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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五分钟后,心里明白多了。我发现我在自己的床上,那红光是保育室的炉火。时间是夜间,桌上燃着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头,一位老先生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俯身看着我。

我知道房间里有一个陌生人,一个不是盖茨黑德府、也不与里德太太有瓜葛的人。这时,我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宽慰,一种确信受到庇护而觉得安全的感觉。我的目光离开贝茜(尽管她在身边远没有艾博特那么讨厌),仔细端详这位先生的面容。我认识他,他是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有时里德太太请他来给佣人们看病。但她自己和孩子们不舒服时,请的是位内科医生。

“喂,你说我是谁?”他问。我叫出了他的名字,并把手伸给他,他握住了我的手,悄然一笑说:“很快会好起来的。”然后他扶我躺下,并叮嘱贝茜特别注意,在夜里别让我受到打扰。他又叮嘱了一番,说了声再见,便走了。我很难过。有他坐在我身旁,我感到既温暖又亲近,而他一走,门一关上,整个房间便沉寂了下来,我的心再次伤感了起来,一种无法说清的伤感压着我。“你觉得该睡了吗,小姐?”贝茜问,口气非常温和。我几乎不敢回答她,害怕说出的话又会粗鲁难听。

“我试试。”

“你想喝什么,或者想吃点什么吗?”“谢谢,不用,贝茜。”

“那我去睡了,已经午夜啦,如果夜里需要什么,你尽管叫我。”

多么有礼貌啊!所以我壮着胆子问了个问题。“贝茜,我病了吗?”“你生病了,一定是在红房子里哭出病来的,不过马上就会好的。”贝茜走进了旁边佣人的卧房。我听见她说:

“萨拉,过来咱们一起睡在保育室吧,今儿晚上,说什么,我也不敢同那个可怜孩子睡在一起了,她说不准会死的。真奇怪她竟会昏过去,不知道她看见了什么没有。里德太太也心太狠了。”

萨拉同她回来了,在床上唠唠叨叨说了半个小时才睡着。我只听到了片言只语,但我可以清楚地推断出她们讨论的题。

“不知是什么从她身边经过,一身素装,转眼看不见了”、“一条大黑狗跟在后面”、“房门上被砰砰砰敲了三下”、“墓地里一道白光正好擦过他的坟墓”等等。

后来,两人都睡着了,炉火和烛光也都熄灭。我就心惊胆战地醒着捱过了漫长的黑夜,吓得全身都紧张起来,这种感觉是只有小时候才能感觉到的。

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的身体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我的神经受了惊吓,对此我至今记忆犹新。是的,里德太太,你让我受到了可怕的精神伤害,但我可以谅解你,因为你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明明是在切断我的心弦,却自认为无非是要铲除我的恶习。

第二天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块浴巾,坐在保育室壁炉旁边。我身体很弱,几乎要垮下来。但最大的伤痛却是内心不尽的烦恼,使我不得不暗自流泪。刚从脸颊上抹去一滴苦涩的泪水,另一滴又随之落下。不过,我应该感到高兴,因为里德一家人都不在,他们都坐了车随妈妈出去了。艾博特也在另一间屋里做针线活。而贝茜呢,正忙着把玩具收拾起来,还不时地同我说两句少有的体贴话。这对于我,应该感到习惯了那种整天挨骂、辛辛苦苦吃力不讨好的日子后,这时候该好像是平静的乐园。然而,我的神经已被折磨得麻木了,终于连平静也安慰不了我,欢乐也很难使我兴奋了。

贝茜去厨房端来一个小烘饼,放在一个图案鲜艳的瓷盘里,图案上画的是一只极乐鸟,栖息在一圈旋花和玫瑰花苞上。这幅画曾激起我热切的羡慕之心。我曾恳求让我端一端这只盘子哪怕只是一次,好仔细看一看,但总是被认为不配享受这样的待遇。此刻,这只珍贵的瓷盘就放在我面前,我还受到热情邀请,品尝器皿里精美的糕点。徒有虚名的怜爱啊!跟其他久拖不予而又始终期望着的宠爱一样,来得太晚了!我已不能光顾这烘饼,而且那鸟的羽毛和花卉也莫名其妙地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烘饼推开。贝茜问我是否想要一本书。“书”字产生了刹那间的刺激,我要她去图书室取来一本《格列佛游记》。我曾兴致盎然地读过这本书,认为书中叙述的都实实在在,因而觉得比童话中写的有趣。至于那些小精灵们,我在毛地黄叶子与花冠之间,在蘑菇底下和爬满老墙角落的常春藤下遍寻不着之后,终于明白了:他们都已逃离英国到某个原始的乡间去了,那儿树林更荒凉茂密,人口更为稀少。而我相信,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地球表面实有其事的一部分。我以为将来有一天我会去远航,亲自看一看小人国和大人国的秘密。然而,此刻当我手里捧着这本珍爱的书,一页页翻过去,从精妙的插图中寻觅以前诱人的魅力时,我找到的只是怪异和失望。巨人成了憔悴的妖怪,矮子沦为恶毒阴险的小鬼,而格列佛则已是孤独的流浪汉了。我不敢往下看了,合上书,把它放在桌上一口未尝的小烘饼旁边。

我从前常听贝茜唱歌,而且总认为贝茜的嗓子很美,至少我这么认为。而此时,虽然她甜美的嗓子依旧,但歌里流出了悲伤。有时,她干活出了神,把迭句唱得很低沉,拉得很长。一句“很久很久以前”唱出来,如同挽歌中最哀伤凄悲的调子。她接着又唱起一首民谣来,这回可是真的哀怨凄凄使人落泪。

我的双脚酸痛啊四肢没力,前路漫漫啊大山荒芜。星月无光啊天色阴凄,暮霭沉沉啊笼罩着可怜孤儿的旅程。

为什么要让我一个人孤独地远走他乡,流落在荒野连绵峭岩重叠的异乡。人心狠毒啊,惟有天使善良,关心着可怜孤儿的足迹。向何处流浪。

从天边吹来了温和的夜风,晴空中繁星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仁慈的上帝啊,你赐福于万众,可怜的孤儿有了保护、安慰和希望。哪怕我走过断桥不小心坠落,或是在迷茫恍惚中误入泥淖。神哪,你带祝福与承诺,把可怜的孤儿搂入你怀中。

哪怕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一个给人力量的信念在我心上。天堂啊,你永远是归宿和安息之地,上帝是可怜孤儿的好朋友。

“来吧,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了说,其实,她还不如对火说“你别燃烧!”不过,她怎么能猜得出我此时的感受?早上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怎么,已经起来了!”他迈进保育室就说,“嗨,保姆,她好了吗?”

贝茜回答说我恢复得很好。

“那她应该高兴才对。过来,简小姐,你的名字叫简,是吗?”

“对,先生,叫简·爱。”“瞧,你爱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究竟为什么吗?哪儿不舒服吗?”“不,先生。”

“啊,我以为是因为不能和小姐们一起玩才哭的。”贝茜插话说。

“怎么能呢?她那么大了,不能为这点小事闹情绪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而她这么冤枉我损伤了我的自尊心,因此我立即回答:“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为这种事哭过,而且我是因为心里难过才哭的。”

“嘿,小姐!”贝茜说。善良和蔼的药剂师似乎有点糊涂了。我站在他面前,他认真看着我。他灰色的小眼睛不是很明亮,但现在说来也许应当算是非常敏锐的。他的面相既严厉又温和,他认认真真地打量了我一番后说:

“昨天你怎么生病的呢?”“她摔了一跤。”贝茜又插嘴了。“摔跤,胡闹!她这样年纪还不会走路?八九岁总有了吧。”

“我是被人给打倒的,”我脱口而出。由于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伤害,引起了一阵疼痛,我冒昧地作了这样的解释。“但就那样也不至于生病。”我趁劳埃德先生取了一撮鼻烟抽起来时说。

他把烟盒放进背心口袋。这时,铃声大响,佣人们去吃饭了,药剂师清楚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的,保姆,”他说,“你可以出去啦,我来劝一劝简小姐,等着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下来,但又不能不走,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的一条规矩。

“你不是认为摔了跤才生病吧?究竟怎么回事呢?”贝茜一走,劳埃德先生便追问道。

“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整整一天。”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又皱起眉头来:

“鬼?瞧,你毕竟还是个孩子!你怕鬼吗?”

“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房子里,还在那里停过灵。无论贝茜,还是别人,都不敢进去,她们不在夜里进那房间的。多狠心呀,把我一个人单独关在里面,连根蜡烛也不点。心肠那么狠,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胡说!就因为这个使你心里难过?现在是白天,你还害怕吗?”

“现在不怕,不过马上又要到黑夜了。另外,我不快乐,很难过,为的是别的事情。”

“别的什么事?能让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能真实回答这个问题!然而要作出回答又多么困难:孩子们能够感觉,但无法分析自己的感觉,即使部分能够意会,分析的过程也难以言传。但是我又怕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倾吐心声的机会,因此急促不安地停了一停之后,便想出一个虽不详细却很真实的回答。

“可能是因为我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的原因。”“可是你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舅母,还有表兄妹们。”我又停了停,然后拙笨地说:“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推倒了,舅妈又把我关在红房子里。”

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盖茨黑德府的房子多漂亮啊?”“让你住那么好一个地方,你还不高兴?”“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艾博特就说我比这儿的佣人还低一等呢。”“去!你总不至于闹得要离开这个好地方吧。”“要是我有地方去,我宁肯走。可是不等长大到成人我不可能离开盖茨黑德。”“也许可以,谁知道?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以为没有了,先生。”“你父亲那边也没有了吗?”

“我不知道,有一次我问过舅妈,舅妈说可能有些姓爱的亲戚,可人又穷,地位又低,她对他们的情况毫无了解。”

“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吗?”我沉思起来,在大人看来贫穷显得冷酷无情,孩子则尤其如此。至于勤劳刻苦、令人敬佩的贫困,孩子们不能了解。他们认为这个字眼始终与衣衫槛褛、食品匮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起来。对我来说,贫困等于堕落。

“不,我不愿与穷人在一起。”这就是我的回答。“即使他们对你很好也不愿意?”我摇了摇头,不懂穷人怎么会对人仁慈,不用说我还得学他们的言谈,与他们一样没有文化,长大了像常见到的那种贫苦女人那样,坐在盖茨黑德府茅屋门口,奶孩子或者搓洗衣服。不,我可不愿意,宁愿不要身份来换取自由。

“但是你的亲戚那么穷,是靠干什么谋生的?”“我说不知道。里德舅妈说,要是我有亲戚,一定是一群乞丐的,我可不愿去当乞丐。”“你想读书吗?”我再次沉思起来。我根本不知道学校是什么,只是听贝茜偶尔说起过,那个地方,女孩子带足枷坐着,戴着脊骨矫正板,还必须要非常文雅和规矩才行。约翰·里德对学校痛恨已极,还大骂过老师,不过他的感受不足为据。如果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她来盖茨黑德之前,从她主人家一些年轻小姐那儿收集来的)有些耸人听闻,那么她细说的关于那些小姐所学得的知识,我以为也肯定令人向往。她有声有色地说起了她们描绘的风景画和花卉画;说起了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一直谈得我听着听着就为之神往,跃跃欲试。更何况上学也是改换环境,也是一次远行,意味着同盖茨黑德完全决裂,意味着踏上新的生活旅程。

“我真的愿意去上学,”这是我深思熟虑之后轻声说出的。

“唉,唉,谁知道后来会怎样呢?”劳埃德先生站起身来说。“这孩子应当换换环境,换换地方,”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是很好。”

这时,贝茜回来了,只听得见砂石路上响起了隆隆的马车声。

“是你们太太回来了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我认为我得跟她谈一谈。”

贝茜引路请他进早餐室,从以后发生的情况可以推测,药剂师在随后与里德太太的会见中,大胆建议让我去上学。无疑,这个建议被接受了。一天夜里,艾博特和贝茜坐在保育室里,闲聊时,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博特说:

“我以为太太一定想摆脱这个既讨厌、品质又差的孩子,她那样子就好像眼睛总盯着每个人,背地里在搞什么鬼似的。”我以为艾博特准认为我是童年的盖伊·福克斯式人物了。

就是这一回,我从艾博特与贝茜的谈话中第一次知道,我父亲生前是个牧师,我母亲违背了朋友们的愿望嫁给他了,他们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的外祖父里德,因为我母亲嫁给我父亲,一气之下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没留给她一分钱。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父亲得了斑疹伤寒,因为他奔走于畜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的穷人中间,而当时这个地方流行着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父母前后双双故去。相差不到一个月。

贝茜听了这番话便长叹一声说:“可怜的简小姐真是苦命的孩子啊,艾博特。”

“对呀,”艾博特回答,“她要是漂亮可爱,别人倒也会可怜她,可是像她那样的丑小鸭,实在令人厌烦。”“确实如此,”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在同样环境下,乔治亚娜这样的美人儿更加招人喜爱。”“对呀,我就是喜欢乔治亚娜小姐!”狂热的艾博特叫道,“真是个小宝贝,长长的卷发,蓝蓝的眼睛,还有那么可爱的肤色,比画出来的还漂亮!贝茜,晚餐我真想吃威尔士兔子。”

“我也是——外加烤洋葱。走,我们下楼去。”她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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