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新闻媒体在报道民族宗教活动时要注意把握分寸和尺度,学会规避。在我国,国家广电部曾明文规定:“对涉及民族宗教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在宣传上要特别慎重,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宣传口径进行,切忌自作主张、擅自行事。”“宣传宗教信仰自由还要注意区域性和做到内外有别。正常的宗教活动可以对海外进行报道,但不宜炒热,不要光把着眼点放在宗教上,而要放在保护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上。对于纯粹的宗教活动,如大****等原则上不报道,更不宜对内宣传。”“对带有宗教色彩的节日活动的宣传报道要适度、慎重”。由此可知,对于涉及民族宗教活动的报道,新闻媒体必须持谨慎态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报道,该送审的报道一定要在报道前切实履行相关送审程序,不允许报道的新闻千万不能擅自或盲目地抢发和大肆炒作,以防止造成不良的社会反响和严重的社会后果。比如,2006年1月1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就专门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此规定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新华社在报道中指出:“这(指此规定)为天葬这种藏民族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丧葬习俗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对于这些在报道中必须予以规避的内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必须知情,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冒犯和涉足这些“高危”领域和报道“禁区”。在当下新闻媒体之间的新闻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势下,这些问题应当格外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思想警觉,既要克服“忙中出错”的现象,又不能我行我素、铤而走险,头脑中始终要绷紧“政治”这根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其三,新闻报道涉及民族和宗教敏感问题,要采取谨慎态度,力求冷静和理智。对于涉及民族和宗教敏感的问题或者是存在争议的问题,新闻媒体在报道前要加强认识、仔细揣摩、权衡利弊,不能为追求所谓的新闻轰动效应而漠视有关方面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由此带来的不良舆论反应。虽然新闻媒体拥有报道什么和不报道什么的权利,但面对一些敏感而又复杂的社会问题,有时需要冷静观察、韬光养晦,切不可感情用事,一曝了之。我们知道,欧洲无疑是此次“漫画风波”的策源地和重灾区,但令人感到多少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与欧洲仅一洋之隔而且在价值观上历来十分相投的美国主流媒体,却在刊登漫画这一问题上表现得出奇的冷静。无论是美联社,还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此次都没有采取惯常的手段进行大肆炒作。美联社执行编辑凯瑟琳·卡罗尔对这次没有刊登任何一张讽刺漫画的解释是,早在去年12月就做出了不刊登这些漫画的决定。最近,新闻社高层对这一决定进行重新评估,并认为之前的做法是正确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干脆在其新闻节目中放弃使用任何一张漫画图片,该公司发言人据此指出:“我们认为只报道新闻事件就可以说明问题了,不需要再展示这些图片。”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在向美国本土和全球播送这一新闻中,电视技术人员则在画面上对穆罕默德的脸部作了模糊处理,此举多少体现出该媒体对******教先知应有的尊重。也正因为美国多数媒体对此次事件保持着低调或非常谨慎的态度,既让自己逃过一劫,免受株连,也让美国在此次政治风波中避免引火烧身而幸免于难。当然,在此次“漫画事件”中,我国新闻媒体也表现出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严明的组织纪律性,没有随波逐流,没有卷入这场风波中去。尤其是国内各家新闻媒体既没有刊登和转载这些涉嫌讽刺漫画,也没有发表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言论,在国际事务报道中始终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报道方针和客观、公正、平衡的报道原则,为我国参与处理国际纠纷和开展外交提供有利的舆论环境。
其四,新闻工作者要对西方的“新闻自由”进行重新认识和辩证解读,防止误读和曲解。西方一些有识之士在此次“漫画事件”中大声疾呼:“言论自由不能践踏宗教感情,不能挑动仇恨”,“新闻媒体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该尊重宗教信仰。”西方理想化、极端化的“新闻自由”思想在此次事件中遭到重创,一些滥用新闻自由的人最终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法国著名的《法兰西晚报》是较早刊登这组漫画的欧洲大报之一,在由此引发的风波蔓延开来后,该报总编辑雅克·勒弗朗克迅即就被报纸的埃及老板炒了“鱿鱼”。西方更多的媒体则受到来自本国政府的警告,一些涉嫌媒体也受到严厉的批评和指责。此次事件不仅让西方国家的新闻媒体从中吸取教训,也让我国新闻媒体的采编人员对西方的“新闻自由”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我们不能一味地迷恋西方的“新闻自由”,更不能盲目崇拜它,认为有了“新闻自由”这把尚方宝剑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任何限制了。实际上,这是对新闻自由思想的一种曲解。
我国目前由于条件不成熟尚未出台《新闻法》,新闻界一些人对此颇有微词,甚至不解,实际上这些人可能犯了法律幼稚病,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新闻法》既是给予新闻报道以充分的自主权,也是对新闻报道行为进行的规范和约束,而绝不是西方所谓的“新闻自由”在中国的“翻版”,中国《新闻法》的制定应当符合中国国情。正确的认识和做法是,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才能澄清对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理论的种种误解和曲解,才更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建设与发展。(转载自《今传媒》,2006年第3期,原文名《言论自由不能践踏宗教感情》)
【附录2】
丹麦漫画引发******怒火出版自由激烈碰撞宗教
中新网1月31日电据英国泰晤士报消息:丹麦因其国内出现亵渎******教的漫画正面对来自全球范围内******的责难,这一事件已经引发了丹麦政府和******国家的外交、贸易危机,欧盟也对此事表示出极大的关切。
漫画亵渎****创始人引发******怒火
2005年9月30日,丹麦报纸《Jyllends—Posten》刊登了12幅关于******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漫画,这些漫画的作者曾经抱怨没有任何人敢于刊登他的作品,但是《JyllendsPosten》以言论自由为大旗将这些漫画公之于众。
漫画中将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描绘成戴有炸弹图案头巾的形象,而且文字的描述更让******无法接受:穆罕默德向死去的“人弹”表示,用来慰劳自杀袭击者的处女已经用完。这些描绘对于******教来说绝对是一种亵渎,目的可能是限制******对偶像的崇拜。
2005年10月,来自10个******国家的大使已经向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发出责难,拉斯穆森以干预出版自由为原因拒绝干预此事。但是当本月这些漫画出现在挪威基督教报纸《Magazinet》和其官方大报《Dagbladet》的网站上后,矛盾急剧升温。******的阿訇们在布道时也纷纷指责丹麦,******按捺了许久的怒火再次指向西方世界。这一切在上周五沙特政府召回驻丹麦大使之后达到了高潮。
中东地区已经开始出现焚烧丹麦国旗等街头抗议事件。利比亚也跟随沙特,从哥本哈根撤出了驻丹麦的大使。世界各个******国家和组织包括英国******协会均对丹麦表示谴责,并在******国家中发动了对丹麦货物的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