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545000000015

第15章 劳动能力鉴定(3)

第13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申请再次鉴定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宣讲要点】

再次鉴定的申请时效为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在15日内没有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当事人不能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时申请人仍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典型案例】

刘某因工受伤,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于2010年8月1日作出鉴定结论,鉴定刘某为七级伤残,并于8月12日将鉴定结论送达刘某。刘某对鉴定结论不服,遂于8月18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为刘某于8月18日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已经超过15日的时间期限,原鉴定结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刘某无权申请再次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受理后认为刘某的申请没有超过时间期限,遂对刘某进行再次鉴定,并鉴定为六级伤残。

【专家评析】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也就是说,申请再次鉴定的15日的时间期限是从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刘某于8月12日收到鉴定结论,其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时间期限应从8月12日起计算。刘某于8月18日提出申请,没有超过15日的时间期限。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为应从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计算,即从8月1日起计算15日期限,是不正确的。

【法条指引】

《工伤保险条例》

第26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16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9.工伤职工伤残评定后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吗?

【宣讲要点】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

建立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主要是考虑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职工,其伤残程度经过一定时期后,有可能发生变化,出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护理依赖程度加重或减轻的情况。对这部分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可以更为准确地保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典型案例】

朱某是某国有企业的一名职工。2000年8月因工致伤,当时劳动鉴定委员会将其评定为十级伤残,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十级伤残的标准给予了朱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工伤待遇。2002年10月,朱某逐渐感到自己的病情有所加重,于是再一次申请鉴定,单位本着为职工负责的态度为其申请了二次鉴定,鉴定的结论为八级伤残。现在朱某享受的是八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专家评析】

本案中,虽然朱某在因工致伤之初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由于其病情加重,可以对伤势重新鉴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作为申请主体,有资格为其申请再次鉴定,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条指引】

《工伤保险条例》

第28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17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第18条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19条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10.伤残等级的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是一回事吗?

【宣讲要点】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有关当事人在需要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鉴定,主要是考虑到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有可能出现鉴定有失公允,或者申请人认为鉴定结论不客观公正的情况。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机会,不仅提高了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科学性,也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正性。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

据此,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有以下区别:

第一,鉴定的原因不同。

再次鉴定的原因是对尚未生效的初级鉴定结论不服。复查鉴定是鉴定结论已经生效,且经过一段时间,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出现变化。

第二,鉴定机构不同。

再次鉴定的机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鉴定的机构是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第三,鉴定结论的效力不同。

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得再次申请进行鉴定,也不得就鉴定结论提起诉讼。而复查鉴定则为初次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典型案例】

某企业员工张某在一次事故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2010年10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2011年11月,张某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按照伤残标准支付相关待遇。企业认为,张某上次劳动能力鉴定到现在已一年有余,且伤残情况有所变化,应当申请复查鉴定,根据复查鉴定的伤残等级予以支付相关待遇。因此拒绝张某的要求。张某则认为申请再次鉴定的时间期限是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企业已无权申请再次鉴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支持了企业的主张。

【专家评析】

本案中,企业的理解和做法是正确的,而张某则将“再次鉴定”混同于“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和第28条规定,“再次鉴定”,是指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由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作出鉴定结论。“复查鉴定”,是指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结诊南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张某的伤残鉴定已经超过一年,符合复查鉴定的条件。张某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按照伤残标准支付相关待遇,这一要求是合法的,但前提是要根据复查鉴定来判断其目前的伤残情况,并根据复查鉴定结论享受相关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果认为张某伤情有所减轻,有权要求进行复查鉴定。张某无权予以拒绝,应当配合进行复查鉴定,这既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能照顾到企业和社会利益。

同类推荐
  • 哈耶克法律哲学

    哈耶克法律哲学

    对我来说,最富启示性的发现之一就是,越趋近西方,亦即越趋近自由制度依然比较稳固、信奉自由信念的人数依旧相对众多的国家。那里的人们越不真正准备对他们自己的信念进行重新考察,越倾向于作出让步或进行妥协,也越倾向于把某种他们所知道的自由社会的偶然历史形态视作一种终极标准。另一方面,我也发现,在那些直接经历过全权式政制(atotalitarianregime)的国家抑或在那些类似全权式政制的国家中,只有为数极少的人从这种经验中更为明确地认识到了自由社会赖以实现的条件和自由社会的价值。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家庭婚姻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家庭婚姻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释义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释义

    无线电频率资源是人类共享的有限自然资源,它与水、土地、矿藏等资源一样,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我国于1993年9月1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为无线电频率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 农民怎样打官司

    农民怎样打官司

    《农民怎样打官司》具体介绍了与打官司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怎样打民事官司、怎样打刑事官司、怎样打行政官司及怎样写诉状等。
  • 福利来了,新三板扩容

    福利来了,新三板扩容

    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进行了扩容:园区扩容、企业扩容、券商扩容。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代办系统的主办券商数量也有所增加。良机是别人没看到你看到了,别人不明白你明白了,别人迟疑或放弃你把握了,别人把握不住你把握住了。而当别人看到了、明白了、想把握了,你已经牢牢地抓在手里了!监管层希望将新三板打造成拟上市公司的“练兵场”与“预备役”,你准备好了吗?
热门推荐
  • 卧底狼妃

    卧底狼妃

    她,王牌特工,却一朝穿越。他,是秦国王朝百年来风华最盛的王爷,权势双收。初见时战场,他的剑直指她的鼻尖,“是战是降?”再见时大街,他抢了她的绣球大言不惭:“这个女人我要了!”一场你追我赶的游戏,金戈铁马,他守护身侧,不离不弃,只因她就是他认定的那个人!
  • 风惊天下:绝宠世子妃

    风惊天下:绝宠世子妃

    杀手穿越后,说好的高冷,说好的傲气呢?怎么还败给无良腹黑男了呢!是多少年没有碰过男人,春心萌动了吗?还是因为他长得实在太帅拒绝不了呢?不行不行,矜持!可是面对无良男的挑逗,怎么就受不了,想投怀送抱呢?想我也是一代杀手啊!阿咩蝶!“咳咳,从现在开始,你要每天跪着给我唱征服!”某女鼓足勇气不要脸的说出了这句话。男子薄唇上挑,一股戏谑游凌于双眸间。“娘子~欠调教了吗?~”看一代高冷杀手如何被腹黑无德男一点点吃干抹净!
  • 穿越之逗比嫡女记

    穿越之逗比嫡女记

    她是二十一世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市民,却无意中穿越成古代将军的嫡女,上天似乎有些太眷顾她了吧!前世穷的掉牙,今世富可敌国,还有美男子相陪伴,这是走了大大的狗屎运的节奏啊!
  • 十年初夏

    十年初夏

    十年之久,三只在十年中遇到了让自己心动的女生,女孩们为了三只放弃了自己的爱情,直到他们出现…三只该怎么办呢?在当中还发生了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最后她们和他们99不88
  • 大学故事

    大学故事

    大学时光,飞扬的青春激起的尘埃已缓缓落定,日子混杂着留恋、无聊、茫然,憧憬的心情一天天过去,似乎只是弹指间;或晴或雨,或悲或喜的几年已是悄然而逝。那些年少轻狂,那些同窗共度的读书时光,那些触动心弦的校园歌曲,都将在新学期得以续写。大学是青春构筑的营盘,我们是流水的兵。大学的心情,有多少支歌唱过,有多少首诗写过,又有多少人曾经历过。华年在握的大学时光,有时真如一方魔镜,让我们不由自主地夸张了自己真实的快乐与忧郁,放大了自己微小的智慧与激情。我们将纯真年代的一切悲伤与快乐淋漓尽致地演绎到底。我们要细细记下流光碎影般的校园往事。
  • 一笑奈何终离别

    一笑奈何终离别

    『如若我们,亦如往初,纯洁如钻,执手以沫。』只有爱过的人才懂得爱过的痛,而这一点,朴恩熙永远不会懂得,只因为,她一直爱着,从未停过,从未爱过。可有些人和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只能用尽一生来遗憾。熙攘人群,易寒人心,这世间,唯有一人值得她倾尽一生!(本文纯属虚构,正在修文中,文章会有对不上的地方,敬情见谅)【推荐新文《不愿风如初》请多多关照!】
  • 大荒飞仙

    大荒飞仙

    当初升的朝阳再次照亮大荒的黎明,又一个流血的时代来临了。姬云楚,穿越到《山海经》的大荒世界中,踏上了征战八荒,剑指天下的旅途。一路争锋,有上古凶兽,洪荒异兽,又有远古神魔,千年古刹,万年精怪。这是一个古老苍凉的蛮荒世界,这是一个战火连天的乱世岁月。在这个狼烟四起,群雄逐鹿的时代,看姬云楚如何笑傲大荒,纵横天下,抱得美人归。新书期间,跪求收藏,谢谢!(作品相关:萝莉养成、热血、山海志异、搜神、上古神话、)
  • 英雄联盟之逆天王者

    英雄联盟之逆天王者

    世界第一中单被中国神秘选手单杀,并送其超鬼……看着多年韩棒子肆虐,心中不服。带着仇恨,带着报复,陈毅为父报仇,重新踏上血染召唤师峡谷的征途之路
  • 网游之亡灵无双

    网游之亡灵无双

    当满属性变成全是1的时候这个网游一开始该怎么玩?你说不懂啥意思?那新手村最菜的兔子你知道吧?瞬秒主角!这时候该怎么玩?但是!虽然咱属性差,但是咱魅力高啊。虽然咱水平差,但是咱身手好啊。你们屌你们的,我特么还是亡灵法师呢是吧!!!且看古武少年在逆境下如何一边搞笑一边闯荡天下!征服各个服务器!万千人中,唯我亡灵至上!
  • 通灵杂货铺

    通灵杂货铺

    小时候大雄的身边有叮当猫,然而大雄却一事无成...如今,在这通灵杂货铺里,林长风身边跟着一只白狐猫,从此山花烂漫时,他在丛中笑.....新书《我的超人气女友》已经签约发布,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