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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犹是春闺梦里人

那年,我15岁,扎着马尾辫,穿着一件臃肿的黄衬衫,站在新学校的操场上,花红柳绿的队伍里,我分明感到自己的不合时宜。

一群高年级男生聚在槐树下,指点新生,飞扬唾沫。一个男生说,看看这些土气的丫头吧,不久就会学着追赶时髦爱慕虚荣了。喏,还有那个,穿黄衬衫的马尾丫头。

几道目光齐齐射在我背上,我窘迫难堪。忽然,一个声音说,我保证,她不会。她是那种不卑不亢,坦然自若的女孩。那语气里,既肯定又赞许。我像获得赦免一般,挺直了身子红了脸。我猜,他看我的时候,应该有满眼的欣赏。

但其实,我是一个自卑怪。

我有一对葛郎台式的父母,他们几乎不曾操心过我的身高体重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我所穿的,都是母亲搜罗而来的旧衣裤。它们颜色古怪,式样丑陋,罩在我身上,就像一层厚厚的灰尘,蒙在一具瓷器之上。

身体像春天的麦田一样渐渐饱满时,我开始为这些灰蒙蒙的衣服感到尴尬羞愧,它们几乎成了我的心病。像我这样灰头土脸毫无光彩的丫头,苏长信居然也看到了我可能存在的不卑不亢,坦然自若。苏长信,为了不辜负你的眼光和赞许,我发誓,我一定要,不卑不亢,坦然自若。

后来的3年,我一直穿着校服,虽然它们既不漂亮也不修身。如果没有苏长信,我很可能像其他女孩一样,想尽办法争奇斗艳或者,因为无法可想就瑟缩在校服里继续做自卑怪。

苏长信,就是因为你那句话,我爱上了你。尽管那时我看你一眼都不敢,根本不知道你的眉目神情是何许模样。

没多久,学校里开始流行这样的句子:苏长信喜欢于小落。

可苏长信,既没有给我写过情书也没有送过礼物,更别提亲自开口表白。我惆怅地怀疑,这不过是八卦者们集体制造的一起绯闻罢了,苏长信毕竟是气质昭然成绩优异且家境优越的男孩,他的引人瞩目和我的灰头土脸根本毫不搭调,如果说他喜欢我,那真是很有噱头呢。

冬日周末午后,我在语音室里背英语。一个男生轻手轻脚来我身边坐下。就在我已经忽略掉他时,我听到了轻微的啜泣。

他说,我刚刚读到一首诗,她爱的男人,已经战死,变成一堆白骨了,可她还在等,她梦见他的样子,依然是旧时她心爱的模样。

这个声音,我已熟悉到透彻。眼前皮肤健康黝黑,眼睛湿润清澈的男生,竟是苏长信。我浑身一颤。果然,他说,我是苏长信。我以为他会接着说,我就是喜欢你的那个苏长信。但他只是说,这本《全唐诗》,送给你,天寒地冻,保重身体。阳光斜斜地照在他的头发上,一股成熟的小麦晒在阳光底下的味道升腾起来,我又是一颤。

整个冬天周末,他都静静坐在我旁边。他也背英语,但常常背着背着就睡了过去。我们几乎再没有对白。他一天十次从我的教室门口走过。我也特意换了靠窗的座位。我期待他的告白,还猜测过种种可能,时间场合地点方式。

有人送来小纸条:于小落,下午放学后在教室等等。我有话和你说。张易。张易是苏长信的死党,一定是他有话托张易告诉我。可终于等来张易时,他却怯怯地说,于小落,周六是我生日,你能和我一起过吗?我,喜欢你。希望土崩瓦解,我艰难地说,对不起,我没空。只来得及转过身,泪水就再也忍不住轰然落下。

苏长信,这种彻骨的期盼和失望,你能不能想象?好吧,既然你有你的身份和骄傲,必须沉默不语,那我也有我的任性和自尊,决然守口如瓶。

《全唐诗》里,让苏长信啜泣的诗是这样写的: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苏长信念高三的时候,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决定:退学,到某大学念成教。

他不时有信寄来,有时长有时短,有时欢喜有时惆怅,但是关于喜欢或者爱,他只字不提。我只字不回。这时,我已经长到1米61,50公斤,身体紧凑而饱满,校服罩也罩不住那一片生机勃勃,虽然,在深冬,校服太过单薄。

某个傍晚,苏长信忽然回来,他像一个大男人那样,拍了拍我的肩,你好好读书,我会早点工作,给你买羽绒服。那时,苏长信的唇边已经长出了胡须,皮肤更加黝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只是他的眼睛,依旧清澈湿润,宛如少年。

还没等到苏长信的羽绒服,高中就结束了。考完最后一门,大雨倾盆,我穿着湿透的校服,坐上了开往苏长信所在大学的客车。

我兜兜转转,衣服都经渐渐干了,才终于找到他地址上说的宿舍。大铁门都生了锈,爬山虎胡乱地缠绕在灰色的围墙上,男生们赤裸着上身进进出出。我问A男,知道苏长信住哪间宿舍吗?他摇头,问B男,也摇头。太阳已经西沉,我几乎要哭出声来了。终于,有个白衬衫男生告诉我,苏长信,他退学了,就前几天的事,听说去了重庆。

苏长信,我原本都想好了,这次找到你,我不会再躲闪,不管你的骄傲我的任性,也不管你究竟爱不爱我,我什么都不管了,我只是要亲口告诉你,苏长信,我爱你。

我们失去联络,半年之久,忽然,苏长信在电话那头问,喂,于小落,你穿多大码的鞋?

这时,我已经是一个敢于肆无忌惮放声大笑的姑娘了,任何人的品头论足,都影响不了我的好胃口。而苏长信,因为学历和能力的问题,在重庆混着并不太得意的江湖,常常自作主张给我寄来袜子手套毛衣之类,他也学会了油腔滑调,还寄零食来笼络姐妹们,和她们在长途电话里谈笑风生。有次,一个妹妹忽然问,苏长信,你是喜欢我们于小落吧?

那头沉默。我抢过话茬,要是喜欢,他早说啦!

20来岁谈一场恋爱,是势在必行的事,当然,我希望那个人是苏长信。可苏长信在被我抢白后,很没气质地将电话挂断了。

一个爱嚼槟榔的男生追求我。在一次公共课前,他当着整个教室的人,对我说,于小落,我爱你。目光炯炯,掷地有声,充满男人魄力。他还说,下个月25号,西岭雪山有冰雪节,如果你答应我,就跟我一起去。

我郑重其事地和苏长信说起这个桥段。我希望听到他说,我爱你,你是我的,谁也抢不走。但是他没有,他说今天天气呵呵哈哈。于是,我和槟榔上了去西岭雪山的长途车。

回到学校,姐妹告诉我,苏长信从重庆赶过来了,25号晚上,他在宿舍楼前站了一夜。

两年后,槟榔爱情无疾而终。我想了想,觉得苏长信虽然很没勇气很混蛋,但我还是得博一博。我一毕业就直奔重庆,包里放着那本《全唐诗》。

然而,苏长信竟然放弃了混江湖,回学校去了,重读高三,准备考大学。

当他以23岁高龄成为大一新生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他答,我想这样,才能配上你。如果他乘胜追击,说出那句众所周知的话,故事应该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但他大叫,下雨了,要收衣服了!

苏长信,这时,我已经22岁,距离第一次听到你的声音,已经7年,而我们不见,也已经4年。我们总是,马不停蹄地错过。我能想像的,依旧是你棉衬衫蓝仔裤,眼神清澈湿润的模样。

我想我应该等下去,至少等到那个大龄青年毕业,亲自明确向我表白为止。我一直等到25岁,苏长信依旧喜欢顾左右而言他,以及寄一些鸡零狗碎的玩意儿给我,比如暖手宝,午餐盒。

一个男人毕恭毕敬地对我说,于小落,让我们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吧。我不计前嫌,又告诉了苏长信。他居然很热心地,怂恿我。

于是,便交往了。约会,谈情,同居,买房,论婚嫁。我渐渐觉得,这是我必须走的路。这样的生活,其实没什么不妥,但心里空落落的,就像睡在身边的男人,挑不出缺陷,却也并非满心欢喜。

我把这些琐碎点滴记录在博客里。苏长信看了,深夜打来电话,说,我一直想,等到我有足够能力给你幸福的时候,才开口向你表白。我想早点工作,以为这样就可以给你买很多漂亮衣裳,后来我发现我没本事,是个混蛋。我又以为我真正读一次大学,就可以配得上你,但是,我回到学校,才发现,这一番折腾下来,我和你,已经隔了4年的距离……无法跨越……

这能成为理由吗?不能。可在我们不停错过的时候,我又做了些什么呢。青春,自尊,时空,都是太过艰深玄迷的事,所以,苏长信,你一直沉默不语,我不怪你。而你,也请原谅我小小的任性。

苏长信又说,于小落,我请你,一定要幸福。

我确信,我真的再也等不到苏长信给我幸福了。但我又那么坚定地相信,我能够在这淡而无味的生活里让自己幸福,就像在蒙尘无色的15岁,也能够不卑不亢一样。我可以成为幸福的女人,让他宽心,放心,不辜负他为了我而让自己的人生道路兜兜转转。

我结婚了,男人牵起我的手对我说无论疾病生死都不离不弃的时候,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是幸福的。

后来,苏长信也奉子成婚了。

再后来,他们生了一对龙凤胎,我恰好到他的城市出差,约好去他家看孩子。可就在满阳台迎风招摇的婴儿衣物前,时间突然安静地朝我猛扑过来,大槐树,蓝校服,浅浅的胡须,湿润清澈的眼,苏长信,我们已经走出好远,远到再也回不去。

我知道你在等我,就像12年以来我一直在等你,等你亲自说你爱我。你要知道,那么多的声音都在说,苏长信爱于小落。可独独没有你的。

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轻轻的那一句话,看似只一句话,而且因此衍生的爱情也未及实现,但它却像一块柔软的丝巾,将我身上的灰尘一点点擦去,让我的青春,坦然安好,干净明媚。

这就够了。我想,我还是不要看见一个疲惫而兴奋的做了父亲的苏长信,那也许不是我爱的男人。就像那个等待的女子,尽管良人已逝,她能记得的,依旧只是那个曾无数次揽她入怀的,健康年轻的男人。

苏长信,我想,我爱着的你,只能是那样的,白衬衫,蓝仔裤,胡须浅浅,眼神清澈干净,宛如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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