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真是可怕的东西,能将一个侠客变成了一个体弱多病的娇公子。
他从小虽然是在皇宫长大,但是那个地方勾心斗角,计谋手段肮脏,他没有没见识过的。所以,面对卓欧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般的生活,他从来都没有懈怠过。
每时每刻的都打起着精神,害怕松懈下去之后这条小命就玩完了。如此的悠闲的生活,他这还是第一次过呢。
见百里灵云快要进入了睡着的状态,他朝着她扔了一粒瓜子儿。瓜子儿打在百里凌云的头上,她没有丝毫的反应,继续打自己的瞌睡。
说是游山玩水,但是她却是一天有半天的时间都在打瞌睡,与其这样的浪费时间,不如赶快的赶回去睡个够呢。
百里灵云的脑子里想的是什么,赫连亦尘发觉,他现在是一点儿都不懂了。
马车一天慢悠悠的,比一人走一天的路程还要少一些。不过这样的日子也挺惬意的,不用担心吃,也不用担心喝。整天只要看书看风景好了。
马车里布置的非常柔软温馨,简直就不像是在赶路一般。赶路的途中,赫连亦尘发觉自己非但是没有瘦,反而胖了很多。唉,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是惬意到了极点了。
什么也不用担心,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睡就睡。简直就是在效仿猪。
一连赶了十几天的路,依旧是在大山之中,好像是走不出去一般的。百里灵云非常的有耐心,从早上到晚上,即便是在荒郊野地,也是从来都不会将就的。
每天光是三餐的时间,就得浪费掉一个早上的时间,然后再是这样耽搁那样耽搁的,真正赶路的时间,也不过只有一个下午的时间而已。
赫连亦尘还真是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赶路的人。从马车上下来,百里灵云在路上打了一只野兔,将部分留下炸好给他做汤,剩下的就全部给烤起来。
虽然是在赶路,但是每天百里灵云都会打野味,所以生活还是蛮丰富的。有时候看见田间的土豆或者是大白菜,她也会去偷偷摸摸偷几个,然后做一顿新鲜的饭菜。
女人的耐心显然不是男人能比的,赫连亦尘举得,如果是自己每天都重复着这同样的生活,心里不知道会有多烦多郁闷。
但是百里灵云就不一样,赫连亦尘甚至从未看见过她烦过。她的脸上,每天都是带着笑容的。这样子的日子,对她来说好像是比以前不知道更惬意多少倍一样。这一点儿,让他最觉得郁闷不已。
以前她的日子多么的丰富多彩,按道理来说,她身上有这样的能力,应该是迫不及待的展现才对。
她却选择了埋没自己的光彩。赫连亦尘很想不通,但是百里灵云自己决定的事情,他很少去说什么。只要她高兴,怎么做都是行的。
嘴角勾起了一丝淡淡的笑容,金色的阳光打在百里灵云的秀发上,轻轻的洒下,整个人笼罩着一层温暖的光辉,他忍不住的勾起了嘴角。这样的百里灵云,身上带着恬静安然的气质。
再也没有杀气或者是冰冷,这样的他,让他陌生同时又迷恋着。
百里灵云三下两下的将兔子用木棍窜上,然后放在了柴火是上,经过这些日子的磨练,做这样的事情她已经是非常的顺手了。
这段时间,每天都在柴米油盐之中,不顺手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为赫连亦尘洗手作羹汤,她觉得无比的幸福。
一个女人的生活,就是应该是这样的,而不是整天打打杀杀。以前不以为意,经过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突然的想安定下来,做一个最平凡的女人了。
将野兔给放好之后,拿起了一旁的调料细细的抹着。力图摸得均匀,到时候吃起来就不会有的咸有的辣了。
只要时间长了,任何的事情或者是东西都是会有经验的。
野兔在柴火上很快发出了诱人的香味,滋滋的油从金黄色的鲜嫩的野兔肉上面掉落在火上,发出了哧哧的声音。
百里灵云深吸了一口气,对于如此的诱人的兔肉,自然是非常的喜欢的。她本来就是非常的喜欢美食的,现在美食在眼前,她恨不得一口吞下去。
回头看见赫连亦尘站在不远处,眼里噙了一丝的笑意,远远的看桌她。她的脸不仅有些红,开口道:“醒了啊。”
这段时间,每每在赫连亦尘睡觉的时候,她就已经起床做早餐了。她发誓,她从小长到大,从来都没有那么的勤快过。
其实最重要的问题是,她当初离开的时候,御医叮嘱了,赫连亦尘伤得实在是太重。虽然是侥幸醒了过来,但是身体却是不如以前了。稍微的不注意都会引起一系列的并发症。所以她必须的要当心,否则的话,一旦是出现了什么问题,也许就连神仙也没有办法了。
所以百里灵云才会那么的尽心尽力。她害怕失去,打心底的觉得害怕。
“干嘛起那么早?”赫连亦尘慢吞吞的走了过来,受到了如此大的打击,他好像就是一个铁人似的,没有任何的情绪狂躁之类的状况。一脸的平静常常让百里灵云心惊不已。
百里灵云赶紧的打水给赫连亦尘洗脸,净手。她这段时间的工作,和保姆是一模一样的。而赫连亦尘,也不会推迟。而是心安理得的享受着。
如果不是心安理得的享受,他知道,百里灵云的心中肯定是更难受。
所以,他就由着她。她想要干什么,一切都顺着她的意思。其实,他从来都没有怪过百里灵云,那天即便不是她先下去,他们也一定会下去的。
发生这些事情,他一点儿也不后悔。如果是他厉害一些,就不会让慕容书驰惨死,不会让百里灵云受伤。
这个只有强者能存在的世间,没有能力就只有死。他已经算是很幸运的了。
顺从的任由百里灵云给自己净手净脸,她现在的样子,真的和一个小妻子没什么两样。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赫连亦尘竟然会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些慌乱。这样的美好,好像是最后的时光一般。
这样的感觉,让他的心脏忍不住的窒息。手指不自觉的握紧,看百里灵云的目光又深沉了一些。
“你不打算去迷雾森林了吗?”赫连亦尘开口问道。这段时间,他们都没有谈过这样的事情,百里灵云微微的愣了愣,好像是美誉想到赫连亦尘会突然的说起这话题似的。
“暂时没想那么多。”百里灵云的嘴角勾起了一抹苦涩的笑容。这样的日子像是不多了一样的,偏偏赫连亦尘偏偏都要提起那些让人心烦的事情。
赫连亦尘没有说话,没想那么多不代表这些东西是可以不用面对的。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不管怎么说,珍惜眼前的时光就是了,珍惜了现在,无论以后是什么样的结局,也不会后悔。
两人默默的吃完了早餐,然后是收拾着东西一路的走。这一路到来,两人之间比以前默契了很多。
百里灵云知道这气氛僵硬,找了个笑话搪塞了过去。赫连亦尘非常的给面子。
越是往闵夕国的方向走,天气越来越灼热。好像要将所有的东西都给烤焦似的。
路边再也找不到清澈的小溪,沿路的庄家干涸,像是许久没有下雨了一样。周围怨声一片。
百里灵云和赫连亦尘不得不加快了速度,每天早上早早的起来赶路,然后找一个客栈或者是农家休息,下午太阳没有那么的灼热了之后再赶路。
一路上因为百里灵云的照料,赫连亦尘的身体明显的比以前好了很多。百里灵云非常的欣慰,赫连亦尘慢慢的修复身体,可以重新的运用月神之力,她才会放心。
虽然说是要找迷雾森林,但是真正的迷雾森林在什么地方,她却是不知道的。
具体的位置,大概只有人鱼公主知道。但是,人鱼公主却是没有留下任何的只字片语。百里灵云根本就不知道去哪儿找。
“你们闵夕国每年都会那么的热吗?”百里灵云坐在山洞中,抱怨道。今天早上起来的时间有些晚了,在太阳大之前没有找到客栈。只得在这山林中的山洞中将就一下。
如果就这样赶路,马儿也受不了。人也受不了。
赫连亦尘摇摇头,他也觉得非常的奇怪,闵夕国的天气并不是非常的热,现在还没有到夏天,按道理是没有那么热的。
可是,天气这东西谁能管得着呢?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如果是之前多赶一些路的话,现在多半是已经到了皇宫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