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2231200000049

第49章 新闻传播与刑事违法(3)

境外新闻机构直接派记者入境非法获取中国国家秘密,按照《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限期离境和驱逐出境都是行政处罚,同《刑法》规定的对于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的刑罚的法律含义是不同的。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活动范围,上自政界要人,下至平民百姓;上自国家机关及其要害部门,下至工矿企业乡镇山村,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各机构、各部门,几乎无所不往、无所不在。新闻工作者的这一职业特点,决定了他较之一般人更有可能接触甚至掌握到国家的许多机密,因而也就有了利用记者身份窃取、泄露国家机密的犯罪条件。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机密犯罪的补充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所谓泄露国家机密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的犯罪行为。

除了有新闻工作者因出于金钱的欲望和其他卑劣动机公然泄露甚至出卖国家机密的犯罪行为以外,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泄露国家机密罪,还大量地表现在由于采写报道新闻的过程中不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有关制度,从而导致泄露国家机密的过失犯罪行为。比如在1981年升空的中国运载火箭运行的轨道和无线电测频等高技术情报、历史悠久的宣纸制造技术、不易退化的野生大豆种籽、矮麦、漏笋等优良品种的栽培技术等,都是通过我们的新闻媒介“无偿奉送”给外国情报机构的。这些惨痛的教训不啻向我们敲响的警钟:在新闻工作中必须提高国家安全的思想觉悟和保守机密的法律意识,否则就可能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从而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

四、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新闻传播活动对于社会秩序的影响是众所公认的。新闻传播活动具有控制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这主要靠新闻政策和新闻职业伦理规范予以规范和调节。新闻媒介也可能传播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内容,这就需要以法律进行限制,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

(一)禁止****、色情的内容

新中国从建国以来一贯厉行打击****色情物品的流传,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但长期以来对什么是****色情物品,却没有从法律上加以界定。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往往把不是****物品的艺术品和科学作品当做****物品予以取缔。改革开放以后,在有些地方****色情的东西又一度得不到有力的遏制,被称为“****”。因此,对于****色情物品和出版物,必须有认定标准,才能既有效地同“****”作斗争,又不致于伤害那些有科学艺术价值的文化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物品。”这是中国法制关于****物品的最权威定义和认定标准。

在此以前,也有一些法律文件试图对****物品或****出版物作出界定。如1988年新闻出版署公布了《关于认定****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其中****出版物被定义为“在整体上宣扬****行为,挑动人们的****,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共列有七种情况: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及其心理感受;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亵性描写。

中国对于****物品的标准同国际标准是一致的。中国对违禁出版物和传播内容,除予以取缔禁止外,对责任人还要依法制裁,分为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类。

1.刑事处罚

《刑法》“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罪”一节共规定了五个罪名,其中****物品主要的就是各种****出版物,这里着重介绍两个罪名。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物品牟利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本罪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物品的行为,制作是指编写、摄影、绘画、录音、录像等行为,复制是指用印刷、影印、翻拍、翻录等手段使****物品从一件变成许多件,从少量变成大量。出版,是指以书籍、报纸、杂志、图片、音像制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出售,不管是有“合法”的形式(例如取得书刊号)还是根本是非法的。贩卖,是指通过购买销售****物品赚钱的行为。传播,是指向他人扩散****物品的行为,如出租、播放、互联网传输等。这五种行为不要求同时具备,只要实施其中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而同时实施几种行为,也只定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物品而予以制作、贩卖等并且要有牟利目的。不是以牟利为目的,如将****物品赠送他人,不构成本罪(但构成《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传播****物品罪),是否牟利和牟利多少,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刑法》同条第二款规定了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书刊罪。上述司法解释第九条对本罪作了司法解释。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主要是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报社等及其工作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有可能把书刊号提供他人。同时也不排除非出版单位的人获得书刊号后,又将书刊号提供给别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社会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出版管理秩序。这里的“书号”应作广义理解,即不仅指书籍的书号,还包括报纸、期刊的刊号。根据《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书刊报等出版物必须由出版单位出版。所有图书,由出版社根据从出版管理机关取得的编号序列编入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所有连续出版的报刊,由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发给报刊社全国统一刊号。所有书报刊必须有统一的编号,方可出版发行。《出版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书号、刊号,新闻出版署还发布过《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部门规章,1997)。所以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把本单位的书刊号提供给他人出版书刊报,是违反出版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是把书刊号提供给他人以后,被他人用于出版****书刊。由于编辑部把书刊号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可能对文稿进行审查,这样违法出版的书报刊必定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果用于出版****书刊,提供者就构成本罪。如果出版的不是****书刊,则不构成本罪。

2.行政处罚

大众传媒刊播了禁载内容,有关大众传播管理机关可以根据相应的管理条例中关于违反禁载禁播的制裁条款,给予处罚。《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出版单位除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外,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按《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广播电视单位除责令停止制作播放、收缴节目载体外,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禁止宣扬邪教和其他危害社会的内容

禁止在媒介上传播的有害社会的内容,除了****、色情外,还有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等。

1.禁止宣扬邪教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邪教下了这样的定义:“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不是宗教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法律概念;邪教组织不是宗教组织,而是一种邪恶的社会势力。******、******、反科学,是一切邪教组织的基本特征和丑恶本质。

如果说在过去,禁止宣扬邪教内容只有行政制裁,那么经过1999年和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两次发布司法解释,对宣扬邪教的行为增加了刑事制裁,明显加大了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一)”规定了6项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一项是“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的”。此处“出版物”,按《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解释(二)”又专门规定“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按《刑法》这一条款处罚。此处“宣传品”是指传单、标语、喷图、图片、书籍、报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及其母盘或者其他有宣传作用的物品。“制作”,是指编写、印制、复制、绘画、出版、录制、摄制、洗印等行为。“传播”,是指散发、张贴、邮寄、上载、播放以及发送电子信息等行为。这两项规定,覆盖了利用一切传播手段宣扬邪教内容的行为。

2.其他禁止传播的内容

其他禁止传播的内容主要有宣扬封建迷信、渲染暴力、赌博、恐怖等。这些内容败坏社会风气,助长违法犯罪现象,严重损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特别是会对尚在成长中的未成年人造成很大的毒害。许多国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对这类内容采取了限制措施。

中国一贯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据此,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新闻出版署制定《关于部分应取缔出版物认定标准的暂行规定》,对于认定封建迷信、渲染暴力等内容作了具体界定。

关于涉及宣扬破坏民族团结内容的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已见前述(本章:三、禁止煽动危害国家的言行)。《刑法》第二百五十条还规定了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包括作者和负有责任的编辑者、出版者。犯罪侵犯客体是少数民族群体的人格尊严。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作品内容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性质,仍然寓意印制出版,而不论其动机是招揽读者、提高发行量、牟取经济利益还是出于其他目的。犯罪的客观行为是在出版物中刊载了贬低、嘲弄、蔑视、羞辱少数民族人格、风俗习惯或民族传统的内容,同时必须是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这是指严重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感情和自尊心,破坏了民族之间的和睦关系,甚至引起民族纠纷等。

同类推荐
  • 中学文科课程资源-诗中日

    中学文科课程资源-诗中日

    诗词是阐述心灵的文学艺术,而诗人、词人则需要掌握成熟的艺术技巧,并按照严格韵律要求,用凝练的语言、绵密的章法、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意象来高度集中地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类精神世界。中国诗起源于先秦,鼎盛于唐代。中国词起源于隋唐,流行于宋代。
  • 优秀小学生必读:快乐作文大全集

    优秀小学生必读:快乐作文大全集

    书突破了传统的作文教育和写作模式,针对小学生的写作水平筛选并列举了众多优秀范文,突出了创新性和趣味性,并对常见的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进行了重点示范。相信对提高小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会有很大帮助,让他们轻松地读,快乐地写。让写作文不再头疼!
  • 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十辑——孙子兵法

    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十辑——孙子兵法

    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最新《语文课程标准》,统称新课标,对中、小学语文教学指定了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培养语文素养,陶冶情操,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的文学素养具有极大的意义。
  • 少儿必读古文

    少儿必读古文

    《少儿必读古文(国学读本)》中许多篇章对孩子正确世界观的形成大有裨益。这是一套帮助孩子学习与成长的好书。在阅读的过程中,你会发现,你孩子的阅读能力、文学修养和写作水平在悄悄地提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作者参照中学语文课本和教育部古诗词背诵推荐篇目,精编了《少儿必读古文(国学读本)》。
  • 学生水上与冰雪运动学习手册—教你学花样游泳

    学生水上与冰雪运动学习手册—教你学花样游泳

    学生水上与冰雪运动学习手册学生水上与冰雪运动学习手册学生水上与冰雪运动学习手册
热门推荐
  • 幻世流景:景天

    幻世流景:景天

    一千多年前,神医高僧释法,目睹中原之大,门派林立,却无一个半个真正以天下为重,以百姓为本,皆忙于江湖恩怨,追名逐利。这是一个幻世,充斥着黑暗,仇恨,冷漠,死亡……血染幻景,落世流殇,正当四象异位,灾祸迭起,外敌入侵,妖魔肆虐这时,麒麟魔又横空出现,冰火两重天。景天门竭力抗灾抗敌。敌人死伤无数,终于败退,景天门也遭受重创,而景天第六代掌门景阳天不得不采取长老之策,动用禁术阴阳封印术,与众高手合力将麒麟魔虚体化封印在只有几个月大的女婴小麒麟体……爱与光明的信仰之印刻在小麒麟们的心中,永不磨灭。流景似幻,幻世如景,此经华年,此世无悔。
  • 剩女惊蛰的逆袭

    剩女惊蛰的逆袭

    剩女苏惊蛰外表一枚慈祥温柔好讲师,本想顺从现实找个好人就嫁了吧,却不曾想禁不住诱惑,成为吃嫩草的老牛。当嫩草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她才发现真正腹黑的是哪一个,跟随他,她将会踏上怎样未知的惊险旅程
  • 白色冬天

    白色冬天

    她是刖茹镶,在一个意外下突然死去后,来到了冥界忘川河,却又因为一个意外,被撞下人间,从此,永世不得超生。她成了真正的幽灵,无法与人交流,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来面对这个世界。在这个空间里,她看到了人最脆弱的一面,最邪恶的一面。她在默默无闻中感受着朋友的背叛,却无力反驳,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 黑峰

    黑峰

    即将百年的曌朝在风雨摇曳中迷茫前行。是新朝当立,英雄迭出;亦是开出百年花香,问鼎乾坤。乱花渐欲迷人眼,唯有少年磨砺出
  • 邪帝独宠:倾城魔妃

    邪帝独宠:倾城魔妃

    她是绝色佣兵,她的爱情却敌不过误会和伤害,最终她杀死情人,自己却也殒命。重生,她来到魔界,从一个小小的魔兵做起,练法术,斗劲敌,成就高贵无双的地位。一座尘封的墓穴,令魔界闻之色变。一个神秘的面具男子,亦敌亦友,在她危难时助她一臂之力。高阶魔法,上古神器,魔界一切的一切是诱惑,更是暗藏的危险……
  • 军户小娘子

    军户小娘子

    江南的小家碧玉随父充军到北方边城,军户家的小娘子在绝境中,也要挣扎出一条幸福之路……
  • 夏之爱

    夏之爱

    五年前悄然离开,五年后再次落入他的手里,任凭他的肆无忌惮的虐自己,也没有半句怨言。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一切的阴谋全因自己最爱的那个人。
  • 一掌超人

    一掌超人

    因为意外,云飞鸿被一艘古战船带到银河系的中央世界。在这片世界里,万族共荣,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可以撼山断岳的强者,可是寻仙访道讲究机缘,机缘不到,想要进入仙门,难比登天,云飞鸿也是因为自身还是处男之身,元阳未泄,机缘巧合之下帮助了仙域几位大人物的忙,才被两位美女收为徒弟,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 饰邪

    饰邪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桃花雪恋:凝雪冥情

    桃花雪恋:凝雪冥情

    第一次见面,她对他一屑不顾,“一个花名满街的王爷,有什么资格娶我?”她高仰着头,骄傲的如一只孔雀,可几年之后,她却对他恨意满怀,却又是满腔的爱意。“龙泓墨,你欠下的血债总有一天会要偿还的!”她拿着剑,指着他喊道,却又下不去手。他却看着她较好的面容,微微一笑,“不过,我不会让你有那个机会的!我会将你牢牢的锁在我身边,生生世世我都不会放手!”几年后,当她再度回归,他和她将会有怎样的结局。