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545200000046

第46章 财产分割(11)

【专家评析】

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所有的或者有权处分的财物无偿送给受赠人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赠与是一种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一方只负担义务,即将赠与物无偿交付给受赠人;而受赠人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同时,赠与人一旦将赠与财物交付给受赠人后,就产生赠与物的所有权由赠与人处转移给受赠人的法律后果,该赠与财产归受赠人所有,并且赠与人一般不得反悔。对公民来说,赠与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只能作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赠与行为;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赠与人实施赠与行为。但受赠人不受行为能力限制。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赔偿费或者进行其他对本人有利而不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应予保护。可见,未成年人有权接受别人的赠款或赠物,那么该赠与的财物是否归未成年本人所有呢?一般而言,未成年人因受赠而得的财物构成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但家庭财产不等同于夫妻共有财产。本案中,王某与贾某离婚后,无视女儿王甲的财产权利,把一切财产都归入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做法是错误的。

首先,家庭财产的范围大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两者不能混淆。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家庭财产,既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又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其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首先把夫妻共有财产从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中区分出来,或者把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剥离出去,然后再进行分割,不能混在一起。特别是在当今的社会条件下,未成年子女可能通过多种途径获得成千上万赠与财产,他们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当然也依法享有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父母作为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利、有责任对他们的财产进行监管,但不能利用自己担任监护人的身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所有权。最后,王某、贾某离婚时将属于女儿王甲的电脑分给男方,将女儿的人民币3000元以及5000美元两人平分,这是严重侵犯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的行为。他们应当将现金归还给女儿,由抚养女儿的母亲代为保管,而且只能是在为了女儿自身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动用;电脑也应返还。

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未成年人虽然有权接受赠款、赠物,虽然该赠与的财物归其个人所有,但这不等于说未成年人可以随意支配处分该赠与的财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能否处分别人赠与的财物,与其民事行为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亲自参与民事活动,一切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代理进行,所以他们对自己接受的赠款、赠物是不能随意支配、处分的,只能由监护人代为管理;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则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法条指引】

《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93、离婚时未缴纳的计划生育罚款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宣讲要点】

对已依法确定而又尚未执行完毕的计划生育罚款,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没有分割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不能按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要求以夫妻共同债务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应以原夫妻二人作为共同被执行人,对未执行完毕的罚款予以分担。

【典型案例】

南某(男)、岳某(女)系夫妻,二人因计划外超生一男孩,受到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的罚款处罚。处罚决定生效后,大部分罚款已交,至南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与岳某离婚时,尚有6000元未交。法院认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二人的共同债务按规定进行了分割,但对尚未交清的6000元计划生育罚款未作认定和处理。二人离婚后,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执行尚未交清的6000元计划生育罚款,要求对南某强制执行,但南某认为应按与岳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对待,与岳某分担。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计划生育罚款不是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负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属法院审理和执行离婚案件的处理范围,不能分担。其理由是:(一)计划生育罚款的性质具有处罚性,是由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不平等的;而债则不同,是平等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罚款不应当作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对待,不应在民事诉讼中解决,更不得在执行过程中予以分担。(二)根据司法不干预行政的原则,人民法院不应用审判权对行政机关依行政职权作出的罚款进行划分。行政处罚的相对人离婚后,未执行的罚款是否分割及怎样分割,应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确定。(三)对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罚款给付义务,法律规定的原则是当事人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执行,且在执行中,人民法院还首先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制度。该案中,处罚决定已生效,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已申请执行,法院应行使司法审查权,但不能凭空改变行政处罚决定而作出执行决定,仅依据处罚的相对人的请求,对未执行的计划生育罚款当作一般债务,在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进行分割,于法无据,超越了审判职权,这样也不利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及时执结。正确的做法是法院受理了这6000元的申请执行案后,把南某、岳某作为共同被执行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规定,视为二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谁有履行能力执行谁。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李、刘二人未履行完的计生罚款,应予以分担。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所确定的罚款给付义务,和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产生的原因虽有不同,但在义务的履行上都有相同之处,即一经合法的程序所确定,应具有必须给付的性质。所以,对已依法确定而又尚未执行完毕的计划生育罚款,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没有分割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不能按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要求以夫妻共同债务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应以原夫妻二人作为共同被执行人,对未执行完毕的罚款予以分担。

【专家评析】

上述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其理由是:

(一)《婚姻法》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南某、岳某二人受到处罚,是夫妻双方共同不实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违法行为的结果,不是某一方的责任。罚款计算的依据,法规也明确规定为双方各自收入之和或双方的共同收入。在计生行政处罚中,受处罚的相对人是夫妻双方,罚款缴纳的义务人自然也应是夫妻双方。只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罚款义务的履行是以夫妻的共有财产或共同收入作为对象。

(二)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具有不停止执行的性质,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未经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同样不得撤销或变更。在该案中,南某、岳某因违法超生受到罚款处罚,且尚有6000元罚款未交的客观事实存在,未交清的罚款对二人来讲,是不得任意撤销或变更的给付义务。从另一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二人应向代表国家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支付欠款。在这里,计生罚款和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既非同一,又是一体。实质上都是二人应以共同的财产向外付出,不因离婚而免除或加重任何一方的给付义务。

(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已确定的计划生育罚款当作夫妻共同债务予以分割和法院对计划生育罚款的执行,不是同一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债务的分割,只是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所确定的相对人和在确定后尚未执行完毕的罚款数额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实际情况,结合其他共同债务,明确离婚后双方或一方应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履行义务的数额。不是对双方过错责任的划分,更不是对处罚的变更。对明确双方或一方履行的数额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仍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办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仍应进行合法性及被执行主体等方面审查。本案南某、岳某离婚时,人民法院对双方其他共同债务已进行了明确分割,而未对尚未交清的6000元计划生育罚款进行处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即是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债务的执行,所以,法院仍应以南某、岳某二人作为共同被执行主体,对二人尚欠的6000元计划生育罚款进行分担执行,这是执行的方法问题。

(四)将未执行完毕的计划生育罚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有利于行政机关作出的生效决定及时执行,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防止因相对人离婚而产生受罚义务主体“消失”及执行对象不确定的现象,也可以避免行政机关依法自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对已离婚的一方相对人全额执行后,被执行方为向另一方相对人追索代履行义务所付罚款,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减少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诉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法条指引】

《婚姻法》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同类推荐
  • 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戴宏才博士将他的文集《耕砚窗稿——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以下简称《窗稿》)的文稿早就寄给我了,并嘱咐为其作序,我却迟迟未能动笔。这不仅仅是因为需要花一点时间对这本跨学科的文集进行全面阅读,还因为有些文章的观点引起了我特别的兴趣和更深刻的思考。更主要的原因还有两点:一是我尚缺乏“与时俱进”的良心;二是对政治、哲学、法律、教育多种学科的“跨越性”研究也不熟悉,加上对法律这门学科又不太感兴趣(这又是不与时俱进的劣根性)等。这些原因使我视为其作序为畏途,延时至今,勉为其难。不过作为读后感而已,实难为序,故请见。
  • 法律自助100招

    法律自助100招

    《法律自助100招》是您日常生活必备的一本法律常识图书,全书包括婚姻与家庭法律常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房屋买卖与租赁法律常识、征地补偿与房屋拆迁、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损害赔偿、著作权法律常识共六大部分,每一部分的内容都是与您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中都极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它将为您答惑解疑,让你远离法律纠纷的烦恼。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从7个方面介绍了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26个案例。农民离开本土外出务工,有的走出了家乡,更多的是就近务工。所以,本书既包括农民在城里务工的案例,也包括农民就近务工的案例。农民工遇到的法律问题很多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了解这些案例有利于吸取教训,少走弯路。农民工被解除劳动关系后,容易失去应有的保障条件,针对这一情况,本书还收集了一批在被解除劳动关系时如何保护合法权益的案例。在重点介绍农民工工伤与一般伤残的案例同时,也注意收集短暂受雇务工保护合法权益的案例。农民在转包工程劳务活动中务工,往往要面对多个老板和包工头,因此,其中也介绍了在转包工程劳务务工中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案例。
  • 美国当代语言立法

    美国当代语言立法

    语言政策与规划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干预语言使用的主要手段,对国家的稳定、民族的团结和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人类有意识地影响语言发展的活动由来已久,今天“语言规划”(language planning)这一术语一般用来特指这个领域。
热门推荐
  • 天之一隅:上司前任不约

    天之一隅:上司前任不约

    那年,她20岁,他22岁。她是学渣,他是学霸。漫黑阴冷的实验室,白晨霞握紧了拳,努力从牙缝中吐出了那几个字,”我们分手吧!“年之隅没有回头,只是清冷的一声,哦。那月,她26岁,他28岁。她是总监,他是经理。在白色象牙塔,海风微拂,白晨霞的裙角撩起,长发飞舞,只是静静看眼前之人吹着布鲁斯,他双眼轻闭,神情柔和,嘴角噙着笑意。那日,她31岁,他33岁。她是凡人,他是商界传奇。漫天新闻都是他的绯闻,白晨霞拿着报纸咬着下唇从墙边慢慢跌坐至冰冷的地面,轻抚报纸上他那冷冽的面庞,一滴眼泪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若是可以,她想回到18岁那天,白桦树下,阳光洒落,少年正微眯着眼凝视着她。她笑得羞涩,嗨,你还好么?
  • 邪王戏神女:误惹天才王妃

    邪王戏神女:误惹天才王妃

    她,前一世为世界巅峰强者,可惨遭爱的人背叛,她前一世爱的人亲手将匕首插入她心脏,世界巅峰的她就这样坠落了,这一世穿为羽沫大陆紫竹国安家唯一的大小姐身上,尽显逆天程度,在紫竹国大放光彩。他,紫竹国邪王殿下,冷酷邪魅强势霸道,武道天赋更是无与伦比,讨厌所有人,人人唯恐避之不及,唯独他强势霸道死命纠缠她,誓死不放手。且看他们如何强者与强者碰撞,上演一出追逐与被追逐的好戏....可是在无意间发现,他和她竟然都不是这个国家的人,他们俩的身份究竟是什么?他们母亲,父亲,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什么16年前会被送来紫竹国?他们俩的相遇究竟是偶遇,还是上天的安排?敬请期待《邪王戏神女:误惹天才王妃》。
  • 穿越之穿越够了没

    穿越之穿越够了没

    为什么我就不能像穿越小说中的主角一样,每天喝酒泡妞打怪升级呢?
  • 再忙也要会理财

    再忙也要会理财

    读书要趁早,理财别趁闲。你不理财,财不理你,你若理财,财可生财。钱是挣出来的,更是理出来的。只有理财才能让小钱变大钱,让死钱变活钱,让钱生出更多的钱。《再忙也要会理财》告诉你最时髦的赚钱、花钱、省钱、存钱方法,让你轻轻松松理财,明明白白花钱,快快乐乐生活。全书主要包括基金、股票、房地产、保险、黄金、收藏、外汇、*、期货、典当、储蓄等不同的理财内容,方法实用、指导性强,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上手就能用。从今天开始,让我们每一个人树立起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并且掌握科学的、正确的方法,积极地投入到丰富多彩的理财活动中去,通过努力告别拮据的生活,从此过上富裕的生活。
  • 废柴逆天之独尊女王

    废柴逆天之独尊女王

    21世纪名牌杀手,一朝穿越到废柴孟府八小姐上。谁说我是废材,姐天赋极高,且看废柴如何逆,帝王如何冲他上台,却......
  • 仙界尘埃

    仙界尘埃

    一个平凡的铁匠儿子一段充满欢笑泪水的修仙之旅。一个从宅男蜕变为坚毅修士的传奇故事。一份至死不渝影响人族大势的美妙爱情。人间五十年,破尽繁华,唯留道韵,人间红尘之气尽丧,修道成风,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差的时代,这是修仙的大时代!
  • 残天阙

    残天阙

    九座残功石碑,隐藏着千年祕咒,一场圣魔婚典,牵动了天下运数,两个绝世少年,从此开启风云时代!风小刀:热血侠义的贼窝少年,凭着双刀闯过重重险关、攀上巅峰,但最危险的竟是……月孤焰:神祕俊逸的兰亭隐士,以傲世才智掌握天下大局,却无法挣脱宿命的牢笼?辽阔的北方雪原,魔界大举追杀中州群侠,途中遇上一瘦弱少年拦阻,他送给魔君真正称霸天下的妙计,竟是一名艳绝尘寰的女子,从此埋下天地翻覆的种子……二十年后江湖波澜再起,东海无间岛、西漠巫祆教、南疆魇魅界各方争战一触即发。风小刀、月孤焰相遇于浮沉海,在万军围杀中结成生死兄弟,联手开创出一页页精采传奇。
  • 剑挑生死

    剑挑生死

    李白:“此书确实很好,老夫几千年来难得一见。”如来:“本佛觉得此书应当大火!”孙悟空:“俺老孙喜欢这本书,没有理由。”众大神:“我们都喜欢这本书!不看,你瞎了眼!!!!”苏良:“呵呵,我就是主角,你们如此夸我,不好意思……话说,看过了不收藏的,上面说话的人都回去找你们的……”
  • 暗影魔皇

    暗影魔皇

    死亡属性的一个废物体内的能量纯度竟然百分之百。偶然的一次机会让一位仙人收为了徒弟。因为,他们两个是同一个属性。偶然与一个血属性的帅哥同一宿舍,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
  • 闪婚惊爱:老公温柔点

    闪婚惊爱:老公温柔点

    他们是青梅竹马,也是发誓要老死不相往来的死对头。他是豪门大少,花名在外,却处处不留情。她家道中落,从一个骄横跋扈的富家小姐变成一个为了生计奔波的明星经纪人。本该从此各走各路,长辈的逼婚却硬是将两人牢牢的拴在一起。她说,“我绝对不会答应爷爷的提议的,你放心好了。”他回,“你最好到死都记住今天这句话。”明明是互相讨厌的人,却在冥冥之中成为了彼此相爱的人,这世上就是有这么多无法用常理解释的事。只婚不爱?她发誓一定要让他以爱之名,附婚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