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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饭米粒与朱砂痣

年轻时的林语堂称得上帅气。白白净净一张小脸,有棱有角,眼睛不大不小,鼻子高高的,眉毛直直的,戴着一副当时颇为走俏的圆框眼镜,很有文化气息。和丈夫站在一起,廖翠凤多少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在林氏夫妻的一张合照中,林语堂于画面中的位置,要比廖翠凤高半个头。他表情淡淡的,仿佛有些忧愁,又有些怅惘。她坐在他身旁,穿着深色的衣服,高领子外面挂着一圈项链,她是在笑,可多少笑得有些不自然。她是宽脸,不上相。

廖翠凤对林语堂,很可能早生情愫。而他对她则不。无论在遇到她之前,还是之后,他都心有所属。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林语堂结识了福建同乡陈希佐、陈希庆兄弟。暑假回家探访陈家,林语堂与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相遇,两人暗生情愫……可惜,陈家系厦门巨富,照女方家长的意思,他林语堂区区一个小牧师的儿子,门不当户不对,根本不配做陈家女婿。林语堂无力扭转门第差距,夜半时分,心事上来,失声痛哭。而后,他遇到了她。

廖翠凤当然不是林语堂的百分百女孩。可她是他的失恋救心丸。她爱偷偷望着他,会帮他洗衣服,上圣玛利亚书院之后,她还喜欢听别人说林语堂当年“出风头”的事,有关他的一切,在她眼里,似乎都有着特别的意味。后来,她要跟他定终身,她母亲说,和乐(林语堂本名)家里很穷的。廖翠凤想了想,说,贫穷算不了什么。是的,她爱他,就为这一点,她就愿意跟他走,哪怕是海角天涯。更何况,他勤奋、努力、有上进心,是标准的潜力股,暂时的贫穷,何惧之有?

廖翠凤执意付出。她带上1000元嫁妆,和林语堂一起坐船去美国留学,而后转去德国,共同度过了人生中一段艰难又美好的时光。风水轮流转。1927年至1936年,林语堂在上海,先住在善钟路的西式公寓,后搬至愚园路的花园洋房,家里配备有厨子、保姆、女仆、书童,廖翠凤妻凭夫贵,安心做阔绰的林夫人。1936年夏,林语堂和廖翠凤乘坐胡佛总统号赴美,先在宾夕法尼亚州落脚,而后迁居纽约,住在中央公园西沿的一幢大厦里。他在美国一住30年,她就陪他30年。

其实,她知道,他一直忘不了陈锦端。锦端来家里做客,和乐(林语堂原名)会紧张;和乐作画,也会不知不觉在笔下画出锦端的样子。锦端是和乐心口的一颗朱砂痣,美丽,惆怅,如梦似幻,越得不到越怀念。可她看得开,结婚时,他烧掉结婚证书,答应跟她白头到老……而且,他还是她的,不是吗?他们晨昏相伴,朝朝暮暮,即使风雨琳琅,她也在他左右。她知道自己是林语堂生活之碗中的饭米粒,他根本少不了她。

1966年,林语堂回台湾,廖翠凤紧相随。1969年1月9日,台北阳明山林家花园里的客厅悄然亮着一对喜烛。结婚50周年,林语堂送了廖翠凤一枚金质胸针,上刻“金玉缘”三字,并附送詹姆斯·惠特坎·李莱的不朽名诗《老情人》一首。廖翠凤端然坐着,默默领会这穿风越雨得来的幸福,满心欢喜。或许她知道,自己并不美,永远成不了男人眼中的朱砂痣。可如今,她甚至也佩服起自己当年果敢的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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