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由一味正面报道走向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兼报。在冰雪灾报道和汶川地震报道中,媒体在报道救灾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真实披露了灾难事件带来的死难、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更加重视广大受灾者的真实心声、生存状态。事实证明,这样的灾难新闻报道并没有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相反,有利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更加显示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团结一致、不畏艰险的民族凝聚力,不断强化对民族和国家的认同,很好地维护和印证了现存的政治体系,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最后,新闻视角开始延伸到灾后重建、灾后心理、生存状态等领域。一场灾难过后,人们感到痛苦和悲伤,灾区人民对重建家园表现出极大的渴望,广大受众对灾区人民也表现出极大的同情和关注,因此,灾难新闻写作的人情因素要格外突出,即要以人为本,突出人性关怀。
灾难新闻不能仅是短期、表面的解读和聚焦,更应该关注事件中各种危机形成的深层原因,形成对社会各方面的长期有效的监督。汶川地震报道中,面对媒体披露的家长对于倒塌校舍质量的质疑,政府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且在灾后重建中切实提高了建筑的抗震强度。
灾难新闻中记者的角色误区
徐州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学院老师孟旭舒认为,在灾难新闻中,记者的角色把握关系到能否成功地进行新闻报道工作,发挥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但是令人担忧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记者还不能担当此重任,没有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
(一)“错位”
1.记者变成“受害者”
报道灾难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救人,疏散群众,防止事态扩大,下一步才是分析灾难原因、问责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而不能因为感情上的同情,把自己变成“受害人”。
2.记者变成“代言人”
有的记者认为报道灾难事件会影响政府形象,得罪政府官员,所以往往被动报道灾难事件或者报道不实和不准确的信息。另外,这种情况还更多地出现在部分分口记者身上。由于分口记者长期从事某一领域报道,久而久之产生了情感偏向,不自觉地淡化了记者职责,有些还帮助某些利益团体欺瞒事件的真相。
(二)“越位”
孟旭舒在其《记者在灾难新闻中的角色把握》一文中指出,所谓“越位”,就是指采访报道中记者的态度、言语以及行为方式等超越了自己身份和职责的传播现象。新闻记者不自觉地在采访报道中成了“干涉者”,直接介入新闻事件的发展过程,而忘记自己只是一个客观报道的“旁观者”。
1.记者变成“包公”
最常见的就是灾难报道中出现“媒体审判”现象。“包公记者”最容易在调查灾难事件之前就不自觉地站到弱势群体的一方,采访中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兴师问罪。他们的辛勤劳动和良好愿望值得肯定,但是这种行为有很明显的非理性色彩。
2.记者变成“官员”
有些记者在采访中俨如领导视察指导工作,直接传达“政府旨意”,对灾难原因猜测分析,对后期工作妄下结论,甚至发表自己的意见,严重损坏了政府和媒体的形象。
孟旭舒认为,灾难新闻中记者出现角色的错位和越位,不仅会影响新闻信息客观真实地传递,有时还会影响救援工作的实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甚至会危及到国家的安全。作为社会的“观察者”和“反映者”,记者需要与社会保持一定距离,以便能保持比较客观的态度和清醒的眼光审视灾难新闻的整个过程,正确地引导社会大众,让他们以正确、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灾难。
灾难报道中新闻从业人员应当注意的事项
灾难新闻报道最能体现记者的综合素质,所以作为灾难报道主体的记者必须首先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并在角色冲突中把握平衡。不断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修养,培养角色观念,把握角色特性,认清角色身份,规范角色行为,创造角色价值。
灾难新闻报道得当,可以为灾难事件处理“帮忙”,可以及时传播灾情,争取外援,同时也能起到稳定人心、社会的作用。不得当,则要“添乱”,产生一些问题。如信息放大引起公众过分恐惧、对处理灾害的组织和个人的过分指责引发公众的不信任感,等等。
在灾难新闻报道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要有可靠的新闻源。灾难新闻的信息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报道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等都必须准确。舆论监督的力量也在于真实、准确。报道中的阐述、议论、说明、背景等都要符合事实的本来面目,不能任意曲解。如果灾难新闻中记者所调查出来的信息不准确,分析有误,危害程度远大于其他一般新闻,也很可能大于灾难本身。灾难有时并不可怕,传递真实信息做好预防措施可能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但报道失实了可能会比灾难更可怕。
因此,当灾难发生时,记者应及时赶到现场,深入采访,抓住灾难事件中最有新闻价值的组成因素和报道要点,找出灾难发生的原因。有了丰富可靠的新闻源,接下来就是及时准确、冷静客观、实事求是地报道,让受众真实地了解到灾情,而不能避重就轻、隐瞒事实。
其次,写作要严谨,不能“炒作”。灾难发生后,受众一方面急于了解真相,了解自身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对灾难的受害者寄予同情,所以在写作中对新闻的真实性和悲情色彩应进行充分考虑。在写作用词上应该客观、庄重、严谨,对灾难中的人们要表现出尊重的态度,绝不能将灾难新闻娱乐化、猎奇并渲染。而有些媒体却以灾难新闻来“炒作”,利用灾难中受害者的痛苦来吸引受众的眼球,这是道德感缺失的表现。
樊楸榕认为,信息公开不等同于在内容选择、报道流量上的放任自流。在灾难信息内容、量和度的把握上还是要慎重。地震报道中,网络上有大量死难灾民以及灾区废墟的图片,电视也长时间、不间断地播报这类灾区信息,有些媒体甚至进行放大乃至曲解的报道。这些过度报道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对受灾群众的心理造成了二次伤害,众多的悲情信息也造成了其他受众的心理压抑。
受到重大灾难袭击的灾民,心理很脆弱。在心理学中,他们在某种意义上都是“病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往往不愿开口,不愿交流,不愿接受采访。这个时候,他们需要的是理解、关怀和帮助。因此,新闻从业人员对灾难受创者及其家属的采访应该考虑新闻心理学、精神心理学等诸多因素,理解灾民、救灾者的心理,采取适当的提问方式,可以换个角度,弥补灾难事件本身带来的消极影响,尽量使采访对象减少压力,放松心情,建立信心。而不是为了挖出所谓的新闻,不顾被采访对象的感受,去撕裂他们心灵的伤口。
具体讲,首先,记者要充满社会责任感和悲悯之心投入到灾难报道中。其次,现场记者除了理智地报道灾难现场外,更应该关注人在灾难中的情况,包括遇难者、受伤者以及他们的家人。用自己的报道使公众体味人在灾难中的故事,感悟在灾难中人的尊严与互助。三是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在灾难中的生存状态,一个遇难者可能摧毁一个家庭,特别是那些处于贫穷边缘的弱势群体。
第三,要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受众,以人为本,激发干部群众面对灾难的信心、勇气和希望,保障抗灾救灾工作进行顺畅。《******关于加强抗灾救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灾害报道作出了规定:“适时报道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团结抗灾。要突出地报道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及救灾工作的关怀,灾区广大干部群众、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奋力抗灾、生产自救和各地区、各部门互相支援的先进事迹。公开报道灾情,要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安定和抗灾救灾工作,防止产生消极影响。重大灾情的报道由新华社统一发稿,局部灾害一般只在当地报道。”
因此,新闻从业人员应主动采写灾难中的感人事迹、热情报道抗灾、救灾中的壮举、义举,对于政府的救灾措施也要在写作中积极体现。在汶川地震的报道中,让我们印象深刻、一次次流泪的总是那些平凡人的感人事迹:废墟中唱歌的小女孩,背着亡妻回家的丈夫,为救学生牺牲自己的老师,哭着要求再救一个的解放军战士……这样注重个体和细节的报道必然带给人们震撼、感动,还有与灾难抗争的信心。
第四,要把握好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对灾难新闻的报道度。樊楸榕认为,现实中,网络和手机上鱼龙混杂的真假信息,也容易造成民众心理的不稳定和流言的兴起。如广东柑橘蛆虫事件中,网络和手机在传播过程中,过分放大问题柑橘的情况,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当地政府积极解决问题所作出的努力、成绩,在社会上形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造成了当地果农的重大损失。对此,国家应该逐步完善网络信息披露制度和新闻法治建设,实现信息全面、客观、及时、公开和透明,充分保证公民的知情权,避免流言四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第五,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配备先进的技术条件。灾难新闻报道对新闻记者的职业素质更是提出较高的要求。复旦大学张志安老师认为,在错综复杂的事物中、在动态变化的局势中、在生命威胁的情境中,记者要善于凭借敏锐的新闻触觉采集最具价值的新闻素材,因此,从事灾难新闻报道的记者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提高水平。功底扎实、技术过硬、嗅觉敏锐、反应迅捷、体力充沛等都是灾难新闻报道中记者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另外,在灾难事件采访过程中,优化采访的技术装备和条件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各类交通工具如汽车、船只、摩托乃至飞机,各类通讯工具如电话、手机乃至卫星传输设备,各类摄像摄影器材,各类安全保障物品如救生艇、防弹衣、求救信号弹等,对采访能够顺利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战地摄影记者为例,除常规摄影器材外,各种通讯手段包括当地普通电话、互联网卡、卫星电话、手电、多用军刀、电热器和巧克力等都是适应战地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物资。
其实,良好的技术装备既是帮助记者完成报道任务的前提,也是保障记者人身安全的要素。近年来,国内不少新闻单位尤其是电视媒体,如上海东方卫视等多次租赁直升机用来采访,对增强新闻时效、提高节目质量、改善采访条件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