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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争吵

看着同病房的孕产妇都有另一半知冷知热地随侍在左右,只有我孤独地承受着一波又一波越来越频繁、越来越难以忍受的阵痛的折磨,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对我腹中即将降生的孩子说,我的孩子,妈妈都是为了你,所以今天要受这样的苦,你若是心疼妈妈,就一定要健康、聪明、漂亮,这样妈妈所受的苦,所受的痛就都值得了。

在儿子降生后的第二天,他才终于出现在病房里,可是他的表情淡淡的,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生骨肉,而他的表情根本看不出初为人父的喜悦,都说中年得子的男人,会比那些早早当上爸爸的人更加将孩子当成无价珍宝,可是在我看来,曾力却是个例外。

倒是婆婆,因为我生了儿子,乐得嘴都合不拢,我出院后,一直衣不解带的照顾我,将年迈的公公彻底丢给了保姆,一直到我过了百天。每天变着法的做好吃的给我,俨然我是她的亲生女儿一般。

在儿子满月酒之后,婆婆拿出一只玉手镯戴在我的手上,那是她母亲当年的陪嫁之物,留给了她,她如今却给了我。我问为什么不留给我的大姑子,她却说大姑子手饰多得很,根本不希罕这老古董。

可是我知道,婆婆她说了谎,虽然我不懂玉,可是那只玉镯呈罕见的蓝绿色,表面还刻有龙凤呈祥的图案,色泽艳丽,雕功精美,最为神奇的是,这玉镯在暗夜里居然能发出温润、柔和的绿光。

在此之前,我一直孤陋寡闻地以为只有夜明珠才能发光,当然夜明珠是什么样子,我至今也不曾知晓。而且,婆婆的外祖母家是清末太谷的富商,虽然比不得祁县乔家、太谷王家那么有名,但也算得上当地知名大户,她母亲是第一个孩子,又是正房所生,自然倍受长辈疼爱,既是陪嫁之物想必也是罕见珍品。

当下我便感动得热泪盈眶,若说嫁给曾力我得到了什么,那就是我的儿子,和婆婆无私的爱。都说婆媳最难相处,可是婆婆待我的好,却超过了我自己的亲娘。其实我是极其喜欢女孩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本来生了儿子,心底是有一点失望的,可是见婆婆如获至宝的样子,我便也高兴起来。

儿子出生那么久,曾力居然没有换过一次尿布,喂过一次奶。有次气极了责备他,他居然说:“你和我妈两个人伺候一个,还用得着我吗?”

我只能无语。趁婆婆不在旁边时,我悄悄问他,“你不会是不喜欢这个孩子吧?”

“看你说得什么话,我儿子我咋能不喜欢,我将来还指望他为我养老送终呢。真不知你脑子里一天到晚在想什么?”我不禁苦笑,一年多的时间,我们之间的交流,除了身体上的,似乎屈指可数。他当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他如果知道我在想什么,那倒真的是不可思议了。

我爱吃什么,喜欢什么,他从未曾过问,他爱吃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也只是从婆婆的口中间接知晓。也因为婆婆待我的好,我从不在她面前对她的儿子流露一丝不满,每当婆婆问起,我总是说曾力对我极好。但是知子莫若母,虽然我们不住在一起,虽然我在婆婆面前表现得如此善解人意,但我想婆婆很多时候也是心知肚明的。

不过她从未多说什么,只是一如继往的对我疼爱有加。让我想起《人鱼小姐》中朱旺的妈妈和奶奶,因为儿媳妇得不到丈夫的疼爱,所以当婆婆的自然就和媳妇亲如母女。可能这是女人的天性使然吧。也可能是与从小生长经历有关,我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伤心也好、悲哀也罢。就算心里滴血,面上也能笑颜如花。明明曾力对我不好,我却时常会故作一脸幸福状地告诉周围的人,我的老公有多么爱我,且已到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含着嘴里怕化了的程度。我想这世上应该有很大一部分与我有一样心态的人存在,就是人们常说的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类人。

以前我有个同事,整日在我面前炫耀她的老公多疼她,今天给她买了一件花裙子,明天又给她买了一条花围巾,她从来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当时我真是羡慕,暗暗向老天祈祷,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可以觅得如此郎君。

但不久却从另一个同事口中得知,她早已离婚多年。后来,她又告诉我,她的初恋情人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和她鸳梦重温。于是每天下班后,便当着所有人的面打扮得花枝招展,袅袅婷婷地赴约去了。可是她却不知有一次将手机落在了办公室,我们所有人都看到了她那位初恋情人给她发来的绝情诗,而且说他很爱他的妻子,不希望她再去打扰他的生活。那时候,我只有二十出头,有些不理解她的行为,而现在终于有种同病相怜之感。

很多时候,我们是在欺骗别人,还是在欺骗自己,可能连自己也分不清,就如同有些人在痛失亲人后,往往不能够接受事实,于是在潜意识里告诉自己,亲人并没有离世,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这样他们赖以支撑的精神支柱,才不会倒塌,而他们也就了有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婚后,父母因未从我的脸上看到初为人妇者的光彩,便百般盘问,我总是谎话说得满天飞。可是这谎言只持续了半年便被拆穿。按照我们本地的风俗,刚成婚的新人在过第一个年的正月,是一定要双双去给双方长辈亲友拜年的,而且长辈也会给新人一定数量的压岁钱,算是见面礼。

正月初一的中午,和公公婆婆吃了团圆饭后,曾力就以看望朋友为由,开车走了。一直到大年初三的上午十点,他都未见人影。我不停地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可是他的手机始终是无人接听,也没有回复任何消息。他明明知道今天是我回娘家的日子,我甚至担心他是不是遭遇了车祸,或者是被人绑架,我正想着要不要报警,他终于回了一条短消息:我有事,你自己回吧。

我气极了,又打他的电话,他却又不接了。我无奈只好自己打了车,回了娘家。我家人丁兴旺,也算大户人家。很多叔伯、婶婶之前并未见过曾力,而我这第一次回门,居然没有带着新女婿,便都来问我。我只说是曾力的老板娘回娘家,非要让曾力开车去送。大家便纷纷指责,这世上怎会有如此不通情理的老板。

席间,看到我的那些堂姐妹、堂兄弟们,都是成双成对、郎情妾意,只有我虽是新婚燕尔却形单影只,不禁悲从中来,我跑到厕所抽泣起来,因为心里难受的要命,却又怕别人听见,我只能狠狠掐着掌心的肉,顿时,血便涌了出来,可是那个时候,我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人在极度悲伤时,疼痛也便变得不敏感了。

当我走出厕所时,却只见三堂姐和三婶正站在外面。她们盯着我,小心地问,出了什么事,我没有回答。精明如她们,我想一定已了然于心。我还能再说什么呢?

当晚,我回到家,曾力居然正斜倚着身子半靠在客厅的沙发上,观看着电视节目。电视里正在播着赵本山和范伟的小品,因为二人滑稽的表演,他不由自主地发出一阵又一阵笑声。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他是极少笑的,气氛也多是很沉闷,所以我是喜欢他的笑容的。每当他开心大笑时,我仿佛又回到了初见他时,周身便有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可是那夜那笑声,在我听来却是那样刺耳,掌心里传来的钻心的疼痛,一遍又一遍提醒着我白天所受的委屈。我咬牙切齿道:“你的事终于忙完了?!”他却头也没抬“哦”了一声。眼泪瞬时象绝堤的洪水,顺着我的面颊急速地淌了下来。曾力象看怪物一样,瞪着我道:“大过年的,你哭什么,又是哪根筋搭错了?”

“我浑身上下,从里到外,所有的筋,都搭错了!!”我冲着他大吼,仿佛胸腔里所有的愤怒、所有的怨恨都集中在这吼声里,“曾力,你摸摸你的良心,我跟了你这么久,你给过我啥了,是给我买过一件衣服了,还是买过一件首饰,连个冰糖弹弹你也没给我买过,我要求过你什么,我说过你什么了吗?我们虽然没有办什么仪式,可怎么说也是合法夫妻,不管你承不承认,这都是改变不了的事实!我只是要求你做做样子,在我家里人面前走走过场。这么小小的要求你也不能满足吗?嫌我这个老婆丢你的脸,你当初别娶我呀!”越说心口越堵得慌,我大哭起来,似乎只有这样,我的心才能舒服些。

“你当我乐意娶你,要不是当初你缠着我不放,又看你可怜兮兮的,我一时心软,你以为你有机会做我曾力的夫人,不怕告诉你,想给我当小老婆的,还得从南半球排到北半球。再说,我是故意不去你家的吗?我说了我有事,哦,你家就只能初三去,初四初五去,你就不是他家姑娘了?一点都不知道体贴自己的丈夫,就知道无理取闹,我还没说你呢,你倒有脸哭。当初要不是你说你具备了中国女性的所有优点,我会心软吗?还所有优点,我看你,女人最基本的三从四德都没学会!”说到此,他“啪”地一声,把电视机关了,委屈的是我,他有什么理由生气?

“有事?什么事需要大年初一办到大年初三,这大正月的,连国务院都放假,你一个小老百姓能有什么事?”

“难道谈生意,还要事先选个黄道吉日吗?跟你这种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说不清楚。”他索性站起身,走进卧室。借口,纯粹是借口。虽然我不懂什么做生意,可他的这种欲盖弥章的鬼话,恐怕只有傻瓜会相信。

我追进去,“难道谈生意连电话也不能接吗?请问你是在贩毒,还是在走私,或者是美联社潜进中国的特务?”

“神经病!”他斜了我一眼,再不理睬我,拉开被子钻了进去。

“我看你根本不是去谈什么生意,而是在哪个女人的温柔乡里,醉生梦死吧!”我一针见血道。

听罢,他腾地坐起身来,一脸的趾高气扬、理所当然,“我就是醉生梦死了,怎么啦,碍着你啥事了,咱们签的协议,就放在我书柜的第一个抽屉里,那上面第四条可明明白白地写着,‘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互不干涉对方一切行动自由’,是‘一切’!”他故意重重强调了“一切”两个字,目光中充满了挑衅的意味,“你要是有什么记不清的话,麻烦你现在去看一看。”

顿了一下,他又道:“如果你实在觉得无法忍受的话,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我保证痛痛快快地签字画押。等你有一天,找着了对你知疼知热的人,我还会给你备份大礼。不管咋说,我们也总算夫妻一场。老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我们做了大半年的夫妻。”

“做你的春秋大梦!”我狠狠摔门走出了卧室,这个混蛋,离婚这样的话也能说得出口,我可是已有了四个多月的身孕。

夜晚,我躲在客厅的沙发上,独自流泪,我象一只乌龟,紧紧地把自己缩在壳里。第一次对于当初那个一时兴起的决定,生出了几许悔意。于是,我告诉自己,不要再对这个男人抱有任何幻想,从此就把他当成是寄居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吧。

这是我们三年里,唯一的一次争吵。从那天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各行其事,相敬如宾,我也不再对他有任何要求。就连灯泡坏了这样的小事,也是找物业帮忙,别人问起,我会说“我老公,他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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