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546800000007

第7章 孝敬——守住子女的底线(6)

这时候,张强已经进门了,看到地上那摞碗和脸色煞白的王红,哈哈大笑:“我的好嫂子,看到我来了,竟然激动成这个样子,想我了吧?”宋建军不由得一愣,张强这话说得可不好听。还没等宋建军反应过来,王红像发了疯似的拿起身边的水瓢就扔了过去,吼道:“你给我滚出去!”张强一闪身就躲开了扔过来的水瓢,然后狠狠地说:“滚?当初可是你黑了灯就请我来的,现在男人回来就不要我了?你想得美,这些年我白伺候你了?我告诉你,要不给钱,要不你跟我走。”王红哭喊着飞扑过去,对张强又踢又打。

顷刻间,宋建军脑子嗡的一声,顿时什么都明白了。这么多年,宋建军也曾经担心老婆给自己戴绿帽子,但他万万没想到,送给他绿帽子的竟然是拜把子兄弟。倒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可是在这事儿上,流谁家田都不行啊!此时的宋建军肺都气炸了,没想到自己拼死拼活赚钱,为了让面前这个女人过上好日子,可这个女人却如此地背叛自己。你们偷情也就算了,竟然还来我面前耀武扬威,这也欺人太甚了。

宋建军一把揪过王红,使出全身的力气一巴掌就打到了王红的脸上。这一巴掌,王红的鼻血顿时就流了出来,她也不哭了,“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宋建军面前,抱着宋建军的大腿,只是不停地说:“我对不起你。你打死我吧,你打死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宋建军一脚就踹开了王红,回身一拳就打到了张强身上:“你这个畜生,我杀了你们俩!”张强被宋建军一拳就打火了,反手一把就揪住了宋建军的头发:“我让你打我,我告诉你,我就是畜生,我就要霸着你老婆,你老婆就愿意和我过!”宋建军一听火冒三丈,发了疯似的和张强厮打在一起。宋建军根本就不是身强体壮的张强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被张强压在身下打。王红拉也拉不开,只得大声哭喊着:“来人啊,来人啊!出人命了!”

闻讯赶来的乡亲们赶紧把两个人拉开了。宋建军气得话都说不出来,可张强却是不依不饶:“我告诉你宋建军,你撒泡尿照照自己,就你这长相你还赖在王红身上,你好意思?我告诉你,王红就愿意跟我在一起。不信,你问问她,她今天愿意和谁走?”

此时的宋建军感觉自己受了奇耻大辱,他紧咬着牙根,恨恨地说:“不用问,这样的女人我要她何用,她愿意和谁走就和谁走,死了都不干我的事情!”然后,连夜收拾行李就又回到了原来打工的城市。这些天,他拼命干活,什么都不想,除了宿舍就是工厂,哪也没去。如果不是警方找他,他都不知道张强死了。

警方针对宋建军的讲述,进行了调查,证实宋建军并未讲假话,而且宋建军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既然宋建军不是凶手,还有谁有作案嫌疑呢?就在这个时候,王红来到公安局。王红来干什么呢?自首。

这到底怎么回事?王红不是和张强是情人关系吗?王红为什么要杀害张强呢?王红向警方讲述了自己与张强的关系,以及自己杀死张强的过程。

原来,宋建军为了给儿子和妻子更好的生活,在儿子5岁那年就跟着村子里一些人外出去城里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才回家一趟,家里家外就都扔给王红了。王红有时候会不自觉地往门外张望,总是希望自己老公能够回来,替自己分担一些重任,也缓解一下自己对老公的思念。日积月累的,王红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焦虑,以及心里无名的怨气,不管是生理上的需求还是精神上的依托都得不到满足,王红经常在电话里对宋建军说:“嫁给你没几年,你就出去了,我在家又当爹又当妈,还得守活寡,你回来吧!”其实,宋建军何尝不想回家啊。但是庄稼汉子,实在的想法,就是想多挣一些钱,让儿子和老婆过上好日子。而宋建军又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不会哄王红,每次就那一句话:“等我赚够二十万,就回去陪你过好日子。”

每次王红都无奈地挂断电话,但心里的怨气越来越重:“钱钱钱,就知道钱!”但有什么办法呢?自己又不能把宋建军硬拉回来。王红的孤单寂寞却被一个人看在了眼里,谁啊?就是张强。

张强早就觊觎王红的美貌,一看机会来了。为了能得到王红,张强竟然一改往日的好吃懒做,经常往王红家里跑,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张强不但人长得高大帅气,还能说会道,总是能摸透王红的想法,哄王红开心。王红有时候就想,宋建军要是有张强一半的机灵就好了。两个人从眉来眼去,到打情骂俏,终于有一天王红半推半就从了张强。就这样,王红和张强成了地下夫妻,王红本以为找了个慰藉和依靠,但没想到,张强简直就是她的噩梦。

张强刚开始对王红还比较好,可是没过多久就原形毕露了,好吃懒做的习性又回来了,而且还沾染上了赌博。赌输了就会缠着王红要一些钱,王红刚开始会给他一些,但是每次张强都输得干干净净。后来,王红干脆谎称没钱,把钱藏起来了。张强就偷,偷不到,张强干脆直接动手打王红。头两年,王红不敢声张,因为她怕村里人知道她和张强的奸情。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再加上张强这个混世魔王根本就没打算帮她隐瞒,不但不隐瞒,有时候喝酒喝醉了还到处宣扬,甚至大白天就闯到王红家里。

这几年,王红想尽一切办法摆脱张强。可是张强威胁王红:“我告诉你王红,甩了我?没门!你要是甩了我,我就把咱俩床上的照片寄给你儿子,我说到做到!”王红死的心都有了,可是又毫无办法。

前几天,宋建军回来了,王红本来以为自己这次可以摆脱张强了。可没想到张强根本就不是人,他听说宋建军攒了二十万元,就打电话威胁王红:“听说你老公给了你二十万,这其中也得有我十万吧?我替他代劳了多少次啊!没功劳也得有苦劳吧?”

王红听到这句话气得眼冒金星:“张强,你这个畜生!”张强阴阳怪气地说:“你不就喜欢我这畜生吗?我告诉你,不同意,我就把咱俩的事抖出来,我说到做到!”王红心乱如麻,可又不敢跟宋建军说,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张强见王红这几天都没动静,就喝了点小酒,决定给王红点颜色看看。于是就来到王红家闹事,知道妻子奸情的宋建军自然火冒三丈,就和张强厮打起来。

还好两个人都只是皮外伤,宋建军拒绝去村卫生室包扎。也是,对于宋建军来讲,伤的最深的是心。虽然王红跪倒在宋建军面前苦苦哀求,但宋建军还是无法释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王红。

这件事情闹出来以后,王红感觉自己简直没脸活下去了,可是她认为不能便宜了张强,她一定要杀了他,杀了他后所有的屈辱就都结束了。

根据王红的讲述,就在案发当天晚上,王红来到张强家,说宋建军不要她了,她只能跟着张强了。当时张强正在喝酒,而且已经醉了。王红就又拿了一瓶酒给张强倒上,直到把张强灌得烂醉如泥,然后拿出绳索,将张强勒死。张强死后,王红又一个人趁着黑夜将张强拖到池塘里。直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将宋建军列为怀疑对象,王红认为自己本来就对不起宋建军了,更不想让宋建军承受不白之冤,所以就来自首了。

可是,这就是真相吗?侦查机关让王红到凶案现场演示,王红说话支支吾吾,经过两次去指认,地点前后不一致,勒死张强的地方王红说是在床上,但是根据现场的痕迹鉴定,真正勒死张强的地方是在厨房里。问王红是用什么工具将张强的手脚绑起来的,王红说不记得了。王红身高一米五三,而张强身高一米八,真的是她杀的张强吗?她又如何将张强拖到池塘的呢?公安机关对王红的供述产生了怀疑。如果凶手不是王红的话,凶手还有可能是谁呢?王红还能为谁隐瞒真相呢?此时,王红的儿子宋小山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还没等警方传讯宋小山,宋小山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了。刚进到公安局,宋小山就跪了下来,哭喊着:“放了我妈妈,人是我杀的。”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根据宋小山的讲述以及一系列证据,事情真相大白。

原来,宋小山虽说只有15岁,但身高体壮。宋小山很早就知道妈妈和张强的私情,但他又不敢告诉爸爸,从那时起,他就对张强怀恨在心。尤其是最近几年,张强完全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当着自己的面欺辱妈妈,宋小山的心里装满了仇恨,他也越来越沉默。张强还以为宋小山软弱,但他哪里知道,仇恨已经在宋小山心中生根发芽。那天,宋小山听说爸爸回来了,兴高采烈地从寄宿学校回家,推开大门,就看见了父亲与张强撕扯在一起的一幕。宋小山感到了无尽的羞辱。他没有进门,而是带着仇恨和羞辱回到了学校。宋小山知道张强经常都处于烂醉状态,于是便以此为突破口,策划了杀人方案。案发当天,他偷偷从学校溜回来躲在山上,半夜的时候,他悄悄来到张强家。正如他所料,当时的张强已经喝得烂醉如泥,躺在厨房里。宋小山拿出事先准备的绳索,套进了张强的脖子,张强中途挣扎,宋小山死不放手,把这些年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出来。直到张强一动也不动了,宋小山才慢慢地放手。当看到张强圆睁的双眼时,宋小山很害怕,想起当地的传说,于是又用绳子将张强双手双脚绑住,找了一个秤砣绑在张强的脚上,这样张强的魂魄就永世不得超生,不会回来找自己算账了。然后,宋小山将张强的尸体扔到了池塘里。做完这一切已经凌晨三点多了,宋小山给母亲发了个信息:“恶魔再也不会伤害你了。”王红不明白什么意思,打电话给宋小山,可宋小山已经关了手机。

直到张强的尸体被发现,王红才知道儿子信息的真实意思,她判断出儿子就是真正的凶手。王红又羞又愧,自己做出了丑事,竟然拖累儿子成了杀人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儿子坐牢啊!于是,爱子心切的她决定替子担责。

自此,真相终于大白,宋小山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很快,公诉机关对宋小山以故意杀人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王红。读者朋友可能要疑惑了,真相不是大白了吗?最后的凶手并不是王红,而且在整个案件中王红也是受害者,为什么对王红也提起公诉了呢?这里就牵涉到了一个法点:包庇罪。

律师说法:包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本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妨害司法类罪名,需要注意的是,窝藏与包庇行为方式各有不同,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提供财物和住所,让其隐藏起来是窝藏;做假证,比如在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意图使犯罪的人不受处罚就构成包庇。此外,如果有窝藏、包庇行为的人与犯罪者事前已经有通谋,则变成了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共犯处理,就不是本罪了。本罪中“犯罪的人”既包括被判处有罪的人,也包括未被公安司法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或者涉嫌犯罪,尚在刑事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的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中许多包庇行为是独立构成包庇犯罪的,这些行为有其独立的罪名,比如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

本案中,公诉机关对王红提起的罪名正是包庇罪。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王红明知道宋小山是杀害张强的凶手,但却希望自己能够顶替儿子等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了包庇罪。

但宋小山才15岁,还未成年呢,未成年人犯罪不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吗?这里还涉及了本案紧接着的另一个法点,那就是未成年人犯罪。

律师说法:未成年人犯罪>>>

首先需要明确,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分为3段,即14周岁以下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14—16周岁为部分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宋小山虽然不满16周岁,但是他已满14周岁,且犯了故意杀人罪,而故意杀人罪属于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王红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决宋小山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且有自首行为,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这个案件已经尘埃落定,故事的结尾还有一段小插曲,回家之后的宋建军没有在家乡久居,他搬到了儿子服刑监狱旁边的小镇子。十年前,他把儿子留守在家,他现在要守着儿子,虽然今天的结局不能改写,但爱还能弥补,心还能温暖,失足的少年还能挽救。他常常想,如果当初对自己的妻儿多一些关怀,是不是结果也会不一样?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 农村合同知识问答

    农村合同知识问答

    本书对常用的农村合同方面的知识进行了介绍,在理论的基础上加上了一些生动的案例,涵盖知识系统而详尽,极具可读性。
  •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本书选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大金融市场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及其法院的判决进行介绍,从法律的层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民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民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热门推荐
  • 神陨之日

    神陨之日

    他们是神?不,他们只是一群卑鄙的小人。他们将大陆击沉,让人们无限坠落,而自己独享灵韵源泉,神,那是他们自封的。五千年的岁月,他们试图改变历史,可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我没有死!所谓的神,等着吧,我魂帝又回来了!
  • 宝贝复仇,男人你要负责

    宝贝复仇,男人你要负责

    (网游实景小说:商业大亨)我闭上眼睛,纵身一跳,那凛冽的山风在我耳边咧咧作响。四周的景色迅速在我眼前滑过,伴随着身子重重的向下坠落,心中也随之空落落的,似越沉越深,心中却突然升起一抹不甘。不!我不死!我不想死!我不要死!我睁开了双眼,含着浓烈的不屈。为什么要死的那个人是我?为什么我要变成这样?为什么他们可以幸福?可以结婚?不要!我不要死!我的眼泪随之滑落,在空中飞舞向上。随之越来越快的风声在呼啸,我狠狠的摔进了谷底,那猛烈的疼痛由头传入了整个身子。如万千蚂蚁在撕咬,在腐蚀,浑身如同骨头全散开来一般。疼的我慢慢没了知觉,渐入了黑暗。
  • 行政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

    本书内容包括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权力、人事行政、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实施、公共财政管理、行政责任、行政监督、行政效率等。
  • 若风传奇

    若风传奇

    “灵幽谷”里面妖魔鬼怪,无奇不有。场景更是只要你想得到,你都能在这里看得到。即使你想不到的,你也能在这里看到。还等什么?快快一起来体验一下神奇之旅吧。给你一种前所未有的视觉。亲!别吝啬你手中的推荐票哦,姐姐我会尽量保持每日1~2更,欢迎提供各种意见或建议……
  • 嚣张丫头

    嚣张丫头

    一个是从孤儿院长大的小丫头,性格多变(活泼、可爱、嚣张、自恋、脾气暴躁的丫头),一个邪魅花心少爷。开学第一天,某丫头就和某少爷就成了敌人,第二天某丫头把某少爷打成了熊猫眼,第三天某少爷把某丫头挂在了树上……一个是女主的初恋,因家族生意远去国外,又回国,女主无意之间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而不愿接受。两个都爱女主的男孩,最后女主会和谁在一起了呢?
  • 午夜的爱之我的秘密花园2

    午夜的爱之我的秘密花园2

    经过这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的波折,小敏和耀辉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当然,最后小敏也终于在画画方面有所成就,小敏画了一幅她跟耀辉两人牵手的画“永远”得到世界美术新秀大赛的金牌。
  • 夏至心凉

    夏至心凉

    如果有人说他是“暗骚”,他实则是“明骚”。名副其实的骚包,一个有能力的骚包。就这么一个奇葩,偏偏摊上一个矫情的婴儿肥追求者,一个傲娇的“温婉”表妹,一个病娇的“高傲”女神,外加一个斯文败类的“好”哥们!!!虽为夏至,心若尘埃,美好的大学生活呢?平静的日子遗失在了哪个角落!?
  • 粤客谈咸丰七年国耻

    粤客谈咸丰七年国耻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凌绝天下之鬼帝无双妃

    凌绝天下之鬼帝无双妃

    三千年前,奈何桥边,彼岸花开,一女红衣绝尘,痴守在桥边,只因一句仙魔永不共存,注定要分离千年之久,三千年后,"殇"是她的代称,有着鬼才特工的她,一朝失足,成了别人的实验品,于是她就杀光除了父亲所有的人,也包括她自己,异世重生的她冲封印,练魔功,修医术,与神兽为盟,魑魅为友,独闯死亡圣地,由一个断脉废柴撑起整个家族,傲视群雄,与异瞳鬼帝双双联手,凌九天之上!凤鸣天下!绝世无双!
  • 亲密的敌人

    亲密的敌人

    本书是一本心灵自助手册,该内容以作者盖伊?芬利的内在生活体验作为基础,重点讲述了一种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理念。书中所提出的观点犹如当头棒喝,它让我们意识到,隐匿在生活困扰背后的敌人并不是你所认为的某些人,某些事。敌人并不存在于身外,而是存在于当下你的内心之中。在本书中,作者提出了许多全新的心理学名词,对心理状态的描述充满了新意,作者的最终目的,并非只是揭露真相,而是实实在在地教给人们战胜虚假本性的方法,使人们最终摆脱负面情绪的困扰,发现更高层次的自我,获得连绵永续的幸福。好好把握本书的理念,大胆将其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之中,敞开心扉接受这些理念,你将最终获得天地之间最强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