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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城市爱物语(7)

灵葱想起了妈妈炖的鸡汤,鼻子有点酸。她忙换了话题,语气揶揄地问:“大厨今天缺席,客人吃什么呢?”

“我还有徒弟啊,也不是非我不可啦。”他又扬扬眉毛,“再说我有更重要的事嘛。”

半个月前,他们还是陌生人,但现在,他为她买药熬鸡汤,把她当成比工作还重要的事。她心里柔柔暖暖,又忐忑不安。他的纯真情意,她拿什么来报?

阿木食指上戴着一枚银戒指,款式奇特,镌刻着古老花纹。

“这个戒指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她问阿木。

阿木取下来给她看,说:“戒指里刻着我的名字呢,如果我遇到喜欢的人,可以把它送给对方作表白,这是我们家乡的风俗。”

灵葱笑了:“看来你还没遇到喜欢的人。话说,阿木,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阿木微红了脸:“不好说呢,不过她出现了,我自然会知道。”

灵葱正在喝汤,敲门声响起,阿木帮她去开门,灵葱探头一看,是那个犀利妹子。妹子的眼神刀锋一样秒过灵葱的脸。

她对阿木说:“店里忙不过来,老板让我来找你。”

阿木说:“好,我就过去。”

阿木又回头对灵葱说:“我下班再来看你,有事打电话。”

他们走出去,灵葱听到妹子的声音:“她是谁呀?你怎么认识她的?”

阿木没答话。

5、

朱珠回来了,宣布捍卫爱情成功,但从此要守住胜利果实,再也不玩异地恋了。她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喊灵葱:“跟我到那边去吧?”

灵葱说:“我去干嘛?”

朱珠反问:“那你在这儿干嘛?”

是啊,她在这儿干嘛?她想说一点关于阿木的事,可话从口出却成了这样:“等我画完这几个图就去旅行。”

朱珠向灵葱推荐附近好吃的餐馆,说到“菌子鸡”,朱珠说:“那个小厨师很帅气哎!”

灵葱满心欢喜,忍不住把阿木的事balala都说了。

朱珠听完,瞪大眼睛:“你搞清楚好吧?他人是不错,可他没房没车没钱,说白了就是外来务工人员。你去那里吃过饭,那肯定见过一个短发圆脸长得很清秀的妹子,我听他们八卦,她对小厨师很中意呢,她是本地小镇人,小厨师要是从了她,他们可以在小镇开一家自己的餐馆,夫唱妇随多和美呀!就算是这边的小镇。也比小厨师的老家繁荣不知多少倍!”

灵葱眼神倔倔的:“我不喜欢这样去权衡!”

朱珠也很有把握:“我不相信你一点都不介意他只是一个小厨师!”

灵葱恼羞成怒地瞪着朱珠,朱珠屈服了,叹气:“好吧,好吧,你去爱吧!就像从未受过伤害一样!”

“当然还要爱!”灵葱理直气壮。

但她并未打算就去爱,她都不了解阿木,谈什么爱?

小区门前有夜市,灵葱没事就去逛逛,也当散步。

阿木差不多总在这时候下班,他们常常遇到,一起走一走,坐一坐,聊一聊。

灵葱知道了,阿木高中毕业考上了一所三流大学,但学费昂贵,专业不知所云,他不肯去上,他的家乡是一座旅游古城,他想开一家餐馆,自己当厨师。可家人不同意,说他不听话,没出息。他们当然盼望孩子上大学,出人头地。他跟家里闹翻了,自作主张去学厨师,然后来了江南。他那时幼稚轻狂,发出豪言壮语:“我不闯出点名堂决不回来!”

“我四年没回去了,我仍然没闯出什么名堂,但却越来越想回去,还是想开餐馆。”阿木又自嘲的笑笑,“总之还是没出息。”

灵葱想到自己,少年的叛逆总相似,心理上不觉又靠拢他一些。她说:“我当初为了爱情去北方,我妈妈也说我没出息,如今果然失败,可是好奇怪,如果再次遇到爱情,需要我去远方,我还是会去。”

“哪怕有可能在春天失恋无处可去?”阿木反问。

“是。”灵葱答。

“如果那个人有幸是我,我不会让你无处可去。”他说得很认真。

类似的话,林家南也说过。可那又有什么关系,人只要不死就会爱,有爱就会有承诺。尽管许多承诺都成了风吹云朵,但千百万年来,爱人们的虔诚与坚信从未改变。

可“那个人”会不会是阿木,灵葱也不知道。

6、

夜市上也有旧书摊。

初夏的晚上,灵葱瞥见阿木蹲在书摊前,翻着一本画册跟老板讨价还价。那是梵高的画册。灵葱有点惊讶,说:“你喜欢这个?”

阿木付了钱,并不为难为情,而是说:“你也喜欢吗?”

灵葱笑起来:“一直很喜欢,他是我亲爱的文森特梵高呀。”

“哦,他也是我亲爱的文森特梵高呀!”阿木学她的语气,笑起来。“我爸是美术老师,他自己没什么成绩,所以寄希望于我,逼我学了几年画,可画画这种事,既要努力,又要天赋,我既不努力,也没有天赋,打我骂我也没用,后来他也死了心。不过我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知道了梵高。”

“人们多半会想,一个小厨师,喜欢一个大画家,这有什么用呀。”他又这么说。

“要什么用?当吃当喝吗?喜欢就好了,现实里这么多灰暗,心里没点阳光怎么行?”

阿木笑起来:“这也是我想说的!”

“你想听说我出来!”

“没错。”

好奇怪,他们的默契,比他们认识的时间还要长。

“我以后要去法国,去看梵高的墓地献一束花,也想去看看他画里的阿尔小镇,那么浓烈饱满的阳光。”灵葱说。

“你想看那样的阳光的话,我家乡就有啊。”

“真的吗?我想去!”灵葱欢呼起来。

“真的,还能看到远处的雪山呢,哇,映在阳光下壮丽无比!美呆了!”他眉飞色舞,眼里迸发出万道光芒。

灵葱知道,他想家了,灵葱也想家了,和风吹拂平原,花儿低低摇曳,骑单车的少年追逐奔跑。她也好想回去,但她更怕妈妈骂她。

7、

灵葱也才知道,阿木的家在云南,正是那个叫绿甸的古镇。这小小的巧合让她欣喜。她手上的图已经画完,可以休息一阵子,是留下来,是回家,还是去朱珠那里,她有些纠结。

夏夜的晚上,她独自坐在花园里的石凳上,静静听心的声音,心告诉她,她想家,想妈妈,心还告诉她,她喜欢阿木,喜欢他澄澈的眼睛,温暖的声音,喜欢他炖的鸡汤,也喜欢听他说起亲爱的文森特梵高。

她听到了有人在说话。犀利妹子的声音和阿木的声音,他们正往这边走来。

“餐馆开在哪里都一样,为什么你非要回去呢?”

“那里是我的家乡,有我喜欢的阳光。”

“你不会为了我而留下吗?”

“如果你是我想一起生活的人,我会的。”

“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

“如果你是我想一起生活的人,我会带你回去。”

一阵沉默。

“是因为那个女孩吗?如果不是她,你会答应我的,是不是?”

“不是,这两件事没有关系。”

“但是你喜欢她,是不是?”

“是。”

“你太天真了!她是白领,你认为你配得上她?”

“如果她也喜欢我,那就配得上。”

又是一阵沉默,接着是激烈的“咚咚”声,高跟鞋敲击地面,带着一股怒气。妹子跑远了。阿木似乎站在原地没有动。

一阵温暖的潮水从灵葱的心里涌起。她好喜欢阿木的回答,那么坦然自若,不卑不亢,跟她的爱情态度一样。可她扪心自问,你真的不介意他只是一个小厨师吗?她有点介意。但这并非因为她是白领,而是,她还不够喜欢他。

她也忽然明白,林家南为什么会权衡之后才选择她。只有当你不够喜欢对方时,对方可量化物化的条件,才会成权衡的筹码。

纠结的问题也有了答案:她该走了。至于是否会回来,是否会想念他,一切顺其自然。

灵葱订了三天之后的火车票,她在夜市上等到阿木。她说:“我打算去云南,去你的家乡看阳光。如果你告诉你家地址,我还可以代你看望你家人。”

阿木的表情很吃惊,又有一丝欢喜。他张张嘴,欲言又止,他低头默想了一下,才说:“等你去了那边我再告诉你,先祝你旅途愉快!”

他们从夜市的这头走到那头,人潮人海,他们始终肩并肩。

阿木没有急切表白,没有挽留,没有说多余的话,这让灵葱很意外,但也很坦然。

8、

这三天里,灵葱没碰到阿木,也没接到阿木的电话。灵葱的坦然变成了怅然。如果他真的喜欢她,他怎么能如此平静若无其事?

她不能带走江南的春天,但那串春天的白玉兰,早已风干,被她收进了行李箱。

出发的早晨,当灵葱拖着箱子走到楼梯口时,阿木过来了,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

“我们一起走。”他说。

灵葱吓一跳,随即明白过来:“你终于要回家啦?”

他双手握着背包带,露出洁白的牙齿笑:“是,但也不完全是,我……想陪你走这一趟。”

阿木真是好旅伴,他一路上负责拿行李,买食物,帮她盖上滑落的毯子;一路为她讲解沿途的风土人情。

他们抵达绿甸古城时,是凌晨四点。

阿木并不急着回家,而是说:“这个时间正好,我带你去看日出。”

古城的一座公园里就山,山并不太高,攀爬也不难,他们在凌晨五点爬上山顶。

这是灵葱第一次看日出。

她从未想过要看日出,太阳总会升起,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何必要特意来看?她更未想过,当她亲眼看到太阳从云海里升起,亲眼看到火红的霞光映满天空,亲眼看到远处的雪山静静闪光,她会如此激动,她真切感受到自己是朝气蓬勃的生命。

她和阿木并肩坐在大石头上。阿木说:“我的家乡有句谚语,当你迷茫,就去看看太阳升起。我从厨师学校毕业后,很苦恼,很迷茫。有一天,我爬到这儿来看日出,阳光也这样照在雪山上,我忽然想,我要去远方,去经历,去锤炼,去学新东西。我一定要回来开餐馆。”

“我喜欢梵高画里的阳光,可阿尔太远了,这里就好。”他笑着说,“我这几年攒了点钱,开一家小餐馆够了。”

灵葱望着他,他的侧脸笼着一层光辉。灵葱蓦然惊心动魄,她在何时何地见过这剪影?

她在沙尘暴里绝望,也在梅雨季里伤感,但此时,她正和一个真诚帅气的男孩看日出。原来,走过沙尘暴,走过梅雨季,她也能拥有这样的时光。她有了回家的勇气。她会告诉妈妈,她失恋了。如果妈妈骂她,她就说,我不后悔,我还能无所畏惧去爱。

阿木站起来,举起双臂望向天空,说:“我希望有一天能陪你去看望亲爱的文森特梵高,但现在,我能做的,就是把这漫天阳光送给你,装在你心里。”

他一脸少年样的天真傻气。灵葱感动得想给他拥抱,或者亲吻。但她没有。她仍然不清楚自己的心意。

9、

他们在公园门口告别。

旁边的花坛里开着蓬勃的花,阿木摘了一朵还带着露水的红色非洲菊。灵葱穿着短袖的帽衫。他将非洲菊放进她的帽子里。他又拿出手机,往灵葱的手机上发了一条短信,他说:“这是我家的地址,从这儿走过一条街,穿过一座桥就到了。如果你需要导游,可以来找我。”

阿木说着走进了古城寂静的清晨里,潇洒又落寞。他走到一棵树下又回头看灵葱,深深地,眷恋地一眼。

灵葱独自在古城游荡,她在河边坐下,她才知道,这世上还有比失恋更糟糕的事——当爱情像阳光来临,而你却犹疑不定地躲在阴影里。

一群小女孩从她身后走过,一个声音说:“姐姐,你的帽子里有一朵花!”

灵葱才想起那朵花。她反手去拿,她摸到花,还一个凉凉的东西,她摸出来一看,是那枚银戒指。

“为什么放戒指?为什么不说出来?”她打电话问他。

“如果说出来,可能你会为难该怎么回答,而戒指——你可以选择没看见,或者丢掉它。我当然期待你看见它啦,但终归,我喜欢你是我的事,你接不接受,却是你的事。不管怎样,我要谢谢你,你出现了,让我想做更好的自己。”

他的声音好真诚,好温暖。灵葱从未得到过这样的喜欢,天真纯粹,无欲无求。她心里的犹疑瞬间消散。

她握着戒指,她要在这漫天阳光里,穿过那条街,走过那座桥,走到阿木面前去。

她站在一座院子门口,她看到古色古香的木楼,花坛里红的紫的黄的花,一朵朵开得灿烂。花坛旁,一只狗和一只猫正躺着晒太阳。眼前的景象和她记忆里的某个场景一点点叠合起来。

是那幅画!她十八岁时在杂志上看到的画!

她记得,画里还有一把藤椅,藤椅上还坐着一个看书的少年。

她还记得,那是她青春里最灰暗的一个下午,模拟考考砸,被老师训斥,和妈妈吵架,年少不经事的她,几乎觉得这是人生绝境。她趴在座位上,随手翻开不知是谁传来的杂志,她看到了那幅画。

画里盛开的花朵,看书的少年,安然的猫狗,让她感到蓬勃的生气。她能感受到书里漫天阳光的暖意。在那样的年龄,孤立无援的时刻,一点灿烂都可能被放大,化成强大的希望。

灵葱将目光从猫狗身上移开,她果然看到了一把老藤椅,老藤椅上坐着一个人,手里捧着一本书,那张令她惊心动魄的侧脸,今天日出时,她才见过。

他抬起来,朝她灿然一笑。他当然只能是阿木。

他朝她扬了扬手里的书,是梵高的画册。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来。”

一瞬间,灵葱竟分不清,对她说话的,是眼前的阿木,还是她十八岁时的少年。但她分明感受到,这漫天的阳光,不是来自梵高的画册,也不是来自绿甸的天空,而是来自她和阿木的心里。

你好,鹿贝小姐

1、

鹿贝十六岁时,她的人生愿望是做一名语文老师。

在她的认知里,人类的职业太有限,除了工人农民科学家医生商贩和律师,似乎就只剩下老师了。而在这些职业中,只有语文老师是能够每天诵读文字的人。她热爱文字,认为诵读文字是一件无比美好的事。

这是1998年,在城市,电脑开始成为家用电器,网络文学已经萌芽。但鹿贝生活在一个偏远小镇,对弥漫着粮食、动物和灰尘气息的小镇来说,电脑只是新潮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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