语,他独有的,无非是眼里的一份踏实和诚挚,让她感动,也只是感动。

他对她好得出乎她意料。

他下班比她早半小时,每次她回到家时,他早已扎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从不用她帮忙。她坐下看电视,总能在茶几上发现一包他特意买回的点心,她最爱吃的那几样轮流出现。她体质虚寒,冬天一到双脚就冰一样凉。她说去买个热水袋,他却说那东西不安全,就帮她焐着。冬季的漫漫长夜,她的双脚贴在他的小腿上,她感觉自己正在慢慢融化。

三年过去了,他对她的好一如既往,她太习惯了,竟心生厌烦。她喜欢各种艺术品,尤其对瓷器有着不俗的欣赏能力。从前的男友只要一有展览一定陪她去看,但现在这个男人却对此毫无兴趣,更别说与她探讨。她渐渐觉出两人的差距来。

而回忆此时开始在心底一点点复苏。

而身边这个日日相对的男人,相比之下就成了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家常瓷,捧在手里也能视而不见。

忽然有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我无法忘记过去,所以回来找你。

他约她在从前两人常去的一家韩式烤肉店见面,她进去时店里正放着当年她喜欢听的歌,看来他是费了苦心要重圆旧梦的。坐椅上的男人,依然光鲜。三年岁月,只添了他的成熟优雅。

他说,我正准备离婚,没有女人能比得上你。

他说,我现在的财产足够让你随意买下喜欢的藏品,过上最舒适的生活。

他说,我派人详细调查过,你过得并不好,你丈夫又平凡又俗气,而且连一只最廉价的古董花瓶都买不起。

桌上的烤肉在架子上冒着丝丝热气,她却一点点冷静下来。他滔滔不绝地说完,等她表态。

她轻声问他,如果调查我的人告诉你,我已成了个臃肿发福的黄脸婆,你还会不会来找我?

他说会。回答得太快,反而显出了不诚实。

她说,你知不知道是谁把我养得这么年轻水嫩?是我的丈夫。他为我做的,你永远也做不到。我们过成什么样子,是我们自己的事,与你无关,永远。

说完她就走了出去,再没有回头,像离开一段彻底结束的爱情般轻松,但决然。

她从未这么心明眼亮过。

他查她查得如此仔细,不会不知道三年前正是因为他的离开,她患了场重感冒,后来转成了肺炎,好久才治愈,却留下病根,受不得一点烟熏,所以她丈夫从来不肯让她下厨房。而那个一心记挂着旧梦重温的男人,根本没心思考虑到韩式烧烤的烟会刺激到她的肺。

再有艺术品展览会,她不再嘲笑他的品位,而是拉了他一起去,给他细细讲解。毕竟婚姻不只是坐享对方的付出,还要积极给予,努力经营。她有足够的信心和耐性,而他居然也听出了兴趣。

经过一只宋朝的青瓷碗,他说,不过是只旧碗,值这么多钱吗?她说,当年这世上的碗何止几千几万,惟有这一只历经千年沧桑离乱的考验而完好无损,这是岁月的残酷,也是岁月的功德。一粥一饭的恩情里,自有股纤细绵长的力量,让两个原来陌路的人,相携着一生一世、生生世世地走下去。这碗里盛的是爱、珍惜、温暖和坚持。越长久,越珍贵,千金不换。

给爱一个台阶

25岁的她心高气傲,犹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那次相亲,让她第一眼便喜欢上这个一米八个头、魁梧挺拔的他。相爱的日子里,如同蜜里调油。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

25岁的她心高气傲,犹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那次相亲,让她第一眼便喜欢上这个一米八个头、魁梧挺拔的他。

相爱的日子里,如同蜜里调油。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笑出来。

他没有大房子,她还是心甘情愿地嫁给了他。拍结婚照时,两个人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让他下一个台阶,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附在耳边悄声说,你下个台阶我们的心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婚后的日子就像涨了潮的海水,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一浪接着一浪汹涌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渐渐地便有了矛盾和争吵。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去,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着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整个人撞在栏杆上。她看着他的狼狈样,捂嘴笑着从楼梯口跑出来。她伸手去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的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记住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她甩手就走。走了几步后躲进一家超市,从橱窗里观察他的动静。以为他会追过来,他却没有。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若无其事地走了。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推开门,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看见她回来,仍然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他揽着她的腰去餐厅,挨个揭开盘子上的盖,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追我就自己回来了?他说,你没有带家里的钥匙,我怕万一你先回来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

这样的吵闹不断地发生,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给他打电话,关机。第二天早上他一进门,她窝了一肚子的火噼里啪啦地就爆发了……

这一次是他离开了。他说吵来吵去,他累了,自己搬到了单位的宿舍。留下她一个人,面对冰冷而狼藉的家,心凉如水。

那天晚上,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就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的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台阶.

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去上这个台阶……

装在玻璃瓶中不经风吹的爱

爱,就象是装在玻璃瓶中不经风吹空气般是一样悄悄流失的情。花落水流红,闲愁万钟,无语怨东风.无论是落花的有意,还是流水的无心,勾勒描绘到最后只是一幅伤心离别的画卷。两心相隔,在唯美的开始或是在曼妙的过程到了终局不免是一场烟花短逝谢幕的流离。爱,是

爱,就象是装在玻璃瓶中不经风吹空气般是一样悄悄流失的情。花落水流红,闲愁万钟,无语怨东风.无论是落花的有意,还是流水的无心,勾勒描绘到最后只是一幅伤心离别的画卷。两心相隔,在唯美的开始或是在曼妙的过程到了终局不免是一场烟花短逝谢幕的流离。爱,是被遗落的遇见.爱情之所以开始只不过是因为某一瞬间的悸动或是某一时段内情感的沉积.女生某一回眸的惹人怜动或是男生某一谈笑间的豪逸魅力,都可能造成另一方心理上短暂的悸动,进而欲想欲思,欲思欲想,爱情的际遇便如此邂逅.爱,是一场不合时宜的错误.当爱发生时你没有感觉,当有感觉时已被牢牢捕捉.某段时期内短暂或长久的情感沉积,使人恍然大悟:原来追寻的幸福近在咫尺,从而开始一段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期望的爱情梦,或浪漫的风花雪月,或朴实的纯粹点滴.也就是说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在强迫自己的感情。我们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喜欢上一个人,可结果呢?我们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将这个人或这份情悄悄淡忘。之后在感叹自己不懂爱情,徒自留下满身的疲倦和满心零落的碎痛与声声无语的缄默叹息.其实这又何必呢?相濡以沫不若淡情于生活。爱情是可以遇见的,但是爱情真的有大众的长久吗?如果有,缘何千百年来流传的佳话会那么少?爱,应该是被生活遗落的。有些东西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比如,海枯石烂,天地荒长.比如,此心不死,矢志不渝。因为这样承诺下的债是我们终其一生也无法给约定方兑现的.何况爱情的柔韧性又是那么差,它总是那般易碎。爱情的重量是无法估计的,它如同装在玻璃瓶中的空气一样是虚无缥缈的汽态,而结果也只是蒸发的减少,或是塞上瓶塞时闷热的变质。世界上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因为暴露在风中的爱情份量总在不断减少。洞悉生活的人都明白:爱情到了最后只是一场不舍亲情的别离是根本无爱的,而我们要学会的或许是遗落这份似装在玻璃瓶中不经风吹的爱。虽然,爱是不能终老的,但始终是有人要陪我们逐渐老去,与其期望一份经不起风吹的不能终老的易逝爱情,倒不如寻找一份从一开始就能陪伴我们终老的亲情。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今夜我醉了

(一)

车窗已全部摇下,车里灌足了风,光怪陆离的,眼睛已经睁不开,油门被踩到了底,只感觉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的存在,一切都在后退,一切都离我而去。

“论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彪哥的话不知怎么地充斥了整个脑瓜,抑制不住,往公司的路跨过两个区,一上高架桥,就进入了开发区,怎么感觉象在南方,空气湿湿的,霓虹灯太闹了,晃得我越发烦躁,我拧亮了大灯,在一片喇叭的抗议声中,驶进了公司大门。

办公室没有人却亮着灯,这更让我来气,抬起一脚把纸篓踢飞,不偏不倚击中了鱼缸,纸团残片顿时抛入水中,天那!这平时怎么也射不中球门的脚功!气急败坏之下又一脚飞向在地上横滚着嘲笑我的纸篓,没踢中,却踢中了存满水的塑料桶,“哗!”裤腿湿透,满地淌水。“妈的!”几乎失去理智的我又飞脚踢向开业典礼送的大瓷瓶,临到目标换了方向,踢中了暖气片,“哎呀!”我一下子坐到了地上,捂住了脚,嚎叫了起来。

恰在此时,门外传来了清脆的高跟鞋声。

“哎呀,吴总,这是怎么啦?”一惊一炸的声音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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