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545000000018

第18章 工伤保险待遇(2)

【典型案例】

刘某是一个农民。为了改变家庭的贫穷状况,刘某独自一人来到某城市打工,由于没什么文化,就只能干一些力气活。2005年5月,刘某在一家液化气厂找到一份工作,给周围几个小区的居民送液化气罐。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刘某在厂里往车上搬液化气罐,突然一个液化气罐从车上滚到了地上,当即发生爆炸,刘某身受重伤。几个工友把刘某送到附近的医院,经过医生们的紧急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医药费也是他们几个人给凑的。厂子既没有来人,也没有出钱,还放出话来说刘某只是个临时工,和他们厂子没有关系,他们是绝对不会负责的。经鉴定:刘某左眼缺失,右眼视力光感定位不准,定为一级伤残。

以后的日子刘某该怎么办,刘某年迈的父母、正在上学的孩子都由谁来养活啊?再说刘某还欠了这么多医药费,也不知道应当如何偿还。刘某是为工作受的伤,有人建议刘某申请工伤认定,但由于厂子不承认与刘某有劳动关系,致使有关部门无法认定刘某的工伤,也就意味着刘某得不到赔偿。

【专家评析】

农民工合法权益不仅受到法律的特殊保障,还是近几年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之一。因此,对于刘某所受到的伤害,一定会得到合理的赔偿。

液化气厂以刘某是临时工为由,拒绝承认与刘某有劳动关系是不对的。在一年多的工作中,刘某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付出劳动并取得工资,与液化气厂之间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该法第十条进一步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劳动者的工资条、工友证明、有关签字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该法第八十二条则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刘某具备享受工伤待遇的资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刘某是上班期间在厂内搬运液化气罐时受到伤害,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从另一方面来说,液化气厂没有提供相应的安全设施,对刘某造成的伤害也应该负相应的责任。《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我们知道,液化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该液化气厂却没有提供一定的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理应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于刘某的伤残被鉴定为一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的规定,刘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刘某27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还有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为刘某工资的90%。

所以,刘某享受工伤待遇是不会因自己“临时工”的身份打一点折扣的,刘某可以向液化气厂讲明一些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如果他们一再拒绝赔偿,那刘某为了自己的权利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刘某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指引】

《劳动法》

第54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合同法》

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30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5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劳动者在为单位购书的途中被撞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宣讲要点】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据此,单位规定上下班的具体时间,例如周一至周五的每天上午8点到下午5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中餐休息时间),这段期间就属于职工的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为职工的工作时间。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某职工的日常工作场所是在本单位的某车间,一日,领导指派其去帮助单位进货人员进货,那么进货工作所在地,就是该职工当日的工作场所。这里的“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典型案例】

刘某是广告公司的资料室管理员,平时工作就是采购书籍、收集整理资料等,比较轻闲。一天,设计部门需要一批新书,领导派刘某去新华书店购买。当刘某从书店买完书骑着摩托车回单位时,被一辆超车的汽车撞伤。刘某妻子说当时肇事司机已经逃逸,是几个好心的过路人把刘某送到医院的。经有关机关认定,刘某的伤残等级为八级。刘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取证,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定刘某所受的伤是工伤,判定刘某享受工伤待遇。但刘某公司表示不服,认为刘某不是在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公司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没有办法,刘某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刘某的主张。

【专家评析】

本案中,在购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刘某去书店买书的行为是属于因工外出,在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是因工作而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的规定,刘某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刘某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而且,在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刘某的公司按月支付。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规定,刘某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可一次性得到相当于本人11个月工资的补偿费用。

【法条指引】

《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30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7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同类推荐
  • 陇东案例警示录

    陇东案例警示录

    法制纪实文学《陇东案例警示录》。从这部书里,读者可以看到我们的公安民警怎样在履行着自己打击犯罪的神圣职责;可以看到富有正义感的热血青年怎样在与持枪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还可以看到一些青少年是怎样在一步一步走进犯罪的泥潭;而我对生活中各类骗局、陷阱的披露,同时也在暗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还将继续进行……
  • 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本书精选了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节目播出的,由王洋律师主讲的二十个案例。这二十个案例以家庭为主线,分成四个篇章:第一篇、《宝贝别哭》,讲述了,当夫妻关系出现裂痕,孩子的身心遭受重创,该如何救赎?第二篇、《当爱已不再》,讲述了,当海誓山盟灰飞烟灭,该如何面对已经死亡的婚姻?第三篇、《钱与情的博弈》,讲述了,当物欲战胜了情感与责任,该如何从金钱与情感的纠结中突围?第四篇、《越界的恶果》,讲述了,当旧爱被新欢所替代,该如何避免出轨的恶果?
  • 国外公民学

    国外公民学

    本书阐述了公民学的概念、范畴,公民学理论及公民社会行为所遵循的原则,就提高公民素质、强化公民意识、加强公民教育等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和对毗连区的管制权,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制定本法。
  • 经济与法

    经济与法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常见的犯法现象和案件也越来越多。这不是说,不守法去唯利是图乃为不可避免的,而是做一个守法者、挣可以挣的钱,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经济原则。
热门推荐
  • 古剑奇谭之情缘再续

    古剑奇谭之情缘再续

    蓬莱大战,屠苏逝去,在所有人沉浸在一片悲伤之中,晴雪找了屠苏300年,三百年后,女娲大神降临天墉城告知百里屠苏这年将会重生,只是他拥有的却是另一重身份——太子长琴。但是,屠苏身上还是有煞气,晴雪他们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呢?
  • 帝王少盛,冷傲凤妃

    帝王少盛,冷傲凤妃

    虐白莲花,斗神魔,她是神女转世。爱她保护她不离开他,他离不开她,他是天慧之子。“娘子今晚...”“不!”尽请期待。
  • 九界河图

    九界河图

    传说中,世上存在一条能令人变得强大的‘王者之路’,直到有一天,齐国的三皇子沐青峰踏入这片大陆的时候,这才发现,原来传说也是可以骗人的。
  • 专属月亮的一颗璀璨的星

    专属月亮的一颗璀璨的星

    〔欢迎各位入坑啦,求支持啦!!!〕两位分别从不同国家回归中国,两人同时入校,却总有两个人招惹……
  • 快穿之我要和你谈恋爱

    快穿之我要和你谈恋爱

    【欢迎加入我要和你谈恋爱系统。】“你谁?”“我来和你谈恋爱的。”“可笑,女子家的矜持呢?”“唔——奴家是来和你谈谈情说说爱的。[媚眼]”既然是你先招惹的我,那么之后会怎么样可就由不得你了。『1V1扫雷:男主已定第一个故事的小和尚,雷者慎入。』『特大备注:情节极有可能苏苏苏,金手指更是粗粗粗!扫雷完毕。』
  • 混乱日常

    混乱日常

    美好的清晨——我:啊……起床,刷牙洗脸,准备上班。伊赫(梦魇):哟,单,别急嘛,再睡会嘛~我:让我和你这梦魇一起睡,你在逗我┐(─__─)┌。(闪躲开某人的拥抱)爱丽丝(血族):来嘛~小哥,你就让我抱一下吧!我:你丫想初拥我很久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哈刚尼尔(泰坦混血儿):哦?单,看来你很精神嘛,来打一架吧!我:打你妹啊!和你打架会出人命的啊!哈彩妮儿(他妹):叫我干嘛?我:上帝啊!救救我吧!耶稣(这还用我解释?):别老喊我爸,他很忙的。我:……这日子没法过了(ノ=Д=)ノ┻━┻
  • 宅男捅破天

    宅男捅破天

    这是一本参照多维空间理论和多重位面假设为根基而写的热血小说,没有什么复杂的科学理论,有的只是本人天马行空的玄幻联想。林少杰是宅男中的战斗机,宅男口中的大神,他来自天地灵气匮乏的初级位面空间,他手持小木棍,以力破法,捅破一层层位面阻碍,颠覆了一切,重建平行世界。终极规则?一棍破!时空主宰?一棍除!无敌法器?一棍碎!至高仙王?一棍灭!有谁不服,先挨过我一棍再说!
  • 为霖道霈禅师秉拂语录

    为霖道霈禅师秉拂语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凤凰斗:皇叔你不要太妖孽

    凤凰斗:皇叔你不要太妖孽

    【此书已换名《绝色风华:误惹妖孽皇叔》,作者:秋大掌柜,欢迎亲们移步。】一不小心穿越了?没事儿,不就是喝茶聊天晒太阳吗?最多也就动动脑子休个夫。只是,谁能告诉她,她不就休个夫么,怎么也能惹来一匹大灰狼?这大灰狼貌似年龄有点儿大,长得有点儿妖,身段有点儿软,还没开过荤,又饥又渴,她好怕!某日,某人儿揉着又酸又疼的腰,焉焉地想支走某只太闲的情兽。“喂,东方睿那厮好像在筹谋着将我抢回去,你快去对付他。”“不怕,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是他皇婶,他不敢抢。”“那楚幽璃……欸!你做什么?”“赶紧生个小狐狸出来对付他们,然后我就可以带着你游山玩水。”“……”她的初衷,不是这样的……
  • 孰来入梦

    孰来入梦

    只是和平常一样起床洗个澡就那么神奇的穿越了,不过醒来饿了找了个吃的,怎么就晕了。。。山里走走都能遇到美男出浴!运气要不要这么好?啥?他说要她负责?!练梦术,戴奇戒,美人相伴,策马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