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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还有人相信一见钟情吗 (2)

我朋友会觉得对不住我,钱没赚成就介绍女生来补偿。有一次在鹿港小镇她宣布,一会儿过来的女孩我一定会喜欢。我提醒她,我现在见一个爱一个,关键是人家是否喜欢我。她睁大眼睛望着我,把刚才那话修正了一下,她也许会喜欢你。

根本不是,她风尘仆仆地闯进来,像只六月的蝴蝶从每一张桌前飞过,落在我朋友旁边。都没看我一眼,兴致勃勃地讲今天遇到的开心事——有人提出要包养她。完了,我更插不上话了。

“多少钱?”我朋友问。

“十万一个月,就是少了点,”她嘟着嘴看菜单,“这顿我请了。”

我没钱埋单,好像没见朋友埋过单,作为人力资源的整合,她总能找到埋单的主儿。

“你知道吗,这是第一次,以前从来没人问过我,原来我也符合被包养的标准。”

“答应了吗?”我问。我想她要是答应了,我赶快回去读书。

“没有,太少了。”她手托下腮陷入沉思,“你说我应该值多少钱?”

这肯定不是问我的。十万,一百万,在我看来没差别,就是巨款。

“对啦,”我朋友站起来,“你慢慢吃,我得去趟白云。”她走出门口又返回来,跟那姑娘指下我说:“这也是我朋友,忘说啦。”

我冲她木讷一笑;“我不是拼桌的。”

就剩我们俩了,面对无尽的沉闷。我不是不想说话,你知道,TATA,打击太大了。做人还有我这么背的吗?菜一上来我就低头吃,估计她也不自在,手里抓着手机似乎想找谁求助。拨了几个电话没通,她不得不打给她妈妈。是不是太兴奋,她把那事又在电话讲了一遍。

“我没有啊,是她秘书问我的。不是,我今天想去面试嘛,是啊,他是录用我了。哦,方便面广告。当然没答应。”她讲了方便面的牌子,反正我是没吃过。好像接下来她妈妈说个不停,她越来越沮丧,最后她嚷了句我知道啦就挂掉了电话。

这时我又专心吃饭,我可不想让她的火气烧到我身上。服务员收掉四个盘子问我还要加菜吗,我看看她的眼神说不用了。

“你加吧。”她说。

“哦。”我又狠狠地点了两个菜。

“好无聊哦。”

我寻摸一圈,确定她在对我说,我点点头,说:“我也是。”

“我看你吃得挺高兴啊。”

“主要是,我电话欠费了,”我挺委屈,“只能吃饭打发时间。”

“你说我这么做对吗?”

“什么?”

“我妈妈说,她要找人查查这家公司。”

“什么?”

“她刚才说,这公司下周肯定破产。”

“是吗?哦。”我接下来说,过去的十分钟对我来说太神奇了,还是回家看书安全,看尼克?霍恩比。

“你是她介绍给我的那个男孩吗?”她不吃饭,她明目张胆地观察我。

“我不知道,”我低头躲着她眼睛,“我是被叫来吃饭的。”

“她跟我讲过的,我们等下去哪?”

“不知道,先聊一会吧。”我有点不知所措。

“去看电影吧。”

“好,再坐一会,我们还不熟悉。”

“你怕我熟悉你身高吧?”

“我不比你矮!总得聊聊吧,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

“点点。”她眨着眼睛说,“一点点的点点。”

是不是正是因为这么多不确定性才令恋爱惊喜,完全不同的生活轨迹,我,一个住地下室,每天读书以泪洗面;点点,模特,未来之星,可以搞垮公司的女生。可是就在鹿港小镇,那个镜子比椅子还多的地方,我看到她正坐在我对面。抛去缘分这种玄妙的东西不谈,到底是什么能令我们彼此认识,又会有什么样的化学反应能让我们往下走呢?

比如陈静馨,我北京上大学时她在长沙,我在广州恋爱时她在长沙。我在上海找到工作时她在长沙,按理说生命中永远不该拥有她,可还是那么微妙,加上一点点的机缘。我写书,第一本书几万册,发到各地的书店专往角落里放;她呢,高三的周末去和男朋友约会,骗妈妈说去逛书店,回来的路上进了一趟书店,碰见收银台有那么一本书,由于着急,捡起就结了账。我俩后来做了那么多种假设,为什么我的书会在收银台上?只有一个解释,有人选了这本书,排队时翻了翻,发现不喜欢,就顺手扔在了收银台。

然而这并没令我沮丧。是吧,恋爱中我们都太幸福了,连那种非生命体,只要能扯上关系的,就怀旧似的感谢。TATA,我们有多少次称赞过MSN,那么陈静馨就有多少次庆幸我的书往往都不受人待见。

不过她喜欢,高考前的几个月她一遍遍重读。钱钟书说,吃蛋何必见鸡。她自然没想过认识我,只是上了大学,她同学告诉她,他朋友的朋友,是这本书作者的朋友。远了点,但是不复杂,打听到那十一个数字就可以了。

我第一次接到她电话的时候刚到上海,还在找工作。即使在那一天,她也只是其中一位我不愿理会的读者。我更加关心的是,头半年的房租从哪弄。虽然理解她应该挺激动,但是我还是用一些简单的话语结束电话。是的,我就是。没关系,您还有事吗?好,谢谢您买我的书。再见。大多数孩子挂了电话都会发来短信——有空联系我。然而这一个陌生号码却没有再出现过。

我第二次接到她电话时我还在适应工作,上海新的生活能让我不再那么频繁地想念点点。也许那段时间我觉得我少年所幻想的有关青春的美好生活就要在这里开始了。我的心情很好,我说我当然记得你,你声音很甜。

她停顿了一阵,仿佛下了比表白还大的决心说,我可以去趟上海吗?她说她想了两星期,认为她不应错过这样的——她现在也不能确定能否称之为——机会,况且学校下周就开学,时间已经不多。

“你有女朋友吗?”她问,“希望不会打扰到你。”我怀疑她是不是电话那头照稿念呢,她一口气就讲到了要买今晚的车票。

“先别急,”我说,“你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也就是我朋友,我一会儿电话他,让他明天请你在长沙吃个饭吧。”

“我明白啦。”她真的明白吗?“我明天下午联系你。”

好像中午刚过她的电话就来了。她说她刚刚跟我朋友吃过饭,问我和他通过话没有。

“没有,我马上打给他。”

“没用啦,”她似乎挺欢天喜地的,“他被我贿赂啦。如果你问他我长得怎么样,他除了好话什么都不会讲的。”

我那时没写书,第二本书早在广州写好还没出版。等她没事做就看了一夜的法斯宾德。似乎这种时刻不适宜看这种片子。有件事是不言自明的,她在上海只能住在我这里。看到天亮已经头晕脑胀。去接站见到她并没有特别的感觉。或许她也挺累,十五个小时的火车与四五部法斯宾德对于我折磨不会更少。我根本没精力去衡量模样,估计她也无力在乎我与那几年前的作者近照有何差距。就像逃难中遇到的伙伴,有的只是倦意,冷漠,及同行的默契。

只有在我替她开出租车后门时她才问了两个字:“远吗?”

这声音的出现提醒我,陈静馨,以前从未想过的电话那边的女性读者是真实的。我懵了一下,关上后门,坐进前排说:“不远,在上海。”

外交辞令式的讽刺,一方面我表示有对方亲近的幽默姿态,而另一方面用冷幽默提示对方——我们还陌生,距离还存在。

车行中山公园时碰到早高峰,仿佛塞车也令我难堪。我,此刻在延安路上由她喜爱那本书的作者转成对她有所欲求的男生。任何不快都会令这一角色尴尬。我回头解释这很正常,没出事,过会儿都能动了。

“没关系,正好感受一下堵车。”

我看看她,试图挤个笑容回应,然后转回来在后视镜偷偷瞄她。你有机会读到这一段吗,陈静馨,直到那里我注意到你有这么美,就像街上遇到并回头的那种一个月都让怀念不已的女孩。火车进站前你都是没打开的礼物,拆开盒子见到你我就预感你不是我有能力及运气征服的人。我什么命我自己清楚,我自负,我认为我具有天赋般的才华;我自卑,我认为上帝不会把天赋及这么美的你一起给我。

那年你二十一岁,我二十二岁,刚刚出版第一本书。待《恋爱宝典》书出版之时你必定已身为人妇,不会再看到藏有第七本书的秘密。但是真的,我没跟你承认过,就在那个我不停偷看你的清晨,我曾悲剧性地告诫自己,这个女孩我碰不得,她不是我的,否则只会留下无法释怀的伤感。我确信我不配拥有这么美的女人。

我不是特别想谈性爱之事,尤其是你们,这些我曾爱过的女孩,难免有亵渎的意思。可是那过程实在美妙,时不时还余香萦绕。今年情人节,我跟你说过,不小心碰到小气球大促销,情侣们手牵手挑口味,我在失落之余变得坚强有力,我又骄傲地闻到了那股余香,芳香告诉我,我曾经和你们,比她们漂亮一百倍的女生用过爱心气球。但愿你想到我的时候不会有相反感觉,要是不幸如此,TATA不用打电话通知我,我友善地提醒你,跳过下一段。

也没什么,是不是太快了?我一下飞机就见你,你吃着东西说,你的规矩是不能第一次见面就上床,至少下次的。你还声明,那种上个厕所回来说我们又见面啦的也不算。

是这样吧,你出饭店,我打车跟着你,东外大街最显眼那姑娘。你到大望路和一看起来只剩钱的男人喝咖啡,我在你后排沙发上用《精品购物指南》遮住脸。你进地铁,那对同性恋中间就是我。你上新天地血拼时我终于等不下去了。于是在你挑那顶米奇帽时,导购告诉你,有位先生帮你买下这款米老鼠了。

“哪位?”你转一圈,拨开面前衣架,又见到了我。

“咦?真巧!”

你去我那庆祝我们的二次见面。首次庆祝结束时你问我跟一天了吧。我承认是该对躺在我胸口的女孩说实话的时候了。

“那是最便宜的吧,”你骑上来质问我,“我看LV的时候你丫怎么不吭声呀?”

我就喜欢你这个,对于俗套煽情的永不妥协。每天都在上演着偶像剧般桥段,我们不幸身陷其中,冷静地发现这只是设计好的通俗情节,比如生日的惊喜,比如热恋矫情的许诺,比如小麻烦遇上过分的关切等等,诸多早在电视中就令我们嗤之以鼻的情节。作为当事人,拒绝配合会显得与世不合,而表演感激之流的又违背自己的审美。只有你,TATA,你是我唯一认识的有勇气及能力颠覆庸俗生活的姑娘,事实上这生活仅仅是对拙劣作品的刻意模仿。你有办法不伤别人的心,把它带进属于你个人色彩的意境之中。我又要拿扉页说话了,我喜欢这句话,换一般女孩,她会说,我想你,你呢?可是你却在和煦的午后虚构了这个有趣的梦,使得我们即使分手一年都不会负于你的愿望——写本献给TATA小朋友的,能感动你的特扯淡的和你一点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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