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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决定了,非这么做不可(1)

1、非这么做不可

苏长信,如果我是花朵,那么我愿意是你的花朵,我愿意为你灿烂怒放,那怕有忧伤,也要忧伤得无比鲜艳。

可我没能怒放。我停滞了生长和开放。这一年,我被搁浅了,在这个长满梧桐树的城市。

补习生活已过去半年,日子并不总是像千禧年晚会和食物带来的感觉那样温暖动人,更多的时候,我听歌,暴食,听电台,那也不过是一种与艰辛和孤独抗衡的方式。

慢慢地,我发觉,我有一点轻微的抑郁了!对一个体重开始反弹,雀斑颜色加深,挂着熊猫眼的姑娘来,抑郁那真是,雪上加霜啊。

抑郁啊,那就抑郁吧!反正也不会死人!我也曾这样想。

可我在梧桐树大街后,遇见了一个男人。他剃着极短的寸头,面庞清秀干净,说话的声音好听得像五月山涧里的泉水。

他叫李乐。

在梧桐树后面,他有一间很小很小的碟店。三面的货架上都是碟片磁带,还有绚目的海报。他坐在一个矮矮的柜台后面,翘着二郎腿,手扣击柜台,半闭着眼睛,跟着音乐唱,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装作正派,面带笑容。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他爱极了黑豹,店里总是播他们的歌。

我对他的最初印象是,他很迷糊,不适合做生意。他脑筋转得慢,完全不像我妈,样样东西的价格清清楚楚,人家捡了一堆放在柜台上她不用计算器就能三下五除二,麻利准确地算出价钱。

而他,只要超过了3个人等着结帐,超过5个人在店里选碟,他就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了。我喜欢看他忙乱的样子,认真中有些卡手卡脚。

在这里,我好像发现了生活在别处的意义一样,让我不是那么抑郁和无聊。

我周末总是来,有时会买磁带,更多的时候不买。

那天,我拿起一盘磁带,问,这个,可以试听吗?又拿起一盘,这个,可以试听吗?那个,那个,可以试听吗?他先是很礼貌地回绝,哦,对不起,不行。又或者说,可以,刚好我拆了一盘。到最后,他索性,摇头,摇头,像吃了******一样,不耐烦地一直摇头!

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他抢过磁带三下两下拆开放进唱机里,说,听吧听吧听了你必须得买!

店里仅有两张凳子,我坐在其中一张上面,听完了A面。我在B面唱起的时候,我懒洋洋地站起来,噔噔噔往走。他赶紧喊住我,你说了要买的啊!你说了的啊!

我还是往前走,在走过两棵梧桐树时,他跺了跺脚,我服了你了!你要是想听歌,周末就过来吧!小气鬼!

我果真就去了。谁让他要说我是小气鬼,我就是,反正是你邀请的。

我任意选我想听的歌,完全放松肆无忌惮。听王菲听beyond听老狼听陈百强,有时也听911和backstreet boy,他也会自作主张让我听他喜欢的崔建和黑豹。偶尔我也会很颓废很挣扎,比如考得不好或者下雨天,那时就听听九寸钉,地下丝绒乐队,Beatles。

有次听新鲜出炉的孙燕姿,《天黑黑》,她唱“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时,我心里一动,放声大哭。我

想象那个画面,她和她的钢琴,坐在一片广袤的芦苇地里,秋天的芦苇地,她一边弹一边唱,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

他是沉默安静的人,安慰我的方式直接而简单,就是听完歌带我去吃串串。我过去18年吃过的所有串串加在一起,也没有那一年多。他还用自行车载着我在大街小巷乱奔跑。风大的时候,他总说,快,把脸藏在我的衣服里。他的衣服,有股淡淡的梧桐树的气味。

我想我喜欢上他了。我想,完了完了,春天一到,窗玻璃上不能涂鸦的时候,我好像很久都没想念苏长信了。

但我想,我对这事仍然不够在乎,因为我此刻根本没发现我的体重在一路狂飙。

我决定给他写信。那会儿,想到最委婉妥帖的方式,就是一笔一画白纸黑字的信了。

基本上一周一封。我都写些什么呢。我的心情,我的惶惑,我的愿望。给他写的时候,我也一点点发现,没有骆驼西米露苏长信,我很孤单!很寂寞!我,我,需要朋友!仅有蛐蛐是不够的,况且她每个周末都要回家!

我从来不直接交给他,而是贴上邮票,写上小店的地址,再郑重写上:李乐亲启。他给我回信,以同样的方式。但我没写过一句事关风月的话,他也没有,他是诚恳而沉稳的人。

这年夏天流行一种冰棍儿,叫薄荷超冰,包装纸上有一只可爱的企鹅,很像QQ旧版里的那个形象标志。冰棍儿是淡蓝色的,有股薄荷味儿。那天,他坐在柜台里翘着二郎腿,我在小板凳上摇头晃脑,然后我说,我去买冰棍儿。

等我回来,板凳上已经坐了一个圆脸女孩,她仰头望着他,又说又笑,一脸幸福模样。而他,放下二郎腿,一脸认真架势。

我有点失望,尴尬,酸涩。更为难的是,我手上只有两只冰棍儿,该如何分配呀!我微笑着,像女主人,把冰棍儿先递给她,请吃我特意为您买的消暑冰棍儿!感谢您顶着这么大太阳来照顾我们的生意!

但是,那只是我事后想出来的,个人觉得很毒辣的手段!

当时,我举着两只冰棍儿,一愣,又举着它们,蹬蹬跑了。我跑远了,料想他们看不见了,我拆开,把两只撕裂的小企鹅扔进垃圾桶,我左手一只,右手一只,超冰晶晶亮,我吃得透心凉。

李乐这个男人,有一点文艺腔调,有时会看一些连我都觉得很生僻的外国书籍或者心灵修养之类的书。他的店名也是文艺复兴派:真水无香。

店里的墙壁也是粉红色,木头门是大红色,上面是颜料喷绘的黄色大字:真书无香。在一排卷着金属门,卖日杂的店铺间,突兀而耀眼。

那两只超冰吃得我嘴巴都冰麻木了。到了周末,我不再大摇大摆长驱直入,我绕到离店30米远的马路上,撑一把大黑伞,鬼鬼祟祟磨蹭着走过,我想看看那女孩在不在。她不在。我暗喜。

李乐跑过来,拍拍我的大黑伞,你在大白天的,扮什么?拿伞的女巫怪吗?

我终于忍不住问,那个,那天看见的,是你女朋友吧?

他摇头,啊?不是。

我暗喜,却叹气说,可怜的,她一定看不上你。

他立刻转移话题,喂,我搞到很多打口的CD,要不要听?

那是一个时尚而具备文艺气质的玩意儿,打口CD。音质清澈得叫人心欢喜。可是,每一张,总有一只歌,因为打了口,而听不了。我对那些歌名也很有兴趣,记得最牵挂的一首,翻译过来是:今天画海,下一天画蓝。

可那首歌,无论如何,也听不了。

我们依然通信。只要同学递信给我,我就知道,一定是李乐写来的。他的语气总像个大男人,他说,糖果,见字如面。他还说,糖果,补习,不仅是补习知识,也是补习做人的道理,补习面对这个世界的精神状态。你绝不应该,像你的头发那样,枯燥,毛糙,没有光泽。看吧,他的比喻,真教人哭笑不得啊。

他还说,你以为考上大学甚至工作了就万事大吉了吗?错!天下的人,各有各的烦恼。

他的字写得很难看,歪歪扭扭,像蚂蚁驮着食物行走困难。他的文笔,也不总是我记得的这么经典。然而他的信,我仍愿意一遍遍地读。

蛐蛐喜欢的男孩在上大学,她每天都会去传达室等候他的信。如果她回来喜气洋洋,一定是他来信了,如果她无精打采,那一定是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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