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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傲娇的黄老邪

黄沾老爷子现在是电影公司大老板,拍戏赚钱是他的主职工作,写歌、写广告词、主持节目只是业余爱好,赚两个零花钱而已。

所以见郑栋汉找上门来,要他重新再写几首歌,不禁让黄老邪大为不满。只收你一万多港币的稿费,你还要诸多的要求,真以为我闲着没事,贪你那么点钱如何?

郑栋汉自然也晓得黄沾的脾气,所以也没多废话,直接将《此情可待》与《show me the meaning of being lonely》两首歌丢给了黄老邪。那意思你看看这两首歌,再看看你给我的那几首歌,就知道差距在哪里了,也就知道为啥我要你再写几首了。

黄沾起初并没有多在意,才子嘛都比较自负,就好像倪眶那家伙一样,每小时码字五千多,而且还不是用打字机\电脑,而是全部都用手写。这是啥概念呢,本渣渣用电脑码字,速度最快的话是一小时两千字。所以每小时五千字的手速当真是丧心病狂啊!

倪眶帮别人写剧本一般都是一周的时间交货,其实他三天之内就已经写好了,还要故意在抽屉里面摆几天,等到时候人来取时再拿出来。而且所写的剧本、小说一旦售出,概不退货连一个字都不肯改的。

倪眶一生为邵氏公司写了数百部剧本,一直拍到邵氏歇业还没有拍完。而且此人在邵氏的地位非常之高,是香港少有的几个开戏师傅,编剧界的泰斗级人物。而且估计也是纯以写稿致富的第一文人,比金庸、古龙、梁羽生都要有钱的多。

所以此人腰杆也最硬,也最有底气,卖出去的稿子概不退换。黄沾本来也想学倪眶来着,只是他老爷子经济经常出问题,到九零年代还差点破产,所以就底气不足,最后还是乖乖地拿回来修改。

倪眶写文章的速度很快,而且他的文章很卖钱,前世黄玉郎办报纸,出千字五百买倪眶的文章。以他老人家五千多的手速,一小时就是两千五百元港币。每天最多写两万字,最少写八千字,一个月就是二三十万港币。而同时期香港片酬最高的明星,如许贯杰、程龙、周闰发等等,也不过才两三百万片酬而已。

倪眶仅凭写字一项就可以年入几百万,所以自然也就对其他工作不屑一顾。曾经大导演罗唯想教他拍戏,带着他在剧组呆了好几天,传授他如何掌镜、如何协调、如何运作等等,本来以为他都已经做好接手准备了,但倪眶却来了一句,“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孽,要来做拍电影这一行?”气的罗唯差点要揍他。

倪眶身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已经如此桀骜不驯了,同样身为四大才子之一的黄沾自然也不遑多让。

只是这位才子一生涉猎颇多,既办广告公司,又写歌写广告词,还演戏拍戏投资戏,还投资房地产炒股票……结果就是杂务颇多,顾不过来,虽然一身才华,但却命运坎坷。曾经一度沦落到无家可归,逼得要到申请破产的地步。相比起来,其他三位才子金庸、倪眶、蔡斓就比他要幸福得多。

黄沾此时身为电影公司的老板,广告公司的老板,无线电视台的监制……还刚刚拍了一部卖座电影《大家乐》,不进电影大卖而且专辑同样大卖,正在志得意满的时候,所以对郑栋汉递过来的两首歌并不感冒。

大咧咧的拿过来瞅了一眼,黄沾顿时就愣住了,前前后后在心中哼唱了几遍,不禁拍了一下桌子,“你拿出这两首歌来,不是让我没法活了么?这种好歌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哪能像你想的那样量产?拿去,我写不出来!”

“沾哥,不要这样子泄气嘛,我是知道你的才华的。”郑栋汉笑嘻嘻的夸赞道,“我也不需要非要像这两首歌一个级别的好歌,只要不是相差太多就好了。”

“没有,写不出来,你找别人写去吧。对了,这两首歌你从哪里搜罗来的,再去找他要不就结了。我是写不出来。”黄沾把脑袋晃成拨浪鼓道。

好歌,好曲本来就是妙手偶得,那里说是想要就能马上有的?一些音乐人一生能有一两首好歌,就已经能够名垂千古了,哪能像大白菜一样的批发零售?当我们都是李白、杜甫、苏东坡一样的才子不成?那可是千年才出一位的能人。

“这两首歌是许贯武先生写的,他只给了这两首歌曲。”郑栋汉笑了笑道,“他是大老板,又不是专业音乐人,我也不好每次发专辑都要找他帮忙啊。”

“这小子不是专业音乐人,却比我们这些专业音乐人还厉害,好歌在他那儿就好像大白菜一样便宜,随便拿出几首就能震住一片人。我是搞不懂世上怎么还有这么厉害的人。”黄沾听了不禁撇撇嘴道,“就拿上次义演的歌曲来说,二十多首新歌,首首经典首首好听,噗他阿母,他脑子里面是不是装着外星人呢?”

“那我倒不知道,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他这两首歌实在太好了,若拿一般的好歌来搭配,总显得有些不够档次。所以沾哥,只能再麻烦你一下了。”郑栋汉笑了笑,“最多我多给你一点时间,多给你一点润笔费,总行了吧?”

“多给钱,这是你说的啊,别耍赖。”一听多给钱,黄老邪来了精神,“能多给多少?”

“如果比这两首歌查不了太多,就一万港币一首如何?”郑栋汉咬了咬牙,伸出一根手指来说道。

一首歌一万块,在当时来讲已经创了天价了。其实香港别看唱片业发达,其实作词作曲家的收入并不高,而且关键的是版权保护也并不到位。

在日韩欧美等地,之所以唱片业如此发达,经典好歌一首接着一首,是因为人家音乐人赚的多。开始的稿费可能并不太离谱,但是日后歌曲的收益都会有分成,无论是专辑的销售、网上的下载、电台、电视台的广播、卡拉OK、餐厅、舞厅的使用,都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唱片公司都可以从中获取收益,而词曲作者也同样可以获得收益。

这些收益是长年累月细水长流的,热门歌曲能给词曲作家带来数十万、数百万美元的巨额收益,所以有这么多丰厚的收益,才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中。创造出一首又一首经典歌曲。

而在香港、台湾等地,词曲的版权费都是一次性买断的,而且价格还相当的低廉。黄沾一首歌词在九零年代的标准价是两万港币,货物售出概不退换。好也是两万港币,一般般的也是两万港币,以黄沾的节操当然不会故意往坏了写,但是说到用心程度自然也要打折扣。

之所以如此之低廉,其实也跟华语歌的市场太小有关。八零、九零年代,香港歌手一张专辑最多卖几百万张,已经是顶天了。而同时期欧美如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莱昂.里奇等等都有几千万的销量。而同时香港、台湾原创的音乐太少,太多翻唱欧美日本的流行音乐。

中岛美雪,日本殿堂级的国宝歌手,有七十余首原创歌曲被港台歌手反腐翻唱了三百多回,被称为撑起华语流行歌坛半边天的人物。当然这个说法是比较夸张的,但却也反映出了华语歌坛原创音乐的尴尬。

六零年代,披头四到访香港,掀起一片组团的热潮,七零年代粤语歌大兴,唱片销量频频创造销量奇迹。但除了许贯杰这种可以自编自唱的创作型歌手之外,还有很多歌手其实是只懂得演唱,而不懂得作词作曲的。所以他们出专辑的时候,就要拜托其他人赶紧创作歌曲。

但是在唱片黄金年代,香港每年推出几百张专辑,但知名的音乐人就那么几位,哪有那么大的创作力去创作歌曲?所以翻唱就成了屡试不爽的法宝。

再加上六零七零年代,火起来的歌手,绝大多数都是靠翻唱英文经典歌曲起家的,所以翻唱歌曲对他们来说也丝毫没有心理压力。连许贯杰唱作俱佳的歌手也要翻唱猫王、披头四的歌曲,其他歌手就更不用提了。

香港歌坛一时间是翻唱成风,每张专辑都有那么几首翻唱歌曲。翻唱歌曲也大多选择欧美最火的流行乐,这样的音乐已经经过欧美市场的检验,所以自然不用发愁销量。而且香港当时隶属于英国,是中西方文化交汇地,所以欧美音乐适合港人的口味,日本流行音乐也适合港人口味,翻唱欧美日本的歌曲,令人丝毫感觉不到文化隔阂,所以销量也十分的稳定。

于是所有的唱片公司自然就以翻唱作为主打,其它原创歌曲则能免则免,因为不确定会不会大卖,而且买一首原创的歌曲,要比翻唱一首歌曲的版权还要贵,所以自然而然原创歌曲也就卖不上价。

卖不上价又不受到重视,所以香港专业从事歌曲创作的音乐人很少,大多数都是兼职创作而已,也管给电视、电影配乐,也管给广告歌配乐,也管给歌手写歌,尽量涉足多方面,多赚一点钱。

但其实给电视、电影配乐,广告歌配乐与唱片歌曲是有很大不同的,一口气涉足这么多区域,自然不比欧美日本其他音乐人只专心一个区域所耗费的心力大,所创作的歌曲质量自然也是颇有些不如。但是没办法,人总是要生活的,总不可能为了艺术把自己饿死。

……

黄沾拿到了郑栋汉承诺的一万港币一首歌的允诺之后,马上就开始绞尽脑汁的创作起来。

郑栋汉虽然咬牙给出一万一首的高价,但也知道有舍才有得的道理,而且相信黄沾所做的歌曲一定会物超所值。

果然,十天之后,郑栋汉拿到了黄沾呕心沥血创作的七首歌曲,查探一番果然首首都好听,虽然不一定有《此情可待》等那两首歌经典,但是相比起来却也不是太过逊色,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痛快的支付了稿费之后,拿着歌回公司准备让许贯英录制了。

但是进入到九月份,许贯英将所有歌都录制完毕,唱片都已经制作好,都要开始进行宣传预热工作,结果北面一个消息传来,顷刻之间天地都变色。

许贯武临时下令叫停了新唱片的推出计划,同时命令《天天日报》七日之内采用黑白印刷,同时用八个版面报道此事。

香港也随着这个消息的传播,而陷入到了一阵惊恐动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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