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543700000049

第49章 分则(33)

【专家评析】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牛某因为琐事将其邻居王某打成轻伤,属于因民间纠纷而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牛某认罪态度良好、真诚悔罪,向被害人王某进行了赔偿损失,犯罪嫌疑人牛某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见面并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78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的规定。

本案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牛某与被害人王某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所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是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创新。该制度的目的一是为了促进诉讼效率的提高,二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公诉案件要消耗大量的司法资源。从公安机关侦查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再到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交由监狱机关执行。这些程序无疑是复杂而繁琐的。对于特定的危害不大、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的案件,通过当事人和解程序,可以大大提升诉讼效率,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同时,当事人在自愿与合法的基础性进行和解,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我国一贯崇尚“和为贵”的精神,当事人公诉案件和解程序便是该精神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12月20日)

第五百零二条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第五百零三条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第五百零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第五百零五条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四十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相关人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审理中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宣讲要点】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什么是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它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里的第3章,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具体是指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由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予以没收的程序。有关没收程序的规定是为了满足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活动,及时追缴犯罪活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需要,并且为切实履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及有关反恐怖问题决议里的国际公约义务而作出的。

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相关人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审理中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程序呢?

根据法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公告形式有张贴布告和在报纸、刊物、网络上发布消息等,公告内容包括需要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涉案财产的情况等。

在公告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与所审理案件涉及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因为涉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关财产的没收或处分,但此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在案或者死亡,那么赋予其近亲属参与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必要的。同样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外的与所审理案件涉及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违法所得案件审理的结果很有可能将影响到其权益,故而也应赋予这些人参与诉讼的权利。一般来说,申请的提出要在公告期内,但是如果公告期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相关人能够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申请没收的财产为其所有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

对于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但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不可采取独任审判。对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开庭审理,审理程序参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可作出两种裁定:一是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二是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于人民法院的裁定结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抗诉的期间为5日,从收到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而关于如何提出上诉、抗诉,接受上诉、抗诉的法院如何进行处理等,可以参照新刑事诉讼法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抗诉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典型案例】

李某是某地国税局局长,自2002年当上局长以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贿赂达到4000余万元。因害怕东窗事发受到刑事处罚,李某很早就开始谋划出逃方案,他将资产进行转移,并为自己准备护照。2010年,李某事发,迅速利用先前准备好的护照潜逃国外,并一直滞留在外国。因该国与我国并无刑事引渡条约,所以无法要求引渡李某回国接受审判。在工作中,检察机关发现李某留下的不动产多达4处,现已有相关的行贿者证明这些房产中有两栋别墅系其受贿所得。鉴于犯罪嫌疑人李某不回国,不能到案,且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故当地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之后,依法发出公告,公布了相关情况。在公告期内,李某的妻子孙某申请参加诉讼。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没收李某违法所得一案。

【专家评析】

在司法实践当中,有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长期潜逃或者已经死亡,如果按照一般的诉讼原则和适用程序就无法进行审判,那么对国家、集体或者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无法挽回。这种情况在贪污腐败案件当中尤为常见。如果任其横行,不建立有效的财产追回制度,不仅无法挽回相应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不能有力打击贪污腐败犯罪。因此,我国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一编中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一章,并对具体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以此建立有效的财产追回制度。当然,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时要注意不能够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要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权利,这有利于法官了解具体情况,对利害关系人的合理请求予以支持。

本案当中,被告人的妻子孙某作为被告人的近亲属与检察机关申请扣押、查封、冻结的财产有利益上的关系,认为如果查封、扣押将损害到自己的利益的,故提出申请参加诉讼,合法合理。法院在接受申请之后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可依法作出予以没收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

第二百八十一条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同类推荐
  •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本书介绍了中外广播电视立法制度、监管制度、许可制度、所有权制度、节目制度、网络制度、从业人员制度、涉外制度、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等,并配有该领域的法律案例和简评,从理论和实践上论述广播电视法律制度及其运用。本书可以作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专业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也可以作为广播电视业界及关注广播电视的人士了解和研究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入门书。
  • 小法官普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小法官普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即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这部法律,是在总结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施行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而制定的,对于进一步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 还原犯罪真相——侦查逻辑和方法

    还原犯罪真相——侦查逻辑和方法

    本书不是进行学术讨论,对学术界存在争议的“回溯推理”未作介绍。在作者看来,强调侦查假设没有必要再强调“回溯推理”,回溯推理只是对假设形成路径的研究而不是一种独立的思维形式。在作者看来,侦查假设与侦查回溯的共同存在难免给读者带来疑惑。这是一本运用最新科学技术及其方法讲述死人会说话的刑事侦察案例奇书。全书共分七章,第一章绪论,介绍了侦查、侦查逻辑学、侦查的历史、侦查逻辑的现状、侦查逻辑的研究方法和意义;第二、三章介绍了当代最新的鉴识技术以及依靠鉴识成功破案的典型案例,还向读者介绍了现场搜集证据的基本方法,学术界对观察有影响的理论;
  •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本书分十七章及一个附加结论部分,论述了人类善恶及伦理、道德和法理的历史发展与原理。
热门推荐
  • 成为卡萨诺瓦

    成为卡萨诺瓦

    卡萨诺瓦是西方社会公认的情圣,生于十八世纪的他一生和上百位女性有过关系,本书移花接木地再造了一段卡萨诺瓦的新传奇,只为揭示一个卡萨诺瓦不被广为人知的隐私——间谍。“每一天都是一场冒险,每个女人都是一个惊奇的诱惑,每一份爱都是唯一,女人爱他,男人羡慕他,他的魅力无人能挡,蓄势待发的西方情圣——卡萨诺瓦……”偶然的际遇,马烈成为了卡萨诺瓦,却阴差阳错地开始了一段拿破仑时代的浪漫传奇。*****************************一个奇怪的现象:看懂了我的书的——下笔有神,文思泉涌!凡是投了推荐票的——当月他的书就上了封推。点击了收藏的——立即成为了白金作家。砸票的朋友——他的年收入过了百万。
  • 上海1943

    上海1943

    乱世之中,青天白日何在?上海风云,沉浮谁主?苍茫天地,何人与我共创一生?
  • 冷帝妖孽:独宠腹黑妃

    冷帝妖孽:独宠腹黑妃

    她-----a国第一杀手代号“绝影”,被自己男友背叛,一朝穿越。却不曾想过自己本就是这个异界的人······他------闻名遐迩的冷王,却爱上了曾是傻包的女人;可他不知道,若是一旦爱上一个人,便沉迷于此,无法自拔······【简介写得不好,以后再改】
  • 快穿之黑心女施虐记

    快穿之黑心女施虐记

    这就是一个黑心肝的女人各种无节操的穿越虐着他人的身心的故事。
  • 一吻成宠:魅力男神有点坏

    一吻成宠:魅力男神有点坏

    父亲去世,财产被夺,惨遭青梅竹马的王子抛弃,凌落以为自己已经倒霉到了姥姥家,然而某个国际第一巨星还臭不要脸地贴了过来。要生孩子?行,为了弟弟和父亲忍了。要结婚?忍了,马上领证去,然而凌落看着那些眼睛里闪着星星的粉丝们,真的忍无可忍了。“男神,把你的桃花打扫干净再说结婚的事情好吗?”使劲翻白眼。“吃醋就明说,遮遮掩掩可不像你。”男神笑眯眯地凑了过来,把人推倒!
  • 将门之惊华嫡妃

    将门之惊华嫡妃

    她是月府将门嫡女,草包花痴、胸大无脑的蓝月帝国第一美人,因为错看心爱之人,婚嫁当日新郎府前、众人目光之下被拒婚而含恨终了。她曾是百年将门君府的绝世嫡女,却因错信自以为的良人而惨遭满门被灭。然而再睁眼,她成了她,眉眼之间冷艳风华,谈吐之间字字珠玑。惊才艳艳、冠满惊华,原来她才是那珍珠!一身红衣,飒爽英姿,智斗周围一切企图之人,毁那企图杀她辱她之人。家门中,她是那谈笑间素手颠覆云雨的月府嫡女,一身红衣死守月府一方净土。战场上,她是摆兵布阵、运筹帷幄的护国将门之女,一身红衣下破敌军十万大军。花丛中,她是那逍遥于世却爱她至极的妖孽男的结发妻,一身红衣伴他周游列国踏遍每寸土地。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溺宠杀手妃:腹黑冥王很傲娇

    溺宠杀手妃:腹黑冥王很傲娇

    他们是现代杀手特工界的传奇恋人,合称“墨柠”。却因为一场火灾,穿越到了冥焰王朝。她变成了丞相府五小姐,他们第一次见面,她抱住了他的大腿;第二次她咬了他的手指;第三次她吻了他。直到有一天,他摸着她的头道:“不是早就认出我了吗?”她使劲的抱住了他,在他颈边蹭了蹭,“我想要你…”陪我玩嘛!他打断了她的话,“幽儿这么想要我吗?那为夫勉强让幽儿如愿吧。”她其实是故意转开话题,其实她没有与他挑明是她想多吃点他的豆腐,结果却被反攻……
  • 霸王神诀

    霸王神诀

    是非黑白,谁能说个明白!魔与道,谁黑谁白!好与坏只不过自己辩白!我命由我不由天!嚣张如何,狂妄如何,天又怎样!有实力天也要给我踩在脚下!平凡人生,机缘巧合,造就嚣张之人!横扫赌场,纵横都市,只是小试牛刀。仙魔算什么!我一个不爽杀!!!!神又怎样,看你不爽,找你麻烦,你还是要乖乖叫爷!爷的出现注定就是神话!!
  • 仙门高手在校园

    仙门高手在校园

    身怀绝世武功,又会针灸奇术!方云意外救了一个富家女,不料被美女倒追,从此一个个性格各异、妩媚妖娆的美女,统统都朝他扑了过来。空姐、护士、幼师、校花、警花、明星、模特等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本书没有的!本书的主题就是:大开后宫,御女三千!希望大家投票加收藏一下,多多支持我!本书群号是:163—576—360【群里有单身美女哦!】
  • 墓经

    墓经

    《神途仙路》一次意外,无名山上的孤儿伊飞发现了修真界传说中的秘籍《天门九葬》。八大神器重出江湖,十二圣兽全部降临人间!一时间风起云涌,无数修真者为之疯狂,这场争夺覆盖了天地人三界,传说中的仙神和远古的妖魔纷纷卷入其中……(本书中所有的神、仙、魔都是根据佛经极道义中的介绍而写!)欢迎新来朋友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