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天都会有假新闻被制造和传播,可以说,假新闻已成了社会的一大病症。
假新闻为何屡禁不绝
首先,在日趋激烈的新闻竞争中,新闻媒体出于追求轰动效应的动机,以抢新闻吸引读者“眼球”,但往往忽略了或有意回避了真实性这个最基本的新闻原则。
其次,一些商业机构或个人为了自我宣传或达到其他目的,制造并炒作了一些所谓的新闻。比如“老乞丐要娶大学生”“某某知名企业要上市”等虚假新闻,但新闻媒体为了在受众中引起轰动,不辨真伪虚实,甘被诱导。最终,当事人自我炒作、传媒制造“卖点”的目的都达到了,可谓“双赢”。
再次,在新闻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个别年轻记者为了完成发稿任务或者出于名利,不惜编造假新闻,或者真假相间地写了一些“新闻”。
另外,网络传播技术让假新闻呈爆炸式扩散之势。有些假新闻本来出自“名不见经传”的传统媒体,但是一旦上网,很快就会形成超强的传染力,各家媒体你转我摘,以假传假,有时说真都不行,实在可怕。这也是当前迫切需要对假新闻现象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的原因之一。
谎言再美丽终究是谎言。无论时代发生多大变迁,新闻事业如何深化改革,新闻传媒如何竞争激烈,真实性永远是新闻的生命,维护新闻真实性原则永远是新闻工作者的天职。因此,时下亟待强化这方面的教育,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我们的传媒真正在自律与他律的双重制约中,成为诚信的表率。
多年来,假新闻如此多发,既有从业人员道德素质与工作态度的原因,也有管理上存在漏洞或监督把关不力的原因。
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采编工作态度,以及科学的、一流的职业化采编流程,对于假新闻应当有着较强的预防能力。编辑记者少一些心气浮躁,少一些急功近利,多一些自爱自尊、多一些道德诚信,将职业自律永记心间,不造假,不传谣,假新闻就会少一些。在假新闻的高发区,诸如体育新闻、娱乐新闻,以及假新闻的易发节点,如每年愚人节前后,新闻媒体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与把关。
倡导新闻媒体全力打造“信用媒体”,比如建立新闻报道环节的核对审阅机制和采编人员信用评级制度,对假新闻制造者及相关连带人员实行“下课制”或刚性的惩罚制度,是杜绝防范假新闻的有力措施。
在西方传媒业,采编人员只要被查证编造假新闻,毫无例外地就会被迫辞职,或者被“炒鱿鱼”,不仅假新闻的作者如此,连相关责任人也难逃干系。比如2003年《纽约时报》发生记者造假丑闻,在全世界都引起轰动,《纽约时报》为此又是道歉,自揭丑闻,总编辑也辞了职。
防范假新闻的职业化采编流程
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是媒体公信力的基本保障,是对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如何有效防范假新闻,成了媒体共同研究的课题。说一千道一万,一切从新闻的本源拉开,新闻采编人员只要按以下职业化流程操作,就基本可以做到“安全报道”。
一、采访流程
1.涉及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措施、重要数据的公布或变动,必须以权威部门发布为准。涉及其他敏感、复杂的新闻,也必须采访权威部门或直接当事人,获取第一手素材。
2.对被采访对象的可信度要有充分把握。对不熟悉的采访对象应核查其身份、背景等,以防被误导。
3.对可能引起争议的题材,必须采访双方当事人和第三方(应是权威机构或权威人士),不能偏听偏信。应根据需要采访当事双方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对事实进行认真核对。采写舆论监督类稿件必须采访被批评方,听取其意见。如被批评方不接受采访,应了解其不接受采访的原因,并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核实。
4.采访舆论监督类新闻事件时,最好两个以上记者一起行动,以便相互佐证,防止偏颇或遗漏。无论发稿与否,均应注意拍摄照片、录像等作为画面证据。
5.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时要注意实事求是,对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要进行核实,所报道的成绩和事迹必须与事实相符。
6.对于国外有关机构和国际组织公布的涉及中国的重要事实和数据,要向国内有关权威部门核实。
7.采访明显与生活、科学等常识相悖的“新闻”时,应加强甄别,向权威部门和权威人士求证,防止报道有误。
8.采访不熟悉领域的新闻,应尽可能向采访该领域的记者或相关人士请教。
9.对于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新闻发布会、研讨会,若发布内容不在其职权范围内,只能作为报道线索,如作报道必须向权威部门核实。对于企业、公司或个人提供的含有“第一”“首次”等夸耀性内容的材料,不作报道。
10.对于非政府组织或个人的或网络的调查,对其数据和结论的使用要谨慎处理。
11.对于事先拿到的各类讲话稿、预制稿,必须与新闻现场情况进行核对,包括活动情况、讲话内容、人员名单等。若根据事先发放的材料写稿,必须在文中标注“根据事先发放的材料”等说明性文字。
12.如转述他人描述的现场场景,应在稿件中加以注明,不能说是“记者目击”。
13.摄影、摄像记者不得要求被拍摄对象进行“摆拍”,也不能“制造”或“再现”新闻场景。
14.必须准确、可靠、同步记录所有重要的采访谈话和其他相关信息。无论电话采访或当面采访,应尽可能进行录音并保存证据。
15.进行书面采访时,必须保存有被采访人签字的文本或相关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谈话记录等。
16.接收外单位来稿时,稿件必须由该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或盖有该单位公章。接收通讯员个人来稿时,稿件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写作流程
1.写作应以客观事实为主,除评论、述评等言论性稿件,记者不宜在稿件中直接发表观点和意见。多用直接引语,少用修饰性词汇。
2.一般不使用匿名消息来源。若必须使用,则须在将稿件传往编辑部时加以说明,并提供消息来源联系方式,以供编辑部核对。
3.进行文字写作和编辑剪接同期声时,必须准确理解被采访对象谈话内容,不能断章取义。若有疑问应向其本人核实。必须忠实于被采访对象的原话,不作引申。若仍存有疑问,应向第三者进行核实。
4.引用其他媒体报道或非政府部门网站的互联网材料时,必须确保所引消息来源具有权威性、可靠性、准确性,应当核实,并注明消息来源。
5.不得把自己的观点、看法,在未经采访对象认同的情况下,强加成采访对象的观点和看法。
6.绝不允许主观造假,不得将杜撰的材料当做事实。
7.对有争议性的新闻事件,在写作过程中必须反映各方观点,并在篇幅上保持适当平衡。对舆论监督类稿件,必须反映被批评方的意见。
8.对于使用外文进行的专访和从一个语种翻译到另一个语种的重要、敏感报道或报道中的重要、敏感引语及把握不准的语句,在将稿件发往编辑部的同时,要附上原文,以供编辑部核对。
9.针对通过其他媒体或互联网等渠道传播的事件撰写评论时,应首先核准事件的基本事实。
10.对于报道中的专业术语、专有名词,特别是涉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较强的事项,应当准确了解其内涵和外延。
11.对于某地区、某行业的新闻,应准确把握表述范围,不能随意引申为全国性、全局性新闻。
12.对于国别、人名、职务、地名、书名、组织机构名称、法律法规名称、时间、数字、引用的原文等客观内容,要反复核实。
13.涉及数据的报道,从数词、量词的使用到小数点、百分比都要认真核准。
14.使用背景资料等材料时要注意事件发生时间,防止误把“旧闻”当“新闻”。
15.稿件完成后,要对稿件中的重要事实和数据等进行再核对。
16.撰写图片说明和解说词时,应注意与画面相符,并注意与事实进行核对,防止出现“张冠李戴”和“说法不一”的情况。
17.记者对稿件全程负责,对编辑提出的疑问要认真核实,并予以准确回答。
三、编辑流程
1.在编辑稿件过程中,不得添加未经核实的内容,不得夸大原稿件中的事实。
2.对稿件作删节时,不能损害稿件总体原意,不能断章取义。
3.制作稿件标题,必须符合正文原意,不能出现片面、与正文不一致甚至背离的情况。对稿件进行再删节时,应注意核实稿件内容是否仍与标题一致。
4.对稿件中新闻事实部分的任何修改,均应与记者核对。
5.对于只有一方意见的争议性稿件和未听取批评对象意见的舆论监督稿,应告知记者进行补充采访,否则不予刊发。
6.对于国别、人名、职务、地名、书名、组织机构名称、法律法规名称、时间、数字、引用的原文等客观内容,要进行再核实。
7.要严格核查稿件涉及的新闻事实,若有疑问应向记者核实。若仍有疑问,应责成记者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核实。
8.编辑外单位或通讯员来稿时,应进行核实。
9.要核准照片、节目画面和文字说明、解说词,防止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或时间、地点错位现象。
10.不允许利用图像软件在画面上进行添加、合成、拼接及掩盖等造成原有视觉信息及空间关系改变的加工。
11.可以适度调整照片的明暗和反差,但要确保最大限度地还原现场的真实气氛。可以校正偏色,但不允许大幅度改变色调,要把色彩的改变控制在“不失真”的范围之内。可以修掉画面上因非拍摄原因造成的污点。
12.使用拼版、多次曝光等特殊手段拍摄、制作的照片均需文字注明。
13.播发资料照片、影像时,要注明“资料”字样,防止以旧充新。
四、审发流程
1.要从政治性、政策性、策略性的角度对稿件进行把关,不能出现与国家大政方针或报道精神不符的情况。
2.要对稿件中涉及重大变动、公共利益及有可能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审核把关,若有疑问应核实。
3.签发预制稿时,应直接与记者核实现场情况。
4.特别是对于涉及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措施、重要数据发布或变动等重要内容的稿件,要严格执行稿件送审程序。
五、核校流程
1.加强对稿件整体结构的核校,检查稿件主题、副题、小标题、电头、记者姓名等是否齐全准确。
2.加强对稿件中规范性、标准性称谓和提法的核校。
3.加强对稿件中国别、人名、职务、地名、书名、组织机构名称、法律法规名称、时间、数字、引用的原文等客观内容的核校。
4.加强对稿件文法、句式、字词、标点等的核校,严防技术性差错。
5.加强对稿件涉及常识和专业知识的核校。
6.注意同一篇稿件中表述的一致性。
7.稿件多页时,要仔细核对上下页连接,防止漏页。
【附录】
2001年度“十大假新闻”
上海《新闻记者》编者按:从年头到年尾,传媒源源不断地生产出五花八门、令人瞠目结舌的假新闻。
一、上海将建300层、容10万人的摩天大楼
【“新闻”】上海将建造一座可容纳10万人、高达1121米、300层的摩天大厦。这将是全球最高的摩天大厦,比现时全球最高、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452米的双子塔大厦还高出一倍有多。
这座被命名为“比欧尼克塔”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是西班牙建筑师皮奥斯的杰作。该摩天大厦估计造价高达150亿美元(约1170多亿人民币),完成全部工程要15年。大厦底层呈车轮状,内设酒店、写字楼、公园、戏院、医院、大型购物商场及停车场。整幢大厦共有368部电梯,从最底层到最高层,不用2分钟即可到达。至于大厦内的用水和能源,则会利用92条垂直的管道输送。大厦地基上会有一个人工湖,以吸收任何底层震动所引起的摇摆。大楼设计者曾经同上海市市长徐匡迪及城市规划官员会晤,并讨论有关构思,他们除了表示感兴趣外,还成立了研究小组评估可能兴建的位置,以及如何从公众和政府方面筹措资金。
【真相】最早披露这条消息的是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3月5日下午,在全国“两会”上,上海市市长徐匡迪公开澄清事实:“上海没有建造300层大楼的计划,我也没有像一些网上说的那样接见什么英国专家代表团,一些网站散布的不实之词已经到了混淆视听的程度。”
二、错位夫君夜换娇妻30年
【“新闻”】湖南省洞口县青龙乡的刘光国、唐红花、周开林、尹珍芳来自同一个村,且早有婚约。唐红花的父亲早在其小学时就将她许配给周开林,刘光国和尹珍芳还在腹中时两人的父亲就为他们指腹为婚,但4个年轻人却各自爱上了对方的未婚夫、未婚妻。
1969年7月,4个家庭的父母宣布同意孩子们自己的选择,并为他们举行婚礼。但两个新娘在揭开红盖头后,惊愕地发现被父母出卖了。两对新人当晚便共谋对策,并于次日到公社办理离婚手续,却被一名革委会负责人拒绝,并恐吓当心批斗、游街。
无奈,4人终于想出方法,日间按父母的安排做假夫妻,夜里各自与心爱的人同床。就这样经过了近30年,直至去年才被发现。刘家和周家的儿女们商量,马上结束了父母们30年来偷偷摸摸的爱情生活,让两对有情人成为公开的合法夫妻。
【真相】这篇假新闻的最早出处是一篇题为《两对恋人苦苦等了三十年》的文章,由洞口县人谢立军凭空编造而成,发表在1999年7月4日《邵阳日报》晚报版上。谁曾料到,不到两年,这则假新闻又借尸还魂,愚弄了更多善良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